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銅陵市最新年低保提標情況
法律分析:城鄉低保標准由577元/人.月提高601元/人.月,由縣、區確定補差水平,原則上增幅不低於2018年末城鄉低保人均補差水平的4%,並重點保障A類、B類對象。城鎮特困人員救助基本生活標准提高到1188元/人.月(其中財政補助標准1007元/人.月,相關補助標准為181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救助基本生活標准提高到782元/人.月(其中財政補助標准601元/人.月,相關補助標准為181元/人.月)。
法律依據:《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
第四條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持有當地常住戶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第六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居民,可以申請城市低保。持有農業戶口的居民,可以申請農村低保。取消農業和非農業戶口劃分的地區,原則上可以將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為城鎮且居住超過一定期限、無承包土地、不參加農村集體經濟收益分配等作為申請城市低保的戶籍條件。
2. 安徽省各地區最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多少
安徽省各地區最低生活標准有所不同,在860-1260之間浮動。具體情況如下:
合肥市市區1260元,縣城930元; 淮北市市區1040元,濉溪縣860元; 蚌埠市市區1040元,縣城930元。;淮南市山區1040元;馬鞍山市市區1040元,縣城860元。
蕪湖市市區1040元,縣城930元;銅陵市市區1040元,銅陵縣860元; 宣城市市區1040元 亳州市:市區930元,蒙城縣、渦陽縣、利辛縣860元; 宿州市市區930元; 阜陽市市區930元;滁州市市區930元;六安市市區930元; 池州市市區930元;安慶市市區930元;黃山風景區930元。
(2)銅陵市最低生活費是多少擴展閱讀
依據《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規程》第十一條
家庭收入是指低保申請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的全部現金及實物收入,即扣除家庭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後,家庭現金收入和實物收入之和。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四個方面。
工資性收入指就業人員通過各種途徑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各種福利,包括受雇於單位或個人、從事各種自由職業、兼職和零星勞動得到的全部勞動報酬和福利。同時扣除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
家庭經營凈收入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凈收入,是全部經營收入中扣除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稅之後得到的凈收入。
財產凈收入指家庭成員所擁有的金融資產、住房等非金融資產和自然資源交由其他機構、單位或個人使用而獲得的回報並扣除相關費用之後得到的凈收入。
轉移凈收入指國家、單位、社會團體對居民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和居民之間的經常性轉移凈收入。
3. 銅陵市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銅陵市政府下發通知要求從2011年7月1日起,調整銅陵月最低工資標准:市區800元,銅陵縣68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市區8.4元,銅陵縣7.1元。
一直到現在都未改。
4. 生活費最低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720元。
(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每人每月500元;其他地區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與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一致,為每人每月720元。
(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全市城市集中和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統一為每人每月1450元;全市農村集中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統一為每人每月965元;農村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為每人每月665元,其他地區農村分散救助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准為每人每月965元。
(四)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准。全市集中養育孤兒及分散養育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准,分別調整為每人每月2160元和1440元。
(五)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待遇標准。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標准工資100%生活費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542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期間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資70%生活費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507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本人工資40%救濟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470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7年底以前參加革命工作,原享受生活困難補助費的人員,調整為每人每月434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准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周歲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5. 最低生活費標準是多少
法律分析: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國家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標準的人口給予一定現金資助,以保證該家庭成員基本生活所需的社會保障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線也即貧困線。對達到貧困線的人口給予相應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做法。二、下列三類人員可以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三、我國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確定與發布1、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按照當地維持居民、村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費用確定。2、設區的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執行;縣(市)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縣(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會同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擬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後公布執行。當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城鄉差別,分別確定、執行不同的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當地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的發展,對最低生活保障標准適時的調整。
法律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失業人員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規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湖南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三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然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將失業人員名單及其領取失業保險金標准、期限等情況告知當地同級人民政府民政行政部門。
6. 銅陵縣低保最低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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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安徽省農村低保有211.6萬困難群眾被納入保障范圍,全省保障標准由860元提高到不低於1000元。安徽省城市低保標准在各個地市也不盡相同,各個市的城市低保標准由各市自行決定。例如:2009年六安市每人每月230元;銅陵縣每人每月236元;每人每月240元(鳳台縣、潘集區和毛集實驗區每人每月200元)。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高於農村,生活上一切支出全部需要花錢。
7. 銅陵市2o16年最低工資是多少
銅陵市2016年最低工資標准上調至1350元每月,14元每小時。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最低工資規定》(原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結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省政府決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准,請認真貫徹執行。
8. 安徽省的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錢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省政府決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調整本省行政區域內勞動者最低工資標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現將調整後的標准通知如下: 一、最低工資標准 合肥市:市區410元(每人每月,下同),肥東縣、肥西縣330元,長豐縣310元。 淮北市:市區390元,濉溪縣320元。 亳州市:市區360元,渦陽縣、蒙城縣340元,利辛縣310元。 宿州市:市區360元,碭山縣、蕭縣、泗縣、靈璧縣310元。 蚌埠市:市區370元,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310元。 阜陽市:市區370元,界首市、太和縣340元,阜南縣、臨泉縣、潁上縣310元。 淮南市: 田家庵區、大通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390元,鳳台縣、潘集區、毛集試驗區330元。 滁州市:市區370元,天長市、來安縣、全椒縣、定遠縣、鳳陽縣、明光市320元。 六安市:市區360元,壽縣、霍邱縣、霍山縣、金寨縣、舒城縣和葉集鎮310元。 馬鞍山市:市區390元,當塗縣320元。 巢湖市:市區370元,無為縣、廬江縣、和縣、含山縣320元。 蕪湖市:市區370元,經濟開發區390元, 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310元。 宣城市:市區360元,寧國市350元,廣德縣、績溪縣、涇縣320元,郎溪縣、旌德縣310元。 銅陵市:市區370元,銅陵縣320元。 池州市:市區(含九華山風景區)370元,青陽縣、石台縣、東至縣320元。 安慶市:市區360元,懷寧縣、桐城市、太湖縣、望江縣310元,宿松縣、樅陽縣、岳西縣、潛山縣290元。 黃山市:屯溪區(含黃山風景區)360元,黃山區、徽州區、休寧縣、祁門縣、歙縣、黟縣310元。 二、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准 合肥市:市區4.50元(每人每小時,下同),肥東縣、肥西縣3.60元,長豐縣3.40元。 淮北市:市區4.20元,濉溪縣3.50元。 亳州市:市區3.90元,渦陽縣、蒙城縣3.70元,利辛縣3.40元。 宿州市:市區3.90元,碭山縣、蕭縣、泗縣、靈璧縣3.40元。 蚌埠市:市區4.00元,懷遠縣、五河縣、固鎮縣3.40元。 阜陽市:市區4.00元,界首市、太和縣3.70元,阜南縣、臨泉縣、潁上縣3.40元。 淮南市: 田家庵區、大通區、謝家集區、八公山區4.20元,鳳台縣、潘集區、毛集試驗區3.60元。 滁州市:市區4.00元,天長市、來安縣、全椒縣、定遠縣、鳳陽縣、明光市3.50元。 六安市:市區3.90元,壽縣、霍邱縣、霍山縣、金寨縣、舒城縣和葉集鎮3.4元。 馬鞍山市: 市區4.20元,當塗縣3.50元。 巢湖市:市區4.00元,無為縣、廬江縣、和縣、含山縣3.50元。 蕪湖市:市區4.00元,經濟開發區4.20元,蕪湖縣、繁昌縣、南陵縣3.40元。 宣城市:市區3.9元,寧國市3.8元,廣德縣、績溪縣、涇縣3.50元,郎溪縣、旌德縣3.40元。 銅陵市:市區4.00元,銅陵縣3.50元。 池州市:市區(含九華山風景區)4.00元,青陽縣、石台縣、東至縣3.50元。 安慶市:市區3.90元,懷寧縣、桐城市、太湖縣、望江縣3.40元,宿松縣、樅陽縣、岳西縣、潛山縣3.20元。 黃山市:屯溪區(含黃山風景區)3.90元,黃山區、徽州區、休寧縣、祁門縣、歙縣、黟縣3.40元。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 此次調整是安徽省自1994年建立最低工資保障制度以來第六次調整最低工資標准,也是最低工資標准調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其中合肥市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由原來的410元調整為520元,其中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由原4.50元調整為5.70元。除合肥外,最低工資達到500元的還有淮北市、淮南市、馬鞍山市、蕪湖市和銅陵市。根據規定,最低工資標准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高溫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和食宿費等福利待遇。 據了解,安徽省目前有數百萬農民工,他們的工作條件差,環境惡劣,但工資水平卻明顯偏低,近50%的民工最低小時工資達不到應有標准。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將有效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改善他們的生活水平,使廣大勞動者更好地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由於失業保險金待遇與最低工資標准掛鉤,安徽省在調整最低工資標准後,失業保險金的領取待遇和失業人員患病就醫享受的補助也將隨之調整,失業人員每月的失業保險金待遇將比以前增加。 為確保新的最低工資標准落到實處,安徽省勞動保障廳將加大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通過日常檢查、專項檢查、舉報專查、年度審查等監察方式,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督檢查,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長期超時加班等違法行為,將依法堅決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