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外省市旅行社駐京分社管理的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外省市旅行社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分社的管理,保障旅遊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權益,維護本市旅遊市場秩序,促進本市旅遊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務院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凡外省市旅行社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的管理,均適用本規定。
外省市旅行社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分社的管理,適用《條例》的有關規定。第三條市旅遊事業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旅遊局)對外省市旅行社駐京分社(以下簡稱分社)進行行業管理,負責組織實施本規定。
市工商、稅務、公安、物價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分社依法進行監督管理。第四條設立分社,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具有25平方米以上的固定營業場所和必備營業設施;
(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必須是設立該分社的外省市旅行社的正式職工,具有一定的經營管理水平,並熟悉有關旅遊政策法規;
(三)具有一定數量的取得導游資格的導遊人員,其中從事國際旅遊業務的不得少於8名,從事國內旅遊業務的不得少於4名;
(四)具有2名以上專職財務人員,其中具有助理會計師以上職稱的不得少於1名,會計員以上職稱的不得少於1名。第五條外省市旅行社在京設立分社,應當向市旅遊局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
(一)設立申請書;
(二)設立分社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旅行社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四)旅行社上級主管部門及國家旅遊局或者旅行社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旅遊局批准其在京設立分社的批准文件;
(五)質量保證金交納書的復印件;
(六)旅行社資金的驗資報告書;
(七)分社主要負責人、導遊人員、財務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以及在京暫住證明;
(八)分社營業場所的房產證明或者租賃合同。第六條外省市旅行社申請在京設立分社,應當全額一次性向市旅遊局交納質量保證金。其中,國際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交納質量保證金30萬元人民幣;國內旅行社每設立一個分社,應當交納質量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第七條市旅遊局對在京設立分社的申請文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應當自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批準的,應當說明理由。第八條經批准設立的分社,由市旅遊局頒發在京進行旅遊業務經營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並分別到工商和稅務部門領取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後,方可經營旅遊業務。
市旅遊局應當對取得在京進行旅遊業務經營資格的分社進行公告。第九條分社變更經營范圍的,應當經市旅遊局審核批准後,到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分社變更其他登記注冊事項或者停業、歇業的,應當到工商和稅務部門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並報市旅遊局備案。第十條分社應當按照核定的經營范圍開展經營活動。
分社不得採取掛靠等方式或者以承包名義進行個體經營;分社及其導遊人員不得欺詐勒索、收受回扣、索要小費或者採取其他不正當手段侵害旅遊者的合法權益。第十一條市旅遊局應當對分社進行年度檢查。
分社應當按照市旅遊局的規定,提交年檢報告書、資產狀況表、財務報表以及其他有關文件和材料。第十二條市旅遊局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受理旅遊者對分社提出的旅遊投訴和賠償請求,對經調查情況屬實的旅遊投訴和賠償請求,應當根據旅遊者的實際損失,責令分社予以賠償;分社拒不賠償或者無力賠償時,市旅遊局可以從其質量保證金中劃撥,不足部分由設立該分社的外省市旅行社予以補足。第十三條分社違反本規定第四條第三項、第十條第一款的,由市旅遊局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15天至30天,可以並處人民幣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吊銷《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第十四條分社違反本規定第八條第一款,未取得市旅遊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擅自經營旅遊業務的,由市旅遊局責令其停止非法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人民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㈡ 跟團出國旅遊需要什麼手續
1、港澳游需要的證件您需要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保證個人訪港的簽注類型,一般有個人訪問簽注(G簽注)、探親簽注(T簽注)或商務簽注(S簽注),香港自由行為G簽注,跟團進出的為L簽注,您需要到戶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如果您需要同時進入香港和澳門,需要同時辦理兩地的簽注。
2、出境游護照您在出境之前必須辦理好護照,護照在當地的出入境管理中心申請,中小城市的可以在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申請。辦理護照需提供戶口本、身份證、4張標準的護照證件相片,填寫兩張護照申請表即可。護照的辦理時間一般為10個工作日、有效期10年。
具體情況您可以咨詢戶口所在地的相關部門。您在預訂線路時,務必檢查您的護照有效期。
護照必須在回國當天還有至少半年的有效期,領館才會簽發簽證。
3、出境游簽證除了東南亞國家的簽證外,辦理其他國家的簽證都有領區劃分,上海領區一般只能辦理上海、浙江、江蘇、安徽、江西等省市護照的簽證,其他省市護照的簽證辦理方法,請您咨詢悠哉客服專員。
一、如何申請護照
1、提交填寫完整並貼有申請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X33mm、背景為白色)的《護照申領表》,並提交相同規格照片2張。
2、提交本市居民戶口簿(或戶籍證明原件)和身份證的復印件,並交驗原件。
二、申請簽證所需材料
1、申請表(2份,大使館網站下載,填的時候需要用英文或申請國家文字,2寸照片2張);
2、護照;
3、境外醫療保險證明(根據你申請的天數購買);
4、擔保(也就是他們給發過來的邀請函);
5、擔保人證明文件(單位介紹信:要求英文證明,要註明你的職務、月薪、地址、電話等;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
6、經濟證明(銀行開具的存單證明);
7、戶口本(要求復印所有頁);
8、現居地的居住證明(不一定是戶口所在地,居委會開就行);
9、酒店預約證明文件和旅遊路線;
10、回程機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