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投訴旅遊陷阱
1.以「比賽獎勵」為名贈送旅遊
遊客周某投訴,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獎勵「中老年健身舞比賽」優勝成員為名,組織周某一行5人「零團費」港澳6日游。行程中,導游存在誘導購物行為,所購商品明顯質價不符,周某一行5人共計消費9萬余元。
經湖北省宜昌市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調查,湖北宜昌某旅行社以獎勵「某中老年健身舞比賽」優勝成員為名,共組織197人赴港澳旅遊,其中,55歲以下團費0元/人,55歲以上團費380元/人,未向地接社支付團款費用,地接社需通過遊客購物獲取成本和收益。
經調解,旅行社同意為遊客辦理退貨手續,並先行墊付周某一行5人的退貨貨款9萬余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另行「訴轉案」立案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要警惕商家以「健身舞比賽」「廣場舞大賽」「紅歌大賽」等名義贈送組織的低價游,此類產品一定是通過購物或自費旅遊項目獲益。
2.以「政府補貼」為名組織低價游
遊客楊某投訴,廣西北海某旅行社以「政府補貼」為名,組織楊某一行3人「零團費」參加桂林3日游。行程中,導游將遊客帶到玉器店誘導消費2600元,所購玉器嚴重質價不符。
經廣西壯族自治區北海市旅遊文體局調解,旅行社同意為遊客辦理退貨手續,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2600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另行「訴轉案」立案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天上不會掉餡餅,免費旅遊是陷阱,警惕不法商家以「政府補貼」為名組織的低價游。
3.街頭攬客低價游
遊客龔某投訴,在廈門客運站某旅行社報名參加廈門一日游,團費原價198元,優惠價98元,合同約定共參觀10餘個景點。行程中,導游擅自增加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並安排購物,龔某共消費600餘元。
經福建省廈門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調解,雙方達成和解,旅行社賠償龔某700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另行「訴轉案」立案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街頭攬客莫輕信,低價旅遊不靠譜,參團旅遊要到正規旅行社門店報名。
4.通過在線旅遊平台報名參加低價游
遊客李某投訴,通過某在線旅遊平台報名參加荊門赴廈門純玩5日游,團費880元。行程中,導游未經遊客同意將遊客帶到購物店,誘騙、強迫購置玉器5萬余元。
經湖北省荊門市文化綜合執法支隊調解,涉事旅行社同意為遊客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5萬余元。旅行社的違法行為另並培行「訴轉案」立案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通過在線旅遊平台報團出遊時,不要一味追求低價格產品,要選擇網評較高的線路產品。
5.團費明顯低的低價游
遊客張某投訴,在蘇州某旅行社報名參加雲南昆明5日游,團費198元。行程前,張某得知旅行社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旅遊活動系違法行為,故訴求旅行社全額退款。
經江蘇省蘇州市相城區旅遊局調解,旅行社與張某達成和解,旅行社同意向張某退回全部團款。旅行社的違法行為另行「訴轉案」立案查處。
在此提醒廣大遊客,理性報團出遊,自覺抵制團費明顯低於正常價格的旅遊團。
行業亂象多年
問題頻繁抬頭
如今轉戰線上平台
早在2016年,國家旅遊局就發布了《國家旅遊局關於組織開展整治「不合理低價游」專項行動的通知》,通知指出,經過各地區、各部門的共同努力,旅遊市場秩序有所好轉,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機製得到進一步加強,但「不合理低價游」等擾亂旅遊市場秩序、侵害旅遊者權益的問題仍較為突出。
經過多年的整治,線下不合理低價游現象大大收斂。但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不合理低價游轉戰社交平台,不少旅行社和個人紛紛通過微信群、公眾號等發布旅遊組團信息,其中可能暗藏陷阱,遊客很容易中招,尤其是中老年群體。
同時,社交平台的不合理低價游中,不乏未取得經營資質的黑旅行社。一些機構或個人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和李梁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通過網路發布信息,招攬組織遊客參加旅遊活動。由於組織者未繳納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也不會與遊客簽訂正規的旅遊合同,遊客的權益面臨很大威脅。
為何屢禁不止
旅遊消費亂象頻出,不合理低價游屢禁不止,這些問題的症結究竟在哪裡?
1.旅遊供需雙方的信息不對稱
包價旅遊產品涵蓋食、住、行、游、購、娛等諸多要素,旅行社釆購的旅遊產品價格往往比遊客單項購買旅遊產品的成本低。這是團隊游比散客出遊的明顯價格優勢,也是吸引遊客參團的主要原因。
由於各旅行社的產品釆購渠哪蔽運道、采購價格不盡相同,同一條旅遊線路的經營成本存在較大的差異,遊客難以判斷旅遊線路的真實成本。特別是市場上有較多旅行社均推出價格差異小的低價游產品時,遊客更加難以分辯真實價格。
由於供需雙方的價格信息不對稱,旅行社明顯佔有信息優勢,旅遊者往往不了解真實價格,更容易接受低價格的旅遊服務,使得不合理低價游有一定的市場。
2.傳統的「旅遊+購物」利益模式固化
不合理低價游的運營模式主要依賴強迫參團遊客購物消費的形式。雖然近年來,旅行社業務受到旅遊電商平台發展及散客化旅遊的沖擊,但「旅遊+購物」的灰色鏈條關系依然穩固。
一方面,由於較多旅行社長期以來適應了為購物店介紹顧客並獲取回扣的灰色經營模式,在旅遊發展新形勢下既缺乏創新動力,也缺乏創新能力,難以實現轉型升級;另一方面,很多旅遊購物店的經營並不依賴於當地居民的購物消費,而主要依賴的是遊客購物消費,這使得它與旅行社形成了共生關系,離開了團隊遊客基本上難以生存。
因此,在共同利益面前,二者關系是牢固的。一旦這種模式被打破,旅行社、購物店均會面臨著生存問題。
3.遊客貪小便宜吃大虧
有需求才有市場,不合理低價游屢禁不止另一個很重要的因素是遊客。
一些旅行社利用消費者貪圖便宜的心理,低價攬客,尤其是中老年遊客,將價格作為唯一的衡量標准。例如,早前雲南10日團880元的報價,來回的機票錢甚至都不夠,顯然是陷阱,但仍有不少遊客願意往裡跳,最終因為貪小便宜吃了大虧。
Ⅱ 旅遊時遭遇購物陷阱如何維權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選擇出門旅遊的人越來越多,旅遊行業在近幾年大熱。
人們如果不熟悉當地的話一般會選擇跟團旅遊,但是現在許多旅遊團打著自由團的名號,卻在到了之後強制購物等,不僅損害了遊客的自由選擇權,還毀了旅遊的心情。
那麼當導游強制購物時,遊客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三十五條
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價組織旅遊活動,誘騙旅遊者,並通過安排購物或者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獲取回扣等不正當利益。
旅行社組織、接待旅遊者,不得指定具體購物場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費旅遊項目。但是,經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旅遊者要求,且不影響其他旅遊者行程安排的除外。
發生違反前兩款規定情形的,旅遊者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
通常做法如下: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晌圓稿法院提起訴訟。
再次向大家普及,在旅遊過程中遭遇強制消費,我們在旅遊行程結束後,要求旅行社為我們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
在導游進行強制消費時,遊客自行取證,購買物品後(此時犯罪已經既遂),可聯系出遊人一起報警(影響人數眾多,對認定社會影響惡劣有幫助),要求警察對導游的強迫交易行為進行立案偵查,最終人民法院將對此類導游予以刑事處罰。
當然導游強制消費與旅行團脫不了關系,所以我們在選擇旅行團,與旅行團簽合同時要注意這幾個方面:
第一看「三證」,旅行社營業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避免「黑旅社
第二看「三時」,出行時間、返回時間、路途時間,有些旅行社會在「宴孝幾日游腔灶」上做手腳,比如第一天晚上出發,第二天早晨回來,出行乘坐便宜的交通工具,真正旅行的時間僅剩一點點。
第三看「三個數字」,餐飲標準是幾人一桌、幾桌幾菜、幾葷幾素及菜品金額要約定清楚;而是酒店的星級要看清楚、幾人間。三是費用的數額和包括的事項都看清楚。
Ⅲ 在雲南旅遊時購物被騙,我該怎麼辦
一、遇到導游強制購物的情況怎麼辦1、雙方協商;如果導游強制要求遊客消費購物,遊客可以先向該導游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2、向消悉畝畝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遊客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5、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項目的費用。遇到導游強制購物的情況怎麼辦二、如何維權睜森根據《旅遊投訴處理辦法》的規定:對於不構成有效投訴或遊客在旅遊行程中的重大緊急訴求,具體內容包括:旅遊行程中滯留等重大問題、酒店到店無房、景區無法入園等緊急問題,12301會在旅遊監管部門的授權下,將相關信息告知旅遊企業,實時幫助遊客解決問題,提高遊客體驗。對於構成有效投訴的遊客訴求進行記錄並提交至全國旅遊投訴舉報平台,三、投訴的形式消費者投訴可以採取電話、信函、面談、互聯網形式進行。但無論採取哪種形式,都要講清楚以下內容:一是投訴人基本情況。即投訴人的姓名、性別、聯系地址、聯系電耐脊話、郵政編碼等。二是被投訴方的基本情況。即被投訴方名稱、地址、電話等。三是購買商品的時間、品牌、產地、規格、數量、價格等。四是受損害的具體情況、發現問題的時間及與經營者交涉的經過等。五是購物憑證、保修卡、約定書復印件等。
Ⅳ 國外旅遊買東西被騙如何維權
國外旅遊買東西被騙如何維權
法律分析:
一是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二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是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是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Ⅳ 怎麼投訴被騙的旅遊團
旅遊被騙的情形,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等機構申請介入,後交由有關部門處理,或報警對違法行為進行處理,或按照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二條
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雙方協商;
(二)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三)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Ⅵ 買東西被欺騙了找哪裡投訴
欺騙消費者行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凡屬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現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查處;需要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協助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協助。凡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發現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予以查處;需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協助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協助。
消費者維權的那些方式?
1、協商和解。消費者與經營者在發生爭議後,在自願、互諒基礎上,通過直接對話,擺事實、講道理,分清責任,達成和解協議,使糾紛得以解決。這種快速、簡便的爭議解決方式,無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對經營者來說都是理想的途徑;
2、投訴調解。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後,請求消保委調解,即由第三方對爭議雙方當事人進行說服勸導、溝通調和,以促成雙方達成解決糾紛;
3、行政申訴。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權益爭議後,可請求有關行政部門解決爭議,它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消費者決定申訴時,一般用書面形式,並載明要求、理由及相關的事實根據。如與經營者達成和解,可撤回申訴,請求有關行政部門作出調解書;
4、提請仲裁。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調解並作出判斷或裁決。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由仲裁庭根據各方責任大小確定各自應承擔的仲裁費用;
5、提起訴訟。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照法定程序進行審判。消費者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提起的訴訟屬於民事訴訟范疇。1、向交易平台投訴。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證據,包括實物、聊天記錄、發票、交易記錄等,一般的網購平台都有相應投訴機制,投訴屬實的,會祥遲有嚴厲處罰機制,可以挽回自身損失。
2、向消協投訴。和實體店一樣,網購發生交易糾紛也可向12315消協投訴。同樣消費者也應保存好購物憑證等世塌證據。需要提醒,網購經銷商多在外地,消費者收貨時要注意查看票據公章,按屬地原搜宴圓則向票據公章所在地消協投訴。買東西被騙——首先和賣家進行協商——協商不了的情況下,要求客服介入——保留相關的證據——向12135進行投訴——雙方還是協商不了的情況下,12135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可以保留相關的證據——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當遇到被騙的金額特別大的時候——可以110進行舉報
不管走那一步程序,都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這樣可以為自己爭取最大利益 綜上所述買到假冒偽劣產品可以直接撥打12315舉報。撥通12315電話投訴或舉報,請按工作人員的提示回答問題,如實說出投訴的事實、理由及投訴請求,並說出自己百的姓名、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七條消費者協會履行下列公益性職責:(一)向消費者提供消費信息和咨詢服務,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引導文明、健康、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消費方式(二)參與制定有關消費者權益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准(三)參與有關行政部門對商品和服務的監督、檢查(四)就有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查詢,提出建議(五)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六)投訴事項涉及商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可以委託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鑒定,鑒定人應當告知鑒定意見(七)就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支持受損害的消費者提起訴訟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訴訟(八)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Ⅶ 旅遊被騙買了東西怎麼辦
旅遊被騙買了東西怎麼辦?一起來看看小編今天的分享吧。
1、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旅遊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游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復後再做決定。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仔者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如果需要向旅遊管理部門投訴,消費者應當及時提交賠償請求書和相關證據資料。
拓展小知識
國外旅遊買東西被騙如何維權
出國旅遊,在旅遊的過程中遭受了類似詐騙行為,這種情況首先可以跟當地的旅遊局,旅遊部門去反應情況,讓他們介入調查。其次,你也可以回國,然後去舉報該旅行社。最後你也可以去到消費者保護協會去投訴該行為。
旅遊上當受騙了怎麼辦
1、不要和當地導游發生正雹戚飢面沖突,或肢體沖突,這也是為了你自身安全考慮。
2、視頻、語音收集證據。
3、第一時間找你所報名的旅行社。也就是你當初給接待服務的組團社人,什麼事情跟他說,你不用跟導游辯論和講道理。
4、盡量的跟其他團員一起抱團維權,一定要佔總團人數的一半以上,因為,回來後,對方會以其他人沒有意見只有你們幾個有問題為借口。
5、回來後,拿著證據直接聯系組團社,告訴他你的訴求,限定多長時間。能私下解決你的問題就私下解決,畢竟、組團社也無法控制地接社那邊的導游,實在沒有辦法情況下,在到旅遊執法部門申訴。
6、旅遊申訴部門,這個根據不同地區。部門有所不同,具體咨詢當地旅遊局。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的分享了,希源返望可以幫到大家。
Ⅷ 出去旅遊購物被騙,怎麼維權
如果在當地,可以直接110報警,如果是團的問題,可以向旅行社投訴吧
遭遇旅遊糾紛的維權途徑:
1、與旅遊經營者協商和解。
旅遊者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游多溝通,不能解決時,再與組團社聯系,要求妥善處理。要及時向他們反映自己的意見和建議,聽取旅行社的答復後再做決定。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旅遊法》規定,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消費者在與旅遊經營者協商不成時,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機構與旅遊公司進行調解解決。
但是調解必須遵守自願和合法原則:
(1)自願原則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調解工作必須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進行;二是調解協議內容必須出自雙方自願。
(2)調解的合法原則主要指調解工作要以事實為根據,在分清是非的基礎上,正確地適用實體法來確定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調解協議的內容不得與民事法律中的禁止性規定相沖突,不得侵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不得違反公序良俗或損害第三人的合法權益。
Ⅸ 網上購物被騙怎麼投訴
網上購物被騙的投訴方式如下:
1、向交易平台投訴。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證據,包括實物、聊天記錄、發票、交易記錄等,一般的網購平台都有相應投訴機制,投訴屬實的,會有嚴厲處罰機制,可以挽回自身損失。
2、向消協投訴。和實體店一樣,網購發生交易糾紛也可向消協投訴。同樣消費者也應保存好購物憑證等證據。需要提醒,網購經銷商多在外地,消費者收貨時要注意查看票據公章,按屬地原則向票據公章所在地消協投訴;
3、向快遞公司投訴。有時網購商品是在寄送環節出了問題,並非商家有意欺騙,商品受損也應該由快遞公司承擔責任,就可以打電話投訴快遞公司。在國家郵政局等網站上專門有投訴平台,也可以得到賠付;
4、向各地政府部門為加強公共服務,設立了市民服務熱線。市民撥打熱線後,受理員會將投訴及時轉交相關部門辦理。相關部門辦理後會回復市民。因為相關部門還必須將辦理結果反饋給市民服務熱線,納入考核,所以投訴一般能得到較好解決。
5、向公安機關投訴報案。當欺騙情節比較嚴重,涉及金額比較多時,構成網購詐騙,觸犯法律,就需要向公安部門報案,請求公安部門介入,不僅可避免更多消費者上當受騙,也可為自己租氏爭取減少財產損失的可能。
網上購物被騙如下處理:
1、要求交易平台介入處理。向交易平台提出投訴,並提供自己所掌握的證據,包括實物、聊天記錄、發票、交易記錄等,一般的網購平台都有相應投訴機制,投訴屬實的,會有嚴厲處罰機制,可以挽回自身損失;
2、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消費者協會是專門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群眾性組織。在消費者利益受到侵害時有職責去保護,受理消費者的投訴,並對投訴事項進行調查,調解是其一項重要職能。調解必須堅持自願和合法的原則;
3、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爭議後,在與經營者協商得不到解決時,可直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這種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強等特點;
4、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消費者與經營者就爭議的解決方式達成仲裁協議,將案件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裁決的;
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向法院起訴是解決消費爭議的司法手段。
綜上所述,網上購物被騙的處理是要求交易平台介入處理、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網購被不良商家欺騙的訴訟時效為三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
消費者通過網路交易平台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於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型啟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賠償後,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
網路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弊租散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Ⅹ 跟旅遊團購物被騙應該怎麼辦
當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卜或解決:
1.雙方協調,當發生旅遊被騙購物時,可以先和旅行社進行交涉,共同協商解決途徑。
2.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3.可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在旅途中若遇旅遊糾紛,可先閉脊與組團社的全陪、領隊或地接社導游多溝通,如果客觀條件允許,旅行社也願意採取合理補救措施,建議理性接受旅行社的合理補救,繼續完成旅程。
5.若旅行社拒不接受意見或損害不能立即補救,應注意收集證據,待行程結束後再向旅行社交涉或向有關部門轎弊滲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對發生的重大和急難的跨省市旅遊糾紛案件,遊客可撥打當地旅遊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請求工作人員予以協調,也可以撥打組團社所在地旅遊管理部門的投訴電話要求協調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條 旅遊者有權自主選擇旅遊產品和服務,有權拒絕旅遊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旅遊者有權知悉其購買的旅遊產品和服務的真實情況。
旅遊者有權要求旅遊經營者按照約定提供產品和服務。
第十條 旅遊者的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應當得到尊重。
第十一條 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享受便利和優惠。
第十二條 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請求救助和保護的權利。
旅遊者人身、財產受到侵害的,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第十三條 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和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遊文明行為規范。
第十四條 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或者在解決糾紛時,不得損害當地居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干擾他人的旅遊活動,不得損害旅遊經營者和旅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旅遊者購買、接受旅遊服務時,應當向旅遊經營者如實告知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遵守旅遊活動中的安全警示規定。
旅遊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機構或者旅遊經營者採取的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應當予以配合。
旅遊者違反安全警示規定,或者對國家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暫時限制旅遊活動的措施、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出境旅遊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滯留,隨團出境的旅遊者不得擅自分團、脫團。
入境旅遊者不得在境內非法滯留,隨團入境的旅遊者不得擅自分團、脫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