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动物在陕西省
陕西省分布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I级(16种):金丝猴、大熊猫、云豹、豹、虎、羚牛、白鹳、黑鹳、朱鹮、金雕、白肩雕、大鸨、褐马鸡、遗鸥、丹顶鹤、林麝。
4.羚牛:也叫扭角羚。哺乳动物。体长1.7米~2.2米,肩高1米~1.3米,重可达350公斤。尾较短,雌雄均有短角。全身棕黄色或深棕色,眼周黑色。一般栖于3000米~4000米高地,夜出觅食,吃青草、树枝、竹笋等。分布于我国四川、云南、陕西、甘肃等地。我国一类保护动物。
5.白鳍豚:又叫白暨豚。哺乳动物。体长1.5米~2.5米,头圆,嘴长,约30厘米。体背面淡蓝灰色,腹面白色,鳍白色。生活在我国长江中下游、洞庭湖、钱塘江中。我国特产动物,国家一类保护动物。
②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 下雨游玩
下雨去的话会比较麻烦,但是也有一些可以欣赏的。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是集野生动物移地保护、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于一体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园区占地2600余亩,展养着秦岭四宝“大熊猫、羚牛、金丝猴、朱鹮”等秦岭珍稀动物以及来自世界各地极富代表性的野生动物200余种、6000余头(只),动物种群、数量均居西北首位,年接待游客超过180万人次。
开园以来相继荣获全国野生动物保护科普教育基地、全国青年文明号、陕西省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西安市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等称号,是陕西省、西安市服务业名牌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是集野生动物移地保护、科普教育、旅游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野生动物乐园。
园区动物种类齐全,有兽类、鸟类、两栖类和爬行类动物,庞大的动物种群、数量均为西北之最。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野生动物放养区(车行区)面积为全国野生动物园之最。
相关信息
动物园园区分两大区域,即步行游览区、车行游览区(草原区和猛兽区)。
秦岭野生动物园的步行区是珍稀动物最多、表演形式最多、最能与动物零距离接触的区域。公园从人文理念出发,将该区域设置在离公园大门最近的地方。步行区还根据高低不平的地貌,随坡就势,模仿自然界动物巢穴设计各个动物馆舍。
并沿着山路将各个馆舍分布在园区最大的水景区周围。该区域展养动物260余种,8000余头(只),占地面积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主要圈养着大熊猫、亚洲象、白虎、河马、黑猩猩、金丝猴、袋鼠等珍稀动物。
猛兽区位于动物园南部起伏的山坡上,占地12万平方米。这里放养着十余种二百余头(只)食肉动物,有兽中之王美称的东北虎和非洲狮,有棕熊、黑熊、三色犬,还有西北狼。
草原区位于园区北部,是秦岭野生动物园最具特色的区域,也是全国最大的草原动物区。该区占地37.9万平方米,分东、西两部分。其中,东部散养的是产于非洲的食草动物,有长颈鹿、斑马、角马、羚羊等;西部散养的是产于亚洲的食草动物,中国特有的白唇鹿、塔尔羊、麋鹿、牦牛等。
整个草原区的食草动物达49种1700余头(只),园区保留了秦岭北麓的自然环境和自然风光。在天然峪道的洪积扇面上,生长着清代咸丰年间近千株板栗树。除此之外数百株柿子树、杏树也夹杂其中,使该区域的森林覆盖面积达到了80%以上。同时该区域将环境保护与动物饲养相结合。根据地势的陡缓、高低、凹凸设置了区域围栏、动物食草棚、动物馆舍、动物饮水水塘等。
以上资料参考:网络-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
③ 秦岭深处我们这样与野生动物偶遇,秦岭深处的野生动物品种有多少
现在西安秦岭牲畜的野生动物确实是比较多的,目前大概有300多个品种,既有鸟类也有兽类,同时也有一些爬行类的动物和两栖类的动物,动物的种类是比较齐全的。你比如说在秦岭深处有白蟒,有白虎,甚至还有一些毒蛇,除了这些以外,在秦岭深处,我们还能看到黑豹,羚牛,金丝猴,非洲象、白犀牛、斑马、大袋鼠、红颈袋鼠、白唇鹿以及大熊猫等珍稀动物。
另外在秦岭,我们还能够看到蟒蛇的存在,不过秦岭山区的这些蛇类大多都是一些无毒蛇,即便有毒也是微毒。你比如说常见的有大王蛇和菜花蛇,当然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剧毒蛇,比如说有响尾蛇。除了这些动物以外,羚羊在秦岭深处也是比较常见的,这种动物其实和山羊的体型是差不多的,是属于食草性的动物,一般我们能够在山上的岩石上面看到羚羊的身影,主要是以一些幼嫩的叶片为食。
④ 西安野生动物园门票多少一张
1、旺季,3月1日至11月30日,成人票价:100元/张。 1.2m-1.4m儿童半票,票价:50元/张。 65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 1.2m以下儿童免费入场。 1.4m以上儿童全票。
2.淡季,12月1日至2月29日,成人票价:80元/张; 1.2m-1.4m儿童半票,票价:40元/张; 65岁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免票; 1.2m以下儿童免费; 1.4m以上儿童全票。
景点分布:
秦岭野生动物园位于西安市长安区滦镇。 是西安市重点建设的秦岭北麓生态旅游带核心景区。 整个公园占地2000余亩。
园内设有海洋表演场、野兽区、草原区、圈养区、步行区、马戏世界、鸟类表演场、狮星跳跃、长颈鹿零距离、动物会议室等多个主题展区。 代表动物300余种,金丝猴、羚牛等秦岭珍品动物1万余只,黑豹种群数量居全国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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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门票多钱,都有啥动物
门票:旺季(3月1日-11月30日)100元 ,淡季(12月1日-2月29日)80元。 猛兽区: 有东北虎、非洲狮、猎豹、棕熊、黑熊、三色犬、西北狼。 草食动物区: 麋鹿、亚洲象、骆驼、梅花鹿、羚羊、野驴、长颈鹿、非洲象、白犀牛、斑马、大袋鼠、红颈袋鼠、白唇鹿、塔尔羊、大熊猫、羚牛、金丝猴、朱鹮、牦牛等。 灵长、禽鸟区: 黑天鹅、金刚鹦鹉、白天鹅、孔雀、黑猩猩。
⑥ 西安有什么代表性的东西特别是有什么代表性的动物
西安市市花:石榴花。市树:中国槐。可以代表西安的标志有:兵马俑、城墙、钟楼、大雁塔等。西安本地没有什么特别有特点的动物,如果范围扩大到陕西省,那朱寰、金丝猴、大熊猫、羚牛都是陕西省特有的动物。
西安是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中国国际形象最佳城市之一,有两项六处遗产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分别是: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大雁塔、小雁塔、唐长安城大明宫遗址、汉长安城未央宫遗址;
兴教寺塔。另有西安城墙、钟鼓楼、华清池、终南山、大唐芙蓉园、陕西历史博物馆、碑林等景点。西安拥有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
(6)西安有多少种野生动物扩展阅读:
位置境域:
西安市位于渭河流域中部关中盆地,东经107.40度~109.49度和北纬33.42度~34.45度之间,北临渭河和黄土高原,南邻秦岭。东以零河和灞源山地为界,与华县、渭南市、商州市、洛南县相接;西以太白山地及青化黄土台塬为界,与眉县、太白县接壤;
南至北秦岭主脊,与佛坪县、宁陕县、柞水县分界;北至渭河,东北跨渭河,与咸阳市区、杨凌区和三原、泾阳、兴平、武功、扶风、富平等县(市)相邻。辖境东西长约204千米,南北宽约116千米。
⑦ 西安周边有哪些野生的小动物
1.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门
票:100元(含坐观光车游草原区和猛兽区,看四场表演及参观步行区各景点;不含租电瓶车、闯魔幻城、滑索等游乐项目)。儿童(1.2米到1.4米)及持
老年优待证者(65岁至70岁)实行半票,1.2米以下儿童及持寿星证、军残证、残疾证、军官证者免票,无学生票。
2.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园区分四个区域,步行游览区、草食区、猛兽区、鸟语林。并拥有动物表演场、小小动物乐园、游乐场、动物医院、动物检疫场、珍稀动物
繁育基地、名花园、快餐厅、咖啡厅等。
动物展区分为车入区和步行区两大部分。步行区位于动物园的西半部,动物馆舍包括大熊猫馆、小熊猫池、灵长馆、金丝猴馆、猴苑、火烈鸟馆、河马馆、袋鼠馆、
大象馆、鹦鹉廊、白虎馆、海洋表演馆、两栖爬行馆,及鸳鸯池、雁鸭湖、水禽湿地。这里展出动物260种,8000余头(只)有国宝大熊猫、金丝猴,有海
狮、海豹,陆地上最大的哺乳动物--亚洲象,有产于南美洲的原驼和驼羊,产于澳洲的大赤袋鼠、大灰袋鼠和食火鸡,产于非洲的河马、棕白相间的孟加拉虎、成群的火烈鸟和雁鸭,色彩艳丽的各类鹦鹉都是步行区极具看点、展出效果极佳、极具特色的野生动物。
车入区的食草动物展出部分位于动物园的东半部,它又分为东、西两部分,其东半部为产于非洲的食草动物,由长颈鹿馆、斑马馆、角马馆、羚羊馆。除长颈鹿、斑马、非洲驼鸟外,其余15种为西安动物园有史以来首次展出;西半部为产于亚洲的食草动物,有我国特有的白唇鹿、有沙漠之舟美誉的双峰骆驼、有高原之舟美誉的牦牛、有仅产于喜马拉雅山南麓的塔尔羊。整个车入区食草动物展区共有动物47种1700余只。
车入区的食肉动物展出部分位于动物园的南部,由东向西依次是虎、猎豹、非洲野犬、非洲狮、熊、狼。占地面积12万平方米(191亩),建筑面积1910平方米。展出动物6种,118只。这里有兽中之王美称的虎和美洲狮,有陆地上短跑冠军美誉的猎豹。
3.吃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周围有好几个村子,每个村子都有小饭馆,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西1公里有一个上王村,那里有农家乐。可吃,也可住。
4.住
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门前的西安旅游上林宫酒店,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的村子有住的,上王村农家乐也有住的。
⑧ 陕西的野生动物有哪些(不少于10种)这些野生动物现在生存的状况是怎样的有哪些保护野生动物的措施和方法
I级(16种):金丝猴、大熊猫、云豹、豹、虎、羚牛、白鹳、黑鹳、朱鹮、金雕、白肩雕、大鸨、褐马鸡、遗鸥、丹顶鹤、林麝。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保护
第三章 管理
第四章 奖惩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发展、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狩猎等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
(一)国务院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二)省人民政府公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三)国家和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前款规定以外的一般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适用于国家和省有关渔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四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一切单位和个人对于野生动物资源都有保护的义务,对于侵占、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制止、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每年4月11日为陕西省“爱鸟节”,9月为陕西省“野生动物保护法宣传月”。
第六条 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所需经费,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经费中列支,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建立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基金制度,基金的征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章 保护
第七条 本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息环境。对分布在本省境内的大熊猫、朱(huan)、金丝猴、羚牛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应采取特殊措施,实行重点保护。
第八条 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应划为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和管理,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在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地,禁止使用有毒有害药物,禁止污染生息环境,禁止采集、破坏卵、巢、穴、洞。
第十一条 发现病伤、受困、搁浅、迷途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措施抢救、保护,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机构。
第十二条 对危害人畜安全和损坏农作物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应予以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三条 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各种违反野生动物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持证执行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妨碍野生动物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息环境将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采取预防措施。
第三章 管理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重视和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工作,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并保证其实施。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辖区内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工商行政、环境保护、铁路、交通、邮电、民航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圆内,协同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保护野生动物工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根据需要,在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设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专管或兼管机构。
乡镇人民政府、国营林业局和林、农、牧、渔场以及有保护任务的工矿、水库、军事区等单位,应根据需要,设立机构或配备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制定本地区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的规划,组织调查野生动物资源,实施国家和地方有关保护、拯救、管理野生动物的具体措施;
(三)依法管理野生动物的猎捕、狩猎、驯养繁殖、科学研究活动;
(四)依法监督检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等经营利用活动;
(五)依法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猎枪、弹具的经销、使用及管理活动;
(六)依照管理权限,监督检查有关单位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环境的影响;
(七)依照法律、法规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组织一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并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第二十条 省辖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划定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地、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轮猎期,并报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交换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须经所在市(地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给特许猎捕证。
第二十二条 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的狩猎,按照狩猎量不大于被狩猎动物年增长量的原则,实行狩猎量限额管理。年狩猎量限额由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报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狩猎一般保护野生动物,须持有狩猎证。持枪狩猎的,须同时持有持枪证。狩猎证和持枪证分别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核发。
跨县(市、区)境狩猎时,须经狩猎所在地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省单位和个人在本省境内狩猎,须经本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四条 建立狩猎场,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狩猎场,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五条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毒药、炸药、猎套、地坑、铁夹、歼灭性围猎、电击和其他危害、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息环境的工具和方法猎捕野生动物。
猎枪、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的,按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管理权限批准。
外省单位和个人在本省境内收购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须经本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七条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须持有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驯养繁殖省重点和一般保护野生动物的,须持有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
出售驯养繁殖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
第二十八条 运输、携带、邮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省境的,须持有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证明。运输、携带、邮寄省重点或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出县境的,须持有县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证明;出省境的,须持有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运输证明。
对未持有运输证明的,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单位有权检查、制止、扣留;民航、铁路、交通、邮电等部门不得承运,并有权检查、扣留,交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第二十九条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及运输证明。出口省重点和一般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口和运输证明。
第三十条 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须持有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第三十一条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应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交易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监督管理。未进入市场交易的,由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在本省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研究、采集标本、拍摄电影、录像,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属于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须经市(地区)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在本省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研究、采集标本、拍摄电影、录像,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指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人对省重点和一般保护野生动物进行前款所述活动的,须经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人在本省非开放的野生动物保护区进行活动,须由接待单位按有关规定报经省外事、公安等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或对国家、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研究、采集标本、拍摄电影、录像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具体的收费标准和办法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章 奖惩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模范执行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律、法规,保护管理野生动物资源成绩突出的;
(二)检举、揭发非法捕杀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功的;
(三)驯养繁殖、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效益显着的;
(四)抢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成绩突出的;
(五)在野生动物科学研究、科学知识普及、推广先进技术、资源调查中成果突出或效益显着的;
(六)热爱野生动物保护事业、连续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十年以上并有显着成绩的;
(七)破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重大、特大案件有功的。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治安处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不属于治安处罚行为的,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非法猎捕本办法第三条所列应予保护的野生动物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责令交纳猎获物资源补偿费,并处以猎获物资源费1至3倍的罚款;
(二)在自然保护区、禁猎(渔)区、禁猎(渔)期内或擅自使用禁用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责令交纳猎获物资源补偿费,并处以猎获物资源费1至3倍的罚款;未造成损失的,处以每人每次20元至50元罚款;
(三)未按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狩猎的,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猎获物资源费1至2倍的罚款,并可以没收狩猎工具,吊销狩猎证;
(四)窝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人员或猎获物的,没收猎获物,可以并外200元以下罚款;
(五)破坏国家或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可以并处实际损失1至3倍的罚款;
(六)伪造、倒卖、出租、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运输证明和允许出口证明的,吊销有关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300元至1000元罚款;
(七)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进行野外考察研究、采集标本、拍摄电影、录像的,没收野外所获资料,并处500元至100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 非法驯养、出售、收购、利用、运输、携带、邮寄本办法所列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金额1至3倍的罚款;对经营者可以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没收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县级以上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九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务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应用问题,由省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是陕西唯一在全省范围内
对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野生动物实施野外抢救、饲养繁殖、科学研
究、宣传教育、开发利用的保护单位。
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于1996年完成一期工程建
设,建成各类动物馆舍、管理用房及外活动场地7300平方米。2005年,
中心二期工程建设竣工,完成抢救繁育区的建设。建成大熊猫馆、综
合抢救区、褐马鸡饲养区、羚牛馆、兽医院、办公楼等总建筑面积19
843平方米。
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成立以来,以抢救繁育秦
岭四大国宝大熊猫、金丝猴、羚牛、朱鹮为重点。2003年、2005年共
成功繁殖大熊猫幼仔两只,成活两只。2003年从洋县引进朱鹮60只,异
地饲养繁殖取得成功。今年则重点试行了人工饲养条件下自然繁殖,
使种群数量达256只,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朱鹮人工饲养种群。
陕西省珍稀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自成立以来,累计实施野
外抢救460余次,抢救、收容各类野生动物2090余只(头);其中抢
救一级动物大熊猫35次,金丝猴23次,羚牛64次,其它一级动物21次。
野外放归各类野生动物1570余只(头)。近几年来,随着国家天然林
保护工程的实施,野外抢救频率越来越高。
相关链接——大熊猫秦岭亚种
我国大熊猫研究领域近期又有重大发现,在全球仅有的1596只野
生大熊猫中,还存在着一个更为稀有的群体--秦岭大熊猫亚种,其总
数大约只有273只。
秦岭作为全球生物多样性11个关键地区之一,一直被笼罩着许多
神秘色彩,秦岭大熊猫直到1964年才被学术界发现并予以公布,比四
川大熊猫的发现晚了将近一百年。近年来,通过研究发现秦岭大熊猫
与四川大熊猫遗传分化发生了较大变异,分子证据表明,秦岭大熊猫
种群大约在10000年以前产生分化后,在进化力的作用下,已发育成
为大熊猫的一个亚种。两个亚种在形态上已经形成了明显差异,通过
头骨对比,四川亚种的头大牙齿小,秦岭亚种头小牙齿大,四川亚种
的头长近似熊,秦岭亚种的头圆更像猫,乖巧可爱。四川亚种胸部为
深黑色,腹部为白色,下腹部毛尖黑色,毛干为白色;秦岭亚种胸部
呈深棕色,腹部为棕色,下腹部毛尖棕色,毛干白色。秦岭大熊猫亚
种的发现,意味着在国际动物保护领域的旗舰物种大熊猫家族中,秦
岭大熊猫的基因更加珍贵,种群更加濒危,更需要引起足够的关注和
保护。
⑨ 陕西有多少种珍惜动物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陕西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有金丝猴、大熊猫、云豹、豹虎、羚牛、朱_、丹顶鹤、林麝等。
1、金丝猴:
金丝猴,毛质柔软,鼻子上翘,为中国特有的珍贵动物。金丝猴群栖高山密林中,以浆果、竹笋、苔藓为食,亦喜食鸟蛋等肉类,栖息地海拔很高,身上的长毛可耐寒。5个品种均为珍稀品种,均列为红色物种名录濒危品种。
2、大熊猫:
大熊猫已在地球上生存了至少800万年,被誉为“活化石”和“中国国宝”,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形象大使,是世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旗舰物种。
大熊猫生活在海拔2600-3500米的茂密竹林里,那里常年空气稀薄,云雾缭绕,气温低于20℃。有充足的竹子,地形和水源的分布利于该物种建巢藏身和哺育幼仔。大熊猫善于爬树,也爱嬉戏。爬树的行为一般是临近求婚期,或逃避危险,或彼此相遇时弱者借以回避强者的一种方式。
3、云豹:
云豹分布于亚洲的东南部,从最西部的尼泊尔开始,一直向东到中国台湾,包括缅甸和中国秦岭以南;往南则从印度东部、中南半岛开始,一直向南到马来半岛等地为止。夜间活动,善爬树,常从树上跃下捕食猴、鸟、鼠、野兔、小鹿等小型哺乳动物。数量稀少,为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4、豹虎:
豹虎,蝇虎科蜘蛛的俗称。豹虎不织网而擅跳跃,通常颜色鲜艳,性凶猛好斗,有时被作为宠物饲养。分布在香港,豹虎可在任何山边溪旁皆有,多数住在比较阴暗的地方,栖身于山边溪旁的树丛中。以各种小型节肢动物甚至较弱小的同类为食。
5、羚牛:
羚牛栖息于2500米以上的高寒地区,喜群居,每群约20-30头,多至50头。体型雄健,性情凶悍。数量稀少,中国仅存数千头,为中国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分布于中国西南、西北及尼泊尔、不丹、印度、缅甸。羚牛是不丹的国兽,在不丹被叫做“塔金”。
⑩ 西安有哪些鸟类
西安鸟类集中在灞河湿地,鸟类33种,隶属9目、13科
其中28种已列入国家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名录,2种列入陕西省重点保护动物名录
红腹锦鸡、环颈雉、蓝孔雀、鸵鸟、白鹭、苍鹭、鹰隼、候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