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一般采取什么
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一般采取什么
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一般采取什么,野生动物的保护问题不仅与道德有关而且关系到法律问题,面对越来越少的野生动物,国家造就发布了相关的法律与规定,了解更多关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一般采取什么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列有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
第三条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了多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的保护制度和措施,主要有:
(1)建立自然保护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和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
(2)禁猎区制度。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在禁猎区内,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狩猎活动,对区内的其他资源,也要作为野生动物赖以生存的自然条件加以保护。
(3)环境监测制度。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4)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5)野生动物工作中的涉外活动审批制度。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规定,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动物的整体(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障依法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保护及相关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培育公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五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
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工作,鼓励和支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志愿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活动。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教育。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保护知识的宣传,对违法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第九条 在野生动物保护和科学研究方面成绩显着的组织和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
第十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分类分级保护。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并每五年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对名录进行调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科学评估后制定、调整并公布。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者委托有关科学研究机构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建立健全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档案。
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野生动物野外分布区域、种群数量及结构;
(二)野生动物栖息地的面积、生态状况;
(三)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主要威胁因素;
(四)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情况等其他需要调查、监测和评估的内容。
第十二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形式予以保护。
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
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和管理。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的`需要,分析、预测和评估规划实施可能对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产生的整体影响,避免或者减少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利后果。
禁止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建设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建设的项目。机场、铁路、公路、水利水电、围堰、围填海等建设项目的选址选线,应当避让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无法避让的,应当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过鱼设施等措施,消除或者减少对野生动物的不利影响。
建设项目可能对相关自然保护区域、野生动物迁徙洄游通道产生影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涉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意见。
第十四条 各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 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威胁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应急救助措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禁止以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疫源疫病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预测、预报等工作,并按照规定制定野生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或者备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兽医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国家加强对野生动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对濒危野生动物实施抢救性保护。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有关野生动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建立国家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基因库,对原产我国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遗传资源实行重点保护。
第十八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Ⅱ 抓野生动物怎么处罚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Ⅲ 抓到野生动物给哪个部门处理
法律分析:国务院林业草原 、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草原、渔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状况的调查、监测和评估结果,确定并发布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保护野生动物及其重要栖息地,保护、恢复和改善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对不具备划定相关自然保护区域条件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划定禁猎(渔)区、规定禁猎(渔)期等其他形式予以保护。禁止或者限制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内引入外来物种、营造单一纯林、过量施洒农药等人为干扰、威胁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行为。相关自然保护区域,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划定和管理。
Ⅳ 抓野生动物怎么处罚
对非法捕杀野生动物的处罚是处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根据犯罪嫌疑人捕杀的野生动物的品种及非法获利情况,实际上也有可能判处5~10年左右的有期徒刑,而且,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也会对犯罪嫌疑人判处附加刑,一般就是罚金或没收财产。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因科学研究、种群调控、疫源疫病监测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猎捕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需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非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以处恢复原状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捕杀野生动物的嫌疑人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具体情形有:
1、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4、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5、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6、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7、犯罪分子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8、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同种罪行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如实供述的同种罪行较重的,一般应当从轻处罚。
9、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10、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Ⅳ 30多只人工养殖狐狸被弃荒山,疑为放生,如何放生才是正确的
在黑龙江的双鸭山,有网友发现有30多只人工养殖的狐狸被弃在荒山,它们完全没有野外生存能力,而结合当地的情形,怀疑为有些人放生,而如何放生才是正确的,一直都有争议,下面详细说说:
一、不要放生外来物种:如鳄龟、巴西龟、清道夫等。在放生的人群里面,有不少人把大乌龟放生的,而在市面上能买得到的较大乌龟,基本上都是鳄龟,这样一只放生之后,它差不多能把附近一整条河的本土鱼虾给吃绝种,如果作死的放一对,那就不止是一条河的灾难了,还会祸及周边。同样的,巴西龟、清道夫也是同样不宜放生的外来物种,甚至我们常见的小龙虾,也有人放生过,但是这对本土生态的确是一种破坏。
总的来说,放生需要严格执行,最好关注一下各地的森警,而不是随便一个所谓的放生机构说的就去干了,有时候不专业的放生,等同于杀生。
Ⅵ 碰到野生动物怎么办
问题一:在野外遇到野生动物袭击怎么办? 野外遇到熊时,要镇静,不要惊慌失措、狂跑和尖叫。尽量走在顺风处,让熊嗅不到你的气味,可以延路撒些辣椒粉掩盖人的气味,尽量避开熊的视线,别让熊知道你在那儿,并迅速离开。进山时身上要预备雄黄、辣椒喷剂粉,用雄黄熏衣服、裤子和鞋袜;并将雄黄、辣椒粉放在身上,把穿上高腰鞋、长裤绷紧裤脚,用树枝或竹杆打草惊蛇,就可回避蛇的攻击。大象一般不会随意攻击人,除非 *** 期时的大象。或者你占领了他们生存的领地或者人类伤害过大象它们会向你们报复。遇到大象不要去若它,离它远点是没事的。
问题二:碰到野生动物被人抓捕,该怎么办 无力拦阻的,赶紧举报
问题三:家中遇到野生动物怎么办啊'? 看下是不是国家保护动物,是就联系相关人员,不是随你吧
问题四:在野外遇到猛兽怎么办 与猛兽不期而遇怎么办
目前,全国已有许多城开辟了野生动物园,在那里,动物们迁出牢笼,在类似它们栖息地的环境中生长繁殖,而人却“关在笼子里”―逗隐―人们乘坐观览车进入园区接受动物的围观追逐,这种新颖的动物展出方式改变了普通动物园早期的娱乐功能,赋予其科学研究和公众教育的新内涵。
以往被关在笼子里的大型猛兽,如今在野生动物园里成了散居户,游人可以与它们零距离接触,近到可以看到老虎的胡须,数清狮子大嘴里的牙齿。这样的参观形式在带给游人无穷乐趣的同时,也无形中增加了一定的危险。
那么,游览野生动物园如何保证安全,记羡指兄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野生动物园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电视台《东芝动物乐园》动物博士刘昕晨。
刘昕晨说,相对野生动物园中几百类上千种动物来讲,真正对人造成伤害的大型猛兽只有少数几种,比如:大型猫科动物中的东北虎、孟加拉虎、非洲狮、美洲狮、美洲豹;大型犬科动物中的狼、非洲野狗;熊科动物中的棕熊、黑熊;爬行动物中的鳄鱼等。
一般情况下,野生动物园的防范措施是非常严格的,伤人的事件极少发生。倘若游客在游览野生动物园时不幸遇到动物出笼、逃逸事件,只要掌握三条基本原则,危险就有可能化解。这三条原则是:遵守园内规定;不要惊慌;注意与动兄袭物保持距离。
■特别提醍
如何科学接触动物
在野生动物园里,所有的动物都确保在一定的范围内活动,动物的笼网、栏杆,包括笼舍的玻璃都是一种屏障,这样的防范措施为游人提供了必要的安全保障,因此游客在野生动物园游览时,要科学接触动物,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1、乘坐游览车进入猛兽区,务必关闭车窗,不得向动物投掷石块、物品。
2、猛兽和善于攀爬的动物豢养区栏设置有高压电网,游客在参观时,不要翻越护栏,并保持安全距离,站在人行参观步道护栏外,同时不得隔网用各种方式,包括金属体、潮湿的棍棒等打逗动物。
3、即使是温驯动物,也不能打逗和恐吓,不能在动物后面触摸它,以免被踢伤。
4、严禁用带有包装的食物投喂动物。
如何确保安全距离
专家告诉记者,猛兽虽然凶猛,但它们本性是怕人的,以老虎为例,老虎天性胆小、多疑、谨慎,只要不是特别饥饿,它们一般不会轻易对人发动攻击,倘若老虎扑上来,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游人进入它的临界距离,使它认为可能要受到伤害。因此,游客一定要注意使自己与猛兽保持在警戒距离之外。
警戒距离就是动物感知到可能要受到伤害的距离,此时它已开始警觉,并做好进攻的准备。倘若游人在警戒距离之外,一般来讲是安全的。而进入警戒距离内,就相当危险。
而临界距离是指动物已经感到没有逃跑的可能,自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此时猛兽随时可能进攻,游人已非常危险。
■特别情况
突遇猛兽该怎么办
1、与野兽处于警戒距离之外时,千万不能慌张,要慢慢后退,切不可把身体薄弱部位,如背部暴露给猛兽,可一边观察它的反应一边不动声色地后撤,扩大你与猛兽的距离,增加保险系数。
2、如果站在面前的猛兽一动不动地盯着你看,说明你已处于警戒距离。此时正确的做法是一动不动地站立,不能弯腰低头,更不能逃走,只需与它静静地对峙。假如你低头或蹲下,猛兽会觉得像它平时捕食的猎物,会猛地扑上来。假如你跑动,猛兽将增强制服你的信心,也会扑上来。
3、假如与猛兽迎面相遇,两者间的距离小于临界距离,此时你能做的是双臂抱头,护住喉管,尽量减少猛兽对你的身体伤害,并大声呼救。
■特别案例
案例一
公园恶狼集体逃逸
年10月25日一早,浙江宁波东钱湖野生动物园的饲养员到狼笼里喂食时,一......>>
问题五:在野外遇到野生动物袭击怎么办 视而不见,野生动物需要保护啊!如果碰到大型食肉动物就用火驱赶它们,而且边用火吓边逃跑!但是你要是食物紧缺,就逮只小型动物吃了它――在关键时候,还是人命重要!
问题六:遇到野生动物伤人怎么办 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果断击毙!
问题七:遇到野生动物怎么办,不怕,授终极格斗技巧 我不是专家的??,但要冷静别冲动,不要大声喊叫。我教你一套遇袋鼠的格斗?
问题八:如果遇到野生小动物不能领养怎么办 养鳄鱼违法吗,提到鳄鱼,人们会想到它的血盆大口、密布的尖利牙齿、全身坚硬的盔甲,吃人的神态……很难想象有人会把它当成宠物来饲养。不过现在有不少朋友们喜欢追求另类宠物来饲养,就把鳄鱼当成宠物饲养,听起来真骇人!那个人养鳄鱼违法吗?下面就随着爱宠网的我来了解一下呗。 据悉,由于鳄鱼是国家级保护动物,市民要饲养需取得林业部门颁发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否则视为违法。因此,彭某的鳄鱼被当地公安部门收缴了,并交给了温州绿眼睛环保组织。 幼鳄养殖: 1、鳄鱼的跳跃里很强,容易跳出饲养缸。 2、幼体鳄对于水质要求比较高,水质差将会引起掉鳞,鳄长大些后就不会再对水质要求敏感。给鳄缸换水是件很痛苦的事,有两种方法可以解决痛苦:在水中养殖绿藻或使用过滤器。 3、鳄生命力极强,通常不会生病,对于掉甲、掉鳞的问题前面都提到过,其他常见的还比如眼睛发炎,这个使用氯霉素眼药水之类的消炎即可。鳄不当轻易使用药,鳄本身就是恢复能力极强的爬行动物。 4、鳄鱼到家以后要静养,不能让幼体受惊吓,不然会莫名其妙的死亡. 5、幼体需要每天进食,大约到50CM以上的一般2~3天喂食一次就可以,如果吃饱了它会停止进食。这时要把里面的剩余食物拿出来,因为鳄鱼会在一段时间后仍然在已经很饱的状况下继续进食
问题九:私带野生动物怎么处理 没有买卖 就没有杀害
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列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处理非正常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按以下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一)属于无放生条件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活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安排护养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林业部或其授权单位批准处理;对死体及其产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原则审批,报林业部备案。
(二)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通知规定的处理原则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处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授权给下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处理。
(三)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四)安排出口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必须按规定报林业部审批,经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核准并发给允许出口证明书后方可出口。
问题十:如果你碰到非法猎杀或出售野生动物的行为,你会怎么做? 举报,我不可能做到直接去阻止的,危险性太大,我一般会打110然后暗中观察,对于110执法不管的话我会去曝光的。现在110都不管,以前我看到卖黄鼬的,110不来,然后我打了电视台的话人来了,记者和商家怼起来嗨,最后城管来的没收了黄鼬。。。
Ⅶ 抓野生动物怎么处罚
抓野生动物处罚如下:
1、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非法狩猎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狩猎相关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3、一般主体。无论是专门从事狩猎的人员还是其他公民,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都可以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止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而故意为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顷乎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并隐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绝乎厅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Ⅷ 老汉采集山野菜捡回一只梅花鹿“宝宝”,捡到野生动物是否需要上交政府
捡到野生动物当然需要上交政府,这是国家财产,个人不可以据为己有的,要做一个拾金不昧的好公民才行。
Ⅸ 野外遇到野生动物怎么办
开车路上压死一只黄鼠狼,只能说你太不小心了,走在有野生动物出没的地方一定要小心驾驶,虽然不会带来什么厄运,但是相信有爱心的你一定会内疚一段时间,所以说安全驾驶非常重要,要学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安全驾驶是第一位的。
我们要养成好的习惯,每次外出旅游回来,最好把身上的衣服都进行一下处理,免得携带回来蜱虫等各种昆虫,当然如果有宠物一起的话,也要做清洗处理,否则它也会带回一些野外的昆虫和细菌。
外出旅游,最重要的是开心,不要疲劳驾驶和开夜车,夜晚的野外不像城市里,有路灯,而人类由于长期处在有光亮的地方生活,偶尔的黑暗会给自己带来困扰,很多事故都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发生的,所以我们外出旅游时一定要小心,不光是照顾野生动物,也是对我们自己负责。
Ⅹ 怎样科学治理流浪的野生动物
1尽快出台相关法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动物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尊重保障动物福利的观念和主张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动物保护统一立法呼声日益高涨。参照国外立法实践,结合我国国情,对宠物动物的饲养、看管、免疫、医疗、安全防卫、公共卫生、交易、收容及宰杀等各个方面进行系统的规定。动物保护立法不仅要关注对饲养者的规范管理,还应当注重对动物生命和健康权的保护。
2明确主管部门,加强宠物市场管理
国家应明确宠物管理的主管部门,依法划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形成分工明确、有效协作的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管理,逐渐形成"统一管理、多方协作、群众参与"的管理模式,逐步完善宠物市场管理。
3设立和改善动物收容机构
根据我国当前国情和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我们可以在经济较发达、宠物饲养量较大的地区由政府建立收容机构,并大力改善原有的收容机构;而在目前尚无法设立收容机构的地方,则可委托当地民间收容所代为收容,政府给予一定补助。根据需要可以分两种方式设立收容所:一种是以处理为主,对生存困难的流浪动物进行淘汰,对收容一定时间后无人领养、生存无望的流浪动物实行人道处死,对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另一种是以收容为主,有专门的场地,具有流浪动物留置、检验、免疫、诊疗、训练以及科学文明饲养宣传教育等多种功能。进入收容站的流浪动物一律实施绝育手术,宣传、鼓励人们领养收容所宠物,以领养代替购养,以减少宠物过度消费,减缓品种培育速度,降低资源消耗。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多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努力提升群众的宠物动物相关科学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水平,增强动物保护意识,提高广大民众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倡导社会文明与爱心,真正把动物作为人类的朋友善待,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动物的良好氛围。
5推广宠物绝育理念
"绝育"是目前得到普遍认可的避免宠物过度繁殖从而被遗弃、流浪的方式之一,也是被国内外动物保护组织不断提倡的理念。宠物绝育的优点有:
(1)可控制宠物数量,从源头上减少流浪宠物数量;
(2)绝育手术能使宠物的寿命延长;
(3)绝育手术能使宠物活得更健康,减少患病的机会;
(4)绝育手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变宠物的性格,减少被抛弃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流浪动物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