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急局对动物疫情职责是什么
法律分析: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二条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认定。
本法所称重大动物疫情,是指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在重大动物疫情报告期间,必要时,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作出封锁决定并采取扑杀、销毁等措施。
B. 什么是动物防疫行政执法主体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动物防疫监督职权。作出影响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机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分析】
动物卫生监督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与落实,其行政执法的执法依据除以上所述外,还有《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等,但主要是围绕行业法律《动物防疫法》开展执法工作。拒不改正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代作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对饲养的动物不按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免疫接种的;(二)种用、乳用动物未经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而不按照规定处理的;(三)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没有及时清洗、消毒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七十三条 兽医行业协会提供兽医信息、技术、培训等服务,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动物防疫和兽医知识。
第七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对经强制免疫的动物未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动物疫情报告的主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患有疫病或疑似疫病的动物,都应当及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具体讲,报告主体有以下几种类型:
(1)饲养、屠宰、经营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2)动物疫病诊断单位和个人;
(3)从事与兽医有关的科研教学单位;
(4)国家法律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