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果旅遊中遇到不滿意,怎麼去投訴
遊客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第一,在旅遊目的地的選擇上,不要只盯著著名景點和熱點地區。出遊前多留意旅遊行政管理部門發布的信息,選擇一些新開發的景區,隨團走一些新組合的路線會更有收獲。
第二,想要不花冤枉錢,並物有所值,您最好先做到:找正規旅行社,乘「游」字頭大巴車,到開放的景點去。
第三,學會簽合同,保護自身的利益不受侵害。根據旅遊是先交錢、後上路的消費特點,旅遊合同自然成為旅遊者的護身符。旅遊者出行前一定要與旅行社簽訂合同,在合同中還要明確游覽景點數目、導游服務標准等,明確旅行社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在以後的旅行中,雙方要按合同履行自己的承諾。如果旅行社不按合同辦事,像改變住宿酒店星級、降低用餐標准等,旅遊者要將其違約事實和造成的後果真實記錄下來,以便今後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反之,旅遊者的協議變更,如暫時離團、返回等也要事先通報旅行社,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四,購物慎重,不要花錢買陷阱。購物是旅遊的六要素之一,出遊購物能帶給旅遊者更多的樂趣。但是,旅遊者購物一定要量體裁衣。特別是旅遊區的商品一般比普通商店的定價要高一些,建議旅遊者不妨購置一些價值不高,但有特色的紀念品,既可滿足購物慾望,又給自己留下一段美好的記憶。
第五,如果在旅遊過程中發生安全問題,應盡快到當地的公安部門或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解決處理。
當旅遊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否想到拿起自己手中的「武器」去投訴
一般來說,發生旅遊糾紛,可先與旅行社溝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再向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旅遊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已被法院受理的案件,消費者協會、旅遊質監部門將不再受理。
遊客在旅行過程中遇到旅遊服務質量問題,合法權益受損時,可以立即去當地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投訴;如果遊客已旅行歸來,可到組團社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遞交投訴狀。
學會「投訴」為「防患於未然」之舉,也將更好地提高消費者的法規意識,完善旅遊服務質量。
如何寫投訴狀
根據國家旅遊局頒布的《旅遊投訴暫行規定》,寫投訴狀應本著真實的原則反映情況,具體的說,一份完整的投訴狀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一、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年齡、單位(團體)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二、被投訴者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三、投訴的事實與理由。
四、具體的賠償要求。
五、與事實有關的證明材料,如合同、門票、機船車票、憑證、發票等。
另外,投訴者應該按照被投訴者的數量提出投訴狀副本並依法在投訴過程中提供新證據。
投訴者可以對哪些損害行為進行投訴?
一、 認為旅遊經營者不履行合同或協議的;
二、 認為旅遊經營者沒有提供價質相符的旅遊服務的;
三、 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行李破損或丟失的;
四、 認為旅遊經營者故意或過失造成投訴者人身傷害的;
五、 認為旅遊經營者欺詐投訴者,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六、 旅遊經營單位職工私自收受回扣和索要小費的;
七、 其他損害投訴者利益的。
旅遊投訴時效
了解有關旅遊投訴時效的規定,有助於投訴者及時提起投訴,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也有助於受理機關及時受理、處理投訴。國家旅遊局頒布實施的《旅遊投訴暫行規定》規定了以下幾種時效:
一、投訴時效:向旅遊投訴管理機關請求保障合法權益的投訴時效有效期為60天,投訴時效從投訴者知道或應知道權利被侵害時算,有特殊情況的,旅遊投訴管理機關可以延長投訴有效期。
二、受理時效:投訴管理機關接到投訴狀或口頭投訴,經審查,應在7日內做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不予受理的,說明理由。
三、應訴答復時效:投訴管理機關做出受理決定後,應當及時通知被投訴者。被投訴者應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做出書面答復。
B. 旅遊投訴怎麼最有效
旅遊維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方式之一。旅遊維權的途徑:如果旅遊者有證據證明因導游、領隊脅迫、誘騙購物等不法行為而遭受損失,可以向有關法院起訴,請求旅行社承擔賠償責任。旅遊者如果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旅遊者可以依法向有關法院起訴銷售者,請求銷售者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或者撥打當地工商局的投訴電話12315。旅遊維權的注意事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游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復後再做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投訴處理辦法》: 第八條 投訴人可以就下列事項向旅遊投訴處理機構投訴:
(一)認為旅遊經營者違反合同約定的;
(二)因旅遊經營者的責任致使投訴人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
(三)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訴人與被投訴人發生爭議的;
(四)其他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