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麦冬娜还说养过哪些动物
淘气包马小跳——宠物集中营》的作者是杨红樱。这本书主要讲的是马小跳是一个有情有义热爱小动物的孩子。有一次,放学路上马小跳看见一群人围成一个大圆圈,便上去凑热闹。看见中间有一只小狗,眼睛流着脓,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想回家”。于是马小跳北想方设法终于找了这只狗狗主人——麦冬娜。麦冬娜是一个外表美丽、内心冷漠的姑娘。他从小父母离婚,是奶奶一手带大,而小狗便是奶奶养的宠物了。麦冬娜对于奶奶的死很是伤心,但对奶奶的宠物狗却毫无感情,一直叫它“丑八怪”。麦冬娜讨厌小孩子,讨厌小动物。后来,她在马小跳对小动物一片爱心的感染下,慢慢对患了结膜炎的“丑八怪”有了怜爱的感觉,后来越来越喜欢它。麦冬娜在养“丑八怪”的过程中,慢慢明白了人们为什么要养宠物。因为它们是忠诚的有情有义的动物。麦冬娜不仅成了狗狗服装设计师,还成了帮胖狗减肥、照顾病狗流浪狗的志愿者。她居住的红房子,也成了马小跳最向往的宠物集中营。
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麦冬娜的语气十分冷淡。原来,她在很小的时候,她的爸爸妈妈就离婚了。她一直跟着外婆住在这幢灰楼里。在她出去读大学的日子里,只有“丑八怪”陪伴着外婆。其实麦冬娜一直都不大喜欢小动物。在这个世界上,她只爱她的外婆。因为“丑八怪”是外婆心爱的小狗狗,所以外婆去世后麦冬娜还养着“丑八怪”。但她心里对“丑八怪”还是没有什么感情。这一段让我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一个从小父母离异,跟着外婆过的孩子心灵多少盒别人会有一点不同。而这一点不同就导致了麦冬娜不懂得爱。她只爱她的外婆,其他的人或物对她而言毫无感情。所以马小跳才叫她冷美人。
我在这本书中学到了“回忆杀”——从回忆中写出事情的原由。这样写的好处在于可以吊读者的胃口。这种写法的写作 顺序有两种。一是先写现在怎么样,再写以前如何;二是通过回忆来为下文作出铺垫。不过这本书主要用的方法是第一种。只有在写《宠物医院》这一章时才用到了第二种写作手法。正是这种写作手法,让我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触是“是个活物都会有感情”。这篇文章中的“冷美人”麦冬娜以前不懂得什么是爱,可自从接触了马小跳之后便学会了“爱”。她因为花了自己的钱给小狗狗治病,懂得了“付出才会爱”。同时我也发现狗也是有情感的生物。
B. 以动物为主角,沈石溪、加拿大作家西顿、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作品有哪些
一、沈石溪
1、《第七条猎狗》
《第七条猎狗》是作家沈石溪的成名作。这篇短篇小说,展示了沈石溪非同寻常的讲故事的能力。讲述的是老猎人召盘巴和他第七条猎狗的故事。
老猎人闯荡山林40年,却得不到一条称心如意的猎狗,一直引以为憾。这第七条猎狗是军犬的后裔,“撵山快如风,狩猎猛如虎”。老猎人爱狗如爱子,给它取名赤利,是傣族传说中会飞的宝刀的意思。
2、《退役军犬黄狐》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
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二、西顿
1、《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
《我所知道的野生动物》中西顿采用第三人称叙事方法,使读者感到信服。他描写的都是一些真实的动物,而不是徒有动物外表的人。他展示动物的心理时,强调的是仇恨、寂寞、饥饿、痛苦这些最基本的感情,而不是更为复杂的人类的思想情绪。
他抓住动物的生存斗争这个关键,突出动物的个性,避免笼统的叙述。他的文笔简练,语言朴直。无论是传递信息还是构成紧张的戏剧冲突,效果都十分明显。
2、《西顿野生动物故事》
一本让人惊奇、让人心生悲痛、让人丢不下的书一个全新的、了小起的动物世界。世界上第一本真正的动物小说野生动物没有一个是老死的他的·生迟早都有一个悲惨的结局每一个动物都真实生动,每一个动物都充满生命的尊严感受自然的呼吸,倾听野兽的怒吼,尊重动物的权利。
三、杰克伦敦
1、《野性的呼唤》
作品讲述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该作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
2、《海狼》
小说描写了在一艘名为“幽灵号” 的以捕猎海豹为生的帆船上发生的一场动人心弦的搏斗和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
小说中的“狼”不仅是船长拉森的名字,对作者而言,也是超人的代名词,作者通过作品带领读者进入豪放粗犷荒野,体验蛮荒生活的冷酷无情,感受人性凶残的黑暗面和原始生命的光辉;同时也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端,表现了对劳动人员顽强意志的歌颂和苦难生活的同情。
C. 《动物解放》作者彼得.辛格到底说了什么
作者: 何春蕤翻译 译者按:2001年三月,动物权运动之理论家、《动物解放》一书的作者Peter Singer,他为荷兰着名的生物学家Midas Dekkers的动物恋专书《亲亲宠物》撰写书评(Dearest Pet: On Bestiality,1992年出版,1994年由Paul Vincent翻译成英文出版,2000年由Verso重新发行)。这是Singer针对动物恋的少见发言,措词谨慎但论点清晰,不但指出了动物恋的现实存在,也指出动物恋禁忌背后的人类中心主义。这篇文章发表后引发轩然大波,反对动物恋的动物权组织甚至严词批评Singer(<大猩猩权益声明>的原始签署者之一)没有资格再过问大猩猩的权益问题。Singer则认为这些争议主要是一种歇斯底里的反应,“美国现在陷入了清教徒式世界观的掌握中”,他说。重度“宠”爱 (彼得.辛格)何春蕤翻译才不久之前,任何无法生殖繁衍后代的性行为都被视为(说好听一点)纵欲,或者(更糟的则是)变态,但是这些禁忌已经随着历史一个一个的倒下。当年认为用节育的方式把性和生殖分开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现在看来,这个说法才是老古板得稀奇。如果有些宗教还在教导信徒说手淫就是“自我残害”,那也只不过显示这些宗教早已完全与时代脱节。肛交?那是性愉悦的一部份,许多追求情欲多样化的伴侣都推荐使用。在全球许多大城市中,男女同志们公开自己的性倾向到了在一个世纪以前完全想象不到的程度。你甚至可以在美国军中搞同性恋──只要你不公开宣扬。口交?有些人认为美国前总统柯林顿的口交丑闻是选错了对象和地方,也有人认为他应该更诚实交代自己做了什么,但是没人敢说只因为他进行了这种很多州的法律都视为罪行的性活动就不适任总统。当然不是每个禁忌都垮台了。你最近有没有在派对中听人说和自己的宠物狗狗搞的时候有多爽?多半没有。和宠物做爱绝对还是个禁忌。不过,要是《亲亲宠物》的作者Midas Dekkers说得对的话,这决不是因为动物恋很少见。Dekkers是荷兰的生物学家和博物学家,他在书中收集了很多证据显示人类的“动物之爱”往往超过拍拍或拥抱或其它关切动物的正当表现方式。书中收集了很多插图,包括:一幅青铜时期瑞典的石画,画中的男人正在和一只不明种属的四足动物肛交;一只公元前520年的希腊花瓶,瓶上画的男人正在和一只公鹿性交;一只17世纪的印第安刍像显示一只鹿趴在女人身上性交;一幅18世纪欧洲的铭刻描绘了一个狂喜忘形的修女在和驴子性交,其它的修女则笑着在一旁观看;同一时期还有一幅日本画,画中的女人被一只巨大的章鱼整个抱住,章鱼看起来是用一只脚插入她的阴道,其它的脚则抚摸着她的躯体。(译按:恐于台湾信息控管的法律惩罚与尺度,这本学术书中超过一百幅以上的兽交与动物恋图片──包含生殖器性交呈现,或许会引发某些人的恶心厌恶恐惧──无法复制在网上,也无法提供超级链接。有兴趣者可自行购买该书。这是台湾学术自由的现状。)这些图像有多少成份是狂想,是过去时代留下的巨猩金刚似的原型思考?1940年代性学家金赛研究了两万个美国人的性行为,其中男性有8%、女性有3.5%承认他们曾经和某个动物有过性接触。若是农村区域的男人,比例则升高到50%。Dekkers认为在女性不愿接受婚前性行为的年代,对年轻的男性农庄工人而言,动物提供了性欲的出口。20世纪澳洲法院就经常起诉动物恋的案例,根据记录显示,农村男性最有可能和母牛及小牛进行阴道性交,次之则是母马、小马和山羊,只有很少人会和绵羊或猪性交,这些男人也可能利用小牛的吸吮本能来为自己口交。另一方面,女性和公牛或公羊性交则可能是神话多过事实。向金赛承认曾和动物有过性接触的女性中,三分之二说她们的对象是狗,真正的插入式性交则很少听说,通常女人会局限于碰触或者给动物手淫或者让动物舔舐自己的阴部。这其中的关键当然是性关系如何被定义。动物学家Desmond Morris的研究证实了一般人的观察,女孩子比男孩子更容易被马所吸引,他甚至认为“双腿跨乘一匹节奏性起伏前进的马,毫无疑问的有其性的暗含”。Dekkers也同意这个说法,他还补充:“女孩子不幸天生就比同年龄的男孩子来得性早熟,而当男孩还在玩玩具火车时,马其实是女孩的理想安慰…….”。人和动物之间的性接触,以及针对这种关系的禁忌强度,都显示我们和动物之间的复杂矛盾情结。一方面──特别是犹太基督教传统(东方则不如此)──我们总是把自己和动物划清界线,想象我们和它们之间有着宽广的、无法跨越的鸿沟;只有人才是按照神的形象创造的;只有人才有不朽的灵魂。在创世纪中,神让人掌管万物;文艺复兴时期“万物之链”的观念把人放在天使和禽兽中间;我们既是属灵的,也是属肉体的。对哲学家康德而言,人类有一种天生的尊严,使得他们自成目的,而动物则只是达成我们目的的手段工具。今日,人权(人类独有而其它非人动物没有的权利)的语言也一直维系着这个区分。然而在很多方面,我们都无法避免和动物──至少和哺乳动物──的相似性,性就是其中一个明显的例子。我们性交,它们也如此,它们和我们一样有阴茎和阴道,而小牛的阴道能让一个男人感到性满足,这就凸显了这些器官是如何的相似。我已经说过,有关人与动物性交的禁忌,源自对非生殖性行为的广泛拒斥,但是当其它非生殖的性行为都已经被社会接受,而有关动物恋禁忌的强大仇视却持续到今日,其屹立不摇很可能显示,有另外一个强而有力的力量在其中:我们渴望自己和动物在情欲以及其它每一方面都截然不同。约一世纪之前,当佛洛伊德刚刚发表他惊天动地的〈性学三论〉时,维也纳作家Otto Soyka发表了一本热情洋溢的小册,名为《超越道德的界限》。知道这本小册的人很少,现在则更已被人遗忘,但是这本小册的论辩所针对的,就正是对于那些“违反天性”的动物恋、同性恋、恋物、以及其它非生殖的性爱所设立的各种禁忌。Soyka认为这些禁忌只是在尝试限制人类性欲的无穷多样性,不但徒然无功也是搞错目标的。他认为在上述性爱形式中,只有当动物恋牵涉到对动物的残暴行为时才应该被视为非法。照这个说法来看,Dekkers书中提到的某些性行为显然有问题,而且应该被当成罪行:例如书中提到有些男人用母鸡作为性对象,把自己的阴茎插入母鸡排泄和下蛋的多功能出口(泄殖腔),而这种动作往往会使母鸡致命;有些人甚至有意在自己射精的那一刻斩掉母鸡的头,好体验它的括约肌突然收缩。这些都是明显的、毫无疑问的残暴行为。(但是,这只母鸡和其它四、五只母鸡挤在光秃秃的铁丝笼里一整年,空间小到母鸡完全无法展翅,然后被装在箱子里运到屠宰场,倒挂在输送带上被杀被支解──相较于母鸡在养鸡场里的这种命运,前面说的那种性残暴真的那么可怕吗?然而养鸡商却长年都对母鸡进行残暴可怕的虐待。) 事实上,与动物进行性接触并不都牵涉到残暴行为。很多人可能都有下列经验:在社交场合中,主人家的狗抱住客人的腿,用力的摩擦自己的阴茎。通常主人都会阻止这种狗儿失态的行为,但是私底下很多人并不拒绝被自己的宠物这样利用,有时,双方互慰的活动也可能发生。Soyka应该也会把这种行为包含在人类性欲的多样性之中。几年前我参加一个有关大猩猩的学术研讨会,遇到一位女士刚刚参观过婆罗洲李基营的红毛猩猩重返自然中心,这个中心的主任就是有时被成为“红毛猩猩的珍古德”的Birute Galdikas女士,她也是世界级的大猩猩权威。在李基营里,被捕获饲养的红毛猩猩将逐渐练习适应丛林的生活,当他们快要完全独立时就可以自由来去。参加会议的这位女士和Galdikas主任在营中散步时,突然被一只巨大的雄性红毛猩猩抓住,它坚挺的阴茎宣告了明显的企图。想要推开这样强壮的动物是不太可能的,但是Galdikas主任叫这位女士不要担心,因为红毛猩猩并不会伤害她,她还安慰这位访客的心情,说:“它们的阴茎很小。”结果,红毛猩猩在射精以前就丧失了兴趣。这个故事令我惊讶的是,对这位长年和红毛猩猩为伍的Galdikas女士而言,被红毛猩猩当成性对象,并不是什么值得惊讶和恐怖的事情。红毛猩猩求欢举动的潜在暴力可能令人忧心,但是红毛猩猩的求欢举动并不令她忧心。这可能是因为Galdikas主任很清楚了解:我们都是动物。更明确的说,我们都是大猩猩。这个事实并不使跨种性爱“正常化”或者“自然化”──不管这些常常被误解的字眼是何意义──但是至少暗示,承认这个事实并不会冒犯到我们人类的地位或尊严。
D. 动物权利具体包括了那些
动物权利,或称动物解放,是人发起的保护动物不被人类作为占有物来对待的社会运动。这是一种比较激进的社会思潮,其宗旨不仅要为动物争取被更仁慈对待的权利,更主张动物要享有精神上的基本“人”权,比如,和人类一样免受折磨的权利,换句话说,动物应该被当作人同等看待,而不仅仅被当作人类的财产或工具,无论在法律层面或是精神层面。 在一些国家,已经立法保障动物权利。1992年,瑞士法律上确认动物为“人”(beings),而非“物”(things);2002年,德国将动物保护的条款写入宪法。由澳洲学者彼得·辛格 (Peter Singer) 建立,基地位于美国西雅图的“泛类人猿计划”,目前正在争取美国政府采纳其所提出的《泛人猿宣言》,这份宣言呼吁赋予一个由大猩猩、猩猩以及两个亚种的黑猩猩组成的“平等群落”以三项基本权利:生存权、个体自由权和免受折磨权。 而批评者认为,由于动物无法对社会契约进行讨论或是做出道德判断,不能够顾及他人的权利,甚至根本对权利没有概念,因此不能被认为享有精神上的权利。动物权利主义学者Roger Scruton认为这些人的逻辑是“因为只有人类担负责任,所以也只应由人类享有权利”。 一些动物权利主义的批评者认为,尽管从根本上来说,将动物用于食用、娱乐或科学研究没有什么错,但仍应立法保障这些动物免受不必要的痛苦。这种观点被称为“动物福利主义”,也是某些老牌动物保护组织所持的观点,这些组织中包括英国皇家预防虐畜协会。
E. 动物的基本权利从根本上
基于动物是“物”来分析的,然而有的人主张动物应当具有自主权,即动物不应该被人所控制,其本身应该有追求自主和福利的权利。这个观点我认为并不靠谱,如果这样,人还有权利“养”动物吗?有观点说,某某动物的智力是几岁小孩的智力,那把动物当成小孩来“养”呢——但是小孩会长大呀,一点一点从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到限制行为能力人最后到完全行为能力人,是要逐渐增加履行义务的程度的,但是动物几乎是永远保持在那个水平的,为这样的物种单独立法,将其单独列为一种法律保护的对象,我认为是有失偏颇的。何况,动物和动物种类不同,可能有的动物在自然环境下会生活的更好,但有的在人的控制下会生活的更好,如果一视同仁,对某些动物来说可能并不是保护而是伤害,如果要是区别对待,都分明白了……那我为立法机关默哀三秒钟。
因此,我的看法是,还是应该将动物作为“物”来看待,但在对于某些情况应该做出特殊规定,而不是将动物赋予人格或部分人格,那样除了极大地浪费了立法和司法资源之外不会有别的什么用处——法律修改一个字,半个图书馆都将变成废纸堆。其实绝大多数人,依朴素的正义观应该是反对虐待动物的,有时一些人所谓的“支持虐待动物”,只是对保护动物的过激行为的一种反对。我的看法是,如果在中国真的对动物保护立法的话,可以从这两点出发:第一,对虐待动物的行为,可以进行适当的规制,因为这种残酷、血腥的场面确实可能对一些人的心理造成不好的影响;第二,从反向立法,我们应当爱护动物,但对于对人身有伤害的动物,我们有权利对伤害来源进行削减和消灭——蚊子来咬我们,我们可以把它拍死;狗来咬我们,我们可以把它打残、打死——这有点类似于现行法律中的紧急避险。但是以上两种情况的根基都是一样的,不是保护动物,而是保护人。如果真的对于动物本身进行保护,那会给立法带来极大的困难——保护哪些?按大小?按颜值?按界门纲目科属种?什么手段叫虐待?杀算不算虐待?说句最直白的:人的权利还保护不过来了,轮的到动物吗?法律是人类世界的产物,人类对法律有至高无上的定义权——如果想为动物争取权利,请让动物表达出能为人类所理解的具有社会相当性的观
F. 什么是《大自然的权利》
20世纪是一个发展与破坏、繁荣与贫困共存的世纪。飞速发展的科技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和带来的严重后果,使人类日益感觉到自身的强大和改造自然方面所蕴涵的无穷无尽的力量。与此同时,人类逐渐认识到自身脆弱的一面和自然环境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人口剧增、物种灭绝、能源短缺、大气污染、温室效应等危机的出现,表明人类的不合理活动正在使生态环境遭受致命的打击,同时也把人类置于危险的生存境地。基于这样的大背景,环境伦理学作为生物学和哲学的交叉学科,在20世纪逐渐成熟和发展起来了。
《大自然的权利》一书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问世的。本书被公认为全面和详细介绍生态哲学和环境伦理学发展史的开山之作。全书共分为六章:第一章追溯了环境伦理思想与天赋权利之间的关系,介绍了西方17~19世纪的环境伦理思想以及保护动物的仁慈主义运动。第二章探讨了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期美国的环境伦理思想。第三章介绍了现代环境伦理学的产生及其发展过程。重点阐述了环境伦理学的创始人阿尔伯特·施韦泽和奥尔多·利奥波德的环境伦理思想,以及后人对他们的思想的传播和发展。第四章论述了西方宗教的环境伦理思想,主要探讨了历史学家林恩·怀特的思想,以及基督教的“绿色化”趋势。第五章介绍了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环境伦理思想,说明了环境伦理学的“前卫”特征。第六章介绍了当代环境主义运动,以及这一运动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社会生活、政治法律制度和经济秩序的冲击和影响。最后,作者在“跋”中说明了环境主义与废奴主义之间的相似性与合理性,指出了环境主义运动的光明前景。
值得一提的是,《大自然的权利》所追述的“新环境主义”认为,“在哲学和法律的特定意义上,大自然或其中的一部分具有人类应予以尊重的内在价值。”作者区分并命名了两种看似相像其实完全不同的生态保护观念:人类中心主义的生态观和环境中心主义的生态观。面对残酷对待野生动物的事实,第一种生态观认为这样做有害于人类;第二种生态观认为它的错误在于侵害了动物的权利。第一种生态观从人类的长远利益出发,认为人们有权享有一个健康的生态系统,认为保护大自然是正确的;而第二种生态观则从动物、植物的角度出发,认为生态系统本身拥有存在的权利,人类没有理由和资格滥用自然。循着这两种生态观历史演绎的线索,尤其是生态中心主义发展的历史脉络,作者梳理了近现代西方思想史,认为以确立“大自然也具有天赋权利”为特征的当代环境伦理思想是西方自由主义思想传统的最新发展和逻辑的延伸。至真哲理,发人深省。
纳什通过《大自然的权利》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人与人之间应当建立一种平等的伦理关系;而人与自然之间也应建立一种合理的伦理关系。人在地球上是一个独特的存在物,人生活在自然中,与动物、植物、生态系统、大地等等都是平等的,人所享有的不仅是掠夺的权利,而且是保护的义务。
自然的绿色是希望之色,也是生命之色。护住这绿色既需要全新的价值观,更需要坚强的勇气和积极的行动。
在近代早期,关于道德能在多大程度上应用于大自然的讨论是围绕着动物活体解剖实验问题展开的。从其最坏的方面讲,这种实验是直接切割那些被活活捆绑在案板上未经麻醉的动物。由于医学产生于17世纪,因此它对身体功能的研究依赖于对动物的活体解剖实验。但是,这种实验遭到了早期仁慈主义者(humanist)的严厉谴责。而活体解剖者则转向勒内·笛卡儿(1596~1650),用他的理论来证明其实验方法的合理性。作为一名备受称赞的数学家、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笛卡儿提出了一种认为伦理学与“人—自然关系”无关的哲学思想。在笛卡儿看来,动物是无感觉、无理性的机器。它们像钟那样运动,但感觉不到痛苦。由于没有心灵,动物不可能受到伤害,它们感受不到痛苦。用笛卡儿的话来说,它们没有意识。相反,人具有灵魂和心灵。事实上,思想决定着人的机体。“我思故我在”是笛卡儿的基本原则。这种把人与自然分离开来的二元论,证明了活体解剖动物和人对环境所有行为的合理性。笛卡儿坚信,人类是“大自然的主人和拥有者”,非人类世界成了一个“事物”。笛卡儿认为,这种把大自然客体化的做法是科学和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前提。
但是,在西方思想的大潮中,也存在着另一股对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进行挑战的涓涓细流,它的部分源头活水是希腊—罗马的这样一种传统观念:动物是自然状态的组成部分和自然法的主体。尽管基督教削弱了广延共同体的理想,但动物法的原则在欧洲思想中却生生不息。许多残缺的有趣证据表明,在中世纪法庭经常对那些(例如)夺人性命的动物进行刑事审判。这种做法使得20世纪70年代的下述观点显得并非如它看起来的那么新颖:树木与其他自然客体在法律面前应当拥有相同的地位。
有趣的是,尊重非人类存在物的权利、或人类对它们至少有责任的第一个法律出现于马萨诸塞湾一带的殖民地。《自由法典》于1641年被州议会接受,它的作者是纳萨尼尔·华德(N.Ward,1578~1652)。作为一名律师和后来的部长,华德于1634年来到新英格兰,定居于伊普斯维奇(Ipswich)。应法庭要求,华德编辑了殖民地各州的第一部法律汇编。华德在《惯例》(他使用这一词的含义即权利)这一栏的第92条列举了这样一个规定:“对那些通常对人有用的动物,任何人不得行使专制或酷刑。”第93条《惯例》要求那些“用牛拉车或耕种”的人要定期地让它们休养生息。很明显,这还是一种十足的功利主义观点——只有家畜得到保护。但是,在1641年,当笛卡儿的影响在欧洲正值高峰时,这位新英格兰人能够第一个站出来维护“动物并非毫无感觉的机器”的观点,可谓意义深远。而且,“专制”一词的使用似乎隐含着这样一种观念:在动物法传统中,非人类存在物也拥有天赋权利或自由。或许,在荒野中创造一个新社会的任务使得清教徒的心灵更容易接受一种宽广的伦理原则,这种伦理原则产生于一种与他们所征服的荒野相似的自然状态。
约翰·洛克所关心的主要问题不是如何对待动物,而是财产在他的哲学中,动物能够被人拥有这一事实使得动物也获得了某些权利。当然,动物的这些权利源于其拥有者(而非动物本身)的权利,而且与人的利益有关。与笛卡儿相反,洛克在《关于教育的几点思考》(1693)中指出,动物能够感受到痛苦,能被伤害。毫无疑问,对动物的这种伤害在道德上也是错误的。但是,这种错误不是源于动物的天赋权利,而是源于对动物的残忍给人类带来的影响。洛克写道,“许多儿童折磨并粗暴地对待那些落入他们手中的小鸟、蝴蝶或其他这类可怜动物”。洛克认为,这种行为应被制止并予以纠正,因为它“将逐渐地使他们的心甚至在对人时也变得狠起来。”洛克接着又说,“那些在低等动物的痛苦和毁灭中寻求乐趣的人……将会对他们自己的同胞也缺乏怜悯心和仁爱心。”洛克赞扬了他所熟悉的一位母亲。她教育她的孩子以一种负责任的态度对待他们的“小狗、松鼠、小鸟”和其他宠物的福利。他认为这些儿童在朝着变成一个有责任感的社会成员的方向发展。在1693年的论文中,洛克超越了那种狭隘的功利观点并提出自己的认识:人们不仅要善待以往那些被人拥有且有用的动物,而且还要善待松鼠、小鸟、昆虫,事实上是“所有活着的动物”。
《大自然的权利》一书所传达的信息深刻、紧迫,而且与每个人息息相关,是一本人人必读之书。
——加拿大生物学家安东尼·格里菲斯《大自然的权利》不是一部耸人听闻的天书,而是一部人类历史进程的真实记录。
——德国环境学家阿斯特·伊夫迪克
G.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着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何不静下心来写写读后感呢?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前几天,我读完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它是由英国作家西顿写成的。当时,西顿很热爱自然、乐于观察,正是靠着这些,他才写成了这本书。
作者的文笔十分好,从凶猛的喀伦泡之王老暴到温柔的白尾兔毛丽,作者都用一些很好的词句把它表现出来了。而最让我遗憾的是,几乎每篇文章的结局都是一些悲剧,然而,我又想了想之后才发现正是有了这些悲剧,才能唤醒人们的灵魂,让人们不要再成为大自然的毁灭者。
其中,让我印象的一篇文章是《跑侧对步的野马》。这匹野马是黑色的从它那独特的墨黑鬃毛和尾巴以及那绿宝石一般晶莹剔透的眼睛中,我看出了它不同寻常的美。但它怎样也没有逃过猎人的魔爪,它失去了自由,选择跳崖结束了生命。黑马死得很惨烈,这让我很敬佩他。
其实,动物的苦衷是人类无法理解的,因为我们不能同它交流,也不能倾听它们的心声。只会以命令的方式让它们干各种事情,从来不会体验它们的感受。我长大了想发明一种耳机,带上它就可以和任何动物交谈、沟通……我相信我的愿望一定会实现的,也希望人们不要再伤害大自然中的任何生灵,一一起保护大自然吧,你会感到十分快乐。
前几天,我看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使我深受感动。
在这本书里作者讲到自己的爱犬----宾狗,它是一只机智敏感,是令人钦佩的牧羊犬。西顿六岁时跟随着家人一同来到了加拿大,他从小热爱大自然,长大后做了一个捕狼人。有一次因为失误,他被自己的捕狼夹给夹住了,后来是他的爱犬奋不顾身地救了他。他体会到了当狼被夹子夹住时的痛苦,于是,他从此再也不做猎人。
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匹叫飞毛腿的野马,那是一匹天生的骏马,所有的牛仔都想拥有它,一位叫乔.卡洛的用尽他所有的财产,来追捕这匹黑野马,但谁也不能绑住黑野马的自由。但终于有一天,黑野马被逼上悬崖,前面是万丈深渊,身后是紧追的追兵,令人震惊的一幕出现了:黑野马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跳下了悬崖。
在这本书里,我还认识了足智多谋的狼王——洛波;乌群中最聪明,最强壮,最勇敢的乌鸦“银斑”;“母亲英雄”白尾兔毛丽……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动物也像人类一样,会用自己的生命保护自己的家人,不辞辛劳地培育下一代。懂得了动物也爱自由,也有感情,所以我们应该与野生动物和睦相处,不要乱捕乱杀,让它们成为人类的好朋友。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是由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一本关于一些野生动物的书。在第一篇里作者介绍了狼王波洛的故事,波洛是一只非常阴险和狡诈的狼,曾多次成功地同人周旋,最后却因为一个小失误而被人抓获。所以任何人,在任何一种情况下都不能慌,不能冲动。否则必将造成严重后果。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割割耳的成长故事”,故事主要讲述了一只名叫割割耳的小兔子,怎样在妈妈的教育和关怀下成长为一个极其聪明的小兔子的。故事中,割割耳的妈妈茉莉多次为了让割割耳逃生,自己去引开敌人,在一次行动中不幸溺水而亡。这些让我感觉到这位兔子妈妈的身上有一股浓浓的爱,那就是母爱!可以说,割割耳能活到现在,与妈妈的付出是分不开的。
还有一个故事,名叫“溜蹄野马”,讲述了一支非常优秀的野马,连人的枪也奈何不了它,最后为了不失去自由而壮烈跳崖的行为。让我知道自由对任何有生命,有思想的物体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尤其是生长在大自然的野生动物。所以我们不要去随意地捕杀它们,因为失去了自由也就失去了生活下去的意义。
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道理,比如:不能马虎大意,否则可能会造成毁灭性的后果等。并且也知道了在任何东西中,唯有自由才是最重要的,只有有了自由你才能干你想干的事。
这是一部描写真实野生动物的故事集。这些动物的一生总是生存竞争而不可避免的走向悲剧。
文中塑造了伦泡之王老暴灰狼头领形象。老暴个头大,智谋多,多次识破猎人设下的陷阱,率领狼群撕咬羊群作乐,令牧羊人们闻之色变。但他是一个悲剧性的英雄,最后因为伴侣布兰卡被捕杀而伤心不已,落入以她为饵的圈套,魂归西天。
还有乌鸦“银斑”,他凭借智慧、强壮、勇猛成为鸦群首领,带鸦群安全迁徒,教会幼鸦生存技巧,但最终却被天敌猫头鹰夺取了生命。
棉尾兔茉莉是动物世界里的一位英雄母亲,松鸡“红脖子”则又是一位模范父亲。他们不遗余力的将生存技巧传授给各自的子女,茉莉甚至不惜以生命为代价来掩饰儿子“豁耳朵”。生存竞争时刻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却也承托出动物亲情的崇高,跑侧对布的野马皮毛黑高、身体强壮、脚步稳健,也最难驯服。当他被捕时,这匹高贵的马不顾一切跳下悬崖。
西顿描写的都是真实的动物,而不仅仅是带着动物面具的人。这些动物虽然不会说话,但他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交流。西顿将动物与人放在了平等的位置。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里,有一篇生动有趣的故事,故事中讲了一只名叫豁豁耳的白尾兔和他的妈妈毛丽之间发生的事情。
豁豁耳这个名字来自小白尾兔那只被扯豁了的耳朵,这是他第一次冒险时留下的终生难以磨灭的印记。
豁豁耳和他的妈妈毛丽住在奥利芬特的沼泽地里。他小的时候,妈妈把他藏在安乐窝里,沼泽地茂盛的野草把窝掩盖起来。但妈妈知道,豁豁耳不可能永远和自己生活在一起,他应该学习生存的本领,独立生活,于是,她根据自己多年来积累的经验,对豁豁耳进行一系列的训练,使豁豁耳懂得了遇到危险时应根据情况分别采取”趴下,别吱声儿“,”待着别动“,或者”撒腿快跑“的战术。
毛丽妈妈还教豁豁耳钻研足迹的学问,学习”保持嗅觉通畅和听觉敏锐“的方法,充分利用”树木“善于”躲藏“、”蹲伏“,躲避猫头鹰、狐狸、黄鼠狼等天敌的追捕等生存技能。
豁豁耳在一天天长大,他学的本领也越来越多。但是,毛丽妈妈却老了,行动不像年轻时敏捷了。有一次泉原狐狸偷袭了毛丽妈妈和豁豁耳的家,毛丽妈妈不幸遇难。
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无价的,母爱是无限的。毛丽妈妈对豁豁耳倾注了全部的爱,把自己的宝贵经验无私的传授给了豁豁耳,使他能茁壮成长,并将这些本领一代一代的传下去。
今天,我看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的第一章,内容十分感人。我为狼王老暴那种为了救自己的伴侣而不顾一切而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狼王老暴在喀伦泡无恶不做,狡猾奸诈,经常撕咬羊群作乐,人们都头痛不已,只是希望赶紧除掉他。尽管是这样,可那些陷阱都对他来说只是一些小把戏而已。可是最后,他的伴侣,一只全身雪白色的毛——布兰卡被猎人捕获,猎人们把布兰卡弄成引来老暴的诱饵。因狼王老暴因日日思念布兰卡,最后还是落入猎人的陷阱,死在了他们手里。
其实在刚开始看的时候,我非常憎恨狼王老暴。因为它经常厮杀牧人的羊群,有时还只是作为消遣。可是,当我看到最后一部分的时候,我就有些动摇了。狼王老暴为了自己的伴侣不惜落入猎人手里,他如果不爱自己的伴侣布兰卡,又怎会落入今天的下场?如果是我的话,我就只给他一些教训,要是它悔改的话,就放他走。或者让狼王老暴跟着布兰卡栓在一起也是好的啊,至少他不会再做以前那些坏事了,只要跟他的伴侣在一起。
但是想想也是,狼王老暴做了那么多坏事,可能我只是读者一篇文章,不能更深刻的体会到当时人们对狼王老暴的憎恨。如果我能体会到的话,说不定我会给他更深的教训。
虽然结局很悲惨,但是故事很生动。我为狼王老暴的那种执着感动了,也为“我”的智慧而感到佩服。狼王老暴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大自然中有许多生灵,如机灵的兔子、狡猾的狐狸、凶残的狼……有一本书就写了这些生灵,它告诉我们,其实,动物之间也有着感情。
这本书就是《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里面讲了许多动物的故事。有长耳兔豁豁……我先来讲其中的一个故事吧!
在大草原的一丛野草里,有一个野草编成的兔子窝。里面住着母亲兔莫丽和一只小兔仔。一天,莫丽出去找食,小兔仔一个人呆在窝里,它忽然听到草丛外有沙沙的响声,便好奇地跑出了窝。天啊,这是一只大蛇,它咬了小兔仔的耳朵,这时兔妈妈及时赶来,把蛇赶走了。虽然蛇走了,但小兔的耳朵被咬破了,于是,妈妈就给它取了这么一个名字:豁豁。莫丽教了豁豁许多生存本领,豁豁也越来越健壮了,但它一只没离开妈妈。有一年冬天,豁豁和他的妈妈莫丽遇到了一只狐狸,莫丽为了躲避狐狸在冷水里死去了。第二年春天,森林里便能看见豁豁和他的妻子、孩子们了。
其实这本书还有许多有关动物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演绎了动物与人或动物与动物之间的情感。他们的情感就像我们与父母的情感、同学与老师的情感……让我懂得了情感是珍贵的、是可传递的。
我喜欢动物,因此也喜欢《西顿野生动物故事精选》为我们讲述的一个个动人的真实故事。
这本书中,让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斯普瑞菲尔德狐狸》。故事中的母狐狸虽然饺诈、狠毒,但对自己的孩子,却展示出令人难以想象的母爱。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她会冒险引开猎人和猎狗;她会小心地将自己偷来的母鸡或捕猎来的田鼠、土拨鼠带回家,让自己的孩子玩个痛快,再把他们杀死,让孩子在享受食物的同时,也培养了捕猎技能。接下来的情节让我深受震撼:主人公“我”的叔叔残忍地杀死母狐的三个孩子,并把她最小的孩子带回家,用铁链锁住,使小狐狸失去自由。连续几天,母狐狸都冒着生命危险,给她的小狐狸带来食物,并且企图劫走小狐狸,让它重新获得自由。当她想尽了办法,仍然无法成功时,她做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决定,用毒饵把小狐狸毒死了,她以这样极端的方式,让小狐狸获得自由。在她眼中,自由比生命更加可贵。
这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动物跟人一样,也有自己的尊严!我多么希望,人和动物能够和平相处。地球,应该是生活在这个星球上所有生命的家园,地球只因不同物种的存在而美丽,人类的生活只因不同生命的存在而精彩。
让我们爱护动物,与它们和平相处吧!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叫《西顿野生动物故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其中的《狼王罗伯》了。它有着极高的威严,并且机灵聪明,十分勇敢。无论有多大的困难,它都正面应对,而且它对待自己的手下也有难同担,有福同享。很多狼王都有成百上千个随从,可罗伯只有五个追随者。不过这五匹狼个个都是名震草原的猛将,又碰上罗伯这样厉害的统领,可以说战无不胜。在五个追随者中,有一匹狼是母狼,名叫白姐,据说是罗伯的配偶。不过,人类心狠手辣,一心想得到罗伯的皮毛,因为它的皮毛十分精美,在阳光的照射下金光闪闪。
有一次,人们在他每天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捕狼器,而警惕的狼王带领着自己的同伴完好无损地通过了这片陷阱区,然后一起风驰电掣般地奔向远方,只觉得风在耳边呼啸。不过最后罗伯为了不顾一切地要救出白姐,却落到了猎人的手里。当罗伯看到白姐的尸体,它却显得异常平静,一直安静地趴在地上,望着远方。就在它临死前喊出了一声狼嚎,那声音如此的响亮而且里面显然有着憎恨之情。虽然他以前是那么威武但是他的一生却留下了一个悲惨的结局。
我读了这个故事以后,觉得狼也是美丽的、善良的,它们不会放弃自己的同伴,它们非常团结。我决定以后不伤害动物,要尊重动物的权利。希望大家把它们当成朋友来对待,不要伤害它们,不要让未来的小朋友只能在动物园里才能见到这种珍贵动物的身影。
在看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后,我受益无穷,因为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快乐无处不在。
“汪汪”这是小宾狗的声音,远处有一只小兔跳过了草丛,一只松鸡在林中漫步,一匹狼在草原中飞驰,还有一群讨厌的乌鸦从天空中飞过……知道这些场景出现在哪里吗?哈哈,它们就在西顿野生动物世界里,在那里人与动物相处融洽,在那里快乐无处不在。
我的眼前不由自主浮现出这样的场景:在望不到边际的蓝天白云下,人们在农舍里快乐地说笑舞蹈,小宾狗尽职地看守着大门,老狼王在草原上捕猎,雄鹰们在天空展翅翱翔;而一群小兔子却在草地上锻炼身体……这是多么美的衣服画呀,我又是多么向往那无忧无虑的生活呀!
可是我的生活也很快乐呀,在假期中妈妈带我去三亚欣赏过美丽的南国风光;游览过风景秀美的长江三峡,观看三峡大坝的壮观景象;攀登过胸围壮丽的泰山之巅,也把玩过奇秀绝伦的庐山风光……在学习中我也学会了去寻找快乐,因为知识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快乐无处不在,看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后,我合上书,在宁静的夜晚,默默去享受那份独有的快乐。
我觉得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的作者将故事中的动物们描写的像人类一样,活灵活现。但它们在于人类争斗的时候总以失败告终(老暴除外),”喀尔泡之王“的狡猾,宾狗的忠诚,红颈毛的勇敢,泉源狐的慈爱,巫利的奸诈,白”雄鹳“的狂放,而它们共同的,也是唯一的目的就是让自己拥有自由,它们也变得不择手段,黑马为了自由跳下悬崖自杀,雌狐为了自己孩子的自由用自己的牙磨铁链,最后不得不用毒饵毒死了它的孩子,老暴为了伴侣的自由没日没夜找,最后被捕狼夹夹住,活活饿死。一个个动物英雄的结局都是悲剧,这本书,我不仅看到了它的精彩与可圈可点之处,还看到了野生动物的日渐减少,请大家一起来保护野生动物吧!
因为感受太多了,不得不再写一下感想。
在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里面,人们眼中动物们是狡猾的,可恶的,而在动物眼中人们是狡猾的,可恶的,举两个例子,人们想要杀死泉源狐的孩子,泉源狐便杀了许多只母鸡,牛仔抓走了白姐,老暴便杀了N只牛。由此可见,动物们也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这个道理啊。
有时我觉得猎人很残忍,动物很可怜,有时又觉得动物很可恶,猎人很被动。唉,或许这本书中没有善恶之分吧。
我读完《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后,其中老鸦银斑的故事使我十分感动,也特别敬佩它不屈不挠、无私奉献的精神。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只绝顶聪明的`乌鸦,名字叫银斑,也是一只庞大鸦群的首领,它带领着鸦群度过了一次又一次的危难,在小山它将大鸦群分成三队出征,解决口粮的问题,同时它也认真地教小乌鸦怎样去辨别东西南北,怎么从1数到6,怎么把雨伞与枪区分开……然而,当它在一次又一次地提醒小乌鸦提防夜间出行的猫头鹰时,自己却不幸成为了猫头鹰的美餐。
银斑的一生对鸦群付出了很多,银斑这种无私奉献牺牲自己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许多无私的人,那些人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可见:比如在马路上风雨无阻的警察叔叔,比如在大街上起早贪黑的环卫工……这样的人还有无数,他们在我们的生活中默默奉献着,就像银斑一样,为我们保护着这个社会。就像那句话所说的一样:哪有什么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
作为新一代的我们,也要像那些无私奉献的人学习。
在老师让共读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了。这本书讲的是西顿亲眼看到的野生动物的悲惨世界。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喀伦泡之王老暴。
喀伦泡新墨西哥西北部的一片大牧区。那儿有丰美的牧草,成群的牛羊,还有绵延起伏的高坪和银蛇般蜿蜒的流水,这些流水最后都汇入了喀伦泡河,真各地区就是从这条河得名的。而在这一带威震四方的大王却是一只老灰狼。
老暴,墨西哥人又管它叫大王,是一只出色的灰狼的大头领。这个狼群在喀伦泡河谷残杀洗劫已经多年了,可最后那里可怜的英雄、号称“喀伦泡之王”的老暴它比其他狼的个头大,智谋多。因为它的伴侣被人杀害,它才最终乱了方寸,“不顾一切跟踪而来”,奋不顾身的老暴遭到了不可避免的悲剧结局:中了猎人的圈套,绝食身亡。
每个野生动物都热爱自由,如果把你用铁链拴住,不让你回家,你是什么感受,你会很想家,不管给你多好的条件。野生动物也会像我们一样想念家乡。那就让我们一起,来保护各种各样濒临死亡的动物吧!
暑假里,我阅读了大量的书籍,每一本书都教会了不同的道理,《西顿野生动物故事》让我明白了在同一片天空下的生灵们,它们一样具有生命的尊严;它们一样有自己真实的个性,它们也一样有对生活的看法。人和自然只有和谐才能共生!
在西顿的笔下,动物变得丰富生动,有趣奇妙,还充满了真挚淳朴的爱。老狼王对布兰卡的爱、阿诺克斯对家的渴望、可爱天真的棉尾兔、美丽的红颈环、狗狗宾果对家人的忠实……在这许许多多的故事里,我最喜欢《豁耳朵棉尾兔的故事》。为了生存,它和妈妈不得不学习很多的本领:无声地躺着、“冻住”、逃进荆棘丛和水中。它们还学会通过敲打地面传递信息、闻气味等方法,躲过一次次的灾难。在一次次冒险和妈妈的一次次的保护中,“豁耳朵”渐渐地长大了。但故事的结尾却让我伤心不已:在冬日的一天,一只狐狸追上了它们,“豁耳朵”的妈妈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舍身将狐狸引向另外一条小路,无路可走的妈妈跳进了冰冷的湖中,冻死了!我的鼻子一阵阵的发酸,泪水不知什么时候,已悄无声息的滑过脸颊。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可以不惜性命。
我想起了我的妈妈,每天除了上班,还要照顾家里,照顾我的生活,监督我的学习,可我却并不那么领情,嫌她有时太唠叨, 我做错事的时候,她又会一遍又一遍的“唠叨”,我又嫌烦,很快的打断她的话、想想妈妈对我的付出,想想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真的感到羞愧、我一定会通过自己的努力,回报含辛茹苦抚养我的妈妈。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三本书,《犟龟》、《笨狼的故事》和《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是一本动物故事,非常好看。
在这本书里的所有故事都好看,如:狼王老波、爱犬宾果、流蹄的野马……这本书里所有故事百看不厌,让我爱不释手。
它们每一只动物都有值得我学习的可贵精神,如:狼王老波中的老波,它有聪明的大脑、强壮的身材、灵敏的嗅觉,只要一闻到毒药味,老波它的大脑就知道有陷阱,就会立马闪开,没有多少捕狼夹能夹住它,它夹住之后还顽强不屈。
还有爱犬宾果,宾果从小就离开了他的父母和他的新主人一起生活,宾果常常吃死掉的马,晚上还在家门口放哨,不让一只只狼来,也不给狼一点食物,这种爱家爱人的精神也值得我学习。
每一只动物我都要向它们学习,因为它们的精神我都知道只不过我的身上不存在这种精神,所以我也要像动物一样学习顽强不屈、强力反抗敌人……的精神我要学习,并记住这种精神。
这个暑假我收获了新知识,那就是老波顽强不屈的精神,宾果爱家爱人的精神……
H. 保护动物权利有什么意义
意义:
1、维护生态平衡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构成的。有一种植物消失了,以这种植物为食的昆虫就会消失。某种昆虫没有了,捕食这种昆虫的鸟类将会饿死,鸟类的死亡又会对其他动物产生影响。这也是食物链造成的。所以,大规模野生动物毁灭会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产生严重后果。
2、保证科学研究和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
可充当科学研究的试验材料,在动物学、进化学、生态学、遗传学、现代医学、仿生学等学科领域里发挥着重要作用。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动物园以及博物馆收藏、陈列或展出濒危动物的标本,对科研教学、宣传教育、执法活动等发挥了重要作用。
3、观赏价值
部分动物具有很高的观赏价值,是动物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或风景名胜区招揽游客的王牌,是马戏团表演的主角,也是部分家庭养殖观赏或许多文人墨客吟诗作画的主要对象。赴国外展出和合作研究一对大熊猫,每年至少可为国家筹集到800万元大熊猫保护基金。
4、潜在的开发价值
物种的价值,人类所了解到的仅仅是其极小一部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各个物种的潜在价值将会逐渐被发现和认识。但是如果物种在被人们认识之前就已灭绝,就谈不上开发利用这些价值了。无疑,这对我们人类来说是极大的遗憾,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来说也是一大损失。
5、食用和衣用价值
我们的祖先在“茹毛饮血”的时代就是依靠采集或猎捕野生动植物来维持生计的。即使到了20世纪,许多动物依然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食用或衣用原料。如鹿肉、黄羊肉、紫貂皮、黄鼬皮、豹猫皮、水獭皮、藏羚羊绒、燕窝、飞龙、鳄鱼肉、鳄鱼皮、鸵肉、蛇干、蛇皮、蛇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