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保护濒危野生动物
如何保护濒危野生动物
如何保护濒危野生动物,濒危动物是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动物是大自然的产物,自然界是由许多复杂的生态系统构成的。下面是如何保护濒危野生动物。
1、建立自然保护区:保护濒危动物的根本性措施就是保护其栖息地,而保护栖息地的主要途径是建立自然保护区,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不仅可以保护濒危动物及其栖息地,而且还可以使其他种类的野生动植物得到很好的保护。我国已建立了数百处濒危动物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使相当一部分濒危动物得到切实保护。野驴、野牛、亚洲象、白唇鹿、羚牛、马鹿、金丝猴、大鸨等的数量已有明显增加。
2、开展驯养繁殖:驯养繁殖是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濒危动物资源的一条有效途径。发展人工繁殖种群,既可防止或延缓有关物种的灭绝,又可满足人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减少对野生种群的猎捕压力,还可为实施再引进工程提供种源,重建或壮大有关物种的野生种群。
3、实施再引进工程:发展和壮大野生种群再引进工程是保护,壮大极度濒危动物野生种群的重要手段,所谓的再引进,就是在某个物种曾经分布但现已灭绝的地区。再引入该物种的活体用于建立新的种群,或者是向某物种现存的极小的野生种群补充新的活体,以充实该野生种群并促进其发展壮大,后者又称再充实。我国已成功地实施拯救麋鹿的再引进工程,正在着手实施野马,赛加羚羊的再引进工程。另外,我国正在计划实施的华南虎拯救工程,以及正在研究开展的野生扬子鳄保护管理工程,均属于再充实类型的再引进。从某种角度讲,在原产地放生被没收的物种,如猎隼、缅甸陆龟、穿-山甲、蟒蛇、猕猴等,也属于野生种群再充实活动。
4、开展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开展资源监测和科学研究是保护和持续利用濒危动物的必要步骤,通过资源监测,可以了解濒危动物野生种群数量的消长和分布区的变迁。为国家制定有关保护管理利用政策提供科学依据。现在,有关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资源监测体系。
1、当在野外发现受伤的疑似保护野生动物时,应该采取的措施是立刻送到所在区县林业局。
2、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3、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走私或者非法捕杀、收购、出售、加工、利用、运输、携带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禁止为上述违法行为提供工具和场所。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产品制作、发布广告,不得利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妨碍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宾馆、饭店、酒楼、餐厅、招待所和个体饮食摊点等,不得用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名称或者别称作菜谱招徕顾客。
5、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保护濒危动物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野生动物种群 保护濒危动物首先是保护它们的野外种群和个体,使它们能够在各自的分布区内满足生存的基本要求,包括食物、水、隐蔽物、栖息环境、繁殖条件等 ;
2、栖息地的保护 保护濒危动物的生存环境、取食区域、繁殖条件、求偶或迁徙通道,是恢复濒危动物种群的重点工作;
3、建立救护和繁殖种群 对很难在自然状态条件下繁衍或是种类数量已经达不到自然扩大种群的濒危动物。应特别批准救护繁殖单位采取人工繁殖措施和饲养的自然繁殖,为濒危动物扩大种群创造条件;
4、减少和消除不利因 人口的增长,粮食产地的开垦,城市的扩大,湖泊、湿地的开发、森林的减少、河流的污染,这些人为因素和经济活动却无时不在干扰和影响着野生动物的繁衍生息。应当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措施,限制、减少和延缓这些不利因素对野生动物;
5、加强管理,严惩偷猎。
㈡ 濒危野生动物是怎么形成的
濒危动物是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从广义上讲,濒危动物泛指珍贵、濒危或稀有的野生动物。从野生动物管理学角度讲,濒危动物是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动物,以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濒危动物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性是指濒危动物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野生种群数量较少,存在灭绝的危险。相对性是指某些濒危动物野生种群的绝对数量并不太少,但相对于同一类别的其他动物物种来说却很少;或者某些濒危动物虽然在局部地区的野生种群数量很多,但在整个分布区内的野生种群数量却很少。
一些国家或地区视为濒危物种的野生动物,在另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并不视为濒危动物。一些种类的濒危动物在得到了有效保护、其野生种群数量明显上升、不再有灭绝危险时,也可以退出濒危动物的行列。
濒危动物等级的划分,有两种方法:
1.两级法 这是我国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划分的标准,它是根据物种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资源数量、濒危程度以及是否为中国所特有等多项因素综合评价、论证而制定的。
I级: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绝灭的野生动物。
II级:指数量稀少,分布地区狭窄,有绝灭危险的野生动物。
2.六级法 这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在其着名的《红皮书》中对受危胁物种的分级方法,近年来我国出版的部分《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也开始用此法。
绝灭(Ex):指野生状态下已经绝迹,但人工饲养或放养的尚有残存,如麋鹿。
国内绝迹(Ex):指国内野生状态的已经绝迹,国外尚有野生的,如高鼻羚羊。
濒危(E):野生种群数量已降低到濒临灭绝或绝迹的临界程度,且致危因素仍在继续,如朱鹮、华南虎。
易危(V):野生种群数量明显下降,如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势必沦为"濒危"者,或因接近某"濒危"级别,而必须予以保护以确保"濒危"种的生存,如金猫、云豹。
稀有(R):从分类订名以来,总共只有为数有限的发现纪录者,如沟牙鼯鼠。
不足(I):情况不甚明显,但有迹象表明可能属于或疑为濒危或趋危者,如普氏原羚、假吸血蝠。
㈢ 如何定义濒危物种
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正在高速下降,许多物种面临着灭绝的威胁。威胁野生动植物生存的主要因素是栖息地丧失、商业开发以及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目前,我们的资源十分有限,必须有的放矢,针对物种的濒危等级提出具体的保护措施。我们可以根据物种濒危程度制定相应的法律,应用建立自然保护区、濒危物种繁育中心等保护生物学手段,对濒危物种实施就地保护和易地保护。同时,必须限制濒危野生动植物的国际贸易,制定法律来保护濒危物种。怎样科学地建立评价生物物种灭绝风险的指标体系,是保护生物学家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
划分物种的濒危等级时,我们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对物种的分布、数量和种群动态信息缺乏了解。濒危物种保护是保护生物学的一个中心问题,保护生物学是一门处理危机的决策科学。Soule(1985)将保护生物学称之为“危机学科”,处理危机的学科往往要求根据不完全的信息进行决策,而等待搜集到足够的信息再行决策时将会错过决策机会。因此,在制定濒危物种等级时,人们利用直觉和创造力加上现有的信息,比较相似的事例,参照理论模式,进行评定。
目前,国际和国内有许多濒危物种等级的划分标准。本文将介绍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等级标准、CITES附录标准、美国濒危物种法案、濒危物种标准等级以及中国濒危植物红皮书等级标准、濒危红色名录等级标准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标准。然后,探讨濒危物种等级的划分标准存在的问题和物种的保护优先序。
1 国际条约标准
1.1 IUCN物种濒危等级 IUCN全称是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an Natural Resource(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1948年10月建立,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自然保护团体。至1994年底,126个国家中的100个政府和550个非政府团体在IUCN宪章上签字。IUCN自60年代开始发布濒危物种红皮书(Red Data Book)。根据物种受威胁程度和估计灭绝风险将物种列为不同的濒危等级。IUCN根据所收集到的可用信息,并依据IUCN物种存活委员会的报告,编制全球范围的红皮书。IUCN发布濒危物种红皮书有3个目的:1)不定期地推出濒危物种红皮书以唤起世界对野生物种生存现状的关注;2)提供数据供各国政府和立法机构参考;3)为全球的科学家提供有关物种濒危现状和生物多样性基础数据。
最初IUCN濒危物种红皮书仅包括陆生脊椎动物,后来,红皮书开始收录无脊椎动物和植物,内容逐年增加,逐步发展为IUCN濒危物种名录红色名录。一些国家也开始编制国家濒危物种红皮书。我国在1996年开始出版中国濒危植物红皮书,1998年出版了中国濒危鸟类红皮书、中国濒危两栖爬行类动物红皮书和中国濒危兽类红皮书。
IUCN年早期使用的濒危物种等级系统包括灭绝、濒危、易危、稀有、未定和欠了解。上述标准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在60年代和70年代,编写濒危动物红皮书是由一位作者来完成的,编写濒危标准尚容易掌握。但是80年代以来,编写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时由许多作者来完成,因此,迫切需要一套客观的濒危物种评价标准。
1984年IUCN物种生存委员会召开了题为“灭绝之路”的研讨会,分析了当时的濒危物种评价标准的不足之处,探讨了濒危物种评价标准的修订问题,但没有对如何修改达成一致的方案。1991年,Mace和Lande第一次提出了根据在一定时间内物种的灭绝概率来确定物种濒危等级的思想,随后,人们在一些生物类群中尝试应用了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1994年11月IUCN第40次理事会会议正式通过了经过修订的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作为新的IUCN濒危物种等级系统1996年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应用了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作为物种濒危等级划分标准。
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定义了8个等级:1)灭绝:如果1个生物分类单元的最后一个个体已经死亡,列为灭绝。2)野生灭绝:如果1个生物分类单元的个体仅生活在人工栽培和人工圈养状态下,列为野生灭绝。3)极危:野外状态下1个生物分类单元灭绝概率很高时,列为极危。4)濒危:1个生物分类单元,虽未达到极危,但在可预见的不久将来,其野生状态下灭绝的概率高,列为濒危。5)易危:1个生物分类单元虽未达到极危或濒危的标准,但在未来一段时间中其在野生状态下灭绝的概率较高,列为易危。6)低危:一个生物分类单元,经评估不符合列为极危、濒危或易危任一等级的标准,列为低危。7)数据不足:对于1个生物分类单元,若无足够的资料对其灭绝风险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评估时,可列为数据不足。8)未评估:未应用有关IUCN濒危物种标准评估的分类单元列为未评估(如下表)。
Mace-Lande物种濒危等级中的低危又分为3个亚等级:1)依赖保护:该分类单元生存依赖对该分类类群的保护,若停止这种保护,将导致该分类单元数量下降,该分类单元5年内达到受威胁等级。2)接近受危:该分类单元未达到依赖保护,但其种群量接近易危类群。3)略需关注:该分类单元未达到依赖保护,但其种群数量接近受危类群。
1.2 CITES附录等级
1973年,为了控制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签暑了濒危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到1994年底,126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
CITES管制的国际贸易野生动植物物种分别列入CITES附录1、附录2和附录3。相对IUCN濒危物种等级标准,CITES附录标准相对宽松。列入附录1,附录2和附录3的濒危物种是根据其生物学现状和贸易现状决定的,称之为Berne标准。列入附录1的濒危物种标准与IUCN濒危物种等级中的濒危等级标准相同;列入附录2的濒危物种标准与IUCN濒危物种等级中易危等级标准相似,近年来,CITES在致力于修订CITES附录标准,但是修订工作面临着技术困难和政治矛盾。
CITES附录1标准 根据CITES公约,“附录1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当1个物种满足下列标准的一项时,被认为有灭绝的危险:
1)野生种群小,并种群具有下列特征之一:①依据观察、推测或估计种群数量或栖息地面积下降和质量下降;②仅存在1个单个种群;③在1个或多个生活史阶段,大多数个体集中在某一亚种群内;④种群数量出现大幅度波动;⑤物种的生物学特征或行为学特征可能导致物种容易灭绝。
2)野生种群分布面积狭域,如①物种的栖息地破碎或物种的个体仅在极少数地点发现;②物种分布面积大幅度缩小或亚种群数大幅度波动;③由种群生物学或行为(包括迁徙)导致物种高度易危;④依据观察、推测或估计,种群分布面积、亚种群数目、个体数、栖息地面积或质量以及个体的生殖能力呈下降趋势。
3)野外种群数量下降,如物种的栖息地面积或质量下降,由于人们的商业开发、病原体、竞争者、寄生物、捕食者、杂交和外来引入种的作用以及毒素和环境污染物影响,个体生殖能力下降。
4)5年内该物种种群现状很可能出现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一项或多项。
CITES附录2标准 根据CITES公约,“附录2应包括所有那些目前虽未濒临灭绝,但如对其贸易不严加管理,以防止不利其生存的利用,就可能变成有灭绝危险的物种”。列入附录2的物种不一定是目前濒临灭绝的物种,只要有迹象表明某一物种可能灭绝,则应将其列入CITES附录2。例如:
1)除非1个物种的贸易受到严厉控制,否则该物种的生存将会受到威胁。
2)人们已知、推测或估计得出,对1个物种的商业利用已经长时间超出可永久维持的水平,或者,种群数量已经减少到可能威胁其生存的水平。
根据CITES公约,CITES附录2还应包括为了有效管制CITES附录1物种的贸易国际,而必须加以管理的其它物种。当1个物种满足下列标准之一时应列入附录2:
1)1个物种标本与列入CITES附录2或附录1的某一物种的标本非常相似,即使专家也难以区分。
2)1个物种所隶属的分类单元中的大多数种类被列入公约附录2或附录1之中,该物种也必须列入附录2,以有效地控制其它种类的标本贸易。
CITES附录3标准 根据CITES公约,“附录3应包括任一成员国认为属其管辖范围内,应进行管理以防止或限制开发利用,而需要其他成员国合作控制贸易的物种”。
2 国家标准
一个国家对其生物资源拥有主权。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经立法保护野生生物资源。各国对濒危物种保护等级的划分标准不一致。有时,等级划分标准不是公开的。
2.1 美国濒危物种法案濒危物种等级
1973年美国总统里根签署了美国濒危物种法案。根据该法案,如果1)1个物种的栖息地正在受到破坏;2)1个物种受到过度的开发;3)由于捕食和疾病,物种的数量下降;4)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足以保护这种物种;5)存在其它危及物种生存的自然或人为因素。美国内务部部长可以根据美国鱼与野生动物管理局的建议将1个物种列为濒危物种。美国濒危物种法案的物种濒危等级分为“濒危”和“受胁”两大类。如果1个物种在它的分布区面临灭绝的威胁,则列为濒危物种,如果l个物种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将面临灭绝,则列为受胁物种。1个物种一旦被列为濒危或受胁,美国濒危物种法案要求为该物种制定1个恢复计划,执行这个恢复计划,直到该物种恢复到成功地脱离濒危或受胁状态为止。从1973年开始,美国每年大约有40个物种被列为濒危或受胁物种,仅18个物种从濒危降为受胁,或完全从濒危物种名录剔除。
2.2 中国濒危物种红皮书濒危物种等级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等级
中国动物红皮书的物种等级划分参照1996年版IUCN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中国的国情,使用了野生灭绝(Ex)、绝迹(Et)、濒危(E)、易危(V)、稀有(R)和未定(I)等等级(汪松,1998,汪松等,1998)。中国植物红皮书参考IUCN红皮书等级制定,采用“濒危”、“稀有”和“渐危”3个等级。1)濒危:物种在其分布的全部或显着范围内有随时灭绝的危险。这类植物通常生长稀疏,个体数和种群数低,且分布高度狭域。由于栖息地丧失或破坏、或过度开采等原因,其生存濒危。2)稀有:物种虽无灭绝的直接危险,但其分布范围很窄或很分散或属于不常见的单种属或寡种属。3)渐危:物种的生存受到人类活动和自然原因的威胁,这类物种由干毁林、栖息地退化及过度开采的原因在不久的将来有可能被归入“濒危”等级。
1988颁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使用了两个保护等级。中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灭绝的野生动物列为一级保护,将数量较少或有濒于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列为二级保护动物。由于科学研究、引种驯化等目的需要猎捕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需要经过国家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由于科学研究、引种驯化等目的需要猎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时,需要经过省级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
3 关于物种濒危等级的思考
物种濒危等级是一个科学问题。由于物种是一个有争议的概念。各个生物类群生物学特征的差异,人们对物种的分布现状和数量,乃至物种生物学的知识欠缺,导致了确定物种濒危等级的困难。但是,目前最突出的问题一个是,能否用一个标准来划分不同的生物类群?物种濒危等级如何与保护优先序挂钩?
3.1 物种濒危等级的科学标准
人们一直期望建立一个客观的评价物种濒危等级的标准。Mance-Lande物种濒危标准是目前应用较为广泛、影响较为深远的物种濒危标准。这个标准提出以后,经过反复的讨论修改。但是,ManceLande物种濒危标准在实际应用中遇到了一些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不同的动物类群能否应用同一濒危标准尺度的问题。例如,按照Mance-Lande物种濒危标准,如果1个物种的个体数目少于200时,物种为濒危。这一条标准对哺乳动物来说成立,但是对于鱼类来说,200尾鱼显然数量太少,有些鱼类的数量少于几万条时即为濒危。对不同生物类群物种的栖息地面积,也很难用同一栖息地面积标准来测试物种是否濒危。
Mance-Lande物种濒危标准中假定,当1个物种的成熟个体死亡率高时,物种的灭绝概率亦高。这一假定只对那些“K-对策”物种适用,而对那些“r-对策”物种不适用。因为“K-对策”物种的种群数量稳定在环境负载量上下,而“r-对策”物种的种群数量存在较大波动。另外,对于那些具有高生长速率、高繁殖潜力、性成熟早的物种而言,成熟个体死亡率高并不意味着物种的灭绝概率高。即使这些物种的成熟个体死亡率高,也不能将这些物种定为濒危。有时,为了利用生物资源,常常需要从种群中捕获成熟个体,如人们常常捕捞有些鱼类50%以上的成熟个体。按Mance-Lande物种濒危标准,规定这些被捕捞的鱼类为受胁物种。事实上,对于繁殖力高的物种,经过较长时间的捕捞,不一定危及其生存。因此,我们应当继续探讨濒危物种等级标准。
3.2 濒危物种保护的优先序
物种的濒危等级与物种保护优先序是挂钩的。如我国一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包括一些中国特有物种、孑遗物种和亚种,如大熊猫、白暨豚、华南虎和朱鹮等。濒危物种保护受经费的制约。有限的资源应优先投入到一些应优先受到保护的物种。那么,哪一些濒危物种优先列为受保护物种呢?于是,人们提出了物种保护的“优先序”。但是,存在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在上图所示的一个分类系统中,有6个假想的物种:A、B、C、D、E和F。可以用不同的方法测度这些物种之间的进化特有性。物种F代表的信息量等价于物种A、B、C、D和E的总信息量,应当受到优先保。
Erwin(199)提出了一个相反的观点,他认为应当重点保护生物系统进化树上的那些“分枝末梢”,以保存生物的进化潜力。生物系统进行树上那些代表古老、孑遗生物的分枝已经停止了进比,如图中的E,因而,这些分枝失去了保护的价值,我们应当更重视分枝α的保护。以灵长类为例,两种不同的观点反映了不同的保护对策。依照第一种观点,我们应当投入相等的资源来保护灵长类进化树上的每个分枝,而依照Erwin的观点,我们应当将资源更多地投入猩猩类的保护。按照Erwin的观点,那些孑遗物种是不同值得保护的。
保护生物学是一门发展中的学科。有关濒危物种的等级划分,物种的保护优先序与物种濒危等级之间的关系,人们仍在深入研究之中。在这个领域,将不断地有的新的理论和新的发现。
自《生物学通报》2000年第9期
㈣ 那些濒危保护动物的数量是如何统计出来的数量准确吗
既然是濒危物种,在有限的时间内也数不胜数。 具体看种子吗,鸟类不清楚。 陆上大中型哺乳动物一般有几种方法,最直接的是计数法,1+1,就是这样的样子; 不直接采用样条方法,假设物种随机分布,拉几条样条,根据观察距离计算可能的物种分布概率。 简单的数学计算,个人最不可靠。 因为这个距离模型的假设太奇怪了,但总比没有其他方法好。
同时,我国部分草原、湿地存在过度放牧问题,使草场退化,湿地面积减少,生物多样性也受到严重破坏。 一些野生动物对人类活动非常敏感,如云南“神圣精灵”——孔雀传统栖息地因人类开采和水电站建设受阻,繁殖能力逐渐丧失,该品种已濒临灭绝。 我国东北虎由于砍伐森林、人类活动恐慌、非法狩猎问题,在东北地区已经基本灭绝。
㈤ 濒危动物有哪些原因揭秘极度十大濒危动物北美特有
在北美这片大陆上发现的一些野生物种面临灭绝的危险,栖息地破坏是影响北美濒危动物的因素之一。其中极度十大濒危动物分别是加州秃鹰,富兰克林大黄蜂,巨型海鲈鱼,肯氏龟,瓦胡岛树蜗牛,侏儒浣熊,拉布树蛙,红狼,粗糙鹿角珊瑚,温哥华岛旱獭,之前我为大家讲解过猛禽王者哈佩角雕,感兴趣的不妨跟着本站一起往下看!
极度十大濒危动物
于1987年从野外灭绝,不分青红皂白的偷猎、破坏栖息地和铅中毒致死导致了这一物种数量的下降,在只剩下几只秃鹰的情况下,美国政府下令在野生物种完全消失之前将其全部捕获。1991年,一些秃鹰被重新引入野外,加州秃鹰目前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
一种濒临绝种的蜜蜂,有人声称这一蜜蜂已经在野外灭绝了,蜜蜂在大量野花物种的授粉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栖息地退化、大量使用杀虫剂和大量商业利用蜜蜂导致病原体溢出是致使美国富兰克林大黄蜂数量迅速下降的一些因素。
一种极度濒危的物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商业捕获基本上耗尽了这一物种的数量。自1982年以来,加州鱼类和狩猎部一直禁止以各种形式捕捞这种鱼类,巨鲈鱼的数量正在恢复,尽管仍然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这一主张。
最受威胁的海龟之一,肯氏龟是一种濒临绝种的物种,主要分布在美国东海岸大西洋水域。在被赋予保护地位之前,这只海龟被人们广泛地偷猎以获取它的肉。目前,这些海龟因渔具缠绕而死亡,水污染和栖息地丧失也是导致该物种迅速下降的主要因素。
人类活动引起的生态系统混乱是造成这些蜗牛大规模灭绝的原因,人类采集贝壳、捕食压力、栖息地丧失、低增长率和低生育率,这些都导致蜗牛数量迅速减少。另外,以这些蜗牛为食的几种啮齿动物是它们生存的最大威胁。
一种生活在墨西哥的科苏梅尔岛上特有的物种,主要生活在红树林和靠近该岛海岸线的沙质湿地中,今天只有几百只浣熊存活下来,因此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为濒危物种。科苏梅尔岛的发展活动,特别是旅游方面的发展活动,被认为是导致野生侏儒浣熊数量锐减的原因。人类引进的入侵物种,如驯养的狗和猫,也在浣熊种群中传播疾病。
被认为已在野外灭绝,这种乔木类青蛙栖息在中部森林的树冠上,该物种于2005年在野外被发现,并于2008年正式分类。尽管保护小组努力拯救青蛙,但一种真菌病威胁着它们的生命,这一物种中最后一只已知的雌性在2009年死亡,目前只有一只雄性树蛙存活在亚特兰大植物园。
一种濒临绝种的狼,原产于美国东部。这一物种曾经占据整个美国东南部的范围,但目前,它的范围大大缩小,只有50种保留在野外。有几个因素导致了红狼种群的灭绝,如牧场主的迫害、环境疾病、寄生虫侵扰、食物和其他资源的竞争。
一种极度濒危的珊瑚,它们对温度和盐度的变化非常敏感,这些因素受环境格局变化的影响。导致这一物种减少的其他因素包括广泛的捕食和疾病爆发,今天,近98%的鹿角珊瑚种群已经在整个范围内被毁灭。
栖息在加拿大温哥华岛山区的开阔的高山栖息地,气候变化导致的栖息地丧失是造成这一物种数量减少的主要原因之一。由于在较暖的温度影响下,高山开阔的地貌逐渐消失,这些土拨鼠的成活率和繁殖模式正受到不利影响。意识到这种情况的紧迫性,国家保护部门决定捕获野生动物并圈养它们,以增加它们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