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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禁野令包括哪些动物

发布时间:2023-05-27 22:32:09

㈠ 2021年有哪些保护动物动物被“降级”了

一、扬子鳄

㈡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野猪或悄漏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近些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猪与人之间的矛盾,开始成为普遍的问题,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会改变。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1

中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日前发布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包括陆生野生动物39目177科1789种,并删除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的野猪。

野猪虽不是中国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但因被列入“三有”动物名录,在中国法律保护“盔甲”下数量激增,山间、村头再到城市街道,野猪的身影无处不在,近年中国发生多宗人与猪的激烈冲突,更严重的甚至造成人员伤亡。有数据显示,野猪已经成为中国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为严重的野生动物。

人猪矛盾日益加剧,已引起了中国官方的高度者卖重视,致力解决野猪对农作物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最大限度地减少野猪对公众的人身伤害。

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内核,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意见稿显示,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今年以来,中国不少地区出现野猪泛滥情况,“人猪矛盾”不断加剧,四川、江苏、安徽等省的部分地区都下令对野猪进行科学捕杀。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2

“猪可以抢粮,人却不能伤猪。”近些年来,随着生态环境的改善,野猪与人之间的矛盾,开始成为普遍的问题。有“三有”保护动物这层保护,个人猎杀野猪,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不过,这种情况可能会改变。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新发布的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属于偶蹄目猪科的野猪已不见踪影。业内人士指出,如果最终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剔除,可以大为缓解人猪矛盾,维护局部的生态平衡。

调整

国家“三有”野生动物名录拟调整 不见了野猪的身影

征求意见稿提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调整《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这是根据野生资源的变动情况和最新的研究成果,为了更好地适应保护形势,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本名录调整征求意见稿具体调整内容为:一是将原名录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范围的187种加昆虫的8属(兽类启嫌烂12种,鸟类129种,爬行28种,两栖10种,昆虫8种8属)野生动物予以删除。

二是将原名录中转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的191种(爬行43种,两栖148种)野生动物予以删除。三是新增680种(兽类30种,鸟类445种,爬行49种,两栖132种,昆虫24种)陆生野生动物,扩大了保护范围。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删除了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里的野猪。

本次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现状

生态好转、缺少天敌 野猪在多地泛滥成灾

这条消息很快在业内形成了轰动性的影响。记者了解到,近些年来,野猪已经成为国内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野猪下山,野猪入户,破坏庄稼,毁坏民居,甚至影响民众的人身安全,人与野猪的冲突,已经不再是一时一地的,而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

野猪在我国的分布范围较广,南北方都有。据了解,成年野猪的体长达到1.5米至2.0米,体重达到90公斤至200公斤。野猪身上有坚硬的皮刺,一般的攻击很难伤到它。野猪又是杂食性动物,几乎什么都吃,因此野猪在野外基本没有天敌。

野猪群体的.膨胀,和我国的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有直接关系。根据分析,随着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自然保护区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系列工程的实施,野生动物栖息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野猪等野生动物种群也因之不断增长。

那么,目前国内的野猪有多少?一种在业内流传比较广的说法是超过100万,但官方渠道尚未给出确切的数量。但从局地的情况,能够管窥国内的野猪泛滥状况。根据公开报道,仅在四川省通江县,根据初步调查,2020年全县的野猪数量已经超过了20000头。

对策

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 多地林业部门发布“杀猪令”

早在2019年10月,记者对河南西部、西北部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进行采访时,当地林业部门就向记者介绍了野猪数量增长、下山毁坏庄稼的情况,受“三有”名录保护的限制,当地民众对此苦不堪言。

今年7月28日,南阳市林业局就针对野猪泛滥的问题,发布了相关的通知。通知提到,各种野生动物繁衍迅速,尤其是野猪的种群数量增长过快,活动范围不断扩大,严重影响当地农民日常生活,甚至出现了野猪与人争夺生存空间的尖锐矛盾,农户种植的玉米、红薯等农作物被野猪啃食、踩踏,大片农田被损毁,农户损失严重。

为此,南阳市林业局建议,在保证野猪种群资源平衡的前提下,针对成灾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对致害野猪进行猎捕。

猪可以抢粮,而人不能伤猪。今年,国家林草局对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并建议,严格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在不伤害野生动物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围网防御等主动预防设施建设,有效降低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减少群众损失。

多地已针对野猪泛滥情况开展了相关行动。今年7月22日,陕西省林业局发布通告,将野猪狩猎期由原来的8个月缩短到2个月。四川通江县也发布通知,在今年年底前,计划捕杀750头野猪。

说法

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除名”将缓解人猪矛盾、维护生态平衡

那么,《名录》调整的征求意见稿,将野猪删除,会带来什么影响呢?有网友担心,一旦将其排除出野生保护动物之列,会不会矫枉过正,导致野猪成为濒危物种呢?

河南省林业局保护处一位负责人说,目前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需要征求各地各级林业部门的意见和建议。野猪是否会被排除在“三有”保护动物之列,还不是定论。

郑州市林业局保护处处长尚光铸说,根据最近几年的监测、排查,郑州境内暂时没有野猪的踪迹。即便如此,他也非常关注人与野猪的矛盾冲突,在河南的南阳、信阳等地,野猪与人的矛盾日益激烈,已经成为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旦被排除在“三有”保护名录之外,野猪也就不再受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保护,如果造成破坏就能就地消灭。他说,这将省去上级林业部门的审批环节,能一定程度上解决人与野猪的冲突问题。

业内人士也指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野猪非常容易成灾,且不存在濒危的情况,通过“除名”的方式,可以减少野猪的数量,维持生态的平衡。

而针对部分网友提出的可能导致野猪成为濒危物种的担忧,上述人士说,法律法规不是一成不变的,林业部门的政策也会根据实际做出调整。如果出现了或者可能出现野猪濒危的情况,国家林草局届时再将其纳入“三有”名录之中,情况自然会出现好转。

野猪或将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3

今年以来,全国多地野猪泛滥一度成为网络热词,有些地方野猪下山跑进农户家登堂入室,甚至闯进了大城市。

这两天,一条消息又引起公众广泛关注:12月10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修订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有一个重点和亮点:删除了野猪。(2000年8月1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名录”),野猪也列入了三有保护动物。)

本次意见稿中的名录,由原2000年“三有名录”而来。

国家保护动物有哪些级别分类?

据了解,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分为:国家重点保护一、二级,地方重点保护动物(省级名录)、三有保护动物,以及国际贸易公约保护动物。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按保护级别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金丝猴、大熊猫、华南虎、东北虎、雪豹、白鳍豚、野骆驼、野牛、扬子鳄等。二级:猕猴、穿【山甲】、豺、黑熊、棕熊、石貂等。

2021年2月5日,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正式公布,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

如果“三有名录”删除野猪

以后就能放开打了吗?

专家明确说:不可以

杭州林业系统一位人士告诉记者,对于这份新拟定的名录意见稿,我们业内人士都关注了。不过,目前这份拟定名录,只是处于意见征求阶段。至于最终的新三有名录如何对野猪做出规定,是要经过省市与国家林业部门进行讨论的。

“从新拟定的名录来看,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

几位浙江森林公安人士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相同观点:只要是野生动物,不论保护级别,都会受到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比如野猪,不管今后在不在三有保护名录中,解决办法只有一个,就是由政府部门出面,组织狩猎进行种族调控。擅自打猎、捕捉和伤害野生动物,都是违法的。

面对野猪,个人可能只有一种选择:想办法驱赶它,向政府部门申请赔偿……”

“对于‘三有动物’,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私自捕捉1只(条)就违法,捕捉20只(条)以上就构成犯罪,捕捉50只(条)以上就属于重大刑事案件。在禁猎期、禁猎区或采用禁用的工具和方法,可能捕一只就构罪。”这位森林公安人士说。

森林公安系统的另一位人士认为,“野生动物的保护,除了国家重点一二级保护名录、三有名录外,还有省级名录(省重点和省一般),另外还有国际贸易动植物名录。“只要在以上任何一个名录中有记录,那么这动物就是保护动物。除非以上所有名录中都找不到了,就不受法律保护。从理论上讲,虽然可以随意处置,但要实现,目前还为时尚早,也会存在一定争议。”

㈢ 38只强毒性活蚂蚁非法入境被查,毒性动物入境会造成哪些后果

2021年4月18日,中国东部山东省青岛邮局的海关官员查获了38只非法入境的活蚂蚁。其中牛头犬蚂蚁23只,弓形虫蚂蚁15只。这些蚂蚁体型巨大,成年蚂蚁体长在25到45毫米之间。牛头犬蚂蚁属的一些物种被称为“世界上最危险的蚂蚁”,它们具有极强的攻击性和剧毒。根据海关规定,活的昆虫是禁止邮寄到中国的。目前,邮件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进一步的处理。

中国海关禁止携带下列物品:各类武器、仿真武器、弹药、爆炸物。假币和有价证券。对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印刷品、电影、照片、留声机、电影、录音带、录像带、激光唱片、计算机存储媒体和其他物品。各种剧毒。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和其他使人上瘾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携带危险细菌、害虫和其他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来自疫区、能传播疾病的对人畜健康有害的食品、药品和其他物品。这种毒性很强的活蚂蚁进入中国,在我国范围内生存,将严重危害我国本土生物,破坏生态平衡。它甚至可以伤害人类的生命。

㈣ 野鸭是几级保护动物

一般而言,野鸭指绿头鸭,这种野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捕杀。野鸭的种类有很多,其中很多的品种是省、地区的一级或者二级保护动物,其中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叫中华秋沙鸭的野鸭,这种野鸭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严禁宰杀的野鸭。下面讲讲举例讲讲几种野鸭。

拓展资料:

饲养的绿头野鸭具有水禽的共同特点,羽毛生长快,成年鸭羽毛轻柔细软,手感极富弹性舒适,适宜作防寒保暖内衬材料。雄性绿头野鸭羽毛漂亮,可用作服饰及工艺加工品,市场潜力较大。

㈤ 捉野生知了猴犯法么

捉野生不犯法。目前我国法律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每年6月中下旬(夏至前后)开始到8月初(立伍绝秋前后凳旦),是田间采收的最佳季节。其中枣橘扰以7月初或雨后的天气最为集中。若虫(知了龟)在湿软的地下用锯齿般的一对前足掘土出洞.爬出地面后即在地面上作短期运动。然后攀沿树干或棚架上准备蜕壳.次日早晨4~6时羽化为成蝉,可利用手电筒照明,夜晚在树下地面和树干上觅捉。或清晨在树上抓获羽化的嫩成蝉。

㈥ 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

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

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野猪在2000年被列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如今又要给野猪保护降级,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

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1

野猪或将失去“渗腔核三有”陆生野生动物这道“护身符”,但这并不意味着民间可以任意捕杀?专家认为,只能是计划性捕猎,实际上野猪依然是保护对象,无论是民间捕猎还是食用野猪肉都不会被允许。

12月12日,澎湃新闻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近日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曾于2000年被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猪已被删除。

意见稿称,本丛掘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

人猪冲突20年:

4省开始治理野猪危害

2000年,野猪被列入“三有”保护名录之后,许多地方老百姓即使遇到野猪破坏庄稼,甚至伤人的事件也只能选择驱赶,不能随意捕杀。这样的的尴尬局面是否会因这次拟将野猪剔出“三有”名圆核录而打破?近期,全国许多地方野猪泛滥成灾,地方组织民间捕猎队计划性捕杀野猪的消息不断登上热搜,人(野)猪冲突问题受到空前关注。

据媒体报道,江苏的野猪不仅走近了景区,还闯入了校园,贵州野猪上街进了服装店。在四川,野猪不仅损毁大量的庄稼,不时还有野猪伤人,甚至致人死亡的消息传出。野猪已成为国内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造成野猪泛滥主要两大原因,首先是1996年,我国《枪【支管理法》实施以后,规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依法收缴了社会上的猎【枪,非法猎杀野猪的情况极少发生。其次是野猪繁殖速度较快,一年一般产两窝,一窝5只到10只仔,再加上大型肉食动物数量不多,野猪的天敌少,野猪的种群数量比其他野生动物恢复得快。目前,靠自然平衡来控制野猪的种群数量已做不到,所以野猪在局部地区就泛滥成灾了。野猪被排除在“三有”野生动物保护名录意见稿发布之前,国家林草局已在山西、四川、福建、江西、河北、广东、陕西、湖南、湖北、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宁夏等14个省(区)启动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并将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纳入林长制考核范围,并将纳入“平安中国”考核范围。四川通江、江油等地成立了民间捕猎队,开始对野猪有计划地进行捕猎。

专家学者:

为持续性调控扫清法律障碍

这次国家林草局的“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删除了野猪,成都律师郭刚认为,这是对将来持续性的野猪种群数量调控扫清法律障碍。世界动物保护协会科学家孙全辉博士告诉澎湃新闻,他也认为,随着近些年生态环境的改善,很多野生动物数量种群实现自然恢复之后,类似这样的调控还会有。孙全辉说,这是一个很好的迹象,说明生态环境保护的确是有了很好的成效,野猪只是恢复最快的物种之一。他说,1949年的时候,全国野猪大概在200多万头,但当时没有野生动物保护法,一直到19 89年,我国第一部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这个过程中野猪数量锐减,同时,人类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开发和利用也一直没有停止,不少地方的野猪实际上已经局部灭绝。孙全辉说,现在看似一些地方人和野猪的冲突比较明显,但是中国这么大,各个地方情况不不一样,可能有的地方泛滥,有的地方还没有到很严重的地步,不能“一刀切”。他说,如果把时间尺度拉长到50年、甚至100年之前,可能现在的野猪数量并不算多。现在看似它们经常进入人类领地,实际上,这些地方可能本来就是它们以前生活的地方,人去了,数量减少了,现在种群数量恢复了之后又回来了。他说,一个野生动物种群,不是多了就一定要捕杀,主要是看它的种群数量是否超过了环境的承载力,如果超过载量,可能导致病菌蔓延、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这种情况下,人工干预本身就是一种保护。但这种干预要建立在科学基础上,首先要看它野外的性比、繁殖率、死亡率等等,有了这些基础信息才能制定最有效的管理措施。从生态系统作用来看,让自然界发挥调节作用是最好的,只是这个过程非常缓慢。孙全辉说,即使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民间也不会被允许自由捕猎野猪的。特别是非法盗猎还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合法狩猎,野生物保护的挑战会更加严峻。可能在未来几十年、上百年后,我们的野生动物种群足够大了才会开放。

其他一些国家虽然可以狩猎,但国情不一样。比如美国,他们国土面积和中国差不多,人口密度却很小。因此一些保护区每年可以有一部分狩猎经济收益,这些收益也是用于野生动物保护。而且,也是在经过多年的野生动物种群监测,每年自然增长多少,死亡多少,收获多少不会影响野生动物的自然增长基础上,计划性捕猎。

人类病菌多与动物有关

目前,“三有”陆生野生保护动物名录是将野猪删除还只是一个意见稿,还未最终确定。即使最终通过也还会涉及到一些相关配套措施出台。比如:如果对野猪种群计划性捕猎,那么谁来执行,如何执行,捕杀之后的野猪如何处理都需要更明确的规定。孙全辉认为,猎杀之后的野生动物应该禁止食用。目前,科学界公认的野生动物携带了大量人类未知的病菌、病毒、微生,75%的新发传染病都来自动物,包括野生动物家养牲畜,野生动物和人类,但是从生态系统上来看都有一个保护机制,正常情况下,它们的病毒不会跨界传播给人。因为它们有自己的栖息地、活动空间。他说,过去几十年、上百来看,动物传染人的病菌越来越多,很大程度上也是人打破了这种边界。比如:抓捕、食用、利用、运输野生动物的过程中,造成了跨界传播,最后在人类社会中扩散蔓延,这样的趋势和风险是不断加大的。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去吃一次蝙蝠、果子狸、野猪就会发生这样跨界传播,通常需要一个载体,通过一个物种之后再经过变异再传播给人类,病毒比人类古老,它们的生存策略就是不断变异,找到新的宿主。因此,人类野生动物就是保护自己,它们的生存环境就是我们的生存环境。

四川农业大学朱砺说,在西南地区大山里长大的人,1970年代之前出生的应该都吃过野猪肉,但是味道的确不怎么样,进食的风险还很高。他说,家养的,对其环境进行了控制,品质相对有保证,比如:寄生虫、病菌、瘟疫的感染机会肯定更低,而野外长大的野猪不敢保证。现在已经明确,野猪可以传播非洲猪瘟。他说,上次就是西班牙的野猪将非洲猪瘟传到了周边几个国家。因此,他认为,还应该根除一些人认为野味就是好东西的习惯。

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2

野猪在2000年被列入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今年12月1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了新版的“三有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野猪被从名录中删除。

之前,多地下达了各自的捕杀目标,如今又要给野猪保护降级,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随意捕杀野猪吗?专家表示,野猪虽然拟从“三有”动物名录删除,对它们的保护却不能放松,甚至还要加大肇事补偿和普法宣传力度,以缓解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对于野猪的捕杀仍要建立在科学研究和常规监测的基础之上,因地制宜、精准施策,防止因滥杀和过度捕猎引发的其他生态保护问题。野猪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需要强调的是,捕杀野猪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是当它泛滥成灾,危及侵害到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时,聘请拥有持【枪证的专业队伍进行猎捕,是被允许的。

野猪保护要降级 人猪矛盾能解吗?

不能随意捕杀,但是面对泛滥成灾的野猪,如何解决它与人类之间的矛盾呢?这里有什么难点?相关专家表示,现有猎捕野猪的方式效率较低,目前缺少猎捕野猪的专业队伍,猎捕野猪经验不足,我们组建队伍等工作都处于摸索阶段。

此次国家林草局要将野猪从“三有”动物名录中除名,预计能起到什么效果呢?国家林草局介绍,本次名录调整,以科学评估陆生野生动物物种生态、科学、社会价值为核心,充分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多方面因素,提出了名录调整基本原则:一是坚持生态优先;二是维护科研需要;三是有利于社会发展。也就是说,野猪目前已经不符合这些条件了。国家林草局表示,如果意见稿通过,也就意味着野猪将失去“三有保护动物”这层保护衣,地方政府可以更好地采取措施,来控制野猪种群的数量,从而避免人猪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在多地下发了“野猪通缉令”,陆续展开野猪捕杀行动之后,有不少网友晒出了野猪的烹饪方法,认为“一饱口福”的时候到了,野猪真的能吃吗?专家表示,野猪是各种病毒的携带者,尤其可能携带非洲猪瘟病毒,会严重危害家畜以及人类的生命安全。而且,野猪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律也明确规定严禁食用。所以,贪嘴的小伙伴们不要再惦记野猪的烹饪方法了。

野猪拟将“降级”,可以任意捕杀吗3

2021年12月10日,国家林草局网站发布关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游新闻记者从征求意见稿中发现,本次“三有”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更新中,野猪已被删除。

此前重庆两年19人因捕猎野猪获刑

这意味着,今后私人捕猎野猪,可能不再是违法行为。困扰多地已久的'“杀野猪违法,不杀野猪遭殃”矛盾,有望得到缓解。

就在上周,《中国新闻周刊》以“野猪已成为中国当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为题,报道了野猪给民众生产生活带来的严重影响。

上游新闻记者分别以“野猪伤人”和“野猪 经济损失”为关键字搜索,发现类似报道层出不穷。

为了防控野猪危害,据央视报道,今年以来,国家林草局已经在四川、江西等14个省份,开展野猪致害的综合试点防控工作,要求各地调查评估野猪危害,有组织开展猎捕调控活动。

值得注意的是,私人捕猎野猪仍被认定为非法狩猎,全国各地因捕猎、食用、售卖野猪而被起诉判刑的案例屡见不鲜。

上游新闻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仅2020年至今,在重庆范围内就有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的涉野猪案例14起,19人被判犯非法狩猎罪,平均每两个月就要判处一起捕猎野猪的刑事案件。

在这14起案件中,大部分犯案人被判处拘役二个月至四个月不等。在6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中,三个被判处缓刑,另外三个立即执行的案例刑期分别为六个月、十个月和一年二个月。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在上述所有案件的判决书中,都明确写有“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中规定的‘三有’野生动物。”

上游新闻记者还发现,在这14起捕猎野猪案件中,有2起犯案人,并非因为食用、出售获利等主观意愿而犯案,而是在遭受野猪侵害之后才采取了捕猎野猪的行为。

2020年8月18日上午,因野猪啃食自家玉米地的庄稼,杨某某联系被告人张明理让其带狗来赶野猪。张明理随后又联系了多人,携带3张猎网,先后到达重庆市武隆区××乡××山杨某某家附近,采取犬猎、网捕等方法捕获野猪一头,由肖存明在杨某某家坝子开刀剖猪,后众人将野猪分食。

2019年8、9月的一天,被告人任正平见自己某土地上的红苕被野猪啃食,在明知本村禁止狩猎的情况下,仍与被告人娄方贵合谋以电击方式猎捕野猪。二人在附近土地上铺设电线并通上电流,随后二人发现一头被电死的野猪。

未来野猪有可能被删除“三有”野生动物名录

从“三有”名录除名,可视为不再适用保护条款

野猪被删除“三有”野生动物名录之后,是否不再受法律保护呢?

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公安部门相关警种人士,据介绍,“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但它们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目前,非法捕杀野猪适用《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中的非法狩猎罪,即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的情形有:(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也就是说,私自捕捉“三有”名录以内的野生动物,系违法行为,超过20只即可构成情节严重。“野猪在‘三有’名录中被删除后,可以认为将失去保护,不再适用于此条。”上述人士说。

提醒:食用野猪肉仍是禁区

尽管国家拟将野猪从“三有”名录中删除,但食用野猪肉,仍是违规行为。

2020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民间也称为“禁野令”,其中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就包括野猪。

国家林草局野猪防控专家组成员、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在接受南方周末采访时曾指出,“不能食用野猪肉是原则”。国家林草局主管的《中国绿色时报》也援引专家观点称:“严禁食用野生动物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对于捕杀的野猪须按照标准流程处置,在捕杀量比较大的情况下,经过严格的检验检疫和专业部门处理可以加工成动物饲料予以有效利用。”

据了解,目前各地猎获的野猪大多采取无害化处理,也即焚烧后掩埋。检疫合格后的猎获物,可用作人工繁育种源、动物饲料等非食用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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