1. 騷擾他人正常生活該怎樣立案
恐嚇威脅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誹謗他人、誣告陷害他人、威脅毆打他人及其近親屬、發送淫穢恐嚇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有違法事實需要追究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2. 親戚上門騷擾生活,如何以法律解決這個問題
親戚上門騷擾別人,干擾別人正常生活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由公安機關按法律規定作出處理。反復騷擾別人的行為,一般按治安案件處理,如果騷擾別人情節很惡劣的話,構成尋釁滋事罪。
法律分析
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別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騷擾別人可歸屬於侵犯別人名譽權的范疇,因而被騷擾者可以要求侵權者停止侵害、消除影響,造成嚴重後果的還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如果是不停發簡訊打電話騷擾別人的話,作為被騷擾者,可以要求騷擾人承擔法律責任。從法理上講,對於公眾人物提起的名譽侵權之訴,在主觀過錯方面的考察,應當以行為人是否具有實際惡意為標准,沒有實際惡意的行為,即使確實損害了公眾人物的名譽,也不應認定為侵權。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是指某個具體的自然人或法人。如果沒有特定的人,則在法律上就不存在所謂的受害人了。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使受害人感覺到一種不公正的社會壓力或心理負擔,精神上受到折磨,心理上遭受創傷。公民、法人因名譽權受到侵害要求賠償的,侵權人應該賠償侵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公民一並提出精神損害賠償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給與受害人造成精神損害的後果等情況酌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3. 被騷擾報警一般會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騷擾指的是擾亂他人生活,使他人不得安寧的行為。如果被人騷擾且干擾了正常生活,建議第一時間報警,找警察處理。警察會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對騷擾人處最高五日的拘留或者最高五百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處最低五日,最高十日的拘留,可並處最高五百元的罰款。如果警察對其不處理,當事人可向有關部門投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4. 被騷擾怎麼辦
被騷擾了可以報警處理,我國法律規定,對於騷擾他人干擾到他人正常生活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5. 騷擾他人正常生活 立案標准
依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他人進行騷擾影響他人正常生活的,受害人可以報警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6. 被人騷擾怎麼處理
如果經常被人騷擾,那麼可以選擇報警。在我們生活之中騷擾無處不在,有時候我們經常會接到一些騷擾電話,叫你買保險買房子等,遇到電話騷擾我們可以直接拒絕,這個還是比較好處理的,可是有一些騷擾卻影響了你的生活,經常給你打電話或者上門來找你,如果遇到這種嚴重的騷擾,在前期溝通無效之後,我建議直接撥打報警電話。
7. 性騷擾怎麼處理
受到性騷擾影響正常生活的,被騷擾人就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對騷擾人進行治安處罰。受害人應當將騷擾證據提供給公安機關,並提供相關人員線索。被騷擾報警一般會對犯罪者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是五百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比較嚴重,則會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
第四十條
禁止對婦女實施性騷擾。受害婦女有權向單位和有關機關投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8. 長期騷擾他人生活什麼罪
法律分析:一般長期騷擾他人生活不會被入罪,只會被訓斥或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但是如果長期騷擾他人生活的情節十分嚴重,並且產生相應後果的,例如涉嫌強行猥褻、侮辱婦女的,就會依法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對於騷擾他人未造成嚴重後果的,僅屬於侵權違法行為,不構成刑事犯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