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級高官出獄後待遇
法律分析:受到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人員,在服刑期間停發工資。服刑期滿後如原單位接收並安排工作,其工資待遇按新錄用人員的工資辦法處理。
法律依據:《人事部關於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處理意見的復函》 第一條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處理問題
(一)被取保候審和被監視居住的人員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取保候審或被監視居住的,在此期間停發原工資,並按以下辦法計發生活費:
原為國家公務員的,按照本人原基本工資額(即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和工齡工資四項之和,下同)的75%計發生活費。
機關技術工人按照本人原崗位工資和技術等級(職務)工資之和,機關普通工人按照原崗位工資數額,分別作為生活費發給,取消每月發放的獎金部分。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本人原工資中的固定部分作為生活費發給,取消其工資中活的部分(即津貼)。
上述人員經審查核實後,如構不成刑事犯罪或不被行政處罰,且不給予任何行政紀律處分的,補發其被扣除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行政、刑事處罰或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不再補發被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
(二)被公安機關強制收容教育、強制戒毒(包括所外執行)的人員,其工資處理問題參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
(三)被羈押人員的工資處理問題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羈押期間停發工資。公安、檢察機關撤案或者檢察機關決定不予以起訴以及檢察機關雖決定起訴而法院審判無罪的,按下列原則分別處理:犯罪嫌疑人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也未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由原單位補發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如未被勞動教養或治安拘留,原單位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的,其被羈押期間的工資問題按照被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的工資處理辦法執行;如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的,其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不予補發。法院決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被羈押期間減發和扣發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也不予補發。
② 官員出獄後怎麼生活
你正常生活就可以了,但是一定要吸取教訓,遵紀守法其他就沒什麼了。
③ 官員被判刑出獄後待遇
法律分析:公務員在職期間受刑事處罰的,退休後判處有罪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緩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緩刑期間,停發退休費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費的60%計發生活費。刑罰執行完畢或緩刑考驗期滿不再執行原判刑罰的,按40%降低基本退休費,補貼按辦事員確定。今後國家調整退休費時,按辦事員的標准執行。公務員退休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費待遇。刑罰執行完畢後的生活待遇,由原發給退休費的單位酌情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一條 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以及錄用、獎勵、培訓、辭退等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④ 被雙開後靠什麼生活
1、官員雙規後是被突然帶走的,住的地方和賓館沒有什麼區別,但是唯一區別是沒有自由了,房子全部都是被軟化處理,這樣可以防止貪官們想不開要自殺,並且全程錄音錄像,累了隨時可以休息,想交代了隨時可以坦白,隨時有工作人員等候。
2、房間里水果,和各種零食一應俱全,單獨的衛生間,還有浴室。
3、飯菜豐富每天有個表單供貪官們選擇,但是有些菜可能不能上,主要考慮到會不會發生意外。
4、總之雙規期間貪官們的待遇還可以,但是主要是一種精神壓力逼迫其坦白從寬抗拒從嚴!
⑤ 官員出獄後的生活怎麼辦
刑滿釋放回歸社會,只要有選舉權不能認定是犯罪嫌疑人。除非終身被剝奪政治權利。政府應該有這筆資金保證出獄人的正常生活,醫療救濟。
官員們獄前一定有朋友,甚至曾經提拔到重要崗位的知己,不可能不管,有親戚、子女、侄男望女都會管。官員出獄後基本生活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