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男方不給我生活費,怎麼辦
男方有義務給生活費,兩個人應該先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一日夫妻百日恩,不應該打官司。
你們仍然是在夫妻雙方關系,雙方的財產、所得的工資均為雙方擁有,如果對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義務要付出所得。
女方在家帶孩子,沒有工作,沒有收入來源。男方卻不肯支付生活費。一個家庭,請保姆帶孩子,不需要支付保姆工資嗎?把孩子送到托兒所,不需要支付費用嗎?為什麼,就對孩子的母親,一個男人的老婆,這么吝嗇?一個對自己老婆吝嗇的男人,能是好男人嗎?肯定不是。女方在家帶孩子,不需要吃飯嗎?已經是免費保姆了,支付了勞動。上面回答,居然說,她義務帶孩子的同時,還要承擔孩子的費用。那她老公,有帶孩子嗎?沒有。女人只所以傷心,是因為嫁了個自私的男人,完全不把她當一回事。在女方帶孩子期間,孩子,未達到上幼兒園的年齡,男方應該支付生活費。小心老婆沒錢吃飯,餓死了,請個保姆更貴,沒有四五千塊錢,保姆連看都不會看你一眼。老婆帶孩子,還是免費保姆呢。這樣的男人,還是離婚吧。帶孩子多受罪,不就是一免費老媽子嗎?還不如出去工作,來的灑脫。男人不就是喜歡拿婚姻法某條文說事,說白了,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男人娶老婆,是大賺特賺,女人嫁人,是大虧特虧,何必呢?讓他們都打光棍。
『貳』 夫妻間,男方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男方有義務給生活費,兩個人應該先坐下來好好溝通一下,一日夫妻百日恩,不應該打官司。
你們仍然是在夫妻雙方關系,雙方的財產、所得的工資均為雙方擁有,如果對方有工作或其它方面的收入,身為家庭的一份子,而且是主要的一份子,他就有義務要付出所得。
分居
如果你們已是分居的情況,那問題就比較復雜,必須要到法院再進行協調。
需要你們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協商上調撫養費標准,如果打不成協議的,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裁定。
『叄』 沒離婚男方家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沒離婚男方不給生活費的,可以找男方要,男方依舊不給的,可以向法院起訴。夫妻之間有相互撫養的義務,一方生活困難的,另一方應當幫助,而且工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一方也有權處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肆』 一個男人連他自己吃飯那份生活費就不給怎麼辦
摘要 相互溝通交流。
『伍』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怎麼辦
丈夫不給妻子生活費應該承擔如下責任:一般情況下,應當承擔給付扶養費的責任。若其拒不履行支付義務的,需要扶養的妻子可以據此,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
(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
(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陸』 老公不給孩子生活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訴。子女或其近親屬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撫養子女是父母對於孩子的道德義務以及法律義務。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柒』 老公拒交生活費,理由是沒錢怎麼辦
如果你的老公拒絕交生活費的話,那麼以後你們家的生活什麼的就不用再管他了,其實我覺得抖音上有一個女孩子,雖然她就是個段子,我覺得這樣的做法真的是很好的,特別是對於這種只想佔便宜的人。
該讓他交電費的時候就讓他去交,如果不交電費的話,那麼你也不要管這些事情,看誰受不了?還有就是在吃飯的時候,只需要准備你自己的東西就可以了,他竟然不交生活費了嗎?在這個家庭裡面,所有的開支都不應該把他算在裡面,因為他本來就沒有佔一個股份吧!
洗衣服什麼的也不需要再繼續給他洗,因為他沒有交過,不會憑什麼還要讓你給他給個免費的勞動力,反正就要告訴他,但這個家庭是兩個人共同的,人家不是一個人在養他
『捌』 在家帶孩子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法律分析: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感情不和可以協議或起訴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玖』 老公不給生活費怎麼辦
可以通過訴訟程序要求對方承擔撫養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的歸屬,如將其中的某項財產或收入,確定歸一方所有或雙方分別所有。及第一千零五十九條規定,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及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