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法律分析: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 , 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 , 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 , 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五条 申请设立动物诊疗机构的 ,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动物诊疗场所 , 且动物诊疗场所使用面积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动物诊疗场所选址距离畜禽养殖场、屠宰加工场、动物交易场所不少于200米;
(三)动物诊疗场所设有独立的出入口 , 出入口不得设在居民住宅楼内或者院内 , 不得与同一建筑物的其他用户共用通道;
(四)具有布局合理的诊疗室、手术室、药房等设施;
(五)具有诊断、手术、消毒、冷藏、常规化验、污水处理等器械设备;
(六)具有1名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七)具有完善的诊疗服务、疫情报告、卫生消毒、兽药处方、药物和无害化处理等管理制度。
㈡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动物诊疗管理工作
《动物防疫法》对动物诊疗进行了专门立法,可见动物诊疗工作在畜牧兽医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面对新形势下畜牧业的发展,动物诊疗工作在行业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结合多年工作实践,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动物诊疗工作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动物诊疗管理存在的问题
1、动物诊疗机构与兽药经营企业之间界线不清 在动物诊疗机构集中整治活动中,动物诊疗机构与兽药经营企业之间界线不清,特别是乡村兽医在乡村兽药经营企业从业的情况尤为明显,因为乡村兽医在兽医诊疗时,难免要销售兽药。而乡村兽药经营企业,在销售兽药活动中,也经常为养殖场户开展诊疗活动。另一方面国家没有出台兽药处方药目录,也给动物诊疗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动物诊疗收费标准混乱 目前动物诊疗机构的收费依据陈旧,没有制定新的收费标准,造成了动物诊疗机构收费标准既不统一,也不公开,乱收费现象十分严重,群众投诉时有发生。
3、 对执业兽医制度宣传不到位 社会对执行执业兽医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报考执业兽医的积极性不够,动物诊疗机构由于没有具有执业兽医师资格的人员,面临着关闭或停业整改的危险,如果一个区域没有一家合法的动物诊疗机构,就容易使动物诊疗活动转入地下进行无证诊疗,这也是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现象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4、动物诊疗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 对动物诊疗机构使用的病历和处方笺,国家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诊疗机构用笔记本代替病历和处方笺,也不认真保存,个别动物诊疗机构甚至不使用病历和处方笺。一些动物诊疗机构设立的手术室、诊疗室和药房分布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整体管理比较混乱。
5、诊疗许可证审批与执法监督衔接不好 主要突出表现在动物诊疗机构申请许可证时,验收时虽符合规定条件,但事后的反弹现象却比较严重,由于畜牧兽医综合执法人员较少,力量薄弱,市场检查不到位,业务知识不熟,因此对各类违法行为打击不力,这样就形成行政审批与执法监督脱节,从而影响了动物诊疗行政许可工作的开展,因此,无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 建议:
1、完善制度 完善和制定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企业及乡村兽医之间的界定及相关制度,制定兽用处方药目录和兽药分类管理办法,为提升动物诊疗管理水平奠定基础。
2、加强宣传 加大执业兽医制度宣传力度,提高对执业兽医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取得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加强兽医从业人员培训 集中对兽医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养兽医从业人员的执业道德,提高执业兽医技术水平,以满足当前养殖业发展和宠物保健美容的需要。
4、 规范动物诊疗机构诊疗行为 制定动物诊疗机构收费标准,严格落实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制定统一格式的病历和处方笺,规范执业兽医的执业行为。
5、明确职能 明确兽医管理部门和畜牧兽医综合执法的职能,认真搞好监督管理和行政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做好衔接工作,保证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