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野生动物肇事补偿办法
法律分析:陆生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经济林木损失的,损失部分按上年度当地市场平均价格的5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受伤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30%给予补偿;造成家禽家畜死亡的,按该家禽家畜市场价值的50%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十九条 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采取预防、控制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危害的措施以及实行补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