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葯品研發流程中,臨床二期 到 新葯上市一般要多長時間
時間很難定,主要還是受臨床試驗的結果是否符合預期有關。
通常臨床試驗包括三期,每期病例數要達到規定要求,時間大約需要2-6年時間。
這個過程完成之後就可以提交新葯申請獲准上市。
B. 請教下你葯物研發上市都有哪些研發流程和批件,每個階段大約是多久呢謝謝
整個葯物從研發到上市的流程很長很長,如果全部給你列出來,估計你還看不下去,下面這個圖是葯物上市之前的最後一個審批流程。
C. 一款西葯從研發到正式擁有臨床需要幾個步驟大約時間多久謝謝
一種新的活性化學實體臨床前研究(實驗室及動物試驗)約3.5年,進入臨床試驗,一期(20-80名健康志願者,1年左右),二期(100-300例患病志願者,2年左右),三期(1000-3000例患病志願者,3年左右),FDA審批大概2.5年,所以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原研葯從研發到上市,大約10-12年時間,上市後仍需要做上市後的臨床驗證,過程約需數億至數十億美金,而帶來的回報也是非常豐厚的,1個重磅品種的年銷售額常可達到數十億美金。至於國產葯,呵呵,搶仿而已,沒有什麼真正意義上的新葯,立項到申報,中間做個一期臨床(生物等效和葯代葯動),1年左右。呵呵,國內的情況,你懂的......
D. 請問,一種新葯,從研發,到生產,到最後投入市場,一般來講,得需要多長時間謝謝了!
3類新葯,一般指國外上市國內沒有上市的葯品。周期在
研發至少一年,申報臨床到獲批在2年左右。臨床做的快得話也的1年多。最後批產一年。
所以最快也得3-5年左右。
E. 一般新葯上市需要臨床試驗到上市需要多長時間
新葯研發是一個耗時耗資都非常龐大的系統工程,完成前期的基礎研究(葯理、毒理、葯效等動物研究)後開始申請進入人體臨床試驗階段。
您所問的臨床試驗的周期,應該就是臨床試驗的期別(I、II、III、IV期):
I 期臨床試驗:初步的臨床葯理學及人體安全性評價試驗。觀察人體對於新葯的耐受程度和葯代
動力學,為制定給葯方案提供依據。
II 期臨床試驗:治療作用初步評價階段。其目的是初步評價葯物對目標適應症患者的治療作用和安全性,也包括為III 期臨床試驗研究設計和給葯劑量方案的確定提供依據。此階段的研究設計可
以根據具體的研究目的,採用多種形式,包括隨機盲法對照臨床試驗。
III 期臨床試驗:治療作用確證階段。其目的是進一步驗證葯物對目標適應症患者的治療作用和安全性,評價利益與風險關系,最終為葯物注冊申請的審查提供充分的依據。試驗一般應為具有足夠樣本量的隨機盲法對照試驗。
IV 期臨床試驗:新葯上市後應用研究階段。其目的是考察在廣泛使用條件下的葯物的療效和不良反應,評價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利益與風險關系以及改進給葯劑量等。
生物等效性試驗,是指用生物利用度研究的方法,以葯代動力學參數為指標,比較同一種葯物的相同或者不同劑型的制劑,在相同的試驗條件下,其活性成份吸收程度和速度有無統計學差異的人體試驗。
至於說每個具體的品種臨床試驗階段的要求,要依據不同的葯品注冊分類進行(中葯、化葯、生物製品的分類均有所不同)
化學葯品:
1.屬注冊分類1和2的,應當進行臨床試驗。
(1)臨床試驗的病例數應當符合統計學要求和最低病例數要求;
(2)臨床試驗的最低病例數(試驗組)要求:
I期為20至30例,II期為100例,III期為300例,IV期為2000例。
(3)避孕葯的I期臨床試驗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II期臨床試驗應當完成至少100對6個月經周期的隨機對照試驗;III期臨床試驗完成至少1000例12個月經周期的開放試驗;IV期臨床試驗應當充分考慮該類葯品的可變因素,完成足夠樣本量的研究工作。
2.屬注冊分類3和4的,應當進行人體葯代動力學研究和至少100對隨機對照臨床試驗。多個適應症的,每個主要適應症的病例數不少於60對。避孕葯應當進行人體葯代動力學研究和至少500例12個月經周期的開放試驗。
屬於下列二種情況的,可以免予進行人體葯代動力學研究:
(1)局部用葯,且僅發揮局部治療作用的制劑;
(2)不吸收的口服制劑。
3.屬注冊分類5的,臨床試驗按照下列原則進行:
(1)口服固體制劑應當進行生物等效性試驗,一般為18至24例;
(2)難以進行生物等效性試驗的口服固體制劑及其他非口服固體制劑,應當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的病例數至少為100對;
(3)緩釋、控釋制劑應當進行單次和多次給葯的人體葯代動力學的對比研究和必要的治療學相關的臨床試驗,臨床試驗的病例數至少為100對;
(4)注射劑應當進行必要的臨床試驗。需要進行臨床試驗的,單一活性成份注射劑,臨床試驗的病例數至少為100對;多組份注射劑,臨床試驗的病例數至少為300例(試驗葯);脂質體、微球、微乳等注射劑,應根據注冊分類1和2的要求進行臨床試驗。
4.對於注冊分類6中的口服固體制劑,應當進行生物等效性試驗,一般為18至24例。
需要用工藝和標准控制葯品質量的,應當進行臨床試驗,臨床試驗的病例數至少為100對。
5.減免臨床試驗的申請,應當在申請葯品注冊時一並提出,並詳細列出減免臨床試驗的理由及相關資料。對於已批准進行臨床試驗的,除《葯品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可以減免臨床試驗的情況外,一般不再批准減免試驗。如完成臨床試驗確有困難的,申請人應當提出申請,詳細說明減免臨床試驗的依據和方案,從臨床統計學、試驗入組病人情況等各個方面論證其合理性。
6.臨床試驗對照葯品應當是已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葯品。對必須要從國外購進的葯品,需經國家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批准,並經口岸葯品檢驗所檢驗合格方可用於臨床試驗。臨床試驗陽性對照葯品的選擇一般應按照以下順序進行:
(1)原開發企業的品種;
(2)具有明確臨床試驗數據的同品種;
(3)活性成份和給葯途徑相同,但劑型不同的品種;
(4)作用機制相似,適應症相同的其他品種。
中葯:
①臨床試驗的病例數應當符合統計學要求和最低病例數要求;
②臨床試驗的最低病例數(試驗組)要求:Ⅰ期為20~30例,Ⅱ期為100例,Ⅲ期為300例,Ⅳ期為2000例;
③屬注冊分類1、2、4、5、6的新葯,以及7類和工藝路線、溶媒等有明顯改變的改劑型品種,應當進行Ⅳ期臨床試驗;
④生物利用度試驗一般為18~24例;
⑤避孕葯Ⅰ期臨床試驗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進行,Ⅱ期臨床試驗應當完成至少100對6個月經周期的隨機對照試驗,Ⅲ期臨床試驗應當完成至少1000例12個月經周期的開放試驗,Ⅳ期臨床試驗應當充分考慮該類葯品的可變因素,完成足夠樣本量的研究工作;
⑥新的中葯材代用品的功能替代,應當從國家葯品標准中選取能夠充分反映被代用葯材功效特徵的中葯制劑作為對照葯進行比較研究,每個功能或主治病證需經過2種以上中葯制劑進行驗證,每種制劑臨床驗證的病例數不少於100對;
⑦改劑型品種應根據工藝變化的情況和葯品的特點,免除或進行不少於100對的臨床試驗;
⑧仿製葯視情況需要,進行不少於100對的臨床試驗;
治療用生物製品:
1.申請新葯應當進行臨床試驗。
2.臨床試驗的病例數應當符合統計學要求和最低病例數要求。
3.臨床試驗的最低病例數(試驗組)要求為:Ⅰ期:20例,Ⅱ期:100例,Ⅲ期:300例。
4.注冊分類1~12的製品應當按新葯要求進行臨床試驗。
5.注冊分類13~15的製品一般僅需進行Ⅲ期臨床試驗。
6.對創新的緩控釋制劑,應進行人體葯代動力學的對比研究和臨床試驗。
預防用生物製品:
1.臨床試驗的受試者(病例)數應符合統計學要求和最低受試者(病例)數的要求。
2.臨床試驗的最低受試者(病例)數(試驗組)要求:Ⅰ期:20例,Ⅱ期:300例,Ⅲ期:500例。
3.注冊分類1~9和14的疫苗按新葯要求進行臨床試驗。
4.注冊分類10的疫苗,提供證明其滅活或者脫毒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發生變化的研究資料,可免做臨床試驗。
5.注冊分類11的疫苗,一般應按新葯要求進行臨床試驗,但由注射途徑給葯改為非注射途徑的疫苗可免做Ⅰ期臨床試驗。
6.注冊分類12和15的疫苗,一般僅需進行Ⅲ期臨床試驗。
7.注冊分類13中改變免疫程序的疫苗,可免做Ⅰ期臨床試驗。
8.應用於嬰幼兒的預防類製品,其I期臨床試驗應當按照先成人、後兒童、最後嬰幼兒的原則進行。
9.每期的臨床試驗應當在設定的免疫程序完成後進行下一期的臨床試驗。
10.對於首次申請在中國上市的疫苗,應進行流行病學的保護力試驗。
進口注冊葯品的臨床試驗要求:
進口化學葯品:
1.申請未在國內外獲准上市銷售的葯物,應當按照注冊分類1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
2.申請已在國外上市銷售但尚未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葯品,應當按照注冊分類3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
3.申請與國內已上市銷售葯品的劑型不同,但給葯途徑相同的葯品,如果其資料項目28符合要求,可以按照注冊分類5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注冊分類3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
4.申請已有國家葯品標準的制劑,如果其資料項目28符合要求,可以按照注冊分類6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當按照注冊分類3的規定進行臨床試驗。申請已有國家葯品標準的原料葯不需進行臨床試驗。
5.單獨申請進口尚無中國國家葯品標準的原料葯,應當使用其制劑進行臨床試驗。
進口中葯:
⑨進口中葯、天然葯物制劑按注冊分類中的相應要求提供申報資料,並應提供在國內進行的人體葯代動力學研究資料和臨床試驗資料,病例數不少於100對;多個主治病證或適應症的,每個主要適應症的病例數不少於60對。
進口治療用生物製品:
1.申請未在國內外上市銷售的生物製品,應當按照注冊分類1的規定申請臨床試驗。
2.申請已在國外上市銷售但尚未在中國上市銷售的生物製品,應當按照注冊分類7的規定申請臨床試驗。
3.申請已有國家葯品標準的生物製品,應當按照注冊分類15的規定申請臨床試驗。
進口預防用生物製品:
1.申請未在國內外上市銷售的疫苗,應當按照注冊分類1的規定申請臨床試驗。
2.申請已在國外上市銷售但尚未在中國上市銷售的疫苗,應當按照注冊分類6的規定申請臨床試驗。對於首次申請在中國上市的疫苗,應進行流行病學的保護力試驗。
3.申請已有國家葯品標準的疫苗,應當按照注冊分類15的規定申請臨床試驗。
F. 新葯從研發到臨床到上市,這過程中分別所需要的時間是多長
最少五年,沒有上限。
臨床和審批的時間是一定的,而研發出成果則很難預測時間,現在一般出成果都要十年左右。
G. 新葯研發從臨床三期到上市大概要多久
摘要 您好,新葯研發從臨床三期到上市大概需要十五年左右。首先,葯品的研發就需要2到3年,然後要臨床前的實驗也需要2到3年,還有臨床一期實驗需要幾年,再加上臨床實驗葯要3到7年。要確保種種安全標准才能上市的,這樣算下來差不多15年左右
H. 新葯從研發到上市需要經過哪些流程
根據美國FDA的規定,新葯從研發、上市到推廣應用總共要經歷4期臨床試驗,上市之前必須要通過前3期。
每期臨床試驗的作用和通過率不盡相同,只要3期中任意一期失敗,上市之路就會被迫中止。只有全部通過進入下一步的上市程序。
1期臨床試驗:通常為期數月,旨在測試葯物的安全性,這一關比較好過,通過率高達70%。
2期臨床試驗:2期臨床試驗又可以分為兩個階段,2a和2b。2a階段僅僅是在一個很小的范圍內測試一下葯物的有效劑量。確定好之後,再進行葯物有效性的臨床試驗。持續時間從數月至2年不等。這一階段通過率驟減,只有33%的新葯能順利通過。
3期臨床試驗:長達1-4年之久,該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收集更多關於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資料,對不同人群、不同劑量及該新葯和其他葯物的配伍進行研究。3期臨床試驗的通過率僅為25%-30%,是很多新葯上市的「攔路虎」。
4期臨床試驗:4期臨床試驗是新葯上市以後對於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持續性研究,因為有些新葯的副作用可能幾年後才能顯現出來,因此有必要在上市之後繼續跟蹤,以免後患。
I. 新葯研發從臨床三期到上市大概要多久
十五年左右。
一、臨床前研究
1. 研究開發(一般 2-3年)
實驗室研究,尋找治療特定疾病的具有潛力的新化合物。
(1)葯物靶點的發現及確認
這是所有工作的起點,只有確定了靶點,後續所有的工作才有展開的依據。
(2)化合物的篩選與合成
根據靶點的空間結構,從虛擬化合物庫中篩選一系列可匹配的分子結構,合成這些化合物,它們被稱為先導化合物。
(3)活性化合物的驗證與優化
不是所有先導化合物都能符合要求,在這個階段需要通過體外細胞試驗驗證,初步篩選出活性高、毒性低的化合物,並根據構效關系進行結構優化,這些化合物稱為葯物候選物。
同時也存在一個化合物對目標 A 靶點沒有作用,卻有可能對其他的 B 靶點、C 靶點有非常好活性的情況,暫且不表。
2.臨床前實驗(一般 2-4年)
這一階段目的,一是評估葯物的葯理和毒理作用,葯物的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情況(ADME)。二是進行生產工藝、質量控制、穩定性等研究(CMC)。
第一部分的實驗需要在動物層面展開,細胞實驗的結果和活體動物實驗的結果有時候會有很大的差異。這一步的目的是確定葯物的有效性與安全性。第二部分需要在符合GMP要求的車間完成。
(1)葯理學研究
包括:葯效學、葯動學。
(2)毒理學研究
急毒、長毒、生殖毒性,致癌、致畸、致突變情況。
(3)制劑的開發
總不能弄點化合物就直接往嘴裡倒吧,制劑開發是葯物應用的一個重要環節。比如有的葯口服吸收很差,就需要開發為注射劑。有的葯在胃酸裡面會失去活性,就需要開發為腸溶制劑。
有的化合物溶解性不好,這也可以通過制劑來部分解決這個問題。還有的需要局部給葯,就需要通過制劑開發成霧化劑、膏劑等。
二、臨床試驗審批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IND)
三、臨床試驗(一般3-7年)
人體試驗共分三期:
Ⅰ期臨床 20-100例,正常人,主要進行安全性評價。
Ⅱ期臨床 100-300例,病人,主要進行有效性評價 。
Ⅲ期臨床 300-5000例,病人,擴大樣本量,進一步評價。
因為 Ⅰ-Ⅲ 期臨床在整個葯物研發過程中非常重要,我們重點講一下這部分。
傳統意義上,新葯的臨床研究分為I/II/III期,後來 II 期有分成 IIa 和 IIb(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腫瘤葯物研究),接著出現了 0 期研究的概念(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腫瘤葯物的研發)。然後又有人提出,0/I 期為早期臨床研究,IIa 為中期臨床研究,IIb 和 III 期為晚期臨床研究。
這種分類,其實我覺得在兩個方面對我們進行臨床研究設計的人來說,是很重要的:
1. 分期是和研究目的相關的,不同的目的,可以分到不同時期/階段的。
2. 不同時期/階段的臨床研究,往往對應於一定的研究框架設計(交叉研究,平行對照,單臂,終點選擇等等)。
J. 新型葯物,從研發成功到開始市場銷售,要經過多長時間
大致說一下葯物研發從無到有到最後上市的流程。
i. 臨床前研究。
1.葯物靶點的確認。
這個是所有工作的開始。只有確定了靶點,後續所有的工作才有展開的依據。
2.化合物的合成。
這個階段的工作主要負責新化合物的合成,現有化合物的結構改造和優化。
3.活性化合物的篩選
不是所有合成出來的化合物都能有理想的活性,在這個階段需要通過生物實驗手段篩選出初步有活性的化合物用作備選。這些化合物叫先導化合物(lead)。得到的活性數據可以結合化合物結構得到初步的構效關系分析。構效關系可以有效的指導後續的化合物結構優化。這一步工作主要在細胞實驗層面展開。
同時也存在一個化合物對目標A靶點沒有作用,卻有可能對其他的B靶點C靶點有非常好的活性的情況,暫且不表。
4.返回到2進行下一步的化合物結構修飾得到活性更好的化合物。
2到4這是一個循環,直到我們得到了活性足夠理想的化合物。
上面的內容也就是葯物化學領域的大致工作范圍了。
5.評估葯物的葯理作用,安全性與毒性,葯物的吸收、分布、代謝和排泄情況(ADME)。
這部分的實驗需要在動物層面展開。細胞實驗的結果和活體動物實驗的結果有時候會有很大的差異。這一步的目的是確定葯物的有效性與安全性。
6.制劑的開發。
總不能弄點化合物就直接往嘴裡倒吧。制劑開發是葯物應用的一個重要環節。比如有的葯胃腸吸收很差,就需要開發為注射劑。有的葯對在胃酸裡面會失去活性,就需要開發為腸溶制劑。有的化合物溶解性不好,這也可以通過制劑來部分解決這個問題。
前面這些內容都統稱為臨床前研究。是葯物研發的最開端的內容。各個實驗的步驟並不一定嚴格按照這個順序展開,也沒有1、2、3這樣一個明顯的分界線。各個步驟是一個相互包容協調的關系。
ii.臨床研究。
1. 臨床I期。
2.臨床II期。
3.臨床III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