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最新的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山東省濟寧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市中區、任城區、兗州市、曲阜市、鄒城市、微山縣、濟寧高新區、濟寧北湖度假區城市低保標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49 元以上。其他縣提高到200 元以上。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補差標准為:市中區、任城區、兗州市、鄒城市、微山縣、濟寧高新區、濟寧北湖度假區農村低保標准每人每年提高到1200 元以上,月人均補差提高到60 元至65 元。其他縣(市)低保標准提高到1000 元以上,月人均補差提高到55 元至60 元。
山東省濟寧市月最低工資標准分為兩類:分別為760元和600元。其中市中區、任城區、兗州市、鄒城市、曲阜市、微山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760元;實行小時工資制的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7.8元/小時。泗水縣、魚台縣、金鄉縣、嘉祥縣、汶上縣、梁山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600元;實行小時工資制的單位,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6.5元/小時。
『貳』 雲南省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
近日,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印發《關於提高2022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 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決定提高全省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和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准。
根據《通知》,2022年7月1日起,全省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0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省級指導標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343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省級指導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10元,集中養育兒童保障省級指導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90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省級指導標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90元。
《通知》要求,各州(市)、縣(市、區)最遲於6月30日以前完成提標工作,確保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孤兒基本生活保障標准不低於省級指導標准,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不低於當地城市低保標準的1.3倍。
『叄』 低保最低收入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國家對貧困戶的界定,有其嚴格的劃分標准:即絕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低於627元),相對貧困人口(年人均純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純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純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純收入低於1205元的家庭人口統稱為弱勢群體。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四條 規范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 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嚴格規范,又要從農村實際出發,採取簡便易行的方法。(一)申請、審核和審批。申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戶主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村民委員會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也可受理申請。受鄉(鎮)人民政府委託,在村黨組織的領導下,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組織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民主評議後提出初步意見,報鄉(鎮)人民政府;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核查申請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財產、勞動力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並結合村民民主評議,提出審核、審批意見。在核算申請人家庭收入時,申請人家庭按國家規定所獲得的優待撫恤金、計劃生育獎勵與扶助金以及教育、見義勇為等方面的獎勵性補助,一般不計入家庭收入,具體核算辦法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二)民主公示。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以及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信息,接受群眾監督。公示的內容重點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申請情況和對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民主評議意見,審核、審批意見,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對公示沒有異議的,要按程序及時落實申請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對公示有異議的,要進行調查核實,認真處理。(三)資金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原則上按照申請人家庭年人均純收入與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也可以在核查申請人家庭收入的基礎上,按照其家庭的困難程度和類別,分檔發放。要加快推行國庫集中支付方式,通過代理金融機構直接、及時地將最低生活保障金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賬戶。(四)動態管理。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調查了解農村困難群眾的生活狀況,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納入保障范圍;並根據其家庭經濟狀況的變化,及時按程序辦理停發、減發或增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手續。保障對象和補助水平變動情況都要及時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