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關於種植、養殖業類的有關稅收減免政策
農業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可以提現以下六方面:
一、增值稅: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徵增值稅。
2、其中,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附件規定: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
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二、企業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企業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其中就包括 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
三、個人所得稅:
1、關於青苗補償費暫免徵收的規定鄉鎮企業的職工和農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屬種植業的收益范圍,同時,也屬經濟損失的補償性收入,因此,對他們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2、個體工商戶或個人專營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其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下同)、牧業稅征稅范圍並已徵收了農業稅、牧業稅的,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不屬於農業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應對其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
兼營上述四業並四業的所得單獨核算的,比照上述原則辦理,對於屬於徵收個人所得稅的,應與其他行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合並計征個人所得稅;對於四業的所得不能單獨核算的,應就其全部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3、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停止徵收農業特產稅,改為徵收農業稅後,對個體戶或個人取得的農業特產所得,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不再徵收個人所得稅。
4、農村稅費改革試點期間,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或個體戶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四、車船使用稅:
1、拖拉機專門用於農業生產的,免徵車船使用稅,主要從事運輸業務的應征稅,具體界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2、載重量不超過1噸(1噸或1噸以下)的漁船,可以免徵車船使用稅。超過1噸而在1.5噸以下的漁船,可按照非機動船1噸稅額計算徵收車船使用稅。為了避免與1噸免稅漁船混淆,可在稅票上註明實際載重量,以備查考。
五、印花稅:
代購、代銷「國務院市場調節糧」協議書免徵印花稅。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免繳土地使用稅。
(1)國家對寵物養殖稅有什麼政策擴展閱讀
農業稅於2006年1月1日起取消。
2006年2月22日國家郵政局發行了一張面值80分的紀念郵票,名字叫做《全面取消農業稅》,以慶祝從2006年1月1日起廢止《農業稅條例》。
這意味著,在我國沿襲兩千年之久的這項傳統稅收的終結。作為政府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舉措,停止徵收農業稅不僅減少了農民的負擔,增加了農民的公民權利,體現了現代稅收中的「公平」原則,同時還符合「工業反哺農業」的趨勢。
從1992年開始,中國改革開放正式對農業體制進行改革,2006年廢除延續千年的農業稅,標志中國進入改革開放轉型新時期。
取消意義
是對農民的一種解放。在中國,農業征稅、繳稅成本太大,這種成本有時候甚至超過了稅收本身。以農業稅為載體,派生出從農民、農村、農業攝取剩餘的稅費的品種多得令人眼花繚亂。農業稅的取消,使這種到處向農民伸手的體製得到了根本性的改變;更為重要的是,現行的農村稅制,是在城鄉二元結構下設立的。
這種兩線並行的稅制結構,再加上城鄉發展水平的不平衡,對中國農民形成了極不公平的稅收負擔。中國由7%的主稅及其20%的附加合成的農業稅稅率達8.4%。據了解,對特定人群進行稅收,這種情況只有在中國才存在。因此,取消農業稅政策的提出,更多的是一種制度性的變化,是中央對城鄉經濟和社會發展不平衡政策做出的重大調整,是對農民在稅負上與城市居民平等地位的恢復。
⑵ 養殖場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除了生豬養殖有補貼以外,國家對於養殖肉牛,養殖肉羊,養殖肉雞都給出來了高額補貼,這些補貼也都是有一定規模才能申報補貼的。比如養肉牛最少要達到30頭以上的規模才有每頭50元的補貼,養到200頭的話就有每頭500元補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第三條 國家支持畜牧業發展,發揮畜牧業在發展農業、農村經濟和增加農民收入中的作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畜牧業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扶持發展規模化養殖,推進畜牧產業化經營,提高畜牧業綜合生產能力,發展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畜牧業。
第三十六條 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應當在其財政預算內安排支持畜牧業發展的良種補貼、貼息補助等資金,並鼓勵有關金融機構通過提供貸款、保險服務等形式,支持畜禽養殖者購買優良畜禽、繁育良種、改善生產設施、擴大養殖規模,提高養殖效益。
⑶ 國家對寵物行業的政策扶持
法律分析:以當地補貼政策的標准,一般要滿足羊只數量、羊圈建設、檢疫和防疫、選址距居民區多遠等相關方面的要求,具體按地方規定執行。比如:申請標准化規模養殖場補貼則以畜禽良種、養殖設施化、生產規范化、防疫制度化、糞污無害化以、有畜禽標准化示範場牌子、肉羊方面農區存欄能繁母羊250隻以上或年出欄肉羊500隻以上;牧區存欄能繁母羊400隻以上年出欄肉羊1000隻以上或等為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六十五條 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行政法規可以就下列事項作出規定:
(一)為執行法律的規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事項;
(二)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的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的事項。
應當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事項,國務院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授權決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規;
經過實踐檢驗,制定法律的條件成熟時,國務院應當及時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
⑷ 從事養殖業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1)增值稅養殖本身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范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屬於增值稅增稅范圍。 (2)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包括肉牛養殖)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根據國稅發[2001]124號文件的有關規定,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暫免企業所得稅:①經過全國農業產業化聯席會議審查認定為重點龍頭企業。②生產經營期間符合《農業生產國家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及運行監測管理辦法》的規定。③從事種植業、養殖業和農林產品初加工,並與其他業務分別核算。
⑸ 寵物產品開始稅率 2022
一般納稅人銷售寵物飼料增值稅適用稅率為9%。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寵物飼料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812號規定:寵物飼料產品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飼料,應按照飼料產品13%的稅率徵收增值稅。現在稅率是9%。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⑹ 寵物飼料產品是否免徵增值稅適用稅率是多少
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32號)文件規定:「一、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或者進口貨物,原適用17%和11%稅率的,稅率分別調整為16%、10%。
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並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37號)規定:「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農產品(含糧食)、自來水、暖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食用植物油、冷氣、熱水、煤氣、居民用煤炭製品、食用鹽、農機、飼料、農葯、農膜、化肥、沼氣、二甲醚、圖書、報紙、雜志、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
上述貨物的具體范圍見本通知附件1。
本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文件附件1第三條明確:飼料,是指用於動物飼養的產品或其加工品。具體征稅范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飼料」注釋及加強飼料征免增值稅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39號)執行,並包括豆粕、寵物飼料、飼用魚油、礦物質微量元素舔磚、飼料級磷酸二氫鈣產品。
三、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寵物飼料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812號)規定:「寵物飼料產品不屬於免徵增值稅的飼料。」
⑺ 畜牧業免稅政策
法律分析:(1)增值稅。養殖本身不屬於增值稅的徵收范圍,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包括牧草、牛、羊等)不屬於增值稅范圍。(2)企業所得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包括肉牛養殖)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八十六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蔬菜、穀物、薯類、油料、豆類、棉花、麻類、糖料、水果、堅果的種植; 2.農作物新品種的選育; 3.中葯材的種植; 4.林木的培育和種植; 5.牲畜、家禽的飼養; 6.林產品的採集;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8.遠洋捕撈。
(二)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1.花卉、茶以及其他飲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種植; 2.海水養殖、內陸養殖。 企業從事國家限制和禁止發展的項目,不得享受本條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
⑻ 2021養殖業稅收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1、直接用於從事種植、養殖、飼養的專業用地,免徵土地使用稅。 2、對農林牧漁業用地和農民居住用房屋及土地,不徵收房產稅、土地使用稅。 3、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10年。 4、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徵收范圍內經營採摘、觀光農業的單位和個人,其直接用於採摘、觀光的種植、養殖、飼養的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六條中「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5、免徵車船稅:拖拉機,捕撈、養殖漁船。6、農村居民佔用耕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徵收耕地佔用稅。 7、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1年內,免徵土地使用稅。 8、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免徵印花稅。 9、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 第六條 第(五)項 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的規定,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 第(六)項 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稅5年至10年。
《國家稅務局關於對保險公司徵收印花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第二條 農林作物,牧業畜類保險合同,免徵印花稅。
⑼ 請問一下養殖場國家有什麼政策
養殖業應該有農業補貼,具體養殖什麼不知道,而且各省不一定相同。到當地農委、農辦或農業局咨詢。
稅收方面:增值稅和營業稅免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都免徵。養殖業的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免徵,養殖業的印花稅免徵。個人所得稅在取消農業特產稅、減征或免徵農業稅後,對個人、個體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從事種植業、養殖業、飼養業、捕撈業,且經營項目屬於農業稅(包括農業特產稅)、牧業稅征稅范圍的,其取得的「四業」所得暫免徵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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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養鴿子是不是屬於養殖業,稅收有優惠政策嘛
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都有優惠,要求如下
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1995〕第52號)規定:農業產品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生產的各種植物、動物的初級產品。
第二條第(二)款第1項規定: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屬於農業產品。
如果你是農業生產者,出售自己飼養的鴿子免徵增值稅。
企業所得稅:
農林牧漁項目的優惠政策和徵收管理規定針對的是牲畜、家禽的飼養(生活必須品)
(1)豬、兔的飼養,按「牲畜、家禽的飼養」項目處理——免
(2)「牲畜、家禽的飼養」以外的生物養殖項目,按「海水養殖、內陸養殖」項目處理——減半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