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何基督徒大多很窮
很少去追求物質生活的滿足,這也是導致傳統的許多基督徒窮困的原因。熟悉基督教教義的人估計都會知道,傳統的基督教是對富人持否定態度甚至敵視富人的,《聖經》里說的「富人上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一個人不能既侍奉瑪門(鈔票錢財),又侍奉神(大意如此)」等話語。
無不是在否定富人,而且基督徒追求的是來世或稱作是死後的世界,而否定當下,這也導致了許多基督徒像個苦行僧一樣活著,而很少去追求物質生活的滿足,這也是導致傳統的許多基督徒窮困的原因。
誕生和成長
基督教產生於1世紀的巴勒斯坦地區的猶太人社群中。第一世紀結束前即逐漸發展到敘利亞、埃及和小亞細亞等地,並擴及希臘及義大利。在4世紀以前基督教是受迫害的,直到羅馬帝國君士坦丁大帝發布米蘭敕令宣布它為合法宗教為止。
在380年時狄奧多西大帝(TheodosiusI)宣布基督教為羅馬帝國的國教。並且所有人都要信奉。1054年,基督教發生了大分裂,東部教會自稱為正教(即東正教),西部教會稱為公教(即天主教)。16世紀又從天主教中分裂出新教,以及其它許多小的教派。
B. 基督徒如何對待生理需要
生理需求是一種正常的現象,應當理性看待,順其自然。
以下是生理需求的相關介紹:
生理需求是人類最基本、最起碼的需求。如滿足解飢、禦寒、睡眠等所需的食物、衣服、住所等方面的需求。這些需求如果不能得到最低程度的滿足,人類就無法繼續生存和繁衍。
因此,生理需求是人類第一需求。對於一個處於極端飢餓狀態的人來說,食物是他最迫切的、獨一無二的需求目標,而欣賞音樂的願望、獲得一輛小汽車的願望統統被忘記或退居第二位。
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在1943年其著作《動機論》中提出,認為人的需要可以分為五個層次,它們依次是: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歸屬和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
以上資料課程網路——生理需求
C. 教會靠什麼生存
基督教
在國外教會辦學是很普遍的,而且還可以辦企業、辦醫院,非但沒有什麼障礙,還有很大優勢。同時教會的收入還有教眾的捐助等。只要不違反聖經和教義,可以經營贏利。在我國,教會的收入主要來自社會捐助。
在這里提供一組數據:比如在美國,「基督的教會」信徒每年的人均捐款963.33美元;美國長老會信徒每年的人均捐款2088.23美元;美國的南方浸禮會信徒每年的人均捐款625.25美元。在調查的63個教派中,信徒每年的人均捐款額是757.90美元
伊斯蘭教
伊斯蘭教是鼓勵教徒去經商貿易賺錢的,把商業視為真主所喜愛的事業。伊斯蘭教中的「天命五功」之一的「課」就是天課,是伊斯蘭教的經濟支柱。每一個成年男女穆斯林把每個月的收入除去生活必須之外應該拿出一部分來捐助伊斯蘭事業,實行納天課制度。
D. 什麼樣的生活才叫與基督一同生活方式
看神撇棄基督教系列,告訴你基督徒應該怎麼生活。
111. 神撇棄基督教之完結篇(可15:29-32) 2012-9-12 13:09
110. 神撇棄基督教之進天堂的條件(可15:27) 2012-9-11 11:19
109.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旨意在環境中顯現(可15:26) 2012-9-10 11:56
108. 神撇棄基督教之遵從游戲規則的主耶穌(可15:24-25) 2012-9-9 11:47
107. 神撇棄基督教之想當然的基督徒(可15:23) 2012-9-8 10:53
106. 神撇棄基督教之跳不出私慾圈子的基督徒(可15:22) 2012-9-7 11:48
105. 神撇棄基督教之保羅的敗走麥城(可15:21) 2012-9-6 12:12
104.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光許願不還願(可15:20) 2012-9-5 17:13
103. 神撇棄基督教之都是私慾惹得禍(可15:17-19) 2012-9-4 10:46
102. 神撇棄基督教之無法無天的私慾(可15:16) 2012-9-3 12:52
101. 神撇棄基督教之禁食和私慾(二)(可15:15) 2012-9-2 12:00
100. 神撇棄基督教之禁食和私慾(可15:12-14) 2012-9-1 16:08
099. 神撇棄基督教之屬靈里黑暗的基督徒(可15:9-11) 2012-8-31 12:42
098. 神撇棄基督教之令人發指的行為之中世紀基督教(可15:8) 2012-8-30 11:58
097. 神撇棄基督教之亂花漸欲迷人眼(可15:7) 2012-8-29 11:09
096. 神撇棄基督教之偏離 神本意的基督徒(可15:6) 2012-8-28 08:48
095. 神撇棄基督教之被激活的私慾(可15:3-5) 2012-8-27 11:47
094. 神撇棄基督教之人間處處是私慾(可15:2) 2012-8-26 11:03
093. 神撇棄基督教之和 神玩花樣的下場(可15:1) 2012-8-25 12:04
092. 神撇棄基督教之在環境中歷練(可14:70-72) 2012-8-24 12:17
091. 神撇棄基督教之被環境推動的私慾(可14:69-70) 2012-8-23 12:00
090. 神撇棄基督教之 神國里沒有免費的飯盒(可14:66-68) 2012-8-22 11:43
089.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綠卡(可14:65) 2012-8-21 10:15
088. 神撇棄基督教之不可揣度的神(可14:63-64) 2012-8-20 11:41
087. 神撇棄基督教之自尋死路的主耶穌(可14:61-62) 2012-8-19 11:13
086. 神撇棄基督教之作見證的聖經(可14:60-61) 2012-8-18 12:04
085. 神撇棄基督教之預言怎能當見證(可14:57-59) 2012-8-17 11:56
084.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所領受的是過去式的 神(可14:55-56) 2012-8-16 11:06
083. 神撇棄基督教之從環境中明白神的旨意(可14:54) 2012-8-15 10:49
082. 神撇棄基督教之聖靈不感動的下場(可14:53) 2012-8-14 10:03
081. 神撇棄基督教之少年人的屬靈生活(可14:50-52) 2012-8-13 11:37
080. 神撇棄基督教之不懂應變的基督徒(可14:49) 2012-8-12 11:28
079. 神撇棄基督教之被私慾牽引的基督徒(可14:48) 2012-8-11 13:30
078. 神撇棄基督教之推波助瀾的私慾(可14:47) 2012-8-10 11:05
077.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沒有行為的認罪禱告(可14:44-46) 2012-8-9 11:23
076. 神撇棄基督教之君王身份的彌賽亞(可14:43) 2012-8-8 11:12
075. 神撇棄基督教之都是睡覺惹得禍(可14:41-42) 2012-8-7 09:46
074. 神撇棄基督教之恩典和試煉(可14:37-40) 2012-8-6 11:16
073.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真自由」(可14:35-36) 2012-8-5 10:14
072. 神撇棄基督教之「同心合意」的禱告(可14:33-34) 2012-8-4 10:59
071.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禱告(可14:32) 2012-8-3 10:56
070. 神撇棄基督教之還不如猶大的基督徒(可14:29-31) 2012-8-2 11:30
069. 神撇棄基督教之彌賽亞的使命(可14:27-28) 2012-8-1 10:43
068. 神撇棄基督教之彌賽亞的到來(可14:25-26) 2012-7-31 08:56
067.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權利和義務(可14:22-24) 2012-7-30 11:48
066. 神撇棄基督教之私慾和經驗(可14:17-21) 2012-7-29 11:26
065. 神撇棄基督教之主耶穌的邏輯思維(可14:12-16) 2012-7-28 11:29
064. 神撇棄基督教之猶大心中的痛(可14:10-11) 2012-7-27 11:04
063. 神撇棄基督教之主耶穌的心情(可14:8-9) 2012-7-26 12:20
062. 神撇棄基督教之何為信心之路(可14:6-7) 2012-7-25 10:59
061. 神撇棄基督教之門徒的心路歷程(可14:3-5) 2012-7-24 10:04
060.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猶大行為(可14:1-2) 2012-7-23 11:25
059.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啟示的前提(可13:34-37) 2012-7-22 11:13
058. 神撇棄基督教之聖經存在的意義(可13:32-33) 2012-7-21 10:55
057.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預言的解析(可13:30-31) 2012-7-20 08:50
056.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預言(可13:28-29) 2012-7-19 13:29
055.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誡命(可13:24-27) 2012-7-18 11:14
054. 神撇棄基督教之主耶穌的預言(可13:21-23) 2012-7-17 08:55
053.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審判(可13:17-20) 2012-7-16 09:20
052. 神撇棄基督教之被拐走的基督徒(可13:14-16) 2012-7-15 12:38
051.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屬靈生活」(可13:13) 2012-7-14 11:29
050. 神撇棄基督教之消失的屬靈生命(可13:12) 2012-7-13 10:49
049. 神撇棄基督教之聖靈的恩賜(可13:11) 2012-7-12 11:33
048. 神撇棄基督教之沒有感恩之心的基督徒(可13:9-10) 2012-7-11 09:23
047. 神撇棄基督教之新約時代神的恩典(可13:3-8) 2012-7-10 10:09
046.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偶像(可13:1-2) 2012-7-9 11:58
045.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感動(可12:41-44) 2012-7-8 12:15
044.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愛(可12:38-40) 2012-7-7 11:13
043.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應許(可12:35-37) 2012-7-6 11:46
042.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教堂的存在(可12:28-34) 2012-7-5 11:00
041. 神撇棄基督教之禱告無應答(可12:18-27) 2012-7-4 09:58
040. 神撇棄基督教之「凱撒的物當歸給凱撒」 (可12:13-17) 2012-7-3 09:30
039. 神撇棄基督教之猶太牧者的無奈(可12:7-12) 2012-7-2 08:45
038.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的思想高過神的意念(可12:1-6) 2012-7-1 09:08
037.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心中的主耶穌的形象(可11:27-33) 2012-6-30 09:01
036.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沒有行為的信心(可11:20-26) 2012-6-29 08:26
035. 神撇棄基督教之猶太人的追求(可11:15-19) 2012-6-28 09:14
034.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挑戰神的主權(可11:11-14) 2012-6-27 07:46
033.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盼望(可11:7-10) 2012-6-26 09:21
032.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的非常規思維(可11:1-6) 2012-6-25 09:53
031. 神撇棄基督教之信心(可10:46-52) 2012-6-24 09:20
030.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話(可10:41-45) 2012-6-23 09:21
029. 神撇棄基督教之禱告(可10:35-40) 2012-6-22 11:05
028. 神撇棄基督教之聖靈的引領(可10:32-34) 2012-6-21 10:43
027. 神撇棄基督教之聖靈引領的前提(可10:23-31) 2012-6-20 21:25
026.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就這樣傳福音的(可10:17-22) 2012-6-19 08:58
025. 神撇棄基督教之牧者斗爭讓神厭惡(可10:13-16) 2012-6-18 20:38
024. 神撇棄基督教之基督徒可以離婚(可10:1-12) 2012-6-17 10:58
023. 神撇棄基督教之環境(可9:42-50) 2012-6-16 11:36
022.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不知進取(可9:38-41) 2012-6-15 11:25
021.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要像小孩子(可9:33-37) 2012-6-14 12:03
020. 神撇棄基督教之「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 (可8:31-38) 2012-6-13 10:13
019.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撇棄基督教的確據(可7:24-30) 2012-6-12 08:37
018.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的誡命會變化嗎(可7:1-9) 2012-6-11 15:35
017.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哪點比猶太人強(可6:30-34) 2012-6-10 11:10
016. 神撇棄基督教之所謂的牧者(可4:30-32) 2012-6-9 10:36
015.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的種子是神播種的嗎(可4:26-29) 2012-6-8 10:26
014. 神撇棄基督教之量器量給人的是神(可4:21-25) 2012-6-7 08:32
013.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和神有什麼關系(可4:13-20) 2012-6-6 07:32
012. 神撇棄基督教之神撇棄基督教已成定局(可4:10-12) 2012-6-5 08:52
011. 神撇棄基督教之「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可4:1-9) 2012-6-4 08:27
010.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所謂的「靈修」(可3:20-30) 2012-6-3 09:02
009.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就是當時的人(太27:38-44) 2012-6-1 08:27
008.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把聖靈當什麼了(可1:4-8) 2012-6-2 08:37
007.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竟然把神當作偶像(太23:25-28) 2012-5-31 08:47
006. 神撇棄基督教之十一奉獻你嚴格遵守了嗎(太23:23-24) 2012-5-30 07:09
005.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竟然關閉天國的門(太23:13-15) 2012-5-29 09:39
004. 神撇棄基督教之法利賽人的行為就是你們的行為(太23:1-12) 2012-5-28 11:22
003. 神撇棄基督教之「被召的人多,選上的人少"(太22:1-14) 2012-5-27 08:43
002.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斷不得進天國(太18:1-7) 2012-5-26 11:11
001. 神撇棄基督教之你們是瞎子領瞎子(太15:10-20) 2012-5-25 15:50
000. 神能撇棄當年的以色列,照樣能扔掉今天的基督徒 2012-5-24 14:54
E. 基督徒如何在生活中,持續地需要有破碎的心和信心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08-04
F. 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中遇到不潔凈的事物時該怎麼辦
用平常心去對待,不要拿它當回事。我們不能改變環境但可以改變自己。聖靈會引導我們怎麼做的。
G. 基督怎樣住在人心裡呢
使徒保羅曾經這樣說:「我照上帝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上帝的道理傳得備,這道理就是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1:27)耶穌住在人心裡,這是基督教福音最重要的一個道理。 不錯,耶穌曾經降世為人,但他若不能降生在我們的心中,那麼,他在十字架所作的犧牲,對我們又有什麼益處呢?是的,耶穌曾經死而復活了,但耶穌如果不能活在我們心中,那他在天上聖所中為罪人代求所做的工作對我們又有什麼益處呢? 耶穌擔負我們的罪擔,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刑罰,他為我們的罪捨命,他為我們在審判台前代求,......這一切都顯明了他對我們世人至高至大的愛。但如果耶穌未能住在我們的心中,我們便無法了解他這偉大的愛。因此,保羅說:「求他按著他豐盛的榮耀,借著他的靈,叫你們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你們的愛心,有根有基,能以和眾聖徒一同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弗3:17) 耶穌尋求人心作為他的居所,這不但是新約聖經的教訓,也是舊約聖經的教訓。舊約時代,上帝借著先知說道:「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賽57:15)在新約時代耶穌親口說:「人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道,我父也必愛他,並且我們要到他那裡,與他同住。」(約14:23)耶穌強調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約3:3) 但蒙恩重生的人,必須有耶穌住在心中,他才得以長大成人,滿有基督長成的身量。 新約聖經哥林多後書五章十七節說:「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一個人雖然自己不能說明他悔改的確定時間或地點,也不知道造成他悔改的一切環境和狀況,但這並不等於說,就是他未曾重生的證據。耶穌向尼哥底母說:「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那裡來,往那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約3:8) 風吹各處,無人能見,但它的效力是可以看見,可以覺到的。上帝的聖靈在人心裡作工,也是如此。那肉眼所看不見的,使人更新之力,在人的靈性中,創造一個新生命。按著上帝的形象,造就一個新人。聖靈在人的心中作工,雖是無聲無息,但其結果是顯而易見的。人的內心若已被聖靈更新,他的行為就必要為他作證。世人雖然不能變化己心,或使自己與上帝和好,雖然不可依靠自己,以及自己所行的善事:但上帝的恩賜,若在我們心中,我們的言語行動,就自然會表明出來:我們的品行習慣,以及一切的愛好方面,都顯出改變。過去與現在的情形,必定大不相同,截然可分。人品的表現,不在乎偶然作出來的一件好事,或壞事。這在乎平日言語行動習慣的傾向,而知其好或不好。 固然有些人心中雖未有基督更新的能力,但他們的舉止行動,表面似乎也很端正,愛名譽,重聲望的心理,足以促成其正直的舉動。自尊自重的心,也能使我們避免一切惡的形跡。自私的心,也能生出寬厚的行為。既是如此,我們怎能決定自己到底是那一等人呢? 我們的心意是屬誰呢?我們的思想是與誰相同呢?我們最愛談到的是誰呢?我們最親摰敬愛的並竭力事奉的是誰呢?我們若屬基督,我們的思想自然傾向基督,我們最愛想念的也是耶穌,我們整個的身心連一切所有的都獻給他。我們只想取他的形象,有他的精神,遵行他的旨意,在無論何事上,求他的喜悅。 在基督里,成為新造的人,必會結出聖靈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加5:22,23) 他們必不再行以前所愛好的私慾,卻有上帝兒子的信心,跟從他的腳步,事事反映他的品德,並且潔凈自己,像他潔凈一樣。以前恨惡的事,現在反喜愛了:以前所愛好的事,現在卻憎恨了。心性驕傲自大的人,變得溫柔,謙卑了:虛妄、鹵莽的,化成為真誠、恭順了:醉酒的變成清醒有節制:放盪的,變為循規蹈矩:世上虛妄的風俗和習尚丟開了。基督徒不尋求外面的......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的心為裝飾。」(彼前3:3,4) 人若不實行革新,決非真實的悔改,他若還人的當頭和搶奪來的物件,承認自己的罪,且愛上帝,愛眾人,這人就可確知自己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當我們這行錯犯罪的人來就耶穌,領受他饒恕的大恩時,心中就必發出愛來,一切的擔子都是輕省的了:因基督給我們背的軛是容易的,對於責任便視為喜樂,犧牲乃是樂事。以前所行的道路似乎幽暗,如今就變為光明,到處都有公義的日光照耀了。 凡真正信從基督的人,必有基督優美的品性顯明在他行為上,耶穌以成盲上帝的旨意為喜樂,愛上帝,歸榮耀於他,是救主一生德行的主要動機。愛使他的人生美化了,超拔了。愛心本是由上帝而來,凡不獻身於上帝的人,必不能生出愛心:只有心裡有基督主持的人,才能有愛。「我們愛,因為上帝先愛了我們。」(約壹4:19) 在已被神恩更新的人心裡,愛是一切行為的原則。愛能改變品性,約束情緒,壓制私慾,克服仇恨,使愛情升華。人心裡懷抱了這樣的愛心,就能使生活甜美:且會發出一種高尚的感化力,感動一切與他接觸的人。」(幸福階梯 41-44 面) 耶穌基督要改革我們的心,他因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裡。我們與信心和時刻服從的態度,與他保持密切的關系。我們如果這樣行,上帝必會在我們心裡運行。為了成就他的美意,那麼我們就可以這樣說:「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加2:20) 耶穌曾經對門徒說:「不是你們自己說的,乃是你們父的靈,在你們里頭所說的。」(太4:20)因此,如果有基督在我們心裡,我們所表現的精神態度和所行的一切,必定是和他肖似了。 有一點,我們必須了解我們自己一無所誇,我們沒有自高自大的理由,我們唯一的盼望是在乎耶穌所賜的義:在乎他純正的真理,在我們心中引導我們行事為人。 朋友,耶穌渴望進入你的心中居住,使你過著有意義的生活。請問:你是不是願意打開你的心門,讓他進來呢?
H. 信基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有愛好嗎比如運動,聽歌,看電視什麼等等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什麼是我的基督徒生活?它就是我的日常生活:穿衣吃飯,工作學習,接人待物,養兒育女,八小時內外。
信仰基督具有平常性,它是一個實在的信仰,人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經歷到它,感受到它,把它可以表現出來。一個信基督的人在日常生活中必然能經歷基督、必然能感受到基督、必然會把基督表現出來。對上帝的信仰只有當它落實在、表現在人的日常生活中,它才是超越的。只有在日常生活的基礎上實現的超越,才是實在的、有內容的超越。
我只有一個生活,這就是我的日常生活,我的基督徒生活只能表現在這一生活之中。我只有一個生命,這就是現在我,我的基督徒生命只能表現在我現在的生命中。與我的日常生活相分離的基督徒生活,那隻不過是宗教活動而已。如果我的生活能分裂為世俗生活和信仰生活兩半,如果我在世俗生活與信仰生活可以實行兩套截然不同的原則,如果我的信仰生活完全不需要或者完全沒有辦法浸透到我的世俗生活中,那麼,我的生命、我的人格就是分裂的、就連我的心也是分裂的。
日常生活和信仰生活的分裂,就是人心的分裂。一顆分裂的心不可能奉獻給上帝,上帝要的是一顆完整的心,上帝要的是整個的一顆心。
不錯,作為一個基督徒,我必須讀經,祈禱,奉獻,崇拜。但我的基督徒生活若僅止於此,那麼它恰恰不是基督徒生活,而是宗教徒的例行公事。我的基督徒的生活,不是終止於讀經,祈禱,奉獻和崇拜,而是起始於、開始於讀經,祈禱,奉獻和崇拜。我是否在讀經中聽到了上帝的話,表現在我合上聖經後是否遵循上帝的旨意而行;祈禱的功效體現在我的事奉上,敬拜的秘密在於它使我敬畏上帝,由上帝作我日常生活中的主。主日是一個禮拜的第一天,我在這一天的崇拜,是一個禮拜內敬拜上帝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八小時之內,在工作中我怎樣工作;八小時之外,在家庭生活中,業餘生活中我怎樣對待我的家人、我的父母、我的妻子和孩子、我的朋友,我怎樣應付油鹽柴米醬醋茶,這一切,處處是展開我的基督徒生活的大好契機,時時考驗著我信仰的真偽。
我怎樣展開我的日常生活,就表明我實際上所相信的到底是什麼。我若在俗世的生活中無法和神聖的上帝一起活著,那麼,現在活著的就是我,而不是基督。
生活就是生活,本身並沒有什麼世俗與神聖之分,使之分別的是人的心。一念神聖了,是為了榮耀主,即使在他人眼中看來我從事的是最卑微的活動,它也是神聖的;一念俗了,是為了榮耀自己,謀一己之私,即使我從事著世人所謂的最神聖的活動,那也是俗的,因為我的心是俗的。一切取決於我的心嚮往的是什麼。
耶穌命令我 天天背起十字架, 若不是在日常生活里有十字架,
我不需要天天去背它。只要我敢於有信仰地生活在世界中,我就會在生活中發現十字架,這個十字架的一個重要表現就是,破除世俗生活與信仰生活的分離,在世俗生活中活出對基督的信仰。
對基督的信仰只有與我的日常生活打成一片,它才是真實的信仰。我的日常生活只有為對基督的信仰所浸透,它才是人的真正生活。
像基督一樣地生活,天天和基督生活在一起,這就是我嚮往的基督徒生活。
永不忘記
作者:范學德 文章來源:網路收集 點擊數:25 更新時間:2005-4-7
我的生日可以忘記,並且我也經常忘記,但我新生的日子永遠不能忘記。一九九五年一月九日那一天,上帝拯救了我,我在上帝的呼召下成為了他的兒女。
那天深夜,平生第一次我跪下禱告。當我跪在了地上,我不由自主地說出了「慈愛的天父」一語。這是我平生第一次禱告禱告,從那個時刻起我才知道人是應該禱告的,人是需要禱告的,奉耶穌的名向上帝禱告。在那個時刻我才知道,我也能夠稱上帝為我慈愛的天父,在天上的父,是我心中最大的渴望。
作者: 大教堂 2005-4-21 13:0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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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在祈禱中,上帝成為我在天上的父,我成為他的兒女。說出了一聲「主」,從此天國進入了我的心中,我清楚地明白了十字架上的耶穌是為我而死的,復活的基督就是我的主。我也清楚地看到:我是一個背叛上帝的逆子,是一個心靈黑暗的迷路人。
這樣的日子,我怎能忘記?這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天。我怎麼會忘記?
從這一天起,在人生的荒野中游盪的我找到了家—安身立命的家、心靈的永恆家園。在家中我與上帝和好,心靈開始有了自天上而來的平安。從此後雖然有歡樂,也有過悲傷,雖然曾充滿盼望,也曾沮喪,失望,默默地問為什麼。但無論發生了什麼,無論我的情緒怎樣,我不敢忘記我是一個屬於基督的人了,那一天已經把我與永恆相連。
若忘了是上帝拯救了我,我就是個忘恩負義的小人!古人雲: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上帝待我的恩情,不是一滴水,那是大海汪洋!此生此世,我無法報答。若是這樣的浩大宏恩我都能忘記,那麼,天下任何有恩於我的人,我都會棄之如履。
若忘了我是在基督里獲得了新生,我就是親手把耶穌再次釘在十字架上。但那不是耶穌的恥辱,而是我的奇恥大辱。是我,自願地相信了耶穌。是我,當著上帝和眾人的面說我永遠跟隨耶穌。若連這樣庄嚴的誓言我都可以隨意撕毀,那麼,我說過的話還有哪一句值得別人信任!連我自己也沒有勇氣相信!
若忘記了上帝的救命之恩,我的整個生活就是一片謊言。若我對上帝都敢撒謊,那麼,我有什麼謊不敢撒?我做人還有什麼廉恥之心可言!若我連對自己忠實都辦不到,那麼,即使全世界的人都認為我是個誠實的人,但在上帝面前我也毫無任何誠信可言。並且我將永遠面對著良心的指控,它控告我是一個忘恩負義的小人,根本就不配擔當起一個人字。也許,我感受不到一點良心的痛苦,但那隻能說明我已經天良泯滅了。
人哪,你忘恩負義要到幾時呢?
上帝啊,若忘記了你的恩典,我的良心將永不安寧!
我的心哪,你要稱頌耶和華,不可忘記他一切的恩惠!
寫給作父母的人
作者:王明道 文章來源:網路 點擊數:89 更新時間:2005-4-3
「不忍用杖打兒子的,是恨惡他。疼愛兒子的,隨時管教。」(箴十三章二十四節)。
「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弗六章四節)。
上面所引的兩段經文一段是教導作父母的應當管教自己的兒女,另一段是教導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把這兩段經中的教訓合在一處,我們便知道作父母的人管教兒女不但是應當的,而且是必須的,但惹兒女的氣卻是絕對不可的。不幸大多數的父母在這兩件事上全作錯了,因為他們在當管教兒女的時候未曾按著正道管教,但在許多事上卻因為任性與無知惹動兒女的氣。不管教兒女已經使兒女受極多的損害,再要惹兒女的氣豈不是使兒女受到雙重的損害?作父母的有幾個不愛他們的兒女?因為在這兩件事上都作錯了,所以許多作父母的人存了愛兒女的心,卻作了害兒女的事。為要幫助這些作父母的人,容我提出以下的幾件事。
一.看見子女有過失,切不可放任不問,那無異毀壞兒女,殺害兒女。許多人犯罪惹禍,遭遇凄慘可憐的結局,就是因為他們在作小孩子的時候,父母對他們一味溺愛,不知道管教,結果使他們受害到一種不可挽救的地步。一發現子女有說謊、偷竊、打人、罵人、侮慢尊長、欺凌同伴,等等的過失,便需要勸導、責備、懲治、管教,決不可放他們過去。小孩子們第一次犯罪的時候,正如同河堤決了一個小囗,這時候趕快堵住是很容易的。如果容他們兩次三次四次五次的接連著犯下去,那便像決囗越決越大,勢必到一種不可收拾的地步。寧可叫小孩子哭幾次,受幾次痛苦,忍幾次飢餓,決不可叫他們陷在罪中,養成什麼壞的習慣。
作者: 大教堂 2005-4-21 13:0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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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二.作父母的必須在言語行為生活動作上給子女留好榜樣。凡你不願意你的兒女們去說的話,你決不可說,凡你不願意你的兒女們去作的事,你決不可作。如果你禁止你的兒女們不許他們說什麼壞話作什麼壞事,你自己卻又說又作,你便不要希望你的兒女能聽你的話。縱使他們外面不敢反抗,他們心中也決不會服從。如果你要你的兒子孝敬父母,你必須孝敬你的父母。如果你要你的兒女不說謊欺人,你必須誠實無偽,如果你要你的兒女不偷竊,你必須不取一點不義之財。如果你要你的兒女不沾染淫邪污穢,你必須聖潔自守。你自己先有善美的言行,你的兒女便很容易效法你,就是在他們不作好孩子的時候,你也有權柄管教他們。
三.在你自己心裡不愉快或是與別人發生沖突的時候,切不可遷怒到兒女的身上,向他們生氣,斥責他們,毆打他們。那是最使兒女心中不平的事。這樣的責備管教不但與兒女沒有益處,而且有很大的害處。這要使兒女因為不平而生反感,甚至對你生出仇恨的心來。許多無知的人在自己心中不高興或是與人爭吵的時候,一腔怒氣無處可以發泄,他們認為兒女是屬他們的,是應當服從他們的,所以都發泄到兒女身上。這種行為既足以毀壞兒女,又足以破壞他們對你的感情。你應當竭力避免。
四.一個明智的父親或母親使兒女怕他,同時又愛他,愛他,同時又怕他。如果兒女不怕父母,父母在他們身上就沒有權柄。如果兒女只怕父母卻不愛父母,父母和兒女中間便沒有感情。這不但是父母的損失,也是兒女的損失。這要使兒女常背著父母作許多事,父母也無從知道兒女的情形和需要。在這種情形之下,兒女很容易陷在罪惡和禍患中。一味溺愛不知道管教兒女的父母是不好的,但知道管教兒女的父母又多是只使兒女怕他們,不使兒女愛他們。一個明智的父親或母親不但作兒女的父母,也當作兒女的朋友。這樣兒女方能坦然無懼的把他們一切的大事小事都告訴父母。父母自然也容易幫助他們。
五.如果兒女不說非理的話,不作不義的事,父母便不必遇事就加管束,剝奪兒女活潑的天機。你不必希望小孩子們像大人那樣安靜沉默。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們總要活動、玩耍、跳躍、喊叫。只要他們不罵人,不打架,不侮辱尊長,不毀壞別人或公共的東西,不傷害自己的身體,不加害於別人,不妨礙別人的安寧和秩序,就不必干涉他們。一個小孩子如果不喜愛活動、玩耍、跳躍、喊叫,他必是患了什麼疾病或是身體軟弱到極點。如果你總勉強小孩子,叫他們像大人那樣安靜沉默,便是摧殘他們的身心,使他們得不著適宜的發展。一個有見識的父母決不作這樣糊塗的事。
六.當你的兒女與別人家的小孩子發生爭吵沖突的時候,你切不可袒護他們,尤其不可找別人家的父母去為自己的兒女講理。如果你這樣作,一定要惹起人家的惡感,以致兩家的父母發生沖突。兩家的小孩子們爭吵沖突本是很不要緊的事。如果兩家的父母加入戰團,事情便嚴重化了。常見許多作父母的為了小孩子們的事鬧得天翻地覆,不可開交。再去看那惹起爭端的小孩子們,早已又在那裡一同快快樂樂和和睦睦的玩耍起來了。當你的孩子同人家的孩子發生爭吵沖突的時候,你應當趕快把你的孩子領到家裡,詳細查問事情的真相。如果錯在你的孩子身上,應當叫他們向別人去認錯。如果錯在人家的孩子身上,應當教導他們饒恕赦免。只有最無知的父母才一味袒護自己的孩子,為孩子的事去和別人爭吵,結果惹出來許多糾紛與煩惱。
七.如果有人把你兒女的錯處告訴你,你應當感謝著領受,因為一個人肯這樣作,便證明他對你忠誠真實,而且是愛你和你的兒女,不然他決不對你說這些話討你的厭惡。你當知道作父母的因為愛兒女的緣故最不容易知道他們的錯處。古人所說:「人莫知其子之惡」就是這個意思。如果沒有旁觀的人用愛心進忠言,恐怕許多作父母的人到死也不知道兒女的錯處。還有許多兒女慣會在父面前假冒為善,作偽說謊,去討父母的歡心,背著父母卻是無惡不作。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沒有別人把他們的劣跡惡行報告給他們的父母,他們的景況勢必江河日下,至終壞到不可挽救的地步。當然作父母的也不可聽見別人說什麼就信什麼。如果這樣,也許信了讒言,中了離間的計策,冤枉了兒女。我們不能完全不信別人的話,也不能完全信別人的話,但我們卻不可不用別人的話作參考的資料,去好好觀察一下自己的兒女究竟是否實在有這些錯處。
作者: 大教堂 2005-4-21 13:07 回復此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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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常生活 作者:范學德
八.如果有人為你管教你的兒女,你應當特別感謝他們。這件事若不是大有愛心的人決不肯作。如果那個人是有見識而且會領導青年人的,你更應當信任他、託付他。有許多小孩子不服父母的管教,卻服別人的管教。這也許是因為父母管教得不合宜,或是父母的生活不能得兒女的欽佩。在這種情形之下,如果有人為你管教兒女,兒女也服從他們的管教,那真是求之不得的事。
九.對待兒女當用勸導誘掖的方法,切不可一味高壓。總不可想我是父親,或是母親,我有權柄管轄兒女,支配兒女,叫他們作什麼,他們就必須作什麼。總不可想無論父母的命令合理不合理,也無論父母的權柄用得適宜不適宜,兒女必須完全順從父母。這要使兒女對你起反感。如果你的兒女是好孩子,他們能順服你,但他們和你中間卻不能有深厚的感情。如果你的兒女是不好的孩子,他們便要恨惡你,反抗你,與你為敵了,壓力越強,反抗力越大。這個原理不論在社會中或是在家庭里,都是同樣的真確。
十.要教導你的兒女敬畏神,信靠主耶穌,尊敬長上和老年人,友愛弟兄,與鄰舍和睦,容讓人,待人和氣,殷勤求學,忠心作事,身心清潔,誠實無偽,凡事體恤人,服從法律與規則,與人交接有禮貌,愛護公物,不賒欠,不借貸,守時間,重言諾。幫助兒女在信仰德行上建立良好穩固的基礎。這比為兒女積蓄多少金錢,置買多少田產,更重要,更寶貴。
十一. 留意你的兒女所看的書報,所交的朋友,去的地方,所愛好的事物。領導他們閱讀高尚有益的書報,結交品學優良的朋友,到與身心有益的地方去。若是發現他們閱讀誨淫誨盜的書報,結交卑鄙惡劣的朋友,到與身心有害的地方去,就當用智慧的言語開導勸戒,叫他們知道那些書報那些朋友那些地方所給人的危害。也當留意看兒女有沒有染上什麼壞的習慣,壞的嗜好,就如說謊、偷竊、手淫、賭博、吸煙,或別樣敗壞德行與身體的事情。總結起來說,作父母的應當時常在暗中留意觀察兒女的言行生活。好的地方竭力鼓舞他們,不好的地方及早預防阻止。
十二.從兒女小的時候就不容許他們自己買食物吃。若是要給他們什麼食物,就當由父母買來分給他們。不可給他們錢叫他們自己去買。因為小孩子一養成自己買食物吃的習慣,不但健康要受損害,而且最容易走到偷竊的路上去。如果他們常有錢,他們必定任意亂吃,結果吃出病來。如果他們手中的錢不足用,他們勢必設法偷錢去買食物。及至把食物吃下肚腹里去,一點痕跡也留不下。偷了錢買別的東西,有那些東西在,父母還容易查出來。惟獨買了食物,一經吃完,什麼證據也沒有了。許多無知的父母因為愛兒女的緣故,常給兒女們錢,讓他們買食物吃,真是最害兒女的事。
十三.不要給兒女積蓄大量的金錢,置買多數的產業。這樣作最容易養成兒女倚賴的性情,使他們惰逸苟安,不求進取,結果毀壞了他們的一生。此外還有一種害處,就是使兒女們因為爭奪父母的財產,演出兄弟鬩牆骨肉相殘的慘劇來。試看許多弟兄姊妹相爭相吵,相咬相吞,殘害謀殺,法庭涉訟的事情中間,有幾件不是因為爭奪父母的財產而釀成的。作父母的給兒女積蓄金錢,購置田產,本是想為兒女謀幸福,結果卻是為兒女造成了禍害。你還不知道警惕么?
十四.留意你的兒女的婚姻問題。平日在這件事上給他們一種適宜的領導,不要容他們自己去瞎撞。到了適宜的年齡,一方面為他們留心物色適宜的對象,一方面同他們開誠布公的討論,好明白他們的心願與目的。作父母的不可用高壓包辦的手段去解決兒女的婚姻,也不可採取完全放任的辦法。如果兒女(尤其是女兒)不好意思談到自己的婚姻,作父母的更應當負責幫助他們進行,免得延誤過了結婚的年齡,使兒女陷入苦境。幫助兒女進行婚姻的時候萬不可注重對方的財產勢力,這種行為不但最卑鄙無聊,而且常會釀成異日的痛苦和悔恨。
十五.如果你在什麼事上虧負了你的兒女,就如說謊欺哄了他們,在你生氣的時候,對他們說了不當說的話,作了不當作的事,或是因為聽了別人的讒言,或根據你自己錯誤的觀察,誤會了他們,冤屈了他們,或是自己犯了罪給兒女留了不好的印象,就當誠實向兒女認錯。這樣作不但可以消除兒女心中的不平與惡感,和他們對你所存的壞印象,而且使他們明白認錯是一種偉大尊貴的行為。他們既能欽佩你,又能受你的影響,自己也作不怕認錯的人。大多數的人總以為認錯是可恥的事,老於向兒女認錯他們更認為是絕對不可以的。實際認錯乃是最高尚偉大的行為。不論對方是什麼人,只要你虧負了他,便當向他認錯,當然兒女也不在例外了。
I. 關於基督的問題
聖經中用「救恩」一詞表示神有益於人的一種工作,在現時代中,「救恩」只限於對個人的工作,且是在明定的條件下賜給的。
依照聖經:救恩是神為個人的工作,而不是個人為神的工作,或個人為自己的工作:這種事實,無論如何,不致說得太過。人被神的能力拯救,在神的工作完成後,終能為神而行善事,因為「救恩」是「為要叫我們行善的」。(弗二:10)已信的人要「留心作正經事業。」(多三:8)救恩明顯使善工成為可能的,但這些隨救恩而來的善工,絲毫不能增加神拯救工作的全備與完整。
在新約里,「救恩」一詞,可表示神全部或一部事工。若指著神全部的事工而說,就是指著人自失喪和被定罪的地位上的改變,後來彰顯出基督的榮形而說的。
「救恩」一詞更廣的用法,是結合許多神為個人作的個別工作,就如:贖罪、恩惠、挽回、赦免、重生、兒子的名份、聖潔、救贖、得榮等。下面的兩段經文,說到個人得救是從遠離神而進到作神兒女的地位:
「所以你們應當記念:你們從前按肉體是外邦人,是稱為沒受割禮的;這名原是那些憑人手在肉身上稱為受割禮之人所起的。那時,你們與基督無關,在以色列國民以外,在所應許的諸約上是局外人,並且活在世上沒有指望,沒有神。」(弗二:11-12)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1-2)
關於人在未得救時和得救以後地位之差別,上兩段經文所描寫的,是最顯著的。
我們必須承認:這種轉變,並非代表德薄力微的人能為神作甚麼重大的事,乃是無窮智能的神,為人作了最大的事;因為救恩將罪人帶到「像基督和效法他兒子的模樣」之地位,是人的智力所測不透的。
神的救恩全部事工,大多完成於人用信心接受救恩時,但是尚有一部份是以後逐漸實現的;而且聖經啟示我們,神救恩的工作是全備的,但有部份是要等到主耶穌再來時才完全實現的。
在現時代中,照聖經中的啟示看來,救恩可分為三階:過去的,就是那一部份已經在人里所已完成的工作(靈魂得救)。現在的:是那一都份在信的人里正在完成的工作(生活得勝)。未來的:就是那一部份將要在信的人里完成的工作(身體得贖)。然後神的救恩事工,就完滿竣事。
下面的這幾段經文,清楚敘述神這種工作的各方面:
一、神的兒女,是在信的時候從罪和刑罰中被救出來。(靈魂得救):
「耶穌對那女人說:『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路七:50)
「又領他們出來,說:『二位先生,我當怎樣行才可以得救?』他們說:『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徒十六:30-31)
「因為十字架的道理,在那滅亡的人為愚拙;在我們得救的人,卻為神的大能。」(林前一:18)
「因為我們在神面前,無論在得救的人身上或滅亡的人身上,都有基督馨香之氣。」(林後二:15)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弗二:8)
「神救了我們,以聖召召我們,不是按我們的行為,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這恩典是萬古之先,在基督耶穌里賜給我們的,」(提後一:9)
二、人因信而成為神的兒女,也因這信心時刻靠主可以從罪的權勢里被救出來。(生活得勝):
「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約十七:17)
「罪必不能作你們的主,因你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羅六:14)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二:12-13)
「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八:2)
「我說,你們當順著聖靈而行,就不放縱肉體的情慾了。」(加五:16)
三、神的兒女,由信而生,將來要與神同在而永遠脫離罪的纏繞。(身體得贖):
「再者,你們曉得現今就是該趁早睡醒的時候;因為我們得救,現今比初信的時候更近了。」(羅十三:11)
「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可以得著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為你們存留在天上的基業。你們這因信蒙神能力保守的人,必能得著所預備,到末世要顯現的救恩。」(彼前一:3-5)
「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他。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他;因為必得見他的真體。」(約壹三:1-2)
有些經文裡面,多次將救恩的各方面,聯結起來:
「我深信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直到耶穌基督的日子。」(腓一:6)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里,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能、公義、聖潔、救贖。」(林前一:30)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舍己;要用水借著道把教會洗凈,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毫無玷污、皺紋等類的病,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弗五:25-27)
J. 基督徒如何戀愛基督徒怎樣去開始一段戀愛,才能進入婚姻
基督徒如何墜入愛河?基督徒如何在結婚前開始一段關系?作為一個基督徒,你出生並生活在這個世界上。也有感情和愛情。我們怎樣才能確保我們的關系的質量和成功?
一,基督徒如何開始一段愛情關系,能夠結婚嗎
⑤這不是說上帝不關心我們,也不是說上帝不知道我們的想法。只是我們自己的熱情,和我們自己的想法佔據了我們最初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