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动物代表苗族、白族人
极乐鸟(又叫天堂鸟),因为极乐鸟是自由的象征。白族:风俗习惯
白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儿子成婚后即行分居,父母一般从幼子居住。在地主阶级中,有少数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同宗同姓不通婚,但例行姑舅表婚。。有女无儿的可以招赘,无儿无女的也可以抱养同族弟兄的子女(过继)或养子。赘婿和养子要改名换姓,才能取得财产继承权。
白族在元代以前盛行火葬。元代以后,因受汉族的影响而改为土葬。丧葬仪式一般比较隆重。
平坝地区白族人食稻米、小麦,山区的则以玉米、养子为主。白族人民喜吃酸、冷、辣等口味,善于腌制火腿、弓鱼、油鸡棕、猪肝酢等菜肴,又喜吃一种别具风空散咐味的“生肉”或“生皮”,即将猪肉烤成半生半熟,切成肉丝,佐以姜、蒜、醋等拌而食之。白族人民还喜喝烤茶。
苗族: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视先人。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斗纯要的位置。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掘袭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着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
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爬花房"--彝族男女的婚恋:"爬花房"是楚据彝族特有的风俗。姑娘年满16岁,父母就为她另盖一间小草楼,让其单独在其中过夜,而年满20岁的男青年,可以在夜晚爬上心爱姑娘的草楼谈情说爱。他们在一起吹响蔑,对调子,互诉爱恋之情。即使同时有几对青年男女也是如此,大家并无拘束。一旦爱情成熟,男女双方只要征得父母同意就可以结婚,双方父母一般不会干涉儿女们的选择。
彝族的婚礼相当别致。结婚时,男方要备马,携带酒、布、肉、养面等礼物去迎新娘。女方村里的姑娘,可使出浑身本事向迎亲的客人泼水,捉住拼命戏乐。送亲的人全要男子,新娘至男方门前,要到太阳落山方可进门。进门前,由一人托着装有羊肉、养把把和酒的木碗,在新娘头上绕一圈,以示婚后生活富裕。然后,新娘由表兄弟背进屋去。
"跳菜"--彝族的歌舞伴餐:"跳菜",即舞蹈着上菜。它是云南无量山、哀牢山彝族民间一种独特的上菜形式和宴宾时的最高礼仪,是舞蹈、音乐与杂技完美结合的历史悠久的传统饮食文化。
宴宾时,通常用方桌沿两则一溜摆开,宾客围坐三方,中间留出一条"跳菜"通道。三声大锣 拉开"跳菜"序幕:大锣、芦笙、三弦、闷笛、树叶等民乐齐奏;在姑娘小伙"呜哇哩--噻噻"的吆喝声中,只见顶着托盘的彝家男子双手拱揖,脚步忽高忽低,忽急忽缓,另一个人头顶和双臂各撑一菜盘(共24碗)紧随其后入场。他们合着古朴纯厚的民乐协奏曲,脸上作着滑稽州怪相,跳着歪来复去而又轻松、优美、流畅、连贯的舞步,一前一后登场。两位手舞毛巾的搭档,则怪态百出,形如彩蝶戏花般忽前、忽后、忽左、忽右地为其保驾护航。
一对托菜手要上菜四桌,搭档把32碗菜摆成回宫八卦阵,每碗菜都像一粒"棋子"。自有定位,全按古已有之的规矩逐一落桌,丝毫不乱。
各地彝族盛行父系小家庭制,幼子往往和父母住在一起。妇女地位较低。遗产由诸子平分,绝业一般归近亲所有。彝族历史上盛行父子连名,此俗在凉山彝族居民中一直继续到建国前。一夫一妻是彝族婚姻的基本制度,娶媳需付较高的聘金,交错从表婚比较流行,夫死实行转房。建国前云南部分彝族地区还保持着公房制度,凉山彝族保持着严格的等级内婚。历史上彝族多实行火葬,建国前,凉山及云南沿金沙江一带居民仍行此葬俗。其他地区自明、清以来逐渐改为上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