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有沒有關於寵物的法律
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一百零六條(動物使用之禁止),禁止使用以下動物進行展示、表演、體育競技或者其他工作:
(一)妊娠期、哺乳期的母獸,孵卵期、育雛期的鳥類,產卵期的爬行類和兩棲類動物;
(二)身體患病或受傷的動物、精神萎靡不振的動物。
第一百零七條(動物虐待之禁止):
(一)禁止採用踢打、鞭抽等致動物傷害的暴力手段或者虐待的方式驅使動物表演或者競技。
(二)禁止電擊動物,但動物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緊急危害的情形除外。
(三)禁止以禁食、禁水等方式虐待動物,禁止強迫動物超越其自然能力的工作或者表演。
(四)禁止驅使動物進行可能傷害動物的表演項目。
(五)禁止以觀賞或者經營為目的挑逗動物之間的互相廝殺和傷害。
(六)禁止以觀賞或者經營為目的將小型動物當眾投食給食肉類動物,造成對動物驚嚇、恐慌、傷害和死亡。
(七)禁止以觀賞、拍照為目的以傷害的方式改變動物的面貌,如拔指甲、拔牙等。
(八)禁止縱容遊客、公眾驚嚇、傷害動物。禁止把活體動物作為靶子,縱容遊客用槍支、弓箭、棍棒等捕殺、調戲、傷害動物。
(1)寵物管理規定有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保護法》第六十四條(規范飼養),國家實行規范養犬、貓的政策。為了保護城鎮區域和農村區域的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市、縣人民政府可以規定每戶養犬、貓的最多數量。
各級人民政府在城鎮范圍內劃定禁止或限制飼養貓、犬的區域及禁止或限制貓、犬戶外活動的區域時,應當舉行聽證會。聽證會應當吸收動物保護組織代表、寵物動物所有人代表參加。
第六十五條(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在城鎮劃定養犬、貓的重點管理區和一般管理區。
在重點管理區內的居民,不得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禁養犬的具體品名和體高、體長標准,由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向社會公布。
重點管理區內的機關、單位、團體或組織等因特殊工作需要飼養烈性犬、大型犬的,須經公安機關批准,並辦理養犬登記。重點管理區內禁止銷售、繁殖、展覽烈性犬。
第六十六條(社區參與),國家鼓勵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開展寵物動物保護和管理方面的宣傳、教育和調解工作,增強寵物所有人的責任心,保護和救助流浪貓、犬,兼顧未養寵物者的利益,減少社會爭端。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可以召集居民會議、村民會議、業主會議,就本居住地區有關養犬、貓管理規定事項依法制定公約,規定行為要求和違約責任,並組織監督實施。居民、村民、業主應當遵守該公約。
❷ 中國政府對養寵物狗規定
截至2019年6月,我國對養寵物狗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各個城市針對養寵物狗有具體的規定,以攀枝花市仁和區為例,養寵物狗的規定如下:
1、建立和完善寵物狗管理機制,由區人民政府發文規定,城市小區全面禁止養大型猛犬(春天花園小區有居民養有羅威納大型猛犬);
2、全面清理登記寵物狗,定期接種疫苗,全面消除無主人的野狗;大型犬必須在相關部門、社區登記,圈養或必須用繩子牽養(不得超過2-3米)。從而徹底消除衛生、安全隱患。
3、由城管等部門牽頭,城市小區管理委員會負責落實,簽訂養狗人與社區管理組織的衛生、安全協議,明確養狗人的責任追究內容,確保為廣大市民、外來旅遊者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的生活環境。
4、開展文明勸導,對遛狗產生的大小便不及時清理的進行勸導批評,對屢教不改者進行必要的處罰。
(2)寵物管理規定有哪些擴展閱讀
多個地方曾經出台「最嚴養犬令」:
1、廈門: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的,應攜帶養犬登記證、犬類免疫證,佩束犬鏈並由成年人牽領、看管,且約束犬只不得驚嚇、傷害他人。
2、成都:養犬人攜犬出戶,應將犬只裝入犬籠、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使用犬繩牽領,為犬只佩戴標識牌,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及其他行人。
3、西安:重點限養區內每戶限養一隻,一般限養區內每戶養犬不得超過兩只。
4、濟南:市民在養狗過程中,有擾民、遛狗不栓繩等違規行為,犬主的養犬登記證就會被扣分,總分12分,全部扣完,犬主需要補考文明養犬相關法規,合格後才能取回狗和養犬登記證。
❸ 對寵物管理的管理和規定是什麼
《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中的相關規定: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❹ 關於寵物狗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我國對養寵物狗並沒有明確的規定,但各個城市針對養寵物狗有具體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寵物狗管理機制,由區人民政府發文規定,城市小區全面禁止養大型猛犬,全面清理登記寵物狗,定期接種疫苗,全面消除無主人的野狗等等。但養狗造成他人損害的規定還是有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❺ 保護寵物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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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有關狗狗的法律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6)寵物管理規定有哪些擴展閱讀
養狗注意
1、遛狗拴根繩。我住的小區里老年人居多,養狗做伴的不在少數。每到清晨、傍晚遛狗「高峰期」,鄰居見面打聲招呼,狗也彼此叫喚兩聲,增進感情。
可仔細一看,許多狗主人遛狗時不牽繩,特別是有的老年人,背著手在前邊散步,狗在後面小碎步跟著,時左時右,看似溫馨,卻令人心驚。路上車多人多,狗容易亂跑被車撞到,不牽繩的狗還可能失控,咬傷行人和其他狗。所以遛狗時,別忘了戴上那根牽引繩,保證狗一直在自己的視線內。
2、減少噪音。「不是我讓它不叫,它就不叫了。」這是養狗族的普遍無奈。我家小狗也一樣,在家「彬彬有禮」,一出門就惹是生非,對著行人和別的狗吼叫示威。訓練狗不亂叫,得獎罰並進,當外人出現時給點獎勵安撫,若還不停止則及時懲罰,狗才能鎮定下來。
3、處理好排泄物。寵物狗出沒的小區、公園、人行道、樹坑、草叢里,總是處處「埋雷」。正是盛夏時節,誰也不想跟狗屎、狗尿「不期而遇」,更何況還會滋生細菌與蚊蟲。平時在家,我會訓練狗定點排泄,外出遛狗一定帶好糞便袋;愛干凈的甚至可以隨身帶瓶水,及時沖刷掉狗屎、狗尿給路面帶來的痕跡。
❼ 公共場所寵物管理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動物防疫法》規定,如個人攜帶犬只出入公共場所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十條單位和個人飼養犬只,應當按照規定定期免疫接種狂犬病疫苗,憑動物診療機構出具的免疫證明向所在地養犬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防止犬只傷人、疫病傳播。
街道辦事處、鄉級人民政府組織協調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做好本轄區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防止疫病傳播。
縣級人民政府和鄉級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結合本地實際,做好農村地區飼養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
飼養犬只防疫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❽ 中國寵物管理條例
寵物行業還是屬於農業部門監管的.象寵物醫療這一塊是屬於農業局下屬的獸醫監督科管的.有些比較落後的地方也屬於獸醫站管. 以後會慢慢規范起來.實行執業獸醫才有行醫資格.
❾ 中國寵物保護法律
法律分析:目前我國尚無一部統一的關於寵物動物保護方面的立法,但已有相當一部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地方行政法規和政府規章涉及寵物動物的防疫、飼養、繁殖、醫療等問題。在法律法規以及部門規章層面,《家犬管理條例》主要針對家犬的管理,沒有涉及對家犬的保護;《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涉及寵物的進出口檢疫;《動物防疫法》和 《狂犬病防治技術規范》涉及寵物的防疫防治;《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獸葯生產管理規范》、《動物免疫標識管理辦法》、《獸葯管理條例》等的部分內容也都與寵物保護有關。在地方性行法規和政府規章層面基本以寵物犬管理條例為主。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正逐漸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飼養寵物已成為一種極為普遍的社會現象。寵物是與人類聯系最為密切的非人類動物,是聯接人類與自然界的紐帶,人們越來越深刻的意識到寵物與一般的物不同,具有的獨特的自身價值。雖然我國飼養寵物的歷史已久,但迄今為止,我國尚沒有一部完整的專門針對寵物動物保護的立法。寵物飼養數量的日益增多,帶來了大量的社會問題和訴訟糾紛,給予寵物法律上的保護已成為世界立法的發展趨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第三條本法所稱動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捕獲的其他動物。
本法所稱動物產品,是指動物的肉、生皮、原毛、絨、臟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頭、角、筋以及可能傳播動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稱動物疫病,是指動物傳染病,包括寄生蟲病。
本法所稱動物防疫,是指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診療、凈化、消滅和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以及病死動物、病害動物產品的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