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宠物店归哪个部门监管
经营范围属于工商局管理,宠物销售属于卫生防疫部门管理,宠物规范属于城管部门管理,禁养限养以及犬只办理犬证属于公安部门管理,如果是牵扯到野生动物的话,动保和公安都管,宠物医疗属于农林局以及食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主管市场监督和市场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国家赋予其主要职责是: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和其他市场交易违法。
宠物店需要具备的条件:
1、工商部门经营许可证。
2、如果从事犬只交易还需要卫生部门的相关资料。
3、动物防疫部门的相关资料也不可缺少。
4、除了这些资料,经营者还需要有相当的经济实力。
5、只有钱还是不够的,经营宠物用品还要有良好的进货渠道这是得到利润的前提。
6、要有丰富的宠物喂养和防疫知识。
7、身边要有多少个了解宠物相关的如饲养、病理等的得力助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二十条 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名称、场(厂)址等事项。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具备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并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五十一条
设立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动物诊疗许可证。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 投诉宠物医院找哪个部门难道没有哪个部门能管他们吗
宠物医院投诉可以找工商管理局、消费者协会、当地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局投诉。解决不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具体的法规可直接适用宠物维权,而宠物死亡鉴定机构也属于空白。但已有不少城市和地区针对当前宠物医疗纠纷问题的解决,出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相信相关的地区规定会逐步完善,宠物维权的正规途径的统一也只是时间问题。
提醒:
1、带宠物就诊时选择“三证”齐全(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兽医师的资格证书)的正规医院,保留就诊的病历、发票和单据,以备维权;
2、医疗事故是宠物医院和主人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一定要沟通沟通沟通!
3、当悲剧发生时,及时咨询当地的宠物行业协会,询问当地是否已出台相应法规及办法;
4、若当地无法律法规,可以多尝试联系当地畜牧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农业局等“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