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辦理日本旅遊簽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所需條件
1、申請人持有有效護照,並擁有回國或居住國的再入境權利及資格。
2、提出的申請資料真實且符合規定。
3、申請人在日本將從事的活動或身份、地位及停留時間符合出入國及難民認定法(1951年政令第319號,以下稱「入管法」)規定的在留資格及停留時間。
4、申請人不符合入管法第5條第1項各條的任何一項。
請注意根據您的護照的類型、訪問日本的目的、逗留時間等,手續和所提交的材料有所不同。另外、本館的簽證手續原則上需要通過本館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
(注)「外交」、「公務」、「公務普通」護照持有者必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指定的代辦機構辦理。
屬本館管轄地區之內的申請者,咨詢時,請直接與本館領事部簽證處聯系。
另外、不屬於本館管轄地區之內的申請者,請向各自所管轄的總領事館、常駐辦事處等聯系。
二.辦理旅遊簽證所需材料
(一)日本個人旅遊簽證:(有效期3個月,停留15天)
日本個人旅遊簽證:(在職人員)
1.護照原件(如有舊護照,請一並提供);
2.白底2寸彩照2張(近期6個月內的照片);
3.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全家復印件;
4.在職證明原件;
5.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鮮章;
6.個人赴日申請表一份(由我社提供);
7.銀行存款證明書五萬元;(如果有房產和車產,可以不提供存款證明,含配偶)
8.房產證、行駛證的復印件;如果有房和車就不要存款證明,或者兩睜褲套房也不要存款證明。
(二)日本個人旅遊簽證:(學生)
1.護照原件(如有舊護照,請一並提供);
2.白底2寸彩照2張(近期3個月內的照片);
3.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4.學生復印件(畢業請提供畢業證復印件);
5.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在職證明及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6.個人赴日申請表一份(由我社提供);
7.銀行存款證明書不低於五萬元(自己名下或者父母名下均可);如果父母有房有車不要存款證明,出資證明;
8.房產證、行駛證的復印件(自己名下或者父母名下均可);
(三)日本個人旅遊簽證:(退休人員)
1.護照原件(如有舊護照,請一並提供);
2.白底2寸彩照2張(近期3個月內的照片);
3.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4.退休證復印件;
5.個人赴日申請表一份(由我社提供);
6.銀行存款證明書不低於五萬元;(如果有房產和車產,可以不提供存款證明,含配偶)
7.房產證、行駛證的復印件;
(四)日本個人旅遊簽證:(自由職業者)
1.護照原件(如有舊護照,請一並提供);
2.白底2寸彩照2張(近期3個月內的照片);
3.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
4.提供夫妻或者父母其中一方的在職證明及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5.個人赴日申請表一份(由我社提供);
6.銀行存款證明書要求五萬元(最好自己名下);(如果有房產和車產,可以不提供存款證明,含配偶)
7.房產證、行駛證的復印件;
法律依據
《悔早銷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條 中國公民往來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中國公民往來大陸與台灣地區,應當依法申請辦理通行證件,並遵守本法有關規定。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十一條 中國公民出境入境,應當向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交驗本人的護照或者其他旅行證件等出境入境證件,履行規定的手續,經查驗准許,方可出境入境。
具備條件的口岸,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為中國公民出境入碧游境提供專用通道等便利措施。
第十二條 中國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準出境: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證件或者拒絕、逃避接受邊防檢查的;
(二)被判處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者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三)有未了結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決定不準出境的;
(四)因妨害國(邊)境管理受到刑事處罰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被其他國家或者地區遣返,未滿不準出境規定年限的;
(五)可能危害國家安全和利益,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決定不準出境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準出境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