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旅遊法產生的背景
法律分析:旅遊法是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以旅遊法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這里強調「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表明旅遊法的概念是廣義的。它包括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和其他調整旅遊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有關法律、法規,也包括國務院及旅遊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單行旅遊行政法規 和部門規章 。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一條 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到境外的游覽、度假、休閑等形式的旅遊活動以及為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法。
❷ 請問旅遊法的作用是什麼啊
旅遊法的廣義概念:是指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 這表明:旅遊法調整的對象,主要是指旅遊活動中(包括旅遊管理、經營、參觀、游覽等與旅遊有關的活動)形成的帶有旅遊或體現旅遊活動特點的社會關系。這正是旅遊法與其他法相區別之所在。 例如,旅遊者存在旅遊的需求,旅行社為滿足旅遊者的需求提供服務,相互間即形成需求和滿足需求的關系。這種關系是通過買賣形式來實現的,為此,要建立合法的合同關系,這方面的法律關系主要通過《合同法》、《消費者權利保護法》等法律調整。旅遊者同時也是其他法律關系的主體,也會形成其他方面的社會關系,如財產繼承、婚姻等,這些關系則分別由《繼承法》、《婚姻法》等其他法律調整 作用 發展旅遊業對於促進消費、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人民群眾生活質量具有重要意義和作用。旅遊是經濟社會發展到當前階段廣大人民群眾的必然需求和權利,我們要保障好這一權利的實現。當前我國旅遊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黃金期」,但與人民群眾最滿意的現代服務業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小的差距。我們的旅遊立法仍然滯後。為了向旅遊者提供安全、有序的服務,規范旅遊市場秩序、改善旅遊環境,正確處理旅遊資源保護和開發的關系,促進旅遊業的可持續發展,應當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的旅遊法,以確立我國旅遊業的產業地位、發展措施,並規范涉及旅遊的權利義務關系,保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❸ 目前我國旅遊方面的法律法規主要有哪些
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旅行社責任保險管理辦法》、《邊境旅遊暫行管理辦法》、《導遊人員管理條例》、《旅遊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旅遊投訴暫行規定》。
規范旅遊者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等。旅遊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區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等。
旅遊交通運輸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中國民航旅客、行李國際運輸規則》、《鐵路旅客運輸損害賠償規定》等。旅遊者權益保護方面的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是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
旅遊法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以旅遊法律關系為調整對象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和。包括狹義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和其他調整旅遊活動中各種法律關系的有關法律、法規,也包括國務院及旅遊主管部門制定頒布的單行旅遊行政法規 和部門規章 。
旅遊法概念,既包括國家的法律、法規,也包括地方的法規;既包括本國制定的法律、法規,也包括經我國政府簽署、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國際條約、國際協定等。
❹ 旅遊法名詞解釋是什麼
【法律分析】
旅遊法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經2013年4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通過,2013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旅遊法》分總則、旅遊者、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旅遊監督管理、旅遊糾紛處理、法律責任、附則共10章112條,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是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的法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一條 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組織到境外的游覽、度假、休閑等形式的旅遊活動以及為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發展旅遊事業,完善旅遊公共服務,依法保護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的權利。
❺ 什麼是旅遊法它有特徵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經2013年4月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13年4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號公布。《旅遊法》分總則、旅遊者、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經營、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旅遊監督管理、旅遊糾紛處理、法律責任、附則共10章112條,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❻ 旅遊法的概念及其作用
法律分析:旅遊法的廣義概念:是指調整旅遊活動領域中各種社會關系的各種法律規范的總稱 。 這表明:旅遊法調整的對象,主要是指旅遊活動中(包括旅遊管理、經營、參觀、游覽等與旅遊有關的活動)形成的帶有旅遊或體現旅遊活動特點的社會關系。這正是旅遊法與其他法相區別之所在。 例如,旅遊者存在旅遊的需求,旅行社為滿足旅遊者的需求提供服務,相互間即形成需求和滿足需求的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一條 為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范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❼ 什麼是旅遊法的解釋
旅遊法我從字面上的解釋就是根據旅遊的相關規定規則,旅遊機構應該在旅遊中的宣傳及導中起什麼樣的作用的規范的一種法律法規吧!
❽ 旅遊法對旅遊的定義是什麼
旅遊是人們為尋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進行的非定居性旅行和在游覽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關系和現象的總和。
旅遊一詞來源於拉丁語的tornare,其含義是車床或圓圈,即圍繞一個中心點或軸的運動。國際上普遍認同的概念是為了休閑、娛樂、探親訪友或者商務目的進行的旅行活動統稱為旅遊。
注意事項
安全是享受快樂旅程的保證。出發前最好購買旅遊意外保險,如果發生意外能得到及時的救助。
旅途中盡量少帶現金,不要將錢放在行李中,要貼身保管。貴重物品不要放在房間內。最好到正規商店購物,買了東西要發票證明。在試衣試鞋時,最好請同團好友陪同和看管物品。
重要證件如護照、簽證、身份證、信用卡、機船車票要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出發前最好各復印一件放在手提包中,原件放在貼身的內衣口袋中。遇到有人查證件時也不要輕易答應,應報告領隊處理。如領隊不在場,可要求對方出示身份證或工作證件,否則應予拒絕。若對方是警察,也應記下其證件號、胸牌號和車號。
在旅遊過程中,遊客應當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著的證明材料,如旅遊合同、旅遊發票、景點門票、醫療單據等,不要僅憑口頭承諾。必要時,消費者可將與旅行社進行商談交涉的過程以錄音的形式記錄下來,以備用。遇到侵權更要及時向旅行社、消費者協會、旅遊質量質監所等機構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