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寵物傷人後作為受害者應該怎麼辦
寵物傷人後作為受害者一般是找動物的飼養者或者管理者進行賠償。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無免責事由,僅在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情形下,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減輕或者不承擔其動物飼養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⑵ 關於寵物傷人的相關法律條例
這是《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中的相關規定: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⑶ 因為惡意報復而把別人的寵物狗殺死了,這種事在法律上是怎麼規定的,狗主人能報案嗎有什麼處罰
當然能報案了啊!要不還有沒有王法了!寵物狗在我國法律上沒有直接規定,但可以認為屬於私有財產,殺害寵物狗最高可以按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⑷ 我的寵物傷人被對方打死了需要負什麼責任
你好
如果是你的狗咬人而被打死,這是緊急避險行為,是不要承擔責任的;不過,對方可能是避險過當了,可要求對方承擔部分責任;
如果你的狗沒有咬人而被他們打死,這是故意毀壞財物的行為,屬於違法,可報警,同時可要求對方賠償;
⑸ 寵物傷人,主人是否有刑事責任
教唆寵物傷人殺人的時候,寵物相當於主人手中的凶器,這個時候還是人對人的行為。 如果單純是寵物傷人,主人沒有傷害別人的故意,那就只是民事侵權行為。順便說一句,養寵物造成傷害的,主人承擔的是無過錯責任,除非是受害人故意故意(不然的話成天到馬路上找養狗的人去逗狗,然後要賠償就能過活了)。 當然如果主人明知是一條很有危險性的藏獒,還帶著去仇人家裡,並且沒有採取安全保護措施(例如栓繩子),這個時候可以推定主人有傷害對方的間接故意,可能會構成【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 如果主人帶著一條藏獒,不牽繩子,出入公共場所,藏獒一時興起亂咬人,這個時候還可能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當然上述事實認定最後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法律並沒有想像得那麼漏洞百出。
⑹ 有關寵物傷人的法律條款,
小狗的主人肯定是要承擔一定的責任,除非能夠證明是老人故意招惹小狗才能免責。但是根據你提供的信息,老人是被嚇倒,而非咬傷,所以8萬多的損失你不需要完全承擔,可以跟據具體情況與老人按比例分擔。法條適用《侵權責任法》第十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七十八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⑺ 動物傷人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嗎急。。
我國《民法通則》第136條規定:「下列時效為一年:1、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被損壞的。」
個人認為,動物如果傷人,被傷者如果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也應當適用一年的訴訟時效。這種情況下所謂的兩年訴訟時效,不知道依據的是什麼法律規定。
⑻ 刑法中寵物傷人是怎樣處罰的
1、如果是故意放寵物傷人,又達到輕傷程度,構成故意傷害罪
2、如果主人有過失,又達到重傷程度的,構成過失致人重傷罪
3、如果主人沒有過失只能認定為意外事件,但因為寵物傷人是嚴格責任,認定為沒有過失的情況幾乎沒有,除非因為地震動物自己跑出來傷人等極少的情況
附有法條: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三十五條【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