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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里有小型寵物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3-05-01 16:26:30

❶ 小區養狗擾民怎麼辦

小區里鄰居陽台養狗,這種現象經常見。對這種現象很多人不喜歡,但是也沒辦法。
我也遇到過鄰居養狗的事。但那是樓下。
是一隻不太大的狗狗,剛剛帶回來的一兩天,一直叫,晚上我睡覺都蒙著被子。後來狗狗直接拉到樓道里,真的很臭。但是,主人一直也不打掃。本來樓道有打掃衛生的,人家也許久不管。
能怎麼樣,一個單元十家,別人不說,咱也不好說。只能忍。後來一直過了大約20多天,不知道那狗狗那去了,反正再沒看見,糞也沒了。不知道是有人說了,還是鄰居自己也嫌麻煩了。反正沒有了。
估計要是那種大一點的狗狗,大家更反感。
但是怎麼說呢,畢竟是鄰居,人兆賣家養在自家陽台的狗狗,無論封閉不封閉的陽台,我是不好意思說,只能忍。臭也沒辦法。
如果你的鄰居養寵物極不衛生,要怎麼做呢?
1、首先選擇和鄰居協商,表達養寵物帶來的氣味影響到我了,希望多注意一下衛生。一般及時打掃寵物帶來的垃圾,定期洗澡,是不會有什麼氣味的。
2、如果主動協商沒什麼用,可以找物業進行調解,給予對方壓力碼毀,適當可以再次上門說明利弊。
3、如果一直沒有效果,直接 報 警 處理,雖然也是以調解為主,但當調解次數達到多次後,會進行罰款或更嚴重的直接回收寵族模逗物進行處理。

❷ 小區養狗擾民的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可以報警處理,根據正式實施的新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5條規定: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這就意味著寵物擾民,狗主人將要承擔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五條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❸ 小區內養狗擾民怎麼辦

一、小區狗叫擾民怎麼辦
1、小區狗叫擾民可以向物業投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空核: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處分;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五條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第七斗搭掘十六條
有本法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七十條的行為,屢教不改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枝運強制性教育措施。
二、遇到鄰居養狗擾民該怎麼辦
1、首先跟寵物狗戶主進行溝通,友好協商,讓戶主進行調教並給予一定時間;
2、若跟寵物狗戶主進行溝通無法解決,可以找物業進行調解,給予壓力,不需要匿名,適當可以再次上門說明利弊;
3、若物業進行調解也無效,基本可以確認為惡鄰,直接報警處理,雖然警察也是以調解為主,但當調解次數達到多次後,警察會進行罰款或更嚴重的直接回收寵物狗進行處理。

❹ 小區的流浪狗怎麼處理

【打電話給當地公安城管等執法部門】

首先,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聯系當地社區街道辦,請求政府出面進行抓捕收容。可能我這樣說很多"愛狗人士"會不理解,甚至攻擊謾罵。其實,別把這些單位想得那麼黑暗,一般政府機關會送到公安機關設立的當地犬只留檢所進行收容,如沒有留檢所的也會聯系當地的或者省會城市的民間流浪動物保護協會的。至少,在我所處的城市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是這樣做的,在我們省的地級市創文時期就遇到當地城管執法部門就是聯系了省會城市的動保協會進行處置。

【求助當地民間流浪犬動保組織機構】

其次,如果你認為通過報警的方式不妥,你也可以選擇在網上查詢一下當地的民間流浪犬救助組織,尋求他們的幫助和支持。說到這里也多說幾句話,不可否認,現在有些民間流浪犬救助組織和個人,以及流浪犬救助站,打著救助的名義通過網路和身邊的朋友進行騙捐詐捐的行為,但畢竟大部分民間流浪犬動保辯滑慎組織還是做得非常好的。大家不能因為一部分壞人的行為而傷害了那些真心真意付出的好人。

【自己收養或送鄉下親戚家收養】

當然,你攜敬方便的前提也可以選擇自己收養或者送到鄉下親戚家收養之類的,這樣的列子我們身邊發生的也很多。給收養人點建議,收養流浪狗首先是要送寵物醫院進行身體狀況檢查,然後按照醫生囑咐注射必要的疫苗,做好節育以防走失後再次繁衍,不要因為你的善意而傷害到自己和家人。

【如果不愛請不要刻意傷害它們】

自己實在不能收養的,你也不願意向當地部門和救助機構求助,在你願意的情況下,可以給它一點食物和水。對流浪狗你滿腹不滿實在討厭它們,那拿起手機報個警讓警察來處理,這也防止流浪犬傷人事件的發生,傷及無辜百姓。它們的流浪不是它們自身造成的錯,你也沒必要刻意去傷害它們。

特別要提醒的是在協助或者自行處置流浪犬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因為有些流浪狗是對人有攻擊性的,也不排除它們身上會帶有傳染疾病之類的。這里在補充一下,也許有些網友會說了,生活中那麼多的你都處置吧!當然,我也只是一個普通的人,沒那麼大能力和精力,當在路上遇到老弱病殘,車禍疾病這類流浪狗我幾乎都會及時想辦法給於幫助的,對於那些看著身體健康的流浪狗窩也無能為力,畢竟現在的城市裡流浪狗實在太多讓團了。

❺ 小區有很多養狗的,怎麼辦

可以找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代表出面和養寵的鄰居先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還是不聽勸導,可以聯合其它受影響的鄰居一起起訴,如果因鄰居飼養寵物造成損失,可以要求寵主賠償。

環境污染維權方法如下:

1、撥打12369環保舉報熱線或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2、可以登錄有關網路投訴平台進行舉報;

3、直接到當地市環境保護局上訪反映問題;

4、寫信到當地市環境保護局進行舉報。

小區養寵物的注意要點

1、做好檢查,打好疫苗

首先,在養狗前應該對狗狗進行全方面的檢查,同時接種相關疫苗,既保護了自己,也保證狗狗的健康。

2、告知鄰里,做好登記

3、如需外出,不可放縱

有的時候需要遛狗,或者帶狗狗出去玩,應該牢記戴好牽引繩,不要放鬆狗狗自由玩耍,很容易嚇到旁人,甚至在別人驚擾下狗狗會做出傷人舉動。

4、做好約束,防止擾民

狗狗在家無聊,可能會發出騷擾的叫聲,擾得鄰居不能休息,尤其像哈士奇,薩摩耶這類大型狗,需要好好約束和管教。

加強規范化養寵物狗的建議

1.制定規范化飼養寵物犬的管理條例。養狗的居民必須到有關部門合理合規辦理養狗證,繳納相應的管理費;寵物狗進行戶外活動時,應當套繩並由成年人牽領,如果是烈性犬一定要配戴好嘴套,提前做足狗傷人的預防措施;公共場合寵物犬如果有排泄物,狗主人應及時清理干臘帆凈,以免污染環境;如果寵物犬傷人,狗主人應負責為受傷人診治,支付醫葯褲虛費用;建立違規養犬舉報機制,設立舉報熱線,如果寵物狗未按規范化要求飼養,一經舉報,予以嚴罰。



2.提高養狗居民的公共素質。利用媒體進行養犬政策的宣傳,社區也多倡導規范化養狗,多組織規范化養狗的培訓,增強養犬主人的法律意識和自我約束意識,增強社會責任感,居民要做到文明養犬、衛生養犬,盡量不擾民。



3.加強重點區域管理和社區管理輪純雹。由城市管理部門對城市主要道路、中小學周邊、大型商場、公園等公共場所攜帶寵物犬行為進行禁止。人流密集區的遛狗時間和地點應明確規定。同時也需要依託社區加強寵物狗管理,社區居委員會或小區物業管理,應擔負起居民養狗的監督管理主體職責,對轄區內養寵物狗的戶數和寵物狗的數量進行逐一登記管理,督促社區內狗主人的寵物狗按規定注射狂犬疫苗。小區垃圾箱附近可以劃分出區域,設立「寵物衛生間」,便於小區內保潔人員及時清理、消毒。

❻ 小區里有流浪貓,業主應該怎麼辦

首先我會向所在的社區的物業反應,要求他們出面協調解決;同時也可以向街道反映情況,由他們出面解決;還可以向業主 委 員 會 反映情況,要求他們出面處理,或是可以報警求助。

老李家住一棟老式單元樓,樓上鄰居收養了十多隻流浪貓狗,使得樓道內衛生情況惡化,異味彌漫,雜訊擾人。老李忍無可忍,將鄰居訴至法院,要求其遷出寵物,保持室內和樓道清此沒潔。法院給予了支持。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業主對建築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第二百八十八條:不動產的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

基於禁止權利濫用原則,鄰居雖然可以在其專有部分飼養寵物,但也應當對業主共有部分承擔義務,不得影響碼扒高樓道以及他人住宅的正常使用,不得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因此,老李要求鄰居遷出流浪貓狗、清除垃圾遲尺、保持室內和樓道清潔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處理。

❼ 小區寵物飼養管理規定條例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寵物 飼養 也有相關規定。下面是我精心為你整理的小區寵物飼養管理規定,一起來看看。

小區寵物飼養管理規定1

為加強侯堡社區各小區寵物飼養管理,保障小區居民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維護小區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結合侯堡社區各小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對飼養寵物實行嚴格限養、嚴格管理、禁限結合的原則,

社區寵物飼養管理辦法。

二、嚴格執行飼養寵物登記制度,養寵物居民需帶兩張寵物彩色照片及本人相關信息到小區進行登記。

三、區內只允許養小型觀賞犬等寵物,必須圈(栓)養,嚴禁飼養烈性犬及成年體高超過35厘米的犬種、雞、鴨、羊、猴等動物。

四、飼養小鳥、鴿子的居民,要嚴格限量限地,不得影響周邊居民的正常生活。

五、居民寵物要定期到地方畜牧獸醫部門進行健康檢查,注射預防疫苗,持檢疫證到社區辦理登記,以後每年檢查一次。

六、飼養寵物必須遵守下列事項:

(1)不得攜寵物進入廣場及 其它 公共場所;

(2)小型觀賞寵物戶外活動時,必須束寵物鏈(繩),長度不得超過2米,並由成年人牽領,遛寵物時應當避開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 兒童 ;

(3)禁止在小區草坪、綠地遛寵物。

(4)寵物戶外排泄糞便,飼養人必須予以清除,不得影響居民出行;

(5)養寵物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及休息,如有要積極採取有效 措施 予以制止,

七、由於養護寵物管理不妥,對他人身體、財物造成傷害的,飼養人必須賠償其相關損傷損失。

八、有違反本寵物管理規定行為的,要記錄到不文明行為台賬本,同時將進行溫馨提示、約談、曝光,對屢教不改的交相關部門處理,直至該寵物脫離小區。

九、遵守社區的其他相關規定。

小區寵物飼養管理規定2

為美化、凈化小區居住環境,防止病疫傳播,保障業主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特製定本規定。

一、飼養觀賞鳥、信鴿,不得佔用樓道、樓梯間、天台等共用地方,不得妨礙他人休息和生活,不得污染環境。

二、飼養犬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養犬許可"、"犬類免疫證"及號牌,嚴禁無證無牌及違反規定養犬,無證無牌犬不得出入本小區。

三、個人攜帶犬只到戶外活動,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為犬只佩帶市城管部門製作的號牌;

系好犬鏈並由成人牽領、看管;

及時清除犬只排出的糞便。

四、住戶養犬不得妨礙他人,犬隻影響他人正常生活或休息時,個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五、犬只咬傷人時,飼養人應當立即帶傷者去附近衛生防疫機構或醫院治療注射狂犬病疫苗,並將傷人犬送市獸醫防疫部門或其授權的下屬獸醫防疫機構留醫觀察。受傷人的有關醫療費、交通費及誤工費由飼養人承擔。

六、飼養人對病犬、傷犬、死犬應當妥善處置,禁止隨意遺棄或掩埋在小區內。

七、小區內全體業主、住戶應遵守上述規定,歡迎廣大業主、住戶向市城管辦、街道辦事處、社區、物業服務中心舉報無證養犬的違規行為。

請小區內飼養寵物的業主、住戶應及時到服務中心做好寵物登記,建立寵物檔案。

小區寵物飼養管理規定3

甘肅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規范暨備案管理辦法

為規范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建設、生產、管理過程中的選址、規劃、飼養、消毒、用葯、防疫、診療、廢物處理和組織管理行為,加強畜產品質量監管,促進畜牧業生產方式轉變,根據《畜牧法》、《動物防疫法》和農業部《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建設原則

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堅持人畜分離、因地制宜、科學規劃、合理布局、節約用地、保護耕地、突出重點、穩步推進的原則。

二、建設要求

(一)選址條件。

1、符合當地養殖業規劃布局的總體要求,建在規定的非禁養區內。

2、符合環境保護和動物防疫要求。新建、改建和擴建養殖場、養殖小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有關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提出切實、可行的污染物治理和綜合利用方案。

3、符合當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發展規劃,建設永久性養殖場、養殖小區和加工區不得佔用基本農田,充分利用空閑地和未利用土地。

4、堅持農牧結合、生態養殖,既要充分考慮飼草料供給、運輸方便,又要注重公共衛生。

5、建在地勢平坦、場地乾燥、水源充足、水質良好、排污方便、交通便利、供電穩定、通風向陽、無污染、無疫源的地方,處於村莊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

6、距鐵路、縣級以上公路、城鎮、居民區、學校、醫院等公共場所和其它畜禽養殖場1000米以上;距屠宰廠、畜產品加工廠、畜禽交易市場、垃圾及污水處理場所、風景旅遊以及水源保護區3000米以上。

(二)規劃布局。

1、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規劃布局要科學合理、整齊緊湊,既有利於生產管理,又便於動物防疫。養殖場、養殖小區分管理區、生產區、廢棄物及無害化處理區3部分。管理區、生產區處於上風向,廢棄物處理區處於下風向。

2、管理區包括辦公室、值班室、消毒室、消毒池、技術服務室。

3、生產區包括畜禽圈舍、人工授精室、獸醫室、隔離觀察室、飼草料庫房和飼養員住室。牛羊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運動場、青貯窖,養羊場、養羊小區建設葯浴池。獸醫室、畜禽圈舍、飼草料庫房、青貯窖和飼養員住室保持一定距離。生產區入口處設消毒池。

4、廢棄物及無害化處理區包括病畜禽隔離室、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間和糞污無害化處理設施(沼氣池、糞便堆積發酵池等),並距生產區一定距離,由圍牆和綠化帶隔開。

5、養殖場、養殖小區內凈道和污道分開。人員、畜禽和物資運轉採取單一流向。凈道主要用於飼養員行走、運料和畜禽周轉等;污道主要用於糞便等廢棄物運出。

(三)公共衛生設施。

1、養殖場、養殖小區周圍建有圍牆或其他隔離設施,入口處設消毒池和消毒室。消毒室安裝噴霧消毒設施或紫外線消毒燈。

2、養殖場、養殖小區採取集中給水方式,水質符合《無公害食品畜禽飲用水水質》(NY5027)的要求。

3、排水設施完備並保持暢通,防止雨季污水滿溢,污染周圍環境。

4、養殖場、養殖小區內建設專門的糞便貯存與處理場地,其位置設在生產及管理區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處。

5、養殖場、養殖小區內廢棄物處理區建設焚屍坑,用於對病死畜禽屍體、流產胎兒、胎衣等進行無害化處理。焚屍坑周圍定期消毒。地下水位較淺的養殖場、養殖小區安裝小型焚屍爐。

6、養殖場、養殖小區內各功能區域之間設置隔離帶,以便於防火及調節生產環境等。

(四)畜禽圈舍建設。

1、畜禽圈舍按照畜禽品種飼養要求統一設計建造,場區設計符合《畜禽場場區設計技術規范》(NY/T682—2003)要求,力求科學、經濟、實用。

2、畜禽圈舍內環境溫度、濕度、通風、光照和空氣等條件適合不同畜種、不同生產用途、不同生長階段畜禽的生長發育需要。

3、相鄰畜禽圈舍縱牆、端牆之間的距離分別不少於7米,畜禽圈舍與圍牆距離不少於3米。

三、養殖規模

(一)養殖場規模。養豬場:飼養基礎母豬100頭以上或年出欄生豬500頭以上。奶牛養殖場:存欄奶牛100頭以上。肉牛養殖場:飼養繁殖母牛100頭以上或年出欄肉牛200頭以上。肉羊養殖場:飼養繁殖母羊200隻以上或年出欄肉羊500隻以上。家禽養殖場:年存欄蛋雞5000隻以上或年出欄肉雞10000隻以上。家兔養殖場:飼養家兔1000隻以上。

(二)養殖小區規模。養殖小區佔地面積、入駐農戶數量、養殖規模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川塬區在10畝以上,山區在5畝以上。以入駐農戶計算,每個養殖小區不少於5戶。以養殖數量計算,各畜種最低飼養規模為:養羊小區:飼養繁殖母羊300—500隻,或年出欄肉羊1000—1500隻。養牛小區:飼養繁殖肉牛(奶牛)100—150頭,或年出欄肉牛300—500頭。養豬小區:飼養基礎母豬200—300頭,或年育肥出欄瘦肉型豬(包括提供種豬)1500—3000頭。養雞小區:飼養蛋雞1—2萬只,或年出欄肉雞3—5萬只。

河西5市及中東部土地面積較廣的地區,飼養規模應在上限以上,其他地區飼養規模應不低於下限。

四、品種引進及利用

(一)養殖場、養殖小區從具有《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的種畜禽場引進系譜、合格證齊全的畜禽品種(包括遺傳材料)。

(二)養殖場、養殖小區引進的種畜禽符合品種標准和質量要求,引進後加強選種選配,積極開展人工授精,確保優良畜禽品種的種用性能得到充分發揮,並及時做好種用畜禽的更新換代。

(三)養殖場、養殖小區應從非疫區引進種畜禽,引進的種畜禽經檢疫確定為健康,並有產地檢疫合格證明。

(四)引進的種畜禽隔離觀察30天,經當地縣級以上動物防檢疫部門檢查確定為健康合格後,方可供生產使用。

(五)只進行育肥的商品生產場和小區引進畜禽時,首先從達到無公害產地認定標準的養殖場引進,經隔離觀察確定為健康後,方可合群飼養。

五、飼養管理

(一)日常管理。

1、及時調整畜禽存欄結構,做到畜禽品種、畜群結構合理,公母比例適中。採用科學工藝流程,針對不同品種、不同生產性能、不同年齡段畜禽實行分舍飼養,推廣“全進全出”養殖方式。

2、畜禽圈舍內飼養密度適宜,生產環境和生產用具保持清潔衛生。

3、做好防鼠、防蟲、防蠅工作,禁止貓、犬等其他動物進入場區。

4、飼養人員保持相對固定,並嚴格按照各項工作規程開展生產活動。

5、畜禽飼養標准參照《無公害食品生豬飼養管理准則》(NY/T5033—2001)、《無公害食品肉羊飼養管理准則》(NY/T5151—2002)、《無公害食品肉牛飼養管理准則》(NY/T5033—2001)、《無公害食品奶牛飼養管理准則》(NY/T5049—2001)、《無公害食品蛋雞飼養管理准則》(NY/T5043—2001)和《無公害食品肉雞飼養管理准則》(NY/T5038—2001)執行。

(二)飼料及添加劑使用。

1、根據不同畜禽不同生產階段飼喂不同的飼料,奶牛、肉牛和肉羊注意搭配青貯、塊根類飼料及青綠飼料。牛羊等反芻動物禁止使用同源動物源性飼料。

2、飼料添加劑為農業部公布的《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所規定的品種和取得批准文號的新品種。

3、葯物飼料添加劑使用遵守《飼料葯物添加劑使用規范》有關規定。

4、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為具有農業部頒發的《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按照飼料標簽所規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5、嚴禁使用國家禁用、停用的添加劑。

6、不得使用變質、霉敗、生蟲或被污染的飼草料。

六、疫病防治

(一)免疫接種。養殖場、養殖小區在當地動物防檢疫部門指導下,根據《動物防疫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結合當地流行病學特點,制定免疫程序,積極開展疫病預防接種工作,建立免疫檔案,並做好免疫標識的佩帶。

(二)消毒。

1、養殖場、養殖小區衛生消毒制度化。選用符合獸葯管理規定的環境友好型消毒劑,確保使用後人畜禽安全、設備無損害,並在動物體內不產生有害殘留,不造成環境污染。

2、針對養殖場、養殖小區環境、進出人員、車輛、畜禽及圈舍、飼養用具等不同對象,採取不同的消毒措施,選擇不同消毒劑、按照不同濃度進行消毒,並定期更換消毒劑類型。

(三)獸葯使用。

1、養殖場、養殖小區所需獸用葯品為具有《獸葯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批准文號生產企業的合格產品,畜禽用葯由有資質的獸醫人員開具處方,並在其指導下按照獸葯標簽規定的用法和用量使用。

2、嚴禁使用國家禁用的葯物和葯物添加劑,嚴格執行有關停葯期的規定。

3、畜禽不同飼養階段科學使用葯物。

(四)疫病診斷控制。養殖場、養殖小區主動配合當地動物防檢疫監督機構做好畜禽疫病的防控和監測工作。建立完善疫情 報告 制度,發現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及時上報當地動物防疫機構,並積極配合採取相應措施處置。

(五)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養殖場、養殖小區及時隔離病畜禽,對病死畜禽及其產品實行無害化處理。嚴禁將病死畜禽出售、丟棄或作為飼料再利用。

七、組織管理

(一)組織形式。

1、養殖小區成立畜牧合作經濟組織,建立和完善管理機制,推行標准化生產,加強規范化管理,提高畜產品質量安全。畜牧合作經濟組織對小區實施“八統一”管理,即:統一規劃設計、統一養殖畜種、統一飼養標准、統一疫病防治、統一技術服務、統一無害化處理、統一產品銷售、統一開展產地認定和產品質量認證。

2、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備必要的改良、防疫、診療器械和檢驗設備。

(二)人員管理。

1、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備與生產規模相適應的專職畜牧獸醫技術人員,負責畜禽品種改良、疫病防治、衛生消毒、獸葯使用等工作。

2、養殖場、養殖小區從業人員身體健康,並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3、養殖場、養殖小區根據生產需要制定年度培訓計劃,聘請畜牧獸醫專家對從業人員定期進行技術培訓,提高科學養殖水平。

(三)制度管理。

養殖場、養殖小區根據生產管理需要建立管理制度,包括目標管理、技術操作規程、飼養檔案、物品管理、畜禽出入場管理、獸葯(疫苗)購進使用管理、飼草料(添加劑)加工使用管理、衛生防疫、消毒、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疫情監測登記報告、畜禽傳染病控制、環保管理以及生產人員培訓、產品銷售等制度。

(四)檔案記錄管理。

1、養殖場、養殖小區配備專人負責檔案記錄與管理。飼養單元建立規范的檔案記錄和生產記錄,所有記錄保存2年以上。

2、每批、每群畜禽都有相應的資料記錄,包括畜禽來源、品種、代次、數量,飼料來源、消耗及飼養技術,配種、分娩、成活、育成、銷售或淘汰情況,發病、死亡情況及死亡原因,無害化處理情況,實驗室檢查及結果、用葯、疫苗免疫種類、免疫時間等記錄。

3、有完整的種畜系譜檔案和主要生產性能記錄。

八、廢棄物處理與污染防治

(一)養殖場、養殖小區廢棄物處理符合《畜禽養殖業污染防治技術規范》(HJ/T81—2001),污染物排放達到《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要求;並符合《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規定,實行無害化、減量化、資源化處理。

(二)養殖場、養殖小區採取干法清糞工藝,及時將糞便單獨清出,並將產生的糞便及時運至貯存或處理場所,實現日產日清,不宜將尿、污水混合排出,不得將糞物隨意堆放和排放。

(三)養殖場、養殖小區內排水系統實行 雨水 和污水分離,污水產生量較大的豬和奶牛養殖場、養殖小區等宜採用沼氣發酵方式處理污水。養殖小區既可以養殖單元為單位建設沼氣池,也可統一進行沼氣處理,處理後的沼渣及沼液可用於農田施肥。

(四)養殖場、養殖小區內畜禽糞便可採用自然堆積發酵方式進行無害化處理,也可採用機械強化法進行高溫好氧發酵處理生產有機肥。處理設施的位置必須遠離各類功能地表水體(距離不得小於400m),設在養殖場生產及生活管理區常年主導風向的下風向或側風向處,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惡臭污染。

九、備案管理

(一)備案條件及要求。全省范圍內已建和新建的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都應根據本辦法開展備案登記工作。備案登記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進行,由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負責。

(二)備案程序。

1、養殖場、養殖小區向縣級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備案申請報告,填寫《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表》。備案申請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養殖場名稱、地址、負責人及聯系方式;

(2)飼養的畜禽品種、數量、來源;

(3)養殖場建設布局、建築面積;

(4)生產、防疫、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工藝及設施設備情況;

(5)畜牧獸醫技術人員數量、學歷、技術職稱;

(6)生產管理、衛生防疫措施等。

2、縣級畜牧獸醫管理部門在接到備案申請報告20個工作日內,對備案申報材料進行審查,並組織由相關行業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組成的驗收小組進行現場驗收。經審查驗收合格者,予以備案登記,發給畜禽標識代碼(參照《畜禽標識和養殖檔案管理辦法》發放);不合格者,將審查驗收結果及未予登記的原因書面通知申報單位,經整改達標後,再行申報登記。

十、本辦法由省農牧廳負責解釋

十一、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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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小區里養狗擾民怎麼辦

一、首先可以與鄰居協商解決,以調節為主,保持鄰里之間和睦的原則來處理這件事情。其次,可以找居委會一起來解決這個問題。

二、報警處理。

三、收集相關證據資料,到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損失等。

從2006年3月起開始實施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5條規定:

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或者放任動物恐嚇他人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驅使動物傷害他人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社區寵物豢養管理:

一、本規定中所指寵物為住戶合法飼養的狗、貓、鳥類等,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如雞、鴨、鵝、羊豬、兔、牛、馬等。

二、凡本小區飼養犬類的養犬人必須持有動物防疫站出具的(動物健康免疫證);必須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注冊,領取養犬登記證,並保證每年檢查一次。

三、養犬人須持有(動物健康免疫證)、養犬登記證,到物業公司進行登記備案,否則視為無證豢養。對無證犬、無登記犬,物業公司有權收繳並將其逐出本小區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四、園區內每戶只准豢養一條觀賞犬(體長標准:成年犬一般不超過50CM),禁止飼養具有攻擊性的烈性犬合大型犬,且養犬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五、為放置意外事件的發生,小區內嚴禁遛犬。六、合理飼養和管理所養寵物,避免飼養犬只狂吠影響他人的工作、生活及休息,家中無人時,應妥善安置。對於不採取措施的,物業公司由權採取強制手段或向公安機關舉報。

❾ 小區里養的寵物狗該怎麼管理才能讓大家都滿意

第一點:規定有寵物的家庭在出門遛狗時必須攜帶狗鏈,無論是大型還是小型狗狗只要出門就必須拴上狗鏈,很多時候意外傷害都是在狗狗「放飛自我」的情況下發生的,畢竟我們無法很好的了解狗狗們的情緒。


第二點:規定出門遛狗時一定要隨身攜帶塑料袋,自家狗狗在外面需要大小便的時候主人一定要處理好,不要因為這些東西給行人帶去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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