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家保护动物伤人怎么办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伤害的,已经伤害或者正在伤害的野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采取措施,必须要报经国家林业部门批准。这对突遇猛兽袭击、孤立无援者来说,其只能有两个结局:或是幸运避难,或是被伤害。
至于伤害发生后的赔偿,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保护动物管理条例》规定,被保护动物伤害者要获得赔偿,需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其一,事件是发生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内;
其二,当事人是在保护动物过程中受到伤害。至于非野生动物保护区,以及不是为保护动物而受到动物伤害的赔偿问题,国家尚无明确标准,只按意外处理,其遭受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1)国家保护动物侵害公民怎么办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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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兰州2015年8月20日电,20日,甘肃省人民高级法院对外披露,关于两年前甘肃陇南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的野生大熊猫伤人民事案件日前经文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2014年3月1日,素有“大熊猫的故乡”的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一只野生大熊猫在村民围捕过程中,因受惊咬伤了68岁的村民关某。经检查,关某右小腿和脚踝胫全动脉断裂、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随后,就受伤问题和后续治疗问题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关某亲属于2015年2月将陇南市文县林业局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起诉至文县人民法院碧口法庭。
这起案件是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引起的民事案件。对此,碧口法庭开通立案绿色通道,采取口头起诉登记立案。
立案后,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查阅了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案件事实双方均无异议,存在的争议仅为补偿部分,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开庭调解。
文县人民法院开庭调解此案,从立案、调解、执行,历时8天。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文县林业局等部门委派专人到庭参加了调解。
文县位于甘肃省最南端,与四川、陕西接壤,地处秦巴山地,是甘肃的南大门。当地有甘肃的“西双版纳”美誉,也是“大熊猫的故乡”,在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大熊猫数量约占全国数量的十分之一。
㈡ 保护动物损害个人财产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伤害的,已经伤害或者正在伤害的野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采取措施,必须要报经国家林业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㈢ 被国家保护动物威胁生命时,应该怎么办,才不会坐牢
逃跑啊!还有什么办法?面对太危险的动物,你跑不了,可以先双手举起来吓它一下。熊,东北虎之类的动物,你有武器也不一定打得过。
㈣ 保护动物吃人怎么办
【法律分析】
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不是赔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
㈤ 如果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伤人,人为了自卫将其致死,承担法律责任吗
不承担法律责任,可以构成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遭受危险时,为了保护较大权益,不得以牺牲较小权益的做法。野生动物的生命属于公共财产权,人的生命健康权高于任何财产权,因此符合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的效果是一样的,也不用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处于自卫情况下杀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符合法律规定的,成立紧急避险,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不构成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为制止不法侵害行为而损害不法侵害者本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对人才成立正当防卫,对动物不成立。另外,动物的行为皆出于天性,也不能叫做不法侵害。虽说生命是平等的,但由于动物不是法律主体,不能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只能依附于人。野生动物属于国家,由国家进行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兇、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㈥ 被国家保护动物伤害有赔偿吗
法律分析: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㈦ 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侵害到公民的人身安全该怎么办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 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 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兇、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