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上海市最低工資標准2022
上海最低工資是多少
上海人社部門表示,上海將從7月1日起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到23元。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通知上海市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590元,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崗位津貼,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而是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上海市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23元,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貳』 上海低保標准2021
2021年上海市低保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330元。其中,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16周歲(含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救助標准調整為每人每月1730元。增幅7.26%。上海調整後,仍為全國城鄉低保標准最高的省份。 __
據梳理發現,為更好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今年已有10省份上調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據最新統計數據,截至2021年三季度,全國共有城鄉低保對象4242.4萬人,其中,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753.2萬人,平均標准706.6元/人·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數為3489.2萬人,平均標准6298.8元/人·年。
拓展資料
低保是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簡稱,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
中國對農村低保制度的探索,實際上還早於城市。只不過受傳統農村集體福利思維定式的束縛和農村稅費改革的影響,此項制度建設一直進展緩慢。2003年,在城市低保制度取得重大突破後,民政部開始重新部署農村低保制度的建設工作。其中一項重要舉措是,在全面摸清農村特困戶底數的基礎上,決定在未開展農村低保制度的地區建立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由此在中國廣大的農村地區形成了農村低保制度和農村特困戶救助制度「雙軌並行」的局面。也正是因為這一創新性的制度安排,為順利實現「全民低保」目標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黨的十六大以來,尤其是確立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兩大戰略目標後,地方政府的積極性普遍被調動起來,農村低保制度的建設步伐明顯加快。2004年以前,全面建立農村低保制度的僅有北京、天津、上海3個直轄市和浙江、廣東2省,且維持了較長時間。
『叄』 上海工資最低標準是多少每月
【法律分析】
2021年最新上海最低工資標準是月最低工資標准為259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為23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法律依據】
上海市《關於調整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各控股(集團)公司、企業(集團)公司,各有關用人單位:經市政府同意,從 2021年7月1日起,本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為259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 (三)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為23元。
『肆』 上海市的低保現在是多少
根據上海民政局的通知,2022年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1160元。其中,對城鄉低保家庭中的16周歲,包含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救助標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510元,其餘要求也有所修改。
『伍』 上海最低保障工資標准
法律分析:一、月最低工資標准從2480元調整為2590元。下列項目不作為月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由用人單位另行支付:
(一)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下的崗位津貼。
(三)伙食補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四)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從22元調整為23元。小時最低工資不包括個人和單位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三、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法律依據:《最低工資規定》
第五條 最低工資標准一般採取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形式。月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准適用於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
第六條 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准,應在頒布的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考慮單位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還應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月最低工資標准和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具體測算方法見附件。
『陸』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2021
2021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要根據各地區的具體情況進行制定。每個地方的發放標準是不一致的,例如上海市的低保標準是每個月八百八十元,北京市的低保標準是每個月八百元。沒有生活來源、沒有勞動能力、沒有法定的贍養人或者是撫養人的居民;領取失業救濟金或者是失業救濟期滿但是仍然不能重新就業,家庭的人均收入比最低生活保障的標准低居民是可以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的。
法律依據:
《最低工資規定》第六條規定,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准,應參考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相關擴展:
北京城市低保辦理所需材料
(一)申請書;
(二)《申請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登記表及聲明書 》;
(三)本人和共同生活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和戶口本復印件;
(四)收入證明,主要包括:
1.在職人員需提供由單位人事(勞資)部門出具的《在職人員收入證明》,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2.離退休人員需提供領取離退休費證明;
3.享受失業保險人員需提供領取失業保險金證明;
4.領取一次性經濟補償人員需提供領取經濟補償證明;
5.法定贍養人、撫養人、扶養人的收入證明;
6.職業介紹機構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存檔證明;
7.其他有關收入的證明。
(五)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未就業人員,需提供《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2.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人員,需提供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出具的勞動能力鑒定證明;
3.罹患重大疾病人員需提供本市二級及以上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
4.已婚家庭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5.解除婚姻關系的需提供離婚協議書或法院判決書等解除婚姻關系證明;
6.在校就讀的家庭成員需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7.家庭成員為殘疾人的需提供殘疾證復印件。
(六)民政部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北京城市低保辦理程序
(一) 申請城市低保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委託居委會代為提交申請。
(二)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會保障事務所自收到申請後,應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材料齊備後,應指導申請人或代理人填寫《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將相關信息錄入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開展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工作,調查結束後,以居委會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後,填寫《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並及時公示。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低保審核的行政主管部門對社會保障事務所報送的相關材料進行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同時完成網上審核工作並將材料上報區(縣)民政局。
(三) 區(縣)民政局對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上報的相關材料和審核意見進行全面審查,並入戶抽查。入戶調查結束後,對擬批準的低保家庭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上簽署審批意見,完成北京市基本生活救助系統信息錄入和網上審批工作,發放《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並從批准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
辦理時限:自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正式受理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至區縣民政部門辦結審核審批手續,期間所需時間為23個工作日加14個自然日。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地址街道(社保所)地址、區縣民政局地址
『柒』 上海低保人員每月可發多少金
法律分析:上海低保人員每月發1240元。國家設立了低保,通過每月為該類人群發放一些補助資金,能夠很好的支撐日常的開銷以及生活。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初審,並將有關材料和初審意見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法律依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五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資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納入社會救濟專項資金支出項目,專項管理,專款專用。
國家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贈、資助;所提供的捐贈資助,全部納入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
第六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費用,並適當考慮水電燃煤(燃氣)費用以及未成年人的義務教育費用確定。
直轄市、設區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縣級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縣級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需要提高時,依照前兩款的規定重新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