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黨員不參加活動幾個月會脫黨
法律分析:黨員不參加活動六個月會脫黨。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當中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並且連續六個月沒有參加黨組織生活的,就會被認為是自行脫黨。如果有正當理由,黨員可以向黨組織提出請假申請,經過黨組織同意之後,就可以正常請假,不列入無故不參加黨組織生活的考核中,自然也就無需自行脫黨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㈡ 連續多長時間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對在6個月內經常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黨員,黨組織要加強教育,經過教育無轉變的,可決定讓其限期改正。在限期改正期間仍不改正的,可根據其表現,作出組織處理
㈢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6個月
《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章第九條規定,黨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確認為是自行脫黨。處理黨員自行脫黨,要正確掌握是否"沒有正當理由"和是否"連續6個月"這兩個條件。
不要把因為某些客觀原因(如生病住院、患精神疾病以及辦理組織關系中確實存在問題等)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一律看作自行脫黨。有關黨組織要認真調查研究,弄清真正原因,如實提交支部大會討論,並應當通知本人參加並允許申辯。經過討論,如認定確屬自行脫黨者,應當決定予以除名,並將支部大會的決議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3)連續多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擴展閱讀: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國共產黨章程
㈣ 黨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多久不參加組織生活
法律分析:黨員若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會,視為脫黨。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八條 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㈤ 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第八條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群眾的監督。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群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第九條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第四十條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黨內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嚴格禁止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這些規定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追究。
㈥ 連續多久不參加黨組織生活被認為自行脫黨
《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㈦ 不參加黨組織生活幾個月自動脫黨
法律分析:不參加黨組織生活六個月自動脫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黨員脫黨處理規定:1、在處理黨員自行脫黨之前,黨支部應認真搞好調查研究,確定確為自動脫黨行為後提交支部大會討論。2、支部大會討論時,應通知本人參加並允許發表意見。如本人長期外出不歸不能出席會議或接到通知後拒不參加會議,支部大會仍可討論處理問題。經過支部大會討論,如認定屬於自動脫黨者,應作出除名的決定。3、支部大會的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㈧ 黨員連續幾個月不參加黨組織生活,自行脫黨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脫黨處理規定
1、在處理黨員自行脫黨之前,黨支部應認真搞好調查研究,確定確為自動脫黨行為後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2、支部大會討論時,應通知本人參加並允許發表意見。如本人長期外出不歸不能出席會議或接到通知後拒不參加會議,支部大會仍可討論處理問題。經過支部大會討論,如認定屬於自動脫黨者,應作出除名的決定。第三,支部大會的決定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國共產黨章程
㈨ 黨員幾次不參加組織生活開除黨籍
法律分析: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組織活動不可以開除黨籍,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五種,開除黨籍是黨內的最高處分。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九條 黨員有退黨的自由。黨員要求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後宣布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黨的支部應當對他進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經教育仍無轉變的,應當勸他退黨。勸黨員退黨,應當經支部大會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如被勸告退黨的黨員堅持不退,應當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把他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把這樣的黨員除名,並報上級黨組織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