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黨內按照黨內監督條例應當參加雙重組織生活會的有哪些人
雙重組織生活會制度
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定期的黨員領導幹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制度。建立健全黨員領導幹部過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一條
黨員領導幹部要按期參加黨員領導幹部班子定期召開的民主生活會,同時又要以普遍黨員身份,編入黨的支部、小組,按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的監督。
第二條 黨員領導幹部在參加班子民主生活會的同時,還要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的組織生活。
第三條
黨員領導幹部必須編入黨支部,按時參加組織生活。黨內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組織生活,不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黨員領導幹部要自覺做到:
1、以普通黨員身份自覺參加黨支部活動,遵守有關規定,積極發表意見,如實匯報思想,為其他黨員作出表率。
2、需要民主表決的事項,每位領導幹部都要與普通黨員一樣發表意見。
3、因故不能參加組織生活的,必須事先向黨支部請假並說明原因。
4、必須嚴格執行支部大會通過的決議,努力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四條 黨員領導幹部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要按照黨章規定進行處理。
第五條黨支部要認真記錄領導幹部參加組織生活會情況。
第六條黨委辦公室要對黨員領導幹部參加支部組織生活情況進行檢查和通報。
第七條 本制度由黨委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Ⅱ 什麼是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雙重組織生活: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領導幹部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2)什麼是雙重組織生活會擴展閱讀
雙重組織生活會是指由黨的支部委員會或黨小組召開的組織生活會和黨委(常委)、黨組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強調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所在支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定期召開的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無論對於領導幹部自身加強黨性修養,增進同志間的思想交流,密切上下級關系,還是對於加強廣大黨員對領導幹部的民主監督,增強黨組織的活力,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962年,鄧小平同志在擴大的中央工作會議講話中指出,「對於我們黨的各級領導人(包括黨委會的所有成員),應該有監督。這種監督是來自幾個方面的,來自上面,來自下面(下級),來自群眾,也來自黨小組生活」。
「我覺得,對領導人最重要的監督是來自黨委會本身,或者書記處本身,或者常委會本身」。「我們要重視黨委內部的互相監督作用這個問題。」實踐證明,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有利於黨組織對於幹部的嚴格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有利於領導幹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廉潔自律,有利於統一思想,改進作風,增強團結,提高領導班子的戰鬥力。
在黨內,不論職務高低,相互間都是平等的同志關系。在黨支部、黨小組生活會上,黨員領導幹部應該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同其他同志一樣,積極參加學習討論,如實匯報思想情況,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自覺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參考資料:網路-雙重組織生活
Ⅲ 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包括哪些內容
領導班子成員在執行會議制度、黨組織活動日制度、黨課制度、黨員匯報制度的同時,著重提高如下組織生活質量。
黨委中心組成員日常學習
學習小組每月初前制定下發黨委中心組月度學習安排,明確月度個人自主學習與集中研討學習內容。黨委中心組成員根據月度自主學習安排,靈活安排自學時間,每月完成不少於5學時的自學任務,完成規定自主學習篇目,按要求做好學習筆記。黨委中心組成員集中研討學習每月不少於1次,全年累計不少於12次96學時。
在集中研討學習2日前下發通知,明確集中學習研討內容、參學人員(黨委中心組成員和列席學習人員)、發言人員和學習要求。中心組成員根據集中學習研討通知要求,提前預習學習內容,按時主動參學,深入開展討論,積極進行講評,認真撰寫學習筆記。
每次黨委中心組集中學習研討建立學習考勤表,黨委中心組成員和列席學習人員認真簽到。中心組成員圍繞月度學習重點,每月撰寫不少於1000字的學習體會。
黨委中心組成員全年參加集中學習研討出勤率須在90%以上,確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時,須提前向黨委中心組組長請假,返回單位1周內完成補課學習。中心組組長每月對黨委中心組成員個人學習筆記至少檢查1次並簽署評價意見。
黨委中心組學習綜合薄記錄內須詳細記錄每次集中學習研討的學習時間、學習地點、學習形式、學習內容、參學人員(黨委中心組成員和列席學習人員)、學習主持人,以及領學人和發言人發言內容。
黨委中心組成員在認真學習理論知識基礎上,每人每年至少開展1次系統調研,撰寫1篇有高度、有深度的調研報告。
按照「走出去」與「請進來」 和「走下去」與「請上來」相結合的原則,組織黨委中心組成員參加上級培訓,邀請專家做專題輔導,以及通過黨委中心組成員深入黨支部(總支)開展輔導、邀請黨支部(總支)負責人列席本單位黨委中心組學習等形式,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相互提高。參加上級黨組織開展的兩級黨委中心組聯組學習,本級黨委中心組成員要按相關學習通知明確的學習時間、學習地點、學習內容做好學習筆記,本級黨委中心組學習秘書要做好聯組學習。
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按照規定做好好會前、會中和會後的相關學習、調研、自查、材料撰寫、會中批評與自我批評以及對照整改等工作。
黨支部組織生活
黨員領導人員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組織生活。內容如下:
1.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黨員大會(所在黨小組的黨小組會)。
2.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黨課教育。
3.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
4.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的支委會擴大會議,參與重要事項集體決策。
5.定期參加所在黨支部的各項黨內活動。
6.定期向所在黨支部繳納黨費。
以上組織生活不是每次必須參加,一般一個季度最少參加一次,每年最少為所在支部黨員講一次黨課。領導班子成員要按時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黨課教育。黨支部綜合記錄簿中有考勤記錄,如請假,在缺席人員中應有留痕。
領導班子成員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黨員領導人員應將本人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的對照檢查材料,摘錄相關內容作為自我批評的文字材料在黨支部留存。黨支部綜合記錄簿中會議記錄要有黨員領導人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發言記錄。黨支部書記、支委與黨員領導人員的會前談心要在談心寫實表中記錄。組織生活會上不對黨員領導人員進行民主評議,但黨員領導人員需要對其他黨員進行民主評議。
領導班子成員要參加所在黨支部的黨政聯席會議或支委會擴大會議,參與重要事項集體決策。黨支部綜合記錄簿中要有留痕,有發言記錄。
領導班子成員所在(聯系點)黨支部的各項黨內活動。要在黨支部綜合記錄簿中參會人員有體現,會議記錄有發言。如請假,缺席人員中應有記錄。
黨支部有黨員領導人員黨費交納存單。
Ⅳ 黨建知識 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層組織生活制度具體含義是什麼
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
黨員領導幹部參加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組織(黨組)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這是黨員領導幹部接受黨組織和黨內外群眾監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堅持這一制度,對於堅持黨的領導,保證黨的各項路線、方針和決議的貫徹執行,具有重要作用。
1.組織生活會和支委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時間要求。黨的組織生活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採取黨小組或黨支部生活會形式召開;支委民主生活會是一年一次,召開的時間均按支部或上級黨組織要求進行。
2.組織生活會和支委民主生活會會議內容。組織生活會以黨員匯報思想、工作情況,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支委民主生活會針對班子和個人思想、作風及工作上的問題進行檢查、總結,交換意見,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促進工作。
3.遵守制度,積極參加黨的活動。每個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要增強對黨內各項制度意識的認識,自覺遵守黨內各項制度,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活動時,應向黨支部或黨小組請假。
Ⅳ 黨的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指什麼
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定期的黨員領導幹部班子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制度。建立健全黨員領導幹部過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黨的制度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
黨員即政黨的成員,是贊同某黨的綱領和政策、遵守黨章、自願加入該黨的成員。黨員是構成政黨的基石和細胞。黨員的數量決定政黨的規模和群眾基礎,黨員的素質在很大程度上決定政黨的水平。
望採納!
Ⅵ 黨員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是怎樣規定的
1、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黨員領導幹部必須編入一個黨的支部及小組,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同時還必須參加黨員領導幹部的民主生活會,接受黨組織的監督。
2、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3、黨員領導幹部是黨員隊伍中平等的一員,要按要求參加「雙重組織生活」,不允許有超越制度約束的「特殊黨員」。黨員領導幹部要通過「雙重組織生活」,自覺把權利和義務有機地統一起來,認真負責地向黨組織匯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
組織生活會的基本內容
(1)學習黨的基本理論,不斷地進行思想修養和思想改造的情況。
(2)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情況。
(3)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履行黨員義務的情況。
(4)在關鍵時刻經受考驗的情況。包括嚴峻的政治斗爭面前和當人民的生命財產遭受損失以及面臨嚴重困難,需要黨員個人作出犧牲時的表現情況。
(5)在平時工作、學習、生活中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服從黨和人民利益、服從整體利益的情況。
(6)遵守黨的紀律、遵紀守法的情況。
(7)深入實際、聯系群眾、做群眾思想工作的情況。
(8)艱苦奮斗、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情況。
(9)開展積極的思想斗爭、自覺地同錯誤思想和行為作斗爭的情況。
Ⅶ 雙重組織生活會黨員領導幹部為什麼要參加雙重組織
簡單的說,這是黨章的規定,也是黨員領導幹部必須遵從的黨內生活准則。
如何理解黨章這樣規定的現實意義,不是三言五語可以說深說透的,要想對這個問題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建議學習和閱讀由權威部門編寫的、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九大黨章學習手冊》以及《十九大黨章學習講座》等資料。
Ⅷ 雙重組織生活制度包括
法律分析: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是指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黨的民主生活會,又要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的制度。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三條 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首先是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違反黨的原則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斗爭。
(七)密切聯系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斗爭,不怕犧牲。
Ⅸ 領導幹部雙重組織生活是指什麼
中共中央印發的《縣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要求:「民主生活會是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是發揚黨內民主、加強黨內監督、依靠領導班子自身力量解決矛盾和問題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黨員領導幹部還應當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黨支部(黨小組)組織生活會,過好雙重組織生活[1]。」
中文名
雙重組織生活
包括
組織生活會、民主生活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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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要介紹
雙重組織生活:黨員領導幹部既要參加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黨小組的組織生活會,又要參加黨員領導幹部單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
黨章規定,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