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河南雲台山一商販從假山上接水做雞蛋灌餅,地攤的衛生安全該如何管控
對於地攤的衛生安全,城市建設部門應該安排專門人員定期進行巡查和回訪,減少商販因為成本問題對於衛生的忽視。針對某些地攤需要大量用水和清潔的情況構建專門的市場,幫助地攤商販進行合理合法的擺攤。
伴隨著經濟的復甦,如何讓許多地攤商販在日後的擺攤工作當中能夠更好的促進就業,並讓他們在自我的衛生以及食物處理方面做到更好的監督,是當地一些政府部門需要進行思考和處理的問題。只有政府部門對於城建進行足夠和和告的重視,才能夠促進一個城市的經濟平穩發展。
政府應安排專門人員對地攤進行巡查和回訪。
有許多地攤的擺攤地點和食物處理較為方便,所擺攤的相關地點和人流量,對於他們的營業銷售額有最為直接的影響。針對這些人流密集的地點以及經常有商販擺攤的市區,政府部門應該安排城管的人員對他們進行經常性的巡查和回訪。可以提高商販對於衛生安全的重視和警惕,以此來保障許多群眾的飲食安全。
② 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規范其經營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個體經濟的健康發展,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旅遊景區,是指風景名勝區以及可供人們參觀、游覽的公園、陵園、寺廟、博物館(院)等。第三條在旅遊景區從事經營活動的個人,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方可經營。嚴禁無照經營。第四條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應當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從事經營活動,並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第五條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應當在經營場所明顯處懸掛營業執照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監督舉報電話牌。
流動經營或者不便懸掛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應當佩帶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服務胸卡。第六條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不得擅自改變經營場所和擴大營業面積。第七條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不得超出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第八條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不得轉借、出租、出賣、塗改營業執照。第九條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在經營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糾纏消費者並向其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或者強行向消費者銷售商品,提供服務;
(二)銷售商品短尺少秤或者提供服務不符合約定條件;
(三)銷售商品不明碼標價或者提供服務不明示價格;
(四)侵害消費者的人格尊嚴或者侵犯消費者的人身自由;
(五)出售不符合衛生標准、有害人體健康的食品;
(六)出售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
(七)出售假冒偽劣商品;
(八)經營國家明令禁止個人經營的物品;
(九)從事法律、法規和政策禁止的其他經營活動。第十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建立值班制度,加強對旅遊景區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第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依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可視情節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五百元以下的罰款。第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依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依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依照《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轎歲基第(一)、(二)、(三)項規定的,給予警告或者處以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四)項規定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五)項規定的,依照《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第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六)項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相當於實物價值十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二十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七)項規定的,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條的規定予以處罰。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八)項規定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五十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其營業執照。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九條第(九)項規定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予以處罰。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對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閉謹提起訴訟;對復議決雀手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二十四條旅遊景區內私營企業的監督管理,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法律、法規及規章未作規定的,參照本辦法執行。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③ 流動攤販市場監督管理局管嗎
管。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是由城管或工商部門管理,若影響到交通,交警部門也可以管理,對環境有影響的,環陪嫌保部門也可以進行約束,對食品安全有影響的,食品葯品監督局也可以管理。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冊租法責任制規定》第八條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在法定許可權范圍內依照法定程序行使職權,做到蘆姿手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得玩忽職守、超越職權、濫用職權。
④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的決定
一、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對條例的宣傳,提高政府工作人員的依法治旅意識,增強執法意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提高旅遊經營者的守法意識,提高旅遊消費者的維權意識。二、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實施條例,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法律法規尊嚴。政府有關部門要針對我省旅遊價格、旅遊定點和旅遊市場主體放開後出現的新問題,研究制定具體可行的旅遊市場監管和調控的制度和措施。三、省人民政府要頒布實施海南省旅遊發展總體規劃,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旅遊規劃。新建、改建、擴建旅遊項目及旅遊設施項目,必須符合旅遊規劃。建設需要審批或者核準的旅遊項目,有關部門在審批或者核准前必須書面徵求省旅遊主管部門的意見。對不符合旅遊規劃,未經依法報批,影響我省旅遊形象的低俗景點,必須予以處理。四、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完善旅遊協調工作機制,定期研究並協調處理旅遊市場監管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旅遊、工商行政管理、交通、物價、質量技術監督、衛生等有關部門要加強旅遊執法的相互配合,建立綜合執法機制,加強執法力量,提高執法效率。五、各級人民政府要繼續加大查處旅遊市場違法經營行為的力度,取締未經依法設立的旅行社,懲治未取得營運資格從事旅遊運輸的車輛經營者和未取得導游證從事導游業務的人員。加強旅遊合同的監管,依法查處欺詐遊客的違法行為,維護旅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省旅遊主管部門要會同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研究做出認定旅行社變相非法轉讓旅遊業務經營權的具體規定,全面整治旅行社的非法承包掛靠行為,依法規范旅行社的經營行為。六、省人民政府要根據國家有關價格法律法規,加強旅遊價格的調控。制定規范旅遊市場價格秩序和價格監管的措施,制定懲治低於成本價傾銷、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行為具體辦法,依法查處旅行社「零負團費」組接團攬客,導遊人員和旅遊車司機私下拿回扣,游覽參觀點和笑沖旅遊商品虛高定(標)價等的違法行為。七、各級人民政府勞動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旅遊、交通等部門要依法加強對旅行社等經營主體與從業人員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的監管,查處違反勞動合同的行為。旅行社等經營主體要將所聘用的從業人員的勞動報酬列入經營成本,糾正目前導遊人員、旅遊車司機靠回扣取得報酬的做法。八、省人民政府要組織制定旅遊行業地方標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旅遊企業標准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要規范旅租裂游商品生產銷售企業的質量行為,依法懲治質量、計量違法行為。九、各級人民政府要落實省人大關於加強信用建設的決定,推進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加強旅遊行業監管隊伍建設。加強對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守法、職業道德的教育,要建立誠信激勵、失信懲戒制度。十、各級人民政府要指導建立健全旅遊行業協會,支持旅遊協會依法履行職責。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盡快研究制定有關具體辦法,授權或者委託旅遊行弊升閉業協會從事部分協調、培訓、資格評定、監督等方面的工作。各旅遊協會應當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制度,加強旅遊價格自律和旅遊質量管理。十一、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本級人民政府貫徹實施有關旅遊法律法規工作的監督,加強輿論和社會監督,促進旅遊市場秩序的根本好轉。
⑤ 市場管理監督局的職責和許可權
1、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實施質量強市、食品安全、標准化和知識產權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范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工作。負責全市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3、負責組織指導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查處違法案件,規范市場監管行政執猜宴手法行為。
4、依委託開展反壟斷統一執法調查工作。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委託協助開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調查工作。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工作規定》
第二條 公安機關內部執法監督,是指上級公安機關對下級公安機關,上級業務部門對下級業務部門,本級公安機關祥棚對所屬業務部門、派出機構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項執法活動實施的監督。
第三條 各級公安機關及其業務部門應當建立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執法制度,穗嫌制定、完善執法程序,加強對各項公安執法活動的監督制約。
第四條 執法監督工作必須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遵循有錯必糾、監督與指導相結合、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⑥ 市場攤位什麼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衡鋒市場攤位歸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管理,也就是常說的工商局。工商局主要職責如下: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依法組織管理全市各類企業(包括外商投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核定注冊單位的名稱,審定、批准、頒發有關證照並實行監督管理,查處違反企業注冊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
(三)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四)負責依法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監督管理拍賣行為,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合同爭議行政調解工作。
(五)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廣告業發展。
(六)負責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處理商標爭議事宜,組織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和知名商標的有關工作,加強品牌商標保護工作,負責特殊標志、官方標志的管理和保護。
(七)負責組織、協調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負責全市登記注冊企業的信息公示監督管理,研究分析並依法發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信用信息,為政府決策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八)負責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法行為;依法保護市場主體合法經營行為。
(九)承擔依法規范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依法查處市場違法行為,對傳統市場交易行為和新型網路市場交易行為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十)承擔依法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食品葯品除外)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消費維權工作,按分工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受理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並依法處理,承擔12315消費維權網路體系建設等工作,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
(十一)負責履昌攔老行本行業及所屬單位環境保護管理職責;對因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被吊銷環境行政許可的企業,依法辦理變更、注銷和吊銷營業執照;加強包括環境保護在內的企業信用信息管理,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十二)承擔依法查處傳銷案件的牽頭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直銷活耐升動。
(十三)指導局直屬單位和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相關協會、學會工作。
(十四)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處理暫行辦法》
第七條 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同時提出投訴和舉報,或者提供的材料同時包含投訴和舉報內容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對投訴和舉報予以分別處理。
第八條 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投訴舉報的,應當通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公布的接收投訴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窗口等渠道進行。
⑦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建立旅遊市場監督管理長效機制的若干規定
一、科學編制旅遊規劃,嚴格監管旅遊項目建設
(一)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產業發展戰略,把旅遊產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全省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全省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經省旅遊、民族宗教等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方可批准實施。
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省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和區域旅遊業發展規劃,編制全省旅遊專業性規劃;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根據全省旅遊專業性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旅遊專業性詳規,並組織實施。
(二)旅遊項目建設實行「先此坦和規劃、後開發」的原則,嚴格按照程序報批。重點旅遊景區景點(含特種旅遊項目)、民俗風情點、旅遊演藝點、旅遊購物點、旅遊飯店、旅遊餐飲點等建設項目,應當報省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一般建設項目由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批准。負責審批建設項目的部門,在審批前應當先徵求旅遊、環保、民宗、文化、國土、海洋等相關部門對其專項內容進行審核的意見。重大旅遊項目建設應當向社會公布。
(三)旅遊項目建設要堅持高標准規劃、高質量建設、高水平管理的原則,重要自然旅遊資源實行政府主導規劃、主導建設、主導運作、主導投融資,做到科學、統一、合理、有序開發。
加快海南旅遊轉型升級,努力提高旅遊服務水平,在發展觀光旅遊項目建設的同時,把發展重點轉向休閑度假游項目建設。二、推進旅遊綜合行政執法改革,依法嚴格監管旅遊市場
(四)實行旅遊綜合行政執法。已經實行行政綜合執法的市縣,應當把旅遊行政執法納入行政綜合執法范圍;未實行行政綜合執法的市縣,應當實行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牽頭,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交通、價格等部門參加的旅遊聯合執法;有條件的市縣,可以建立旅遊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將涉及旅遊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監督檢查職能,納入綜合行政執法范圍,實行旅遊綜合行政執法。
(五)健全旅遊投訴制度。旅遊執法機構及有關部門要加強旅遊市場日常監管,堅持日常檢查與集中檢查相結合,定點檢查與抽查相結合。完善全省統一的旅遊咨詢投訴受理電話和旅遊投訴案件的受理、登記、移交、結案等制度。三、加強對旅行社的調控和監管,依法治理零負團費
(六)對旅行社實行宏觀調控,建立健全旅行社市場准入和退出機制。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省旅遊市場情況和旅遊資源要素提出全省旅行社的總量和區劃布局,報省政府批准後實施。實行旅行社計分考核制,嚴格旅行社資質等級評定,建立違規旅行社退出制度。
努力開拓客源市場,在國內外主要客源地有選擇地引進一批有實力、有品牌、帶客源、帶航線的旅行商落戶海南。
(七)依法規范旅遊合同。旅行社開展業務應當與組接團社或者遊客簽訂規范的旅遊合同,載明當事人的姓名或旅行社名稱、地址、提供旅遊服務的期間、游覽景點、時間和線路以及購物點、專項旅遊活動項目、交通、食宿的標准、導游服務及其標准、旅遊費用、變更、解除合同的條件、責任及人身意外傷害險等事項。
實行旅遊行程表制度。旅遊行程表內旅遊服務項目應當符合旅遊產品目錄規定。旅遊行程表作為旅遊合同附件,不得有合同以外的自理或者自費項目。省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旅遊合同和旅遊行程表網上備案系統,實時監管。
(八)加強對旅行社的監督管理。旅行社及其設立的分支機構經營旅行社業務應當堅持統一管理、統一財務、統一招徠、統一接待。旅行社設立分支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報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禁止未依法取得旅遊經營證照的單位和個人從事或者變相從事旅遊經營活動。
嚴禁旅行社掛靠承包經營,嚴禁旅行社與導游之間以買賣旅遊團的方式經營旅行社業務。
(九)依法治理零負團費。嚴禁以零負團費方式經營旅信昌行社業務,旅行社組接團應當先付款,後接待。全省旅遊經營實行費用「一卡通」支付方式和銀行信用結算制度,統一結算。
旅行社組接團時應當一次性收費,禁止合同以外的收費項目。旅遊行程開始後,旅行社不得再向遊客收取合同以外的費用。嚴禁旅行社以任何名義向導游收取「人頭費」、「帶團費」等費用。
(十)強化對旅遊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禁止旅遊景區景點(含特種旅遊項目)、民俗風情點、旅遊演藝點、旅遊購物點、旅遊飯店、旅遊餐飲點、旅遊車船公司等經營者以導購費、森盯促銷費、人頭費、停車費、勞務費、咨詢費等名義,或者以報銷各種費用等方式,賄賂旅遊企業及其從業人員。
⑧ 西安市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規范旅遊市場秩序,加強旅遊市場監督管理,維護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陝西省旅遊條例》《西安市旅遊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旅遊活動和為旅遊活動提供相關服務的經營活動,以及對旅遊市場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旅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應當堅持屬地管理、部門聯動、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原則,加強綜合管理,建立健全監督管理體系。第四條市人民政府建立旅遊市場綜合監管聯席會議制度,通報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情況,協調重大聯合執法行動,研究解決綜合監管和聯合執法中的重大問題。
區縣人民政府、西咸新區和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負責本轄區旅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組織和領導,建立健全旅遊綜合協調、旅遊案件聯合查辦、旅遊投訴統一受理等綜合監管機制。第五條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對本市旅遊市場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旅遊市場進行綜合監督管理。
區縣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轄區旅遊市場的統一監督管理,統籌協調旅遊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市、區縣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旅遊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第六條市、區縣相關部門依照下列分工,履行旅遊市場監督管理責任:
(一)旅遊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強迫和變相強迫消費、違反旅遊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二)公安機關負責維護旅遊景區、旅遊交通站點及其他遊客集中區域的社會治安秩序,查處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侵害遊客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虛假廣告、不正當競爭、無照經營、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遊客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四)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旅遊客運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五)價格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旅遊行業經營者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欺詐宰客、低價傾銷、景區門票捆綁銷售、違規收費等旅遊價格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依法受理遊客對價格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
(六)城市管理部門負責對實行城市化管理的遊客密集場所、旅遊景區周邊亂設攤點、攬客、尾追游售、散發旅遊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
(七)文化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旅遊文化市場的監督管理,對旅遊演出、娛樂場所文化經營活動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監管和查處;
(八)體育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對旅遊景區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市場監管及投訴處理;
(九)網信部門負責依法清理網上虛假旅遊信息,查處發布各類誤導、欺詐消費者等虛假旅遊信息的違法違規網站和賬號;
(十)宗教、文物、質監、商務、食品葯監、安監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負責與旅遊行業相關的違法違規行為的監管和查處。第七條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多種方式,發布旅遊市場違法行為預警,提高公眾防範意識,提醒和引導旅遊者自覺抵制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
本市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媒體應當加強旅遊市場秩序管理宣傳,對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第八條旅遊行業自律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誠信教育,倡議成員規范服務、公平競爭、互相監督,維護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第九條鼓勵單位和個人對無資質經營旅遊業務、以不合理低價招徠遊客、欺詐和強迫遊客消費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立有獎舉報制度,對舉報人給予獎勵。第十條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完善本市旅遊公共信息和咨詢平台,無償向旅遊者提供旅遊景區、線路、交通、氣象、住宿、安全、醫療急救、客流量預警、經營者服務質量、行政處罰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詢服務。相關部門應當配合旅遊行政主管部門完善旅遊公共信息,並及時更新。第十一條市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旅遊標准化建設,會同相關部門依法制定本市旅遊服務質量、旅遊產品、旅遊管理等方面的標准或者規范,並組織實施。第十二條市、區縣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旅遊行業失信懲戒制度和旅遊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定期公布為旅遊者提供游覽、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和從業人員在旅遊經營服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違約行為。
旅遊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遊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將其納入陝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機關罰款以上行政處罰的;
(二)旅遊經營者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屬於旅遊經營者主要責任的;
(三)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因侵權、違約行為損害旅遊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決承擔全部或者主要民事責任,或者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
(四)旅遊經營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旅遊從業人員因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
(五)旅遊從業人員在執業過程中,因擾亂公共交通秩序、損壞公共設施、破壞旅遊目的地文物古跡、違反旅遊目的地社會風俗等行為,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法院判決承擔責任的;
(六)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
(七)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情形。
⑨ 旅遊部門沒有執法證可以處罰景區擺攤小販嗎
對於旅遊部門如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胡跡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沒有出示證件的,不能依法作出相應的處罰。另外,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游做攜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神伏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並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製作筆錄。
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採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記保存,並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
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⑩ 景區歸什麼部門管理
法律分析:自然景觀由各級風景管理局管理;文物景觀有文物管理局管理;園林類的有園林管理局管理;園林內有古跡文物的就和文物局或旅遊局文化管理司公管;各類展館由屬地政府文化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管理;涉及文物的各類展館要和國家文化管理司和下屬文物管理局許可和接受監督;博物館根據規模和內容,由文物管理局、各級政府文化管理部門負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第八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旅遊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旅遊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旅遊主管部門、有關主管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交通等執法部門對相關旅遊經營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第八十四條 旅遊主管部門履行監督管理職責,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監督管理對象收取費用。旅遊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旅遊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