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市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從申請到下發需要多久
2018.8.1申請,2018.9.26收到深圳市政務辦的簡訊告知已受理,等待中
『貳』 深圳租房補貼受理時間要多久我已經申請一個多月了,一直是受理中。
我的12月7日申請的,一直是辦理中
『叄』 2019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要多久
2019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最新一期名單發布時間:2019年8月7日。本期共有7344名人才符合補貼申請條件,其中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6809人,公示時間為2019年8月7日至13日。你可登陸市、區人力資源局網站查詢名單
『肆』 2018年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多久發放收到的人進來
我6月12日開始是深圳戶口並拿到身份證,於次日申請完租房與房屋補貼,8月審核,9月10日就給我發簡訊說8月社保斷繳,其實我8月28日入職新公司,9月就繳了社保,至今也沒有哪個月是斷的。
電話說,10月份正在審核第五批有問題提交的申請進行11月補發,以此類推,11月就審批第六批有問題的延緩發放的申請,合格的,12月會進行發放。電話說是這么說......還不知道12月要幾號發。
—————【12月21日最近更新】———————
12月21日發的,鬆口氣,但也要還貸款,真不容易……
『伍』 深圳人才租房補貼 1.5萬什麼時候開始
深圳這座富有活力的年輕移民城市「求賢若渴」,敞開大門歡迎各地畢業生!深圳今年3月份出台的《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將新引進基礎性人才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補貼提高至本科每人1.5萬元、碩士每人2.5萬元、博士每人3萬元。新標准「落地」了嗎?現在申領補貼,是按照原標准發放還是新標准發放?記者采訪獲悉,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正在研究制訂中,符合申領條件的新引進人才現在可以申領,新標准「落地」後將按照規定補發差額部分。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正在研究制訂中。記者了解到,今年截至6月30日,市本級已經為3萬多名人才發放租房補貼,涉及金額1.07億元。
『陸』 深圳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要公示多久,我的已經公示半個月的還沒動靜
深圳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每月審核上月租房補貼申請,將擬發放人員名單在部門政府網站上公示5個工作日,補貼發放時間為公示結束10個工作日內。公示通過後,租房補貼撥付至申請人金融社保卡的銀行賬戶。
這是文件上面寫得,有延遲目前也沒什麼好的方法,只能慢慢等了。
『柒』 深圳租房補貼已經處於待發放狀態,還有多久發放
我4月17提交申請,5月21日結束公示,5月28日早上到賬。
『捌』 申請房屋補貼公示後還需多長時間下來
街道辦事處受理申請,工作時限15日內。
區(縣)房管局對申請家庭享受補貼人數、住房狀況審核。工作時限10日。
區縣民政部門對申請家庭收入情況進行審核,工作時限10日。
公示。公示期5日。
『玖』 深圳新引進人才住房和生活補貼,過了公示期多久(幾天)到賬,實際的拿過的說一下啊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9)深圳生活租房一萬五補貼公示多久擴展閱讀:
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做好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根據《關於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深發〔2016〕9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才安居辦法》(市政府令第273號,以下簡稱《安居辦法》)等,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審核、發放和監督管理。
本辦法所稱的新引進人才,是指2016年3月23日後經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區人力資源部門(含新區、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統稱「人力資源部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引進的歸國留學人員和首次調入的在職人才。
2016年3月22日前曾辦理人才引進手續(指取得引進審核文件),並在3月23日後再次辦理引進手續的人員,不適用本辦法(因學歷晉升需辦理應屆畢業生接收和歸國留學人員引進的除外)。
新引進人才引進時點以首份引進審核文件簽發時間為准(學歷晉升的除外)。
第三條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學歷以辦理引進手續時申報的為准;
(二)具有深圳戶籍;
(三)在深圳繳納了社會保險費,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本市;
(四)本人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調入的在職人才除符合上述規定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下列年齡條件:本科的未滿30周歲、碩士的未滿35周歲、博士的未滿40周歲。上述年齡條件以調入年度的1月1日為判斷時點。
第四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標准為:本科15000元/人、碩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補貼資金一次性發放。
第五條 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受理、審核、發放及監管。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委託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市人事中心)具體負責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區人力資源部門指定相應部門具體負責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
第六條 區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將本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區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於每年2月底前,將上年度支出規模報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匯總。
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將其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市人事中心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市人事中心負責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於每年3月15日前匯總市本級及各區上年度支出規模,函告市財政部門。
前海現代服務業合作區負責將本合作區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納入其年度部門預算、決算,報市財政部門審核;按照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辦理資金撥付。
第七條 市財政部門負責審核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辦理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資金預算和決算,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後,將資金指標下達至市人事中心;於每年9月30日前,根據上年度支出規模提前告知各區專項轉移支付規模;於每年3月31日前與各區財政部門就上年度補貼資金進行結算。
第八條 市住房保障部門負責匯總提供市、區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
第九條 新引進人才應當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通過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政府網站「新引進人才補貼信息系統」(以下簡稱信息系統)提出補貼申請。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資格。
第十條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審核和發放按以下方式辦理:
人力資源部門日常受理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請人戶籍情況,通過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市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在每月首個工作日匯總上月市、區申請人名單後,送市住房保障部門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市住房保障部門在25個工作日內反饋核查結果。
人力資源部門根據核查結果以及本辦法規定的條件,審核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新引進人才,在本部門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不符合申請條件的,本次申請終止
人力資源部門在公示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完成租房和生活補貼發放工作。
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信息審核以審核時的信息狀態為准。
第十一條 公示結束前,新引進人才可以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申請。
新引進人才申請租房和生活補貼未審核通過的,可在引進審核文件簽發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
第十二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相應的市、區人力資源部門業務窗口提交書面材料現場辦理:
(一)因個人信息錯誤導致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失敗的;
(二)因信息系統原因導致無法網上及時申請的;
(三)對申請審核結果有異議的;
(四)撤銷租房和生活補貼申請的;
(五)其他需現場處理的問題。
第十三條 因信息核查結果與申請人實際情況不符而導致審核不通過的,申請人需向人力資源部門提交與其本人信息相符合的有效證明材料,人力資源部門在收到證明材料後,對符合申請條件者,可納入下一期審核名單。
第十四條 相關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五條 申請人以隱瞞或者虛報年齡、學歷、戶籍、社會保險及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況等方式弄虛作假的,或者以賄賂等不正當手段騙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由人力資源部門依照《安居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申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的,或者終止發放補貼的,人力資源部門應當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在本部門政府網站上向社會公示,並提交個人信用徵信機構,由其依法在個人徵信記錄中作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六條 根據新引進人才類別的不同,引進審核文件是指,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應屆畢業生的高等院校畢業生介紹信、歸國留學人員的留學人員報到行政介紹信、在職人才的招調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招收進站博士後人員備案通知書等。
第十七條 本辦法施行後,相關事項按照以下規定辦理:
(一)根據《安居辦法》已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但2016年3月23日後引進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人員和歸國留學人員在本辦法頒布之日前,已按照《安居辦法》領取了新引進人才租房補貼的,可按照《若干措施》規定的補貼標准補發差額部分;
(二)已享受本辦法所規定的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的,不得再次領取。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資料來源:深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深圳市新引進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工作實施辦法
『拾』 深戶租房和生活補貼公示中是什麼意思
意思是審核已經通過了,過了公示期就可以發放補貼了。詳情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