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犯罪分子的子女有什麼影響
法律分析:犯罪分子觸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責任,受到刑事處罰,對其子女也會產生一定影響,如參軍、公務員的錄取都會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是過失犯罪。
過失犯罪,法律有規定的才負刑事責任。
Ⅱ 杭州女童被租客帶走遇害,暑期來臨我們應該如何保障孩子的人身安全
這時候一定要以嚴格教育孩子,千萬不要跟陌生人搭話,千萬不要輕信任何一個熟人,不要上別人的車,也不要跟著別人走,在自己無法判斷情況的時候,要跟自己的父母打個電話,商量一下該怎麼做。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讓父母不再放心。
對於沒有自主思考和行為能力的孩子,一定要嚴格控制他的行動范圍,讓他在家裡玩也總好過跟著其他的人到處去跑,只有在父母的眼皮底下,孩子的安全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中國雖然說是最安全的國家之一,但是也並不代表著犯罪分子就已經消失,無數次血的教訓一直在為我們敲響警鍾,兒童安全教育刻不容緩,孩子是最容易受到有侵害的群體,做父母的只有擦亮眼睛,積極的為他撐開一把傘,讓孩子在無憂無慮的庇護下成長,才能讓他長成一顆蒼天大樹。
Ⅲ 受過刑事處罰對子女會有多大影響
根據國家的政策,受過刑事處罰,對於子女來說,並沒有多大的影響,但是如果子女要進入一些學校,從事一些特殊職業的話,還是會因此受到一定影響的。
第一,需要了解刑事處罰的內容有什麼,刑事處罰簡稱刑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
第二,需要了解子女想要上哪些學校和從事哪些職業,會受到影響。學校一般有兩種,警校和軍校。職業的話,則包括公務員、警察、軍人、法院工作人員、銀行工作人員、國企工作人員、檢察院工作人員等,這些職業都會有政審這個環節,不僅會考察本人,還會看三代以內其他親屬的情況,如果是涉及到國家安全的部門單位,還會看三代以外的人。
當然,如今除了軍警機關和涉及到國家安全的部門單位,有明確規定有影響等,其他在政審方面已經逐漸放寬,比如,如果是直系親屬正在受刑事處罰或被判死刑的,政審會不合格,但已受過出獄的,則不存在政審直接不合格的狀況。
所以,一定要敬畏法律,不要觸犯法律,不僅是為自己,也是為了他人。
根據公安部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中第九條: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選:(一)因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等社會影響惡劣的嚴重犯罪,或者貪污賄賂數額巨大、具有嚴重情節,受到刑事處罰的。
根據《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八)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被刑事處罰或者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的。
Ⅳ 未成年罪犯的合法權益和權利
保護未成年罪犯合法權益 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作者: 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法院副院長 遲承麗
[全文摘要]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審判庭在審判工作中充分體現「寓教於審、審教結合」的審判特色,並逐漸摸索出了一套適應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點的案件審理方法。他們堅持庭前重「查」、庭中重「教」、庭後重「幫」的做法,將「尋找感化點、喚醒感化心」這一工作主題貫穿審判活動的全過程,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護,切實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力求挽救每一個失足少年。 江蘇省徐州市雲龍區人民法院少年刑事案件審判庭(以下簡稱「少年庭」)在多年的審判實踐中,不斷摸索並學以致用,在強化執法觀念的同時,認真學習並深刻領會以「教育、感化、挽救」為主要內容和目的的未成年人刑事政策要求,切實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律范圍內使脆弱的未成年被告人得到最為真切的關懷和保護,實現法律的教育功能。他們堅持用全新的司法理念詮釋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並以此為宗旨開展少年審判工作,為未成年人提供全面的司法保護,使其不因犯罪而悲觀失望,斷送前程,並將教育貫穿於整個少年審判工作中,將防止每一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與直接造福於社會和千千萬萬個家庭緊密聯系起來。自1987年成立審理少年犯罪案件合議庭至2003年底,共審結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包括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案件)1143件,判處未成年被告人1208人,經回訪考察,無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積極的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少年庭在審判工作中充分體現「寓教於審、審教結合」的審判特色,並逐漸摸索出了一套適應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特點的案件審理方法。他們將「尋找感化點、喚醒感化心」這一工作主題貫穿審判活動的全過程,並將教育工作延伸到審判後,力求挽救每一個失足少年。 一、庭前重「查」,為庭審教育工作做好准備 一是案件受理後要求填寫「兩表」。即要求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填寫《未成年人個人情況測試表》,讓其家長填寫《未成年人家庭情況調查表》,了解被告人的成長經歷、心理狀態、成長環境、過去表現、犯罪原因等,便於研究庭審教育方案。 二是邀請未成年被告人的家長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訴訟。有些未成年人犯了罪,其家長的思想波動很大,有恨鐵不成鋼的,有不管不問的,有與公檢法辦案人員有抵觸情緒和辦案人爭吵的。審判人員總是耐心地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爭取他們的配合,以達到共同教育好未成年被告人的目的。 三是為未成年被告人推薦好的辯護人,保障他們的訴訟權利。由於未成年被告人年齡與智力的限制,他們在訴訟中處於劣勢地位,審判人員便為他們推薦具有實踐經驗並善於做青少年工作的律師擔任辯護人。對於一些家在外地家長不能到庭或因經濟困難請不起辯護人的被告人,法院則依法為其指定辯護人。 四是推行少年案件「司法專家門診」審判方式。針對未成年被告人這一特殊群體,少年庭實行了在審理機制上建立專門機構,在審判方法上實行專項突破,重點解決難點的方式。他們與檢察機關、有關律師事務所共同協商,分別成立了少年案件起訴組和少年案件辯護組,以充分發揮未成年刑事案件審理的整體功能。 五是召開「庭前會診會」。對一些惡習較深或罪刑較重的未成年被告人,由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負責召開「庭前會診會」。目的是分析犯罪原因,研究庭審教育方案,由審判人員、公訴人、法定代理 、幫教人員、辯護人等對庭審教育內容進行明確分工。 六是嚴把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齡關。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齡是審理案件時需查明的重要事實,不僅關繫到他們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也是案件量刑時要充分考慮的問題。由於農村戶籍管理工作不夠規范,戶籍往往不能真實地反映未成年人的年齡。指定管轄工作開展後,審判人員有時為落實一個未成年人的年齡,到偏遠的銅山縣區去調查一次有時需要一天的時間。 2003年7月份,少年庭在審理被告人袁某盜竊一案中,審判人員在庭前閱卷過程中,發現根據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袁某在作案時已滿十八周歲,而其父母提出袁某是超生子女,戶籍登記上將年齡報大了,即在作案時不滿十八周歲。審判人員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到袁某的出生醫院徐州市第四人民醫院進行調查。到了醫院後,工作人員告知由於距被告人出生時間將近二十年,原始出生病歷已成捆打包,無法查找。審判人員向他們講明情況後,醫院才勉強答應同意翻找。承辦人花了近一天的時間,終於從幾捆病歷中找到了十八年前袁某的母親分娩的出院證明,證實分娩時間與其父母提供的年齡一致。審判人員據此確認被告人系未成年人犯罪,並依法予以了從輕處罰。 二、庭中重「教」,使庭審教育收到最佳效果 一是發揮庭審教育的合力作用。根據未成年被告人的綜合情況,庭審中開展以審判人員為中心,並充分調動公訴人、辯護人、法定代理人,從法、理、情的不同角度,對被告人進行法制、道德、人生觀、親情、認罪服法和前途等全方位教育,從不同角度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 2003年11月少年庭在審理被告人牟某搶劫一案中,了解到牟某從小不愛學習,小學三年級時就輟學在家,在社會上結交一些不良朋友,經常在學校門前攔截學生搶劫錢財。牟某被逮捕後,還抱著破罐子破摔的態度。案件起訴後,辦案人員及時與其家長取得了聯系,並要求他們作為法定代理人參加庭審活動。通過召開了庭前會診會,研究了教育方案。在法庭調查時,牟某仍極不配合,毫無悔罪之意。為了挽救這個倔犟的少年犯,在庭審教育中,大家從不同角度展開了教育,尤其是被告人的父親深明事理,向法庭提出即使其子不認罪,他仍然相信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是成立的,並語重心長地教育被告人,說出了「子不教,父之過,兒子犯罪就是我的錯」等話語。當牟某聽到這幾句話時,終於轉變了自己的態度,在庭上痛哭流涕,幾次下跪,請求其父親原諒自己的過錯,請求法庭給自己一個改過的機會。這次庭審取得了極佳的效果。 二是採取適合未成年人的教育方式。審判人員對待未成年被告人總是耐心細致。他們在庭審中盡量使用易於理解和接受的語言,注重啟發、疏導未成年人如實供述罪行;他們語氣平和,以抵消被告人對審判的恐懼感,縮短他們與審判人員的心理距離,使庭審在寬松的氣氛中進行;他們自覺將青少年心理學、犯罪學等領域的知識融入教育工作中,並根據庭前所掌握的被告人的身心狀況、犯罪原因、性格特點、家庭環境等綜合情況,「對症下葯」,選擇最恰當的方法進行教育。 三是教育中以物感人、以情動人,讓未成年人在心靈深處受到震撼和感化。2004年4月,少年庭在審理郭某某(女,17歲)盜竊一案時,了解到郭某某系洛陽市某師范學校的學生,其父母均是教育工作者,平時對其要求較嚴,但雙方之間溝通與交流較少。郭某某由於感到學習壓力較大,於2003年11月離家出走來到徐州,在被害人夏某某的茶社打工。因受貪財圖利思想的驅使,盜竊夏某某價值4萬余元的首飾,從而走上犯罪道路。開庭前,其母親將一封寫給女兒的信交到審判人員手中,讓轉交給其女兒。承辦人覺得信寫得非常感人,如果能夠在庭審教育時讀給她聽,效果一定很好。果然,在教育過程中,當郭某某聽到母親在信中發自肺腑的「爸爸媽媽聲叫聲應的女兒,快樂的小天使,一下子就看不到你,好想好想你時...」淚水奪眶而出,在場的人也為之動容,庭審教育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三、庭後重「幫」,將教育延伸到庭審後 一是從有利於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改造出發,對他們正確定罪量刑。對於罪行較輕,具備緩刑條件的未成年人,尤其是在校學生,盡量適用緩刑,使其能返校復讀,防止有些未成年服刑犯由於沒有好的改造環境而加深惡習。 二是落實監管措施,鞏固庭審效果。少年庭對被判處緩、管、免刑的每一名未成年人建立了回訪考察檔案,並安排專人負責這項工作,落實監管人員,制定監管措施和幫教計劃,實行定期回訪考察,並要求緩刑少年犯每季度作一次書面思想匯報,以便隨時掌握和了解他們的思想和改造情況。 借電影《法官媽媽》在全國熱播之機,少年庭於2003年元月組織部分緩刑犯到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看望「全國法院模範」、全國「三八」紅旗手、全國「十傑」女法官、「法官媽媽」尚秀雲同志,「尚媽媽」與每位緩刑少年犯進行了交流,了解他們失足的原因,並語重心長地教育他們。「尚媽媽」還向他們每人贈送了書籍,並在扉頁上題字,與他們共勉。緩刑犯們在親自聆聽了「法官媽媽」的教誨後,紛紛表示他們會將這次與「法官媽媽」的「親密接觸」作為改造的動力,在今後的人生道路上走好每一步。這次活動也使少年庭對緩刑少年犯的幫教工作更加深入。 三是幫助被判處緩、管、免刑的未成年學生重新回到校園,防止他們重新犯罪。目前,由於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評比實行的是一票否決制,學生只要發生刑事案件,該學校就不能被評為綜合治理先進集體,為此有些學校便採取開除違法犯罪學生的做法,這給聯系返校復讀工作增加了相當大的困難。審判人員總是盡最大努力,為他們爭取重返校園的機會。 被告人張某原系徐州市技工學校的學生,通過庭前走訪其學校,了解到該生學習成績一向不錯,只是性格比較孤僻,不太合群,因結交了不良朋友,一時糊塗而走上了盜竊犯罪的道路。案件在審理後,承辦人認為張某確有悔改表現,其本人也當庭表示希望重新回到學校,其父親也是多次與學校聯系交涉,希望給自己的孩子繼續學習的機會。承辦人為此專門到學校與校領導協商,要求繼續收納張某,讓其完成學業,並配合法院落實好對張某的監管措施。校方當時明確表態,對此類學生唯一的處理辦法就是開除。承辦人先後三次到學校做工作,向他們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規定,最後校領導終於被審判人員的誠意所感動,看出他們確實是為張某的前途著想,最後決定讓其返校復讀。自1987年至今,已有60餘名未成年人重返了校園。 四是到少管所看望判處實刑的少年犯,幫助他們樹立改造信心。2003年10月,審判人員行程700多公里來到江蘇省句容少年管教所,去看望近三年來判過的27名服刑人員。少管所領導舉行了隆重的儀式,將27名服刑犯安排在禮堂內。審判人員對他們的生活、學習和勞動情況進行了詳細的詢問,並鼓勵他們好好改造,掌握勞動技能,為將來重返社會打下基礎。李某某是個剛滿16周歲的女孩,因與男朋友一起參與盜竊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父親對這個不爭氣的女兒感到失望,在李某某到句容少管所近兩個月的時間里,家裡人一直未去看望過她,她的心情一直非常難過。當她見到熟悉的法官們不辭辛苦來看望時,趴在桌子上失聲痛哭。法官們告訴她回徐州以後一定通知她的父親來看望她,讓她安心改造,不要有思想包袱。李某某哭著說「你們比我的親人還要親」。
來源: 中國法院網
Ⅳ 監獄管吃管住,犯人行動嚴格受限,為何犯人家屬要定期打生活費
監獄不僅管吃管住,還管睡管病,管穿管教,一個犯人在監獄里的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是通過監獄提供的生活保障措施和福利關懷就基本涵蓋了。但為什麼還有的犯人要向家屬要錢,有的還要得多呢?
比如和罪犯人中的管理人員打好關系,在核定定額或者偷個懶之類的事情上獲得便捷,比如和勞動中的快手打好關系,我請你吃飯,你幫我幹活,這樣自己混混也能完成每天的定額任務。
所以家屬不要相信犯人的話,大額度給錢,如果條件允許適當的給點生活補助,這樣犯人活得更有自尊一點,如果實在沒能力,不用管又不用給錢,犯人在裡面餓不著,病不死,監獄會管,會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
當然,犯人的減刑是以犯人的表現來打分的,而主要就是勞動的成績,所以用錢來維持一定關系幫助自己完成和提高勞動產值,是有現實價值意義的。
但是犯人本身就是改造,不管從身體和心理都需要改造,能不給錢支持是最好的,確實給錢,也不建議給太多。
Ⅵ 在逃犯人家屬可以申請低保福利嗎
可以。
經濟困難就可以申請低保。
低保只是保的買米錢,不保吃香喝辣。更不可能保發財致富。
有問題你可以向當地民政局咨詢或者反應。
只要自己認為生活困難的都可以申請低保。注意要把困難說夠說透,有利於獲得審批。
申請是一回事,
能否批准低保是另外一回事。
不申請鬼知道你困難。
官方認可的困難,就困難,不困難也困難,將會獲得低保補助。
官方不認可的困難,困難也不困難,低保補助同你沒緣。
凡是中國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
低保是在城市已經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條保障線"制度的基礎上,建立實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目前全國城鄉低保對象達7487.4萬人,其中城市低保2307.8萬人,月標准240元,同比增長7.1%,人均補助水平168元,同比增長15.9%;農村低保5179.6萬人,年標准1136元,同比增長8.8%,月人均補助水平62元,同比增長22%。
由於低保主要由地方財政開支,各地區發展水平不同,地方財政收入狀況不同(有的地方錢多,有的地方錢少),因此各地方的低保政策會有所不同,具體政策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如類別的劃分、補助等級的確定,補助金額的多少,最低生活標准線的確定、低保補助金是按照月發,季度發還是年度發等都需咨詢當地民政局為准。
許多網友問低保每個月是多少錢?
錢多少是依據地方財政收入水平,申請人家庭具體的困難程度確定的,沒有唯一的數字答案,有的會多點有的會少點。例如同為低保北京的低保與雲南的低保,其低保金額不一樣,北京的多,雲南的少;同在北京同地方吃低保,其低保金額也不一樣,一般困難戶的少特困難戶的多。
向低保審批部門遞交申請低保所需材料:
一、城市低保
1、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要說明以下事項:
①申請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收入情況。
②已婚子女家庭收入情況。
③收入情況包括:申請人本人、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及已婚子女家庭收入的:工資、獎金、補貼;離退休費、社會養老金、下崗職工生活費、失業金;贍養費、撫(扶)養費收入;各種勞務收入;出租或者變賣家產收入;儲蓄存款;其它收入等。
④家庭財產情況。包括:房產(套數、建築面積)、車輛、注冊企業(含個體工商戶)、鋼琴、電腦、空調、冰箱、名貴寵物、其他高檔電器。另外註明:是否繳納住房公積金、是否繳納個人所得稅。
2、申請人應提供的證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戶口簿原件、復印件;失業證原件、復印件;殘疾證原件、復印件;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
3、申請人應提供的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包括已婚子女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由所在單位出具收入證明;無工作單位的人員,由社區居委會調查了解後出具收入證明。
二、農村低保
按屬地管理原則,由申請人向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書要詳細說明家庭收入情況,致貧原因。並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是殘疾人的提供殘疾證復印件,因病致貧人員提供近期住院病歷首頁復印件,申請人提供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和已婚子女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材料。
一、農村低保條件
(一)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條件
申請農村低保待遇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
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二)申請農村低保所需的材料
1、書面申請書。2、家庭成員的戶口簿。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合影。4、土地、山林、水面承包合同或證明。5、外出務工人員收入證明。6、離異家庭涉及有贍、扶、撫養關系的應提供離婚證明。7、非農戶人員的家庭,應提供非農戶口人員的收入證明。8、對勞動能力有爭議的,需提供有效健康證明。9、殘疾人提供殘疾證。10、審批管理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有關材料。
(三)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的計算
農村居民家庭純收入以年為單位進行核算,包括所有家庭成員全年農副業生產的純收入及其他合法勞動,經營所得收入的總和,主要包括:
1、種植業、養殖業、手工業及其他生產性收入。
2、批發零售貿易及餐飲業收入。
3、社會服務業外出務工勞務收入。
4、村組集體經濟分配收入。
5、因征地、拆遷或其他原因所獲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簡要裝修費支出,家庭當年非生活性必需費用支出之後的收入。
6、遺產或財產繼承所得收入。
7、自供自給的實物(以市場價格折算)收入。
8、在購買獎券、彩票等有獎銷售中所獲得的收入。
9、其他應該計算的收入。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
1、三年內因購買、修建或裝修住房(必要的維修除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因拆遷安置購買、修建房並進行簡單裝修的除外)。
2、好逸惡勞,有承包田(地)且有勞動能力但不耕種的。
3、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行為或者進行高消費娛樂活動的。
4、家庭擁用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檔消費品,如汽車、奢飾品及貴重飾品的。
5、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
6、弄虛作假騙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五)農村低保待遇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由戶主通過村民委員會向居住生活所在的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2、初審。村民委員會收到申請書後,組織村民代表開展民主評議,並對申報對象的家庭情況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在村公示3—5天,並指導其填寫《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請審批表》,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全部材料報鄉鎮人民政府。
3、審核。鄉鎮人民政府在校驗申請人上報材料齊全後,正式受理申請人的申請,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對於符合條件的對象,提出補助意見,由村民委員會進行第二榜公示3—5天,對不符合條件的由鄉鎮人民政府通知申請人,對符合條件的上報縣級審批管理機關。
4、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收到上報申請材料後,立即組織入戶核查、復審,進行依法審批,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通知所在村民委員會再次公示第三榜3天,對無異議的對象發給《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保障金領取存摺,對不符合享受農村低保待遇的書面通知申請人。
附官方說詞:
目前我國正在積極推行社會救助體系,以便幫助更多需要幫助的人。目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主要內容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等等。
低保是什麼?
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是我國社會救助重要內容之一,主要目的就是保證國民基本生活。現行我國低保主要分為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兩大類型。
哪些人可以享受低保?
根據我國《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規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
如何申請低保?
在我國申請低保手續比較簡單,由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即可。經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後,作出審批意見。符合條件的給予審批,不符合條件的則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如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低保標準是多少?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不同城市低保發放標準是不一樣的(回答問題者註:你所在地區的標准咨詢當地民政局)。例如廣東省按各地生活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將2015年城鄉低保最低標準的設立劃分為四類地區,第一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650元,第二類地區城市低保與農村低保都是550元,第三類地區城市低保為520元,農村低保為386元,第四類地區城市低保為410元,農村低保為260元。
殘疾補貼: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此前對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20%發放低保金,城鄉分別發放每月80元和60元的重殘補貼金。非重度殘疾人在根據收入補差發放低保金的基礎上,再按照低保標准增發20%。根據此次出台的文件精神,低保家庭內的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30%-40%發放生活補貼,低保家庭內的非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25%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內重度殘疾人重殘補貼金政策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對殘疾人的增發部分補貼。低保家庭外的無固定收入智力、肢體、精神、盲視力重度殘疾人按照當地低保標准100%發放生活補貼,家庭人均收入在當地低保標准2倍以內一戶多殘、依老養殘特殊困難殘疾人按照不低於當地低保標准60%發放生活補貼,同時取消原低保外特殊困難殘疾人生活救助金。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城鎮、農村分別按不低於120、80元/月•人的標准發放。逐年提高,逐步實現統一城鄉補貼標准。
《意見》明確,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自願申請、逐級審核、定期復核,按月或按季度於首月10日前由金融機構打卡發放。有條件的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詳細劃分補貼類別和標准,採取憑據報銷或政府購買服務形式發放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
低保的取消
1、保障對象虛報、隱瞞收入或提供虛假證明,經查明後取消。
2、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戴金掛玉、飼養寵物等,家庭生活水平明顯高於鄰居生活標準的可以取消。
3、保障對象及家人在保障期間,家庭添有高檔消費品如彩電、冰箱、洗衣機、行動電話、摩托車、貴重飾品、空調等,或裝修房屋、購買貴重家用電器、新裝固定電話的可以取消。
4、有勞動能力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村級公益性勞動的可以取消。
5、保障對象連續三個月不按時領取低保金或無特殊理由請他人替領低保金的可以取消。
6、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與享受低保有不相符的娛樂和休閑消費的取消保障資格。
7、已享受低保家庭成員中有賭博、吸毒、嫖娼行為的立即取消享受資格。
8、低保對象在享受低保期間大辦紅白喜事,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
9、家庭年內一次性購買非基本生活必需品金額達300元以上的
人民日報刊載低保中的常見舞弊與漏洞
2014年12月,已有青海、海南、內蒙古3個省份通報2014年清退不合標低保對象超過26萬人。
不該「吃」的亂「吃」,一年多查糾150萬餘人。
青海全省2014年清退不符低保條件的人數占原有低保戶總數比例達10%。預計到今年底,全省城鄉低保對象數量將由2012年的63.5萬人減少到56.7萬人,年可節省財政資金2.2億元。
違規低保並非個別地區現象。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全國查糾城鄉低保錯保漏保151.4萬多人。
根據相關規定,低保的對象主要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群眾,主要是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年老病殘等生活常年困難的群眾。然而,就是這些困難群眾的一點微薄的生活來源,也被一些「官保保」盯上。
盡管近年來清理力度不斷加大,違規低保仍一茬茬地再現。2013年,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共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10萬餘人,其中有大量的「人情保」「關系保」。9個月後,又有13.9萬違規低保被清退。
一些「官保保」更是財迷心竅:河南洛陽市新安縣五頭鎮民政所前所長張景華近日被曝出持有267個存摺,全都是從困難群眾那裡收集而來,用以侵吞包括低保增補資金在內的各類困難群眾補貼50餘萬元。不少群眾不會使用存摺,把存摺放在民政部門託管,給了張景華可乘之機。
從1997年國務院下發通知要求在全國建立城市低保制度開始,到如今低保在城市、農村的全面覆蓋,低保制度經歷了10多年的發展,為城市和農村的許多困難群眾織就了一張「溫飽之網」。然而,這本該由困難群眾享受的福利,卻有不少落入了「官保保」手裡,令人痛心。
基層部門「欺上騙下」,「末梢腐敗」頻現監管漏洞。
2012年,民政部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根據該辦法,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對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並負責將申請材料等報送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然而,本該起到「承上啟下」作用的基層管理部門卻在許多「私吞」低保的事件中「欺上騙下」,既當審核的「裁判員」、又當申請的「運動員」。
根據規定,困難群眾申請低保的流程大致可概括為群眾申請-審查受理-家庭調查-民主評議-審核審批-資金發放-動態管理。然而,在這個流程中,常常會出現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的情況,有的只是走走過場,甚至出現篡改、歪曲的現象,滋生腐敗。
——不予受理,申請無門。一些官員為了保證與自己「關系好」的人拿到低保名額,在第一關就「關」住了一些困難群眾。「低保戶人選往往在村委會開會討論前就已確定。」海南臨高縣一位村民說,其他貧困戶即使申請也不會有迴音。
——缺乏調查,公示不明。部分官員用各種手段不公開信息,把「背景」藏著掖著。湖南耒陽長坪鄉譚南村原村支書黃國華等人竟篡改民主評議會議記錄來決定低保指標的歸屬;還有一些地區的民主評議會長久以來沒有村民代表參加。
——你來我批,矇混過關。一些上級審批部門光履行「從紙到紙」的使命,不深究申請材料的真實性,使得「審批」成了機械運動。2012年12月至2013年12月期間,浙江溫嶺一社會救助員利用職務之便,採用冒簽他人名字的方式,26次冒領19名補助對象的補助款11萬余元,並作為個人使用。而這場騙局,上級部門本只要根據規定履行好審核義務即可戳穿。
——一保「終」生,較少復查。根據規定,當家庭人口、收入和財產狀況變化時,低保家庭應報告,上級部門應復核。然而,一些地方並不重視或是刻意無視這種動態管理,頻現「死人吃低保」事件。2011年,江西省湖口縣被曝出某村民過世後仍舊「領」了2年的低保金,而其子是當地民政部門幹部。
暢通監督機制以清理「官保保」
「低保這個事情上,基層幹部的權力太大。」 中國農業大學[微博]農民問題研究所所長朱啟臻如此感嘆。在整個低保政策中,基層幹部擔負著重要的職責,從而也就擁有著集中的權力。一些「官保保」玩弄職權,無視規章制度,把國家安排自己管理的低保當做發給自己的「紅包」。一些基層群眾把問題反映上去之後得不到反饋,反倒會「惹惱」基層幹部,得不償失,因此往往只能敢怒不敢言。
針對低保不公現象,各地多次開展清理違規低保行動,並集中整改。記者發現,不少整改工作實際上在原有的低保政策中已有要求,如組織集體會議、近親低保單獨備案等,只是過去沒能做到。然而,集中清理行動並非長久之計,「官保保」仍然不斷再現。朱啟臻認為,當前的低保流程嚴重缺乏監督,既沒有監督主體也沒有監督機制,使得國家補助沒有給到應給的補助對象,困難群眾的利益難以得到保護。
調研多地農村問題的華中科技大學教授賀雪峰認為,要使得「官保保」問題得到長效解決,需要建立暢通的監督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公開機制。「監督機制要落到實處,群眾的舉報要即時受理,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發現一例,查處一例。」
「可以把權力更多地交給群眾。」朱啟臻表示,對基層幹部權力的約束要從基層群眾做起,讓他們發得了言、見得了文、說得了話。「需要建立起一套健康的基層群眾議事規則,完善監督機制,使低保信息公開透明。」
低保的法律法規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對符合申請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受理的;
(二)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不予批準的;
(三)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救助申請予以批準的;
(四)泄露在工作中知悉的公民個人信息,造成後果的;
(五)丟失、篡改接受社會救助款物、服務記錄等數據的;
(六)不按照規定發放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提供相關服務的;
(七)在履行社會救助職責過程中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截留、擠占、挪用、私分社會救助資金、物資的,由有關部門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六十八條 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社會救助資金、物資或者服務的,由有關部門決定停止社會救助,責令退回非法獲取的救助資金、物資,可以處非法獲取的救助款額或者物資價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Ⅶ 監獄管吃管住,犯人行動嚴格受限,犯人家屬要定期打生活費,原因是什麼
監獄不僅管吃管住,還管睡管病,管穿管教,一個犯人在監獄里的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是通過監獄提供的生活保障措施和福利關懷就基本涵蓋了。但為什麼還有的犯人要向家屬要錢,有的還要得多呢?
其實花錢的地方還有很多。總之,除了基本保障外都需要花錢。犯人除了靠家裡人寄錢消費外,還能通過勞動獲得一定的收入。當然這個錢很少,幹活最好的犯人每月也只有300多元工資,但在監獄里消費也差不多足夠了。大部分犯人的工資只有幾十元到100元,主要還是要靠家裡人的接濟。
Ⅷ 坐牢需要家人交生活費嗎
坐牢不需要家人交生活費。
坐牢是不用交生活費的,服刑人員的衣服、伙食都是由國家來承擔的,不向罪犯收取任何費用。根據國家法律規定,罪犯的被服由監獄統一配發,統一穿囚服。坐牢自己不用交納生活費,由國家財政按一定的標准供給。在押服刑人員向家人索要的錢,用來購買一些日用品。罪犯的生活標准按實物量計算,由國家規定。
罪犯的被服由監獄統一配發。對少數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習慣,應當予以照顧,國家提供罪犯勞動必需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看守所的主要功能是用來關押涉嫌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第五十七條 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獄可以給予表揚、物質獎勵或者記功:
(一)遵守監規紀律,努力學習,積極勞動,有認罪伏法表現的;
(二)阻止違法犯罪活動的;
(三)超額完成生產任務的;
(四)節約原材料或者愛護公物,有成績的;
(五)進行技術革新或者傳授生產技術,有一定成效的;
(六)在防止或者消除災害事故中作出一定貢獻的;
(七)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貢獻的。
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執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在服刑期間一貫表現好,離開監獄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監獄可以根據情況准其離監探親。
第五十四條 監獄應當設立醫療機構和生活、衛生設施,建立罪犯生活、衛生制度。罪犯的醫療保健列入監獄所在地區的衛生、防疫計劃。
第八條 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
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Ⅸ 獨居被害案件中女性受害者遠超男性,女性在生活中該如何保護自己的安全
獨居被害的案件之中,女性受害者遠超男性,因為女性受害者本身的體力更弱勢,是很多犯罪嫌疑人下手的目標,女性自己在外面居住更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安全,要營造出家裡面不是只有自己的這樣一個假相。犯罪嫌疑人認為這個目標的家裡面可能有男性,甚至還不止一名,男性作案風險太高可能就會放棄的。
除了這些生活痕跡的隱藏與隱隱裝出來的家裡有男性的這個徵兆之外,這是平常要有警惕心理,不要什麼人都相信,交朋友還是要交的,但自己一個人在外面,不要邀請任何陌生的男性到自己家裡。因為中國有句古話知人知面不知心,該預防的不得不預防,因為真的出事情的時候再去後悔,那一切都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