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动物检疫程序及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法律分析: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九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
动物饲养场、屠宰企业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
㈡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1、狗证(长春市要求携带,办理狗证需携带主人身份证、免疫证明、2张宠物照片到政务大厅免费办理);
2、宠物免疫证(打疫苗时宠物医院开具的小本);
3、犬、猫免疫证明(宠物医院开具,有效期一般为2天左右);
4、主人身份证。
法律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
㈢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材料、相关文件:
1、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饲养场所在地用地证明复印件。
4、经营加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承租协议复印件。
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
6、有关动物防疫制度书面材料。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1.一类疫病,是指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人、动物构成特别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等措施的;
2.二类疫病,是指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草鱼出血病等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严格预防、控制等措施的;
3.三类疫病,是指大肠杆菌病、禽结核病、鳖腮腺炎病等常见多发,对人、动物构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预防、控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六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动物防疫工作。各级人民政府采取措施,支持单位和个人参与动物防疫的宣传教育、疫情报告、志愿服务和捐赠等活动。
第七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国家实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
开办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场(厂)址、动物(动物产品)种类等事项。
㈣ 动物检疫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要办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要的资料为注射日期起程日不超过30天的《狂犬病免疫证书》;
带上所需材料后,检疫部门会对动物进行抽血化验,经检查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将签发有效期为3-5天的《活体动物检验检疫证明》。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带动物出国,则要根据各国对动物入境的不同规定进行办理。
登机前提前将爱宠带至地县级(含)以上检疫部门进行检疫。
法律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83号《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八条 国家质检总局根据风险分析、评估审查结果和检验检疫要求,与向中国输出水生动物的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协商签定有关议定书或者确定检验检疫证书。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允许进境水生动物种类及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名单。
第九条 国家质检总局对向中国输出水生动物的养殖和包装企业实施注册登记管理。
第二十一条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检验检疫证书格式和内容对向中国输出的水生动物出具检验检疫证书。
㈤ 动物检疫合格证需要什么材料
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流程如下:一、办事应当具有的要求(申办资格):1、凡从事饲养畜禽的饲养场。2、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诊疗、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的场所。3、凡从事其他与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关的场所。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章第四十四条限定动物饲养场所、储存场所、屠宰厂、肉类联合加厂子、其他定点屠宰场(点)和动物产品冷藏场所的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限定的动物防疫要求。三、办事所需要的手续、手续、相关文件:1、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2、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3、饲养场所在地用地证明复印件。4、经营加工场所的房屋证明或承租协议复印件。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6、有关动物防疫规则书面手续。7、国家和省限定的其它证明手续。四、办证地点:乡下局
㈥ 动物检疫都有哪些程序
动物检疫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捕获者应当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提前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提交申报单。
一、动物检疫分为产地检疫、市场检疫、屠宰检疫,运输检疫等。
二、你说的包猪税是什么东西我就不知道了,动物检疫只收检疫费,而不是检疫税。
.货主或代理人在动物产品入境前或入境时持报检单、检疫审批单、合同、发票及输出国(地区)检疫证书和产地证书等单证向入境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2.现场检疫。动物产品到达口岸时,检疫人员到运输工具上和货物堆场实施检疫。了解动物产品装运和运输过程中的有关情况,核对货、证是否相符,检查有无腐败变质现象,容器、包装是否完好。
根据情况,对运输工具的有关部位及装载动物产品的容器、包装外表、铺垫材料、被污染场地等进行消毒处理。需要实施实验室检疫的,按照规定采取样品,出具《采样凭证》。经现场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签发《检疫放行通知单》;不合格的,签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对需要调离入境口岸海关监管区检疫的,签发《检疫调离通知单》,要求货主向到达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动物检疫对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捕获者应当根据自身符合的条件提前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提交申报单。
法律依据: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九条人工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合法捕获用于养殖的野生水生动物,应当在上岸前提前1天申报检疫。
第十条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申报检疫。
第十一条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出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㈦ 动物检疫都有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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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为:申报——检疫——出具证明。
依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动物产品经所在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检疫合格,并取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后,方可离开产地。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由官方兽医出具检疫处理通知单,并监督货主按照农业部规定的技术规范处理。
动物检疫的相关要求规定:
1、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的乳用、种用动物到达输入地后,在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应当在隔离场或饲养场(养殖小区)内的隔离舍进行隔离观察,大中型动物隔离期为45天,小型动物隔离期为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