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樓房可以養狗嗎
不提倡養狗。
小區養犬管理規定
為加強養犬管理,保障業主健康和人身安全,維護小區環境和公共秩序
一、小區不提倡養犬。
二、根據《養犬管理條例》個人飼養的犬只應當在養犬人的住所內飼養,並且需辦理養犬登記證,請養犬人自覺遵守。
三、辦理養犬登記證相關手續,新條例規定,單位和個人養犬,要攜犬並持動物健康免疫證到公安機關辦理登記手續,領取養犬登記證。
四、犬類動物,每年由養犬人領到畜牧獸醫行政部門進行免疫注射和檢疫,為犬注射預防狂犬病疫苗,領取動物健康免疫證,並將有關證明文件交物業管理處查驗後,復印備案。未領取動物健康免疫證的不準飼養。
五、小區主要道路、兒童游樂園等業主活動場所30米范圍內,以及在重大節假日或者小區舉辦重大活動期間禁止遛犬。遛犬時,應當避讓老年人、殘疾人、孕婦和兒童。
六、不得養烈性犬、大型犬和經常吠叫的犬,無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者不得養犬。
七、攜犬出戶時,應當對犬束犬鏈,由成年人牽領,攜犬人應當攜帶垃圾袋,隨時將犬的便便收裝,帶回自家衛生間處理。違者經查證後,由物業公司按每次十元收取清理費。 八、養犬不得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犬吠影響他人休息時,養犬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九、對傷人犬或者疑似患有狂犬病的犬,養犬人應當及時送交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及衛生防疫部門檢驗,對確認患有狂犬病的犬,依法進行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