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饲养动物伤人的责任怎么认定
一、饲养动物伤人责任怎么认定 (一)须为饲养的动物。饲养的动物是相对于野生动物而言的,指被人所雀肆占有、控制并喂养的动物。不包括微生物(细菌、病毒),因微生物致人损害的,应依照《 侵权责任法 》第72条规定的高度危险物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二)须因饲养的动物独立加害造成他人损害,换言之,“动物危险实现”。所谓动物“独立加害”,指动物自主或者在外界刺激下基于其本能而不是在人的有意识的强制或者驱使下实施自身动作,从而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 (三)须给他人的财产、人身造成损害。动物致人损害的形态可分为: 1、动物致人损害的独立动作多为积极动作,如牛抵人,马踢人等;但在某些具有造成损害的特别危险情况下,动物的消极动作也可构成动物致人损害,如牛卧于铁轨导致火车出轨。 2、动物致人损害,既可以是直接加害于他人;也包括动物的动作间接致人损害,如马受惊后撞翻路旁的车辆,因车辆翻到而致人损害。 3、动物致人损害除包含积极的人身、财产损害外,还包括动物造成妨害状态,如恶狗当道,阻吓未成人致无法通行。受到妨害者自可请求排除妨害,因此受有损失的(如因绕道多支出的费用),有权请求赔偿。 二、宠物伤人要怎么赔偿 宠物致人损害,其损害后果往往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单纯的财产损害,如财产被动物撞击导致损坏; (二)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如被动物追赶导致脚扭伤,被动物咬伤肌肉等; (三)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如致残或在显着部位留下永久性的疤痕等; (四)致人死亡。动物致害造成的损害后果尘岁判不同,其赔偿范围也不相同:造成单纯财产损害的,只需就其直接损失进行赔偿;对人身造成暂时损害的,受害人需一定时间恢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派改,还应支付医疗 护理费 用、失去的误工 工资 或其他收入等;对人身造成永久性损伤的,应根据具体的 伤残 程度,赔偿医疗护理费用、失去的误工工资或其他收入、残疾生活补助金等;致人死亡的,还会涉及到救治费用、 丧葬费 、抚慰金、以及受害人生前 抚养 者(如 丧失劳动能力 的父母、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费用等。 在实践中,对损害后果的计算,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动物致人损害案件中,很少涉及 精神损害赔偿 的问题。因为采用无 过错责任 的归责原则,赔偿额通常是受到限制的,而且原告不得主张“惩罚性赔偿”; (二)是有些受害人缺乏必要的 法律知识 ,往往忽视可得利益的丧失以及致残的赔偿; (三)对赔偿数额的确定,应考虑到经济发展、物价不断上升等因素,克服目前赔偿额偏低的状况。 随着我国对动物管理制度的完善,动物伤人责任的赔偿问题也越来越规范。而要是发生此类纠纷的话,出于对自身利益保护的考虑,建议当事人可以可以委托专业 律师 对 饲养动物伤人 的责任进行认定,进而才有利于自己索赔。
‘贰’ 宠物狗伤人如何划分责任
宠物狗伤人如何划分责任呢?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磨誉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我为您详细介绍。‘叁’ 狗伤人法律如何规定
法律分析:宠物狗咬伤人的责任承担:一般情况下,饲养的宠物狗咬伤他人的,由宠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但有证据证明被咬伤的人有过错或者故意造成的,例如逗狗等情形,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如果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遗弃、逃逸的狗咬伤他人的,由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碰樱册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笑宏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颂基、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肆’ 宠物伤人谁担责
法律分析:宠物伤人应由宠物饲养人担责。宠物伤人可能还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或者罚款以及拘留的行政责任,具体如下:1、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2、应承担的行政责任。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伍’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判定
法律分析: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动物致害行为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符合精神损害赔偿的条件的,受害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对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赔偿可以适用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定。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动物致害行为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唯一原因,也可能是损害事实发生的多个原因之一。对于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是否成立的问题,可依相当因果关系说的标准加以判断。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对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法律赋于他们有严格管理动物的义务御搏。凡动物致人损害,即推定其疏于管理,表明他们对动物致害行为主观上有过错。只要存在以上四个构成要件,同时不存在免责事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承镇迟祥担动物致害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旦闹轻责任。
‘陆’ 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怎么认定
对于认定一般侵权行为来说,应该说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过错这四者是缺一不可的。就动物致人损害而言,既然是特殊侵权责任,其特殊性就主要表现在与其他侵权行为相比较,过错并非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的必要条件。应该说,过错只构成加重行为人责任的一个因素。因此,认定动物致人损害侵权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加害行为和发生。这种加害行为并非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的加害行为,而是自然人所饲养的动物对自然人的加害行为。饲养的动物并无种类之分,包括人们通常饲养的家畜家禽,也包括出于猎奇或个人爱好等原因饲养的野兽、野禽。只要属于在人的控制下,主要依靠人为供给食物生存的动物,都应该是饲养的动物的范畴。答坦依据这个标准,饲养的动物既包括以食用、牟利为目的的,也包括以观赏为目的的。像家养动物、动物园中的动物,甚至现在处于半野生条件下的野生动物园中的动物,都应包括在这个范围内。(二)损害事实的存在。损害事实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一般情况下,这种损害事实应该是显性的。比如肉体的伤害,财产的损失。特殊情况下的损害事实也可以是隐性的。比如造成较长时间的心理恐慌、心理异常等等。这种损害事实在一般情况下应是动物主动进攻引起。(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指销。即损害事实是动物的加害行为造成的。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既可以是直接因果关系,又可以是间接因果关系。直接因果关系很好理解,也少有争论。比如狗咬伤人,牛吃了别人的粮食,马受惊后踩伤人。间接因果关系则相对复杂一些。比如狗撵人,被撵者慌不择路,把旁边的鸡蛋掀唯举游翻,造成损失。则狗的侵害行为和鸡蛋被打烂的财产损失之间就属于间接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