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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開發承包多少年

發布時間:2023-03-20 07:37:50

1. 農村林地使用權流轉開發旅遊休閑度假期限可以多少年

林權流轉期限:林權流轉後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過承包剩餘期限,且最長不超過70年。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林權流轉即森林、林木、林地流轉,包括林地承包經營權人的林地承包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流轉和集體經濟組織的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的流轉。林權流轉方式包括轉包、出租、轉讓、互換、入股、抵押等。林權問題源於對森林資源使用和收益的現實需求,但謹悶中國立法對此認識及規范極為不足,存在諸多問題。林權是以森林資源所有權為基礎,以對特定的森林資源的使用、收益為銷衡目的的他物權。林權具有主體廣泛性、客體復合性、內容多樣性虧晌做等特徵。

2. 2022年旅遊開發農村租地怎麼算

參照以下資料。
01、山地每畝地價錢規模在100-300元之間;
02、旱田下等地每漏孝畝價錢規模在200-500元之間;
03、旱田上等地每畝價錢規模在500-600元之間;
04、水田下等地每畝價錢規模在300-800元之間;
05、水田上等地每畝價錢規模在800-1000元之間。
《中華人民共和國村莊土地承攬法》第二十條規矩:「犁地的承攬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纖搜茄攬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毀察。林地的承攬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別林木的林地承攬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能夠延長。」

3. 土地使用權年限最新規定

法律分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工業用地50年;教育、文化、體育、衛生等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旦漏地40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於農業的土皮豎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燃遲大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4. 土地承包經營權多少年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是多久

1、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是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的承包土地期限為三十年,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的承包土地期限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土地期限為三十年至七十年,屆滿後依法相應延長。

2、法律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十一條,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規定的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照前款規定相應延長念碰。

第二十七條,承包期內,發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二、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定有哪些

1、耕地的承包期

(1)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稱天水田)、水澆地、旱地等。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為18.4億畝,人均1.4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一直佔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

(2)在我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較短。承包期限過短,難以調動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開發土地的積極性,甚至可能導致短期行為和對土地的掠奪悔雹式經營。這樣,國家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就失去了積極意義。

(3)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應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根據農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和農業經濟的發展趨勢等因素確定。如果期限過短,不利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的規定,符合農村耕地承包的現實要求。

2、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1)草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體。從1984年開始,在全國推廣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對草地實行50年的承包期。

(2)林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跡地和苗圃等。在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之前,實踐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確定為30-50年。

(3)對於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的規定有一個發展過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碧高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國家政策曾原則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農村土地承包法根據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確規定,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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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旅遊合作開發合同標准版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開發商: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一、合作開發范圍

為進一步發展旅遊事業,促進當地經濟的發展,發揮資源優勢,增加財稅,甲方提供所轄鄉內_________平方公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區域)的山場、土地、河流、水庫與乙方合作進行綜合旅遊開發;

二、開發經營期限

旅遊合作開放經營年限為_________年(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旅遊開發投資規模

旅遊開發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三年內資金投入不少於_________萬元(包括:規劃費用、廣告投入、人員培訓、旅遊促銷等);

四、旅遊收入分配

1、從開業開始,前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年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_________%);第_________年以後按門票收入的_________%支付甲方(鄉政府占_________%,村委會占蘆洞_________%);

2、景區門票收入之外的旅遊經營收入,甲方不參與利益分配,屬投資商所有;

五、雙方義務

甲方義務:

1、負責向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申報金川鄉旅遊輪嘩羨開發項目有關事宜和相關手續;

2、保證乙方的經營性用地(停車場、游步道、遊客中心、公廁等)、旅遊開發所需建設用地免費徵用木材甲方應負責支持乙方落實,除國家法律規定的規費外,鄉政府及村委會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村民的青苗補償費由乙方按最優惠價格負責補償;

3、負責與村委會簽訂旅遊開發委託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4、負責景區公路的建設、維修,徽派民宅的維修保護;

5、負責旅遊區內的林政管理;

6、協助處理社會治安;

7、負責協調處理好與當地村民關系;

8、負責動員村民配合旅遊開發種植所需的農作物;

9、協助乙方落實該景區旅遊規劃的具體執行;

10、保證景區內的「三通」問題,即路通、電通、水通;

乙方的義務:

1、負責景區開發的所有投入;

2、負責提供景區整體規劃,並報甲方及旅遊管理部門審批、備案;

3、有按期繳交甲方門票收入分成的義務;

4、有按開發項目和開發時間完成旅遊開發的義務;

5、負責建設景區內的旅遊步道;

6、有保護當地資源的義務;

7、有照章繳交稅費的義務;

8、有引導當地村民發展旅遊經濟的義務;

9、負責落實「四統一」標准即統一規劃、統一經營、統一管理、統一營銷;

六、違約處理

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導致乙方無法開發、經營,除負責賠償乙方所投入的全部資金費用外,另補償乙方所投資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規定,乙方所有投資的全部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七、其他事項:

1、甲方必須確保在開發范圍內,不準他人在景區公路沿線、游步道和景點興建任何建築;

2、旅遊開發合作經營期內,甲方不得再與任何單位和個人簽訂本合同規定范圍內的合作內容;

3、在景區內如甲方新增其他行業開發項目,不得影響旅遊景區的規劃與經營開發並徵得乙方同意方可執行;

4、經營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於乙方續包,如乙方未能繼續承包,其投資經營的基礎設施(門樓、停車場、游步道、)無償交給甲方,投資景區配套的服務設施, 乙方全權處置,收益也歸乙方所有;

5、乙方在開發中涉及有關林木問題,需事先報告甲方,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乙方經濟嚴重損失,以致無力繳納規費和門票收入,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提請仲裁機關解決。

八、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報旅遊局一份,景區所在村委會各一份,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補簽協議,並於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備註:_________。

甲方代表臘拍:_________(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簽字)

甲方名稱: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e - mail: _________ e - mail:_________

網 址:www._________ 網 址:www.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 合同簽定地點:_________

6. 建設用地承包期限是多少年

法律分析:按照相關條例規定,土仔游地承包期限最多是不能超過30年的,但具體還是需要根桐戚粗據土地性質來決定。

法律依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局鎮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

4、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5、倉儲用地50年;

6、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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