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护动物破坏庄稼国家赔偿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对于野生动物造成的人员伤亡,农作物以及财产被毁坏,这些赔偿是由当地政府给予赔偿。
解决农民的庄稼和野生动物之间的矛盾问题,应该由当地的有关部门出台相关的保护政策,至少当地有关部门在田野里定期、定时间的巡逻,以保障农民的庄稼不被野生动物所破坏。或者说建立一定的屏障,比如铁丝网等等让野猪与庄稼隔离开来,这样就能够确保农民的庄稼不被破坏,野生动物又被安全地保护起来,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动物之间的和谐相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四条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2. 保护动物造成损失赔偿
法律分析: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当地有关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补偿业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3. 动物从高处落下造成损失如何赔偿
动物从高处落下侵权赔偿责任一般由动物饲养人和建筑物的管理人或所有人承担。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4. 民法典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怎么赔偿
民法典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一般是由动物的饲养者或者管理者进行赔偿。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仅在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下,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才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承担其动物饲养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5. 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怎么赔
法律分析:当野生动物由特定人占有及管理时,可参考饲养动物致人损害来处理,这种情况主要包括生活在动物园中的野生动物以及马戏团、其他驯养繁殖场或者个人所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致人损害的情况。当这一类野生动物致人损害之后,应由野生动物的占有人和管理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野生动物咬伤人由当地政府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应当采取防范措施。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经调查属实并确实需要补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6. 野猪弄坏了庄稼国家给不给赔偿
法律分析:野猪破坏庄稼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偿要求。野猪虽然位列受保护野生动物,但它毕竟不是珍稀濒危动物,从生态平衡的角度来说,也应该控制其种群不过度繁殖。尤其是当其危及人类生存环境时,完全可以向林业局申请进行合法合理捕杀。对野猪进行捕杀,需有合法手续,由相关部门派遣专人进行。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个人都不能使用禁用的工具,以及方法进行狩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