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黨的紀律包括什麼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法律分析: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四十條 黨的紀律主要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堅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執紀必嚴、違紀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處分、組織調整成為管黨治黨的重要手段,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開除黨籍。 黨內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嚴格禁止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這些規定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追究。
『貳』 6大紀律包括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六大紀律是指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1、政治紀律:指各個不同時期根據黨的政治任務的要求,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活動和政治行為的基本要求,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
2、組織紀律:指黨的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和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行為准則,是處理黨組織之間和黨組織與黨員之間關系的紀律。
3、廉潔紀律:指以法律法規形式規定的指導、調整、約束、規范黨員廉潔從政行為的准則,是黨員的行為規范。
4、群眾紀律:指黨組織和黨員處理與人民群眾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也就是黨處理黨群關系的准則。
5、工作紀律: 指黨組織和黨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規范和准則。
6、生活紀律: 指黨員在日常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政准則和行為規范。
法律依據: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全文
『叄』 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有哪些
在生活中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有:
1、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
2、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3、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
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五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3)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紀律處分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該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為此,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2015年10月正式印發。新修訂《條例》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明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類違紀行為;
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條例》分為總則、分則、附則3編,共11章、133條,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8月26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布,從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本條例施行前,已結案的案件如需進行復查復議,適用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尚未結案的案件,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不認為是違紀,而本條例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
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但是如果本條例不認為是違紀或者處理較輕的,依照本條例規定處理。
網路——《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肆』 六大紀律具體內容及詳解
法律分析:黨的六大紀律具體內容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政治紀律指各個不同時期根據黨的政治任務的要求,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政治活動和政治行為的基本要求,是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在政治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為准則。
組織紀律指黨的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和維護黨在組織上團結統一的行為准則,是處理黨組織之間和黨組織與黨員之間關系的紀律。
廉潔紀律指以法律法規形式規定的指導、調整、約束、規范黨員廉潔從政行為的准則,是黨員的行為規范。
群眾紀律指黨組織和黨員處理與人民群眾之間關系的行為規范,也就是黨處理黨群關系的准則。
工作紀律指黨組織和黨員在工作中必須遵循的規范和准則。
生活紀律指黨員在日常生活中必須遵守的行政准則和行為規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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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
第十五條巡視組對巡視對象執行《中國共產黨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紀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著力發現黨的領導弱化、黨的建設缺失、全面從嚴治黨不力,黨的觀念淡漠、組織渙散、紀律鬆弛,管黨治黨寬松軟問題:
(一)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存在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陽奉陰違、結黨營私、團團伙伙、拉幫結派,以及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不到位等問題;
(二)違反廉潔紀律,以權謀私、貪污賄賂、腐化墮落等問題;
(三)違反組織紀律,違規用人、任人唯親、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以及獨斷專行、軟弱渙散、嚴重不團結等問題;
(四)違反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力,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等問題;
(五)派出巡視組的黨組織要求了解的其他問題。
『伍』 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有哪些
在生活中違反生活紀律的行為有:
1、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
2、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
3、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規定:
第十一章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五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從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不重視家風建設,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嚴重後果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七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5)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擴展閱讀: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簡稱:紀律處分條例,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的黨內法規。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制定,旨在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純潔黨的組織,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教育黨員遵紀守法,維護黨的團結統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
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嚴肅黨的紀律等發揮了重要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隨著形勢發展,該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的實踐需要,為此,黨中央決定予以修訂,
2015年10月正式印發。新修訂《條例》堅持依規治黨與以德治黨相結合,圍繞黨紀戒尺要求,明確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六類違紀行為;
開列負面清單,重在立規,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落實八項規定、反對「四風」等從嚴治黨的實踐成果制度化、常態化,劃出了黨組織和黨員不可觸碰的底線。《條例》分為總則、分則、附則3編,共11章、133條,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分析研究當前經濟形勢,部署下半年經濟工作,審議《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8月26日,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布,從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
本條例施行前,已結案的案件如需進行復查復議,適用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尚未結案的案件,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不認為是違紀,而本條例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
如果行為發生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認為是違紀的,依照當時的規定或者政策處理,但是如果本條例不認為是違紀或者處理較輕的,依照本條例規定處理。
『陸』 生活紀律的主要內容
具體內容為:(1)忠於祖國,發揚愛國主義精神,堅決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堅決維護民族尊嚴,不做任何不利於祖國的事,不說任何不利於祖國的話。(2)在一切對外活動中要嚴格按照黨的方針政策辦事。(3)堅持無產階級國際主義,不搞大國沙文主義。(4)站穩立場,堅持原則,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5)分清內外,提高警惕,嚴守國家機密,嚴格執行保密規定。(6)不許背著組織同外國機構和外國人私自交往;不許利用職權和工作關系營私牟利;不許同外國人私相受援禮品,反對各種不良傾向和不正之風。(7)謙虛謹慎,不卑不亢,講究文明、禮貌,注意服飾、儀容。(8)嚴禁酗酒。在對外活動中飲酒不得超過本人酒量的三分之一。(9)堅持勤儉辦外事的原則,反對鋪張浪費;發揚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抵制資產階級的思想侵蝕。(10)加強組織觀念,自覺遵守紀律,如實反映情況,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顧全大局,協同對外。
『柒』 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新公布的《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分為導語、黨員廉潔自律規范和黨員領導幹部廉潔自律規范等三部分。中共中央通知要求,《廉潔自律准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公布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體現了「黨規黨紀嚴於國家法律」、「突出黨紀特色」的要求,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增強了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強化了條例的負面清單作用。《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全文如下。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和各級黨員領導幹部必須堅定共產主義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信念,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根本宗旨,必須繼承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必須自覺培養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廉潔自律,接受監督,永葆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黨員廉潔自律規范:第一條 堅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克己奉公。第二條 堅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凈做事。第三條 堅持尚儉戒奢,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第四條 堅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甘於奉獻。新條例的,第十一章 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一百二十六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二十七條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或者其他相類似關系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分。第一百二十八條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第一百二十九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捌』 黨的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法律分析:黨的紀律涉及到黨內生活的各個方面,可以概括為:政治紀律、經濟紀律、組織紀律、人事紀律、宣傳紀律、群眾紀律、外事紀律、保密紀律。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七條 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玖』 生活紀律包括哪些方面
摘要 生活紀律是在日常生活和社會交往中應當遵守的行為規則,涉及個人品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等各個方面。
『拾』 黨員幹部的生活紀律包括什麼
黨的生活紀律
新出台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進 行了十分明確的規定,不許生活奢侈,不許違背良俗,不許違反社會公德和家庭 美德等規定都為我們詳細勾勒了一個標準的共產黨員應有的形象。這些條例之所 以在有腐必嚴懲等規定之中,令大家分外注意,就是因為前者是任何人都不能突 破的法律底線,而後者是黨員引領社會風氣的更高標准。人們期待在身邊的黨員 身上看到遠離低俗、 清新正氣的閃光之處, 期待有一個群體能真正引領社會風氣, 引導更多的人實現更好的自我,期待復雜多元的庸俗社會環境中,能夠出現一些 具備超越性的群體,承擔社會發展的希望。
因此,這些條例如何落到實處,就成 了大家最關心的地方。如果條例只是寫一寫,而執紀時並未當成一回事,那麼難 免讓人覺得心口兩張皮,久而久之對這些條文失去了信心。這些高標准,如何細 化標准,如何執紀,如何反饋給大眾,都是民眾關心的焦點,也是黨的監督機關 必須重視的問題。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二章 違紀與紀律處分 第九條 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 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 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 都必須受到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