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动物伤人动物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被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时,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除非被侵权人故意为之。无主动物致人损害时,没有责任主体,因此只能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请求国家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2. 对咬人的动物怎么处理
公园指羡衡动物咬伤人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动物园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公园动物咬伤人的,就损害赔偿的相关事项被侵权人可以与动物园管理者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唯做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派雀减轻责任。
3. 国家保护动物伤人怎么办
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伤害的,已经伤害或者正在伤害的野生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采取措施,必须要报经国家林业部门批准。这对突遇猛兽袭击、孤立无援者来说,其只能有两个结局:或是幸运避难,或是被伤害。
至于伤害发生后的赔偿,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保护动物管理条例》规定,被保护动物伤害者要获得赔偿,需具备两个前提条件:
其一,事件是发生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内;
其二,当事人是在保护动物过程中受到伤害。至于非野生动物保护区,以及不是为保护动物而受到动物伤害的赔偿问题,国家尚无明确标准,只按意外处理,其遭受的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
(3)袭击人的动物会怎么处理扩展阅读
相关新闻:熊猫遭围捕将村民咬至骨折,村民获赔40万元。
中新网兰州2015年8月20日电,20日,甘肃省人民高级法院对外披露,关于两年前甘肃陇南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的野生大熊猫伤人民事案件日前经文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
2014年3月1日,素有“大熊猫的故乡”的文县碧口镇李子坝村一只野生大熊猫在村民围捕过程中,因受惊咬伤了68岁的村民关某。经检查,关某右小腿和脚踝胫全动脉断裂、胫腓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随后,就受伤问题和后续治疗问题等,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关某亲属于2015年2月将陇南市文县林业局及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起诉至文县人民法院碧口法庭。
这起案件是文县人民法院受理的首例因野生保护动物伤人引起的民事案件。对此,碧口法庭开通立案绿色通道,采取口头起诉登记立案。
立案后,案件承办人仔细查看了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查阅了本案涉及的相关法律规定,发现案件事实双方均无异议,存在的争议仅为补偿部分,遂决定对本案进行开庭调解。
文县人民法院开庭调解此案,从立案、调解、执行,历时8天。甘肃省林业厅、甘肃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文县林业局等部门委派专人到庭参加了调解。
文县位于甘肃省最南端,与四川、陕西接壤,地处秦巴山地,是甘肃的南大门。当地有甘肃的“西双版纳”美誉,也是“大熊猫的故乡”,在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大熊猫数量约占全国数量的十分之一。
4. 派出所对狗咬人事件的处理
法律分析:对自己饲养的动物向他人吠叫、袭击等使人惊吓的动作放任不管的行为。给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根据我国民法和地方法规的规定,动物饲养人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责任。这里被处罚的对象是饲养动物的人或者牵领动物的人,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单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驱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5. 对咬人动物的处理办法
法律分析:如果饲养人驱使动物咬人,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给予相应治安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6. 野生动物园咬死人的老虎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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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野生动物园咬死人的老虎,会被怎么处理?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从野生动物园的防范措施看,仅有警示、签协议还远远不够,需加强管理,可安排游客乘坐园方统一车辆进入或设置沟壑、电网、围栏等保持人兽距离,确保安全。同时也要加强对游客的安全教育,让游客有自律意识,遵守规矩,为自己生命安全负责。
7. 狗咬人了,报警后警察怎么处理
饲养的狗咬伤他人的,是属于民事侵权的行为,如果当事人就赔偿问题有争议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陆辩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1、饲养的动物致磨拍人损害的,由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2、如果动物致人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这样的则可以减轻饲养人的责任,甚至饲养人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居民家喂的狗,如果小孩到他家串门,或者在他门口逗这个狗,有可能把这个狗激怒,这个时候,这个狗有可能对小孩进行袭击,造成小孩的伤害。
3、动物袭击人是因为第三者的原因造成的,这个时候,饲养者和第三者都要承担赔偿责任。比如是第三人逗狗,狗被激怒而误伤了周围的人。作为受害人,可以要求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也可以早游缺要求第三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如果被遗弃的动物,或者因管理不善逃逸的动物,在外面伤着人了,原来的饲养人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搞清楚袭击人的这些动物,它们原来的所有人是谁,管理人是谁。
5、如果饲养人饲养的是国家禁止饲养的烈性动物,比如藏獒、牧羊犬、阿根廷杜高狗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损害,动物的饲养人都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8. 狗咬人公安怎么处理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塌迟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镇衫让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御局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9. 安徽一动物园饲养员被老虎袭击身亡,老虎伤了人之后会被如何处理呢
我们都知道,其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相信大家对老虎也都是有一定的了解,而且很多时候老虎也是对人有很大的攻击性的,所以当我们在网上看到安徽的一个动物园里面,饲养员被老虎袭击身亡的这件事情,所以很多人就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就是老虎伤了人之后,会被如何处理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我们在网上就可以了解到。一般就会把它长期的关押起来,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无期徒刑,下面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下。
所以我们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可以更多的去关注这方面的问题,对于每一个人而言,我们外出一定要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发现场面不对劲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自己的警惕性。
10. 放养羊公羊袭击人怎么处理
1、治安管理处罚法75条第二款规定,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属于治安游携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依据神纯伏该43条第一款处理。
如果造成动物将受害人伤害致轻伤二级或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2、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规定,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3、驱使动物故意伤害他人,致受害人轻伤二级或一级,依据刑法234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受害人重伤二级或一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受害人重伤二级或一级,但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属于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受害人重伤,造成其残疾,与故意伤害致死量刑一致,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4、受害人对于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裤绝与损害结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侵害人应依法给付。
5、如果受害人伤情严重,经司法鉴定达到一定的伤残等级,可以依法主张合理的残废生活补助费,鉴于伤残的后果给受害人造成一定的精神损害,可以主张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43条、75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条、8条
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7条
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1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