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申軍良兒子被拐15年事件」反思:最可恨的是人販子還是養父母
被「申軍良找回被拐15年的兒子」消息刷屏了。申軍良,也許不了解他的網友根本就不知道他。申軍良是一個放棄工作和家庭,踏遍全中國,堅持不懈,尋子15年的一位父親。
15年之前,也就是2005年1月4日這天,對於時年28歲的申軍良來說,是人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在廣州市增城沙庄街江龍大道出租屋內,兩名男子搶走當時才1歲的申軍良的兒子申聰。從此,一個完美的家庭徹底被打破。
從兒子被搶走的那一刻,申軍良的人生徹底改變了,他辭了工作,賣了房,踏上了漫漫尋子路。而這一找,就是15年。
15年來,申軍良不放棄任何一條線索,這15年以來,他走遍了廣州、東莞、深圳的任何一個角落,不管是大街小巷,還是街市胡同,他總會不嫌累,不怕苦,不放棄的去發傳單,貼傳單,他始終堅信,自己終有一天定能找回自己的兒子。
可是,這15年來,老天並沒有眷顧他,反而給了他一個希望,接著又給他撲滅。多少次,申軍良都是帶著希望出發,最終失望而歸。
15年裡,申軍良省吃儉用走遍了無數城市的大街小巷,欠了無數外債,但15年裡,不管他付出了多少努力,卻始終沒有申聰的蹤跡。
所以,通過這個事件,希望國家能夠加大對人販子的懲罰力度,不管人販子是抱著什麼目的,只要是販賣婦女兒童,只要蓄意破壞別人的家庭,那麼作為人販子,就罪不可赦,就該被判處最嚴厲的處罰!
也只有通過最嚴厲的處罰,才能讓人販子徹底的膽怯,徹底的放棄,打消販賣婦女兒童的行為!希望有關部門,通過申軍良這件事,能夠重視販賣人口這件事,能夠加重對人販子的處罰力度!讓社會上再無販賣人口之事!
㈡ 警方再找回2名梅姨案被拐兒童,這兩名兒童現狀如何
梅姨案另一個被找到的小孩申聰的父親申軍良,這次聽說兩個孩子和父母團圓,他也不遠萬里去了現場,見證這個幸福的時刻。15年,我終於圓夢了!我想大家都會為我而感到高興!我終於可以驕傲的說一句‘大家好,我是申軍良,申聰的爸爸。我的兒子找到了!’”申軍良表示,聽警方說,現在申聰跟著養父母在一個鄉鎮上生活,他的養父母長期在外面打工,家中的生活也不是很富裕, 但是申聰的身體很健康,現在正在讀初三。他內疚地說,這些年與兒子分離的日子,沒有盡到當父母的責任,他要用餘生去補償孩子。
我們對這兩個孩子送上滿滿的祝福,希望他們能夠回歸家庭,重新找回自己的人生軌跡。同時我們也強烈譴責那些以拐賣兒童來牟利的犯罪嫌疑人,希望法律對他們進行嚴懲。
㈢ 被拐孩子拉黑親生父母,《失孤》原型好友發聲痛訴呼籲嚴懲買方,你怎麼看
在《失孤》原型獲得成功尋找親人之後,一些與郭剛堂有著 相近經歷的家裡再一次變為 網路輿論對焦點,在這其中有一位父親名稱稱為申軍良,曾和郭剛堂歡聚尋子,目前網上全力支持郭剛堂,並在視頻中解除拐騙事兒背後的另一種殘忍。
在視頻中,申軍良馬上點出問題,他直言,在郭剛堂與兒子重逢以後,生父母小孩郭新振竟然管理決策留到爸爸媽媽身邊,那般的一句表態發言稿造成全體人員軒然大波。因為與郭剛堂相逢好多年,在尋子的地面上也是彼此之間扶持,申軍良最能體會郭剛堂的心態。
正好是因此,申軍良才呼籲道,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他從相關法律法規角度評述這事,根據2015年刑法修正案規定,收容青少年兒童務必具有合情合理的收容操作程序,回收青少年兒童的父母對青少年兒童進行了撫養,其回收行為屬於違法犯罪,可以從輕處理處罰。但對顧客一律追究責任刑事處分。
在視頻末尾,申軍良發表意見,他感覺顧客才算得上拐騙違法違紀的根本原因,理當追究責任他們的法律規定,才能夠最終避免 拐騙事兒的持續造成。
㈣ 申聰被拐案的案件回顧
2005年1月4日上午,申軍良剛滿周歲的兒子申聰在增城沙庄一間出租屋被人搶走,作案者中有兩個是他們的鄰居。
2016年3月~4月,5名涉申聰被拐案犯罪嫌疑人(張維平、周容平、陳壽碧、楊朝平、劉正洪)落網。
2017年6月,嫌疑人張維平供述其曾在2003年至2005年間拐賣9個兒童,其中包括申聰。
2018年12月28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張維平、周容平、楊朝平、劉正洪、陳壽碧拐賣兒童一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張維平被認定為拐賣9名兒童,作案時間是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被拐的9名男童,當時最小的1歲,最大的3歲,其中8人被賣往河源市紫金縣。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涉案的5名人員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至死刑不等。
2019年11月13日,廣州增城區分局通報申聰案新進展,已找回其中兩名被拐兒童,組織家屬認親。警方表示,此類案件因作案隨意性較強、痕跡物證少,且在當年條件下缺乏視頻監控等技術,破案解救難度較大。
2020年3月6日,廣州警方發布通報稱,3月4日,增城警方在上級公安機關的指揮和梅州警方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十幾年的不懈努力,終於尋找回15年前在增城被拐的少年申某。少年申某即申聰。
(4)申聰現在在哪裡生活擴展閱讀:
申聰案尋子父親向人販子索賠480萬
引發全國關注的申聰被拐案於26日上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廣州日報記者剛剛獲悉,申聰的父母申軍良、於曉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申請民事賠償金額為480餘萬元。
據悉,2005年1月4日上午,申軍良剛滿周歲的兒子申聰被人搶走。2020年3月7日,在公安機關努力下,申聰終於被找回。尋子15年,申軍良失去太多,「我從一個企業的管理人員,從大多數人羨慕的美滿家庭,到一無所有。」申軍良表示,為了尋子,妻子患病,家庭生活困窘,還欠下了巨額外債。
「兒子被搶之後,給我們家裡的創傷並不是一個人、一陣子,而是我們一家人、一輩子。」申軍良說。
「廣州中院一審時駁回了我提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駁回理由是被害人申聰下落不明,所受損失情況目前無法查明。如今申聰已經找到了,所以這一次二審我和孩子媽媽於曉莉再次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申軍良說。
3月24日,趕來廣州准備參加二審庭審的申軍良,在酒店裡向記者展示了厚厚一疊尋子支出單據,「這裡麵包括了妻子就診、自己乘坐火車留下的車票和尋子路途中的各種花費票據材料。」申軍良說:「我是相信法律的,尊重法律判決,最希望人販子得到嚴懲,以後不要再有拐賣了。」
㈤ 電影《親愛的》原型孫海洋兒子找到了!孩子與父母將如何開始新生活
新生活的開啟,主要看孫卓如何選擇!其實被找到的孫卓的最難受的。
「孫卓選擇哪個家庭?」這個命題就是個偽命題。孫卓沒有辦法選擇任何家庭,甚至可以說孫卓沒有家了,不接受反駁(別跟我杠,杠就是你贏,你對),還好孫卓滿18歲了,他回去好好讀書,以後又能力兩邊父母都兼顧到。正如他說的那樣,就是最好的。
被拐後找到的孩子,選擇繼續留在養父母家的不在少數,曾是企業高管的申軍良,一歲的兒子申聰在出租房被強行搶走,遍尋兒子15年,家徒四壁負債累累,找到申聰帶回家,卻幾經磨合難以相處。
而和申聰一起被拐賣的9個孩子中,七個孩子被找到,只有兩個孩子選擇了回到父母身邊,其中一名夏女士,因為丟失孩子,她和愛人全國尋找,最終愛人不堪抑鬱折磨,選擇了在回家的火車上,跳火車身亡了。可找到兒子後,卻不願意回到孤苦的夏女士身邊,不但打電話不接,最後連聯系方式都拉黑了。
所以哪裡有圓滿的結局,從被拐開始,不管孩子如何選擇,一個悲劇的結束就意味著另一個悲劇的開始,只希望從源頭抓起,沒有買賣、天下無拐;再沒有親子分離,苦尋數年,而最後那個你找到的孩子,卻不再是你的孩子!
孫卓感謝養父母是「認賊做父」?會傷親生父母的心? 我認為不是。
第一,孫卓全程不知情,如他自己所說,在他知道這件事之前,他從未想到自己是被拐賣的。他的養父母養大了他,無論養什麼,時間長了都是有感情的,何況是活生生的人?孫卓沒有想過自己不是親生的,這恰恰證明了他養父母對他很好(這里請暫且忽略養父母是否重男輕女的問題),那麼試問一下,對你好了十幾年的人,你可能不心存感謝嗎?
第二,孫卓的親生父母,表示理解孩子的想法,孩子被好好對待,尊重孩子的決定。親生父母都覺得孩子有感恩之心是好的,別人為什麼要隨意評價?這里,我也想請一些朋友明白,明辨是非之心和感恩之心是兩回事。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孫卓感謝養父母的養育之恩,不代表認同養父母是對的,做錯事的人自然有懲罰在等待他們,法律自有判定。買賣同罪,這是肯定的,這是鐵的定律。從人倫這方面講,讓孫家人失去孩子多年來看,養父母簡直該死,死一萬次都不足惜。但是從孫卓的角度來看,很復雜的,有愛有恨。
綜上我想說,孫卓選擇兩方的同時,兩方也都不選擇,這就是最好的決定,因為他無法選擇,只有都不選先讀書,以後兩邊都兼顧。也請網友口下留情,明白一個十八歲的孩子,明白這是活生生的一個人,而不是一個破娃娃,想到哪兒就到哪兒。人之所以為人,正是因為有復雜的情感,有社會上不同的牽絆。與其評價別人選擇的對錯,不如抱抱身邊的親人,珍惜眼前。
㈥ 被「梅姨」拐賣15年的河南孩子找到了!孩子是怎樣被賣到養父家的
這個孩子是人販子從申軍良家中搶走的。當時申軍良的妻子和他的兒子兩個人在家,申軍良的妻子一直在廚房裡做飯。他們的兒子申聰在床上睡覺,這個時候人販子就進到他們家中把申聰抱走了,同時他們又將申軍良的妻子綁在了椅子上讓他無法移動。申軍良的妻子眼看著自己的孩子被抱走,但是自己在椅子上也沒有辦法掙扎。後來她經過了很長時間的掙扎才把身上的膠布扯開。
換了好幾個。城市才被賣了呢,他現在的養父家中。不過還好的是申聰從小被撫養的很好,他的養父養母雖然長期在外面打工沒在他的身邊,但是至少他的生活是富足的,他沒有像其他孩子一樣生活的很貧困,他現在的思想都非常完善。現在也和他的親生父母相認了,並且准備和他們回家,所以申聰還是幸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