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世界上第一部关于防止虐待动物的立法是哪个国家在何时制定的
——法律条例的第一次出现
世界上第一个反虐待动物的法律就是在1641年美国马萨诸塞州的英国殖民地法典中的规定:“任何人不应以任何残酷的手段对待通常喂养来供人使用的动物”。
——第一部具体法令
1822年,英国人道主义者查理·马丁提出的“禁止虐待动物法令”在英国国会顺利通过,由此出现了世界上第一部反对人类虐待动物的法令。此后两年英国人成立“防止虐待动物协会”(SPCA)。从此为动物立法的实践迅速扩展至欧洲其他国家,法国、爱尔兰、德国、比利时、奥地利和荷兰等国家相继成立动物保护协会,颁布动物保护法。
应该是后者的学术价值大一点 前者毕竟是殖民地法案 ~总之创始国一定是英国啦~
B. 外国是怎样保护野生动物的
西方一些国家野生物种的保护与利用情况
1.西方一些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管理办法
发达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更先一步认识到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意义,因而从20世纪60年代就开始大声疾呼。然而,我们也不能不遗憾地看到,—些发达国家为了保护本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不惜花高价购买发展中国家的野生动植物资源。一些发展中国家为了眼前经济利益,不得不以牺牲资源为代价来换取一些外汇。这种做法严重影响了一些地区的生态平衡,致使—些野生动植物资源濒临灭绝。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按市场规律办事,重视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与自然和谐相处。我们必须看到:人口过度膨胀是人类自掘坟墓;科技发展是双刃剑,它在推进文明的同时,也在破坏自然,犹如《寂静的春天》一书所揭示的那样;市场经济的破坏性很大,这种文化有其进步性的一面,但也有其破坏环境掠夺资源的一面。
(1)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
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战略目标是:从根本上预测、防止及解决使生物多样性显着降低或丢失的原因,以逆转目前生物多样性降低或丢失的趋势,并使欧盟领土内外的物种和生态系统(包括农业-生态系统)处于满意的保护状态。
欧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规划出了一个明确的行动框架,并规定了总目标和部门目标。主要是以下4项内容:一是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二是分享利用遗传资源所产生的利益;三是研究、鉴定、监测和信息交换;四是教育、培训和提高公众的保护意识。
(2)美国保护濒危物种的有关法规
美国进行了许多立法对濒危物种进行保护,如,濒危物种法、迁移鸟类条约法、鱼与野生动物合作法、国家野生生物庇护所管理法、北美湿地保护法等。其中,最重要的属濒危物种法。
濒危物种法禁止未有许可证对列入联邦目录的物种进行捕获。但是伴随性捕获许可证的发放,允许资产所有者在其资产内有濒危物种存在的情况下,进行其他方面合法的经济开发活动。例如,美国的国际造纸公司为砍伐作为其造纸原料的木材,制定了一个栖息地保护计划,保护在公司东南部土地上的濒危红帽啄木鸟。计划中描述了砍伐林木对红帽啄木鸟的影响及减轻该影响的措施。措施包括建立近5300英亩、居住了25-30个该啄木鸟家族的栖息地,以增加啄木鸟的数量。
(3)澳大利亚对野生物种商业利用的一些管理办法
澳大利亚一些经验表明,给予濒危野生物种一种价值,比没有商业价值会导致对该物种的更大保护。例如,为获取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袋貂的肉供本国食用及出口用,持续地对其进行高水平的商业捕获已有几十年。但其数量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大量增加。再如,在澳大利亚BASSSTRAIT岛上的土着居民商业捕获灰鹱,以获得其肉、油及羽毛供本地应用或出口用也有几十年的历史,但灰鹱的数量仍在增加。这都是由于商业捕获对这些野生动物的栖息地的保护起了很大作用的缘故。
以上事例表明,只有在土地所有者能从栖息地上的野生生物获得收益的情况下,他们才可能对这些栖息地进行保护。因此,应把天然栖息地看成为一种经济资源,因为它有应用价值,并能与其他使用土地的方法进行竞争。把它看成是有经济价值的,才能使它受到充分的尊重与保护。
澳大利亚管理野生物种的经验表明,在技术上可持续性的采收或猎取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的问题是政府能否驾驭可能起破坏作用的经济和社会力量。其中保证资源的拥有者看到管理良好的野生生物贸易具有经济利益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对政府有关机构而言,野生生物商业利用企业家和动物保护团体的挑战是如何对商业应用进行管理,以减轻风险,并达到最大程度的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可持续的应用。
2.西方一些国家以牺牲他国资源为代价来保护本国资源
国际上已将对野生生物资源的占有情况作为衡量一个国家国力的重要指标之一。近年来,由于发达国家经济基础十分雄厚,非常重视本国生物资源的保护,凭借自身雄厚的经济和科技实力,采取各种手段,大肆掠夺和控制发展中国家的生物资源,利用先进技术,加工成具有高附加值的植物药或其它产品,再申请专利保护,并将成果以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的形式高价向发展中国家兜售,获取高额利润。一些发达国家通过对世界野生生物资源的控制,进而加速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发展中国家因此蒙受了巨大的经济和资源损失,许多生物资源的原产国、提供国反而成了受害国。因此,西方一些国家富裕之后,确实注意了物种的保护,但是发达国家保护自己的资源更多是以牺牲发展中国家资源为代价的这种做法,应引起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
C. 动物福利的各国立法
1822年,被称为“人道的迪克”的理乍得马丁提出“反对虐待以及不恰当地对待牛的行为”的法案在英国国会获得通过。两年后,在伦敦一家咖啡屋里,牧师亚瑟?布鲁姆召集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动物福利组织“反虐待动物协会”( PSPCA)。协会里的专职监察员领取很少的薪水,却工作得非常认真,他们不停地向公众宣传动物福利知识,向学校提供教材,对虐待动物的人提起公诉。1840年,英国女王维多利亚给协会冠以“皇家”头衔。
英国爱丁堡大学应用动物行为与动物福利高级讲师纳塔丽?沃伦博士介绍:英国最早的动物福利法案,也是把动物仅仅看作是财产,而没考虑动物本身应该享有的“权利”。1776年,一个叫劳伦斯的人从法律角度提出:没有人因为残忍地虐待动物而受过处罚,他唯一的罪行是侵犯了另一个人的财产。1800年,英国第一个确保动物免受虐待的立法《牛饵法案》被通过。英国现行的动物保护法是1911年通过的,目前英国正在修改这部法律。除了1911年通过的动物保护法之外,英国还陆续出台了很多专项法律,比如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园动物保护法、实验动物保护法、狗的繁殖法案、家畜运输法案等。这些法律在保证动物不受虐待方面规定得非常细致,鼓励养动物的人以最好的措施对待动物,对于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别人可以用这些标准起诉你。
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1869年的鸟类保护法、1911年的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法律不仅对残忍地虐待动物的人判处刑罚,也不允许主人未尽到责任而造成动物额外的痛苦——构成“允许残忍”,也要被判监禁。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还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的”宰杀。 台湾于1998年颁布了《动物保护法》。这是一部综合性动物保护法律,具有全新的视野和明晰完善的规定,值得借鉴。而中国大陆的相关条例包括:200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公园条例》(在公园中惊吓、殴打、伤害动物要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近年连续出现的“给活猪注水”、“毒死宠物狗”、“宣扬敌对动物混养导致狒狒被老虎咬死”、“硫酸伤熊”等等动物受虐待的事件,频频引起社会和媒体的关注。人们发现,我们生活的世界竟是这么多动物的苦难场。于是,人们渴望能有一套理念和机制阻止这类事件再次发生。于是,“动物福利”这个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媒体上。
人类与动物应当是平等的吗?人类应该满足动物们维持基本生命和健康的需求吗?在人类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是否该以法律约束自己,不给动物带来痛苦?对虐待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的人,该不该用法律给予处罚?
这些问题在180多年前的英国已明确地写进法律,在今天,世界上很多国家也已制定了明确的法律,切实保障动物免受不必要的伤害。现在,“动物福利”成为中国法制化建设中需要引起重视的新问题。我国现行的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所保护的范围过于狭隘,而且原则性条款多,可操作性欠缺。 2004年5月,北京市拟为“动物福利”立法,由市政府法制办起草完毕的《北京市动物卫生条例(征求意见稿)》开始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
2006年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周屏代表呼吁尽快出台《动物福利法》的建议,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一时间,周屏这名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热线服务中心的普通服务员,不仅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强烈关注,她的名字更是在网络上被广为传播。今年,她希望提交一份议案,呼吁全国人大尽快制定《宠物犬法》,并已经通过草案的拟定。
自2008年12月以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一直在与英国防止虐待动物协会及总部设在美国的国际动物福利基金讨论动物福利法的相关事宜。据说,建议草案借鉴了英国有关动物绝育和“芯片植入”的一些想法,但重点是防止虐待动物 。
2009年6月,中国的法律专家正在为国家第一部动物福利法起草建议稿,该法旨在制裁残酷捕杀犬只和用其他各种形式虐待宠物的行为。2009年9月,中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动物福利立法程序。在此之前,中国已有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这次立法涉及的面更广,将保护所有动物,这体现了中国立法当局对动物福利问题的重视,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该建议稿将于09年年底前提交给政府。根据新的提案,重点是动物主人要作登记并给其犬只注射疫苗。 任何严重虐待宠物的行为一经被发现,将会被处以警告或罚款,在最严重的情况下还将被判入狱。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常纪文(起草小组负责人)说,公众和政府都越来越支持动物权益。当问及建议成为法律的前景时,常教授说:“中国已经开始认识到动物福利的重要性,因为它涉及经济,贸易,宗教和道德 。 前途是光明的,但今后的道路将是曲折的。 ”香港防止虐待动物协会说,起草《动物福利法》是积极的一步,如果它能得到实施,其影响将尤为明显。
“虽然我们还没有看到具体细节,但任何动物福利法都将会受到欢迎”,中国外联方案工作组副主任Twiggy Cheung说,“在大陆,你会看到很多动物受到虐待和折磨。我们为动物感到难过,同时也为人感到悲哀,因为没有东西指导人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正因为如此,一项新的法律是必要的。 ”
Twiggy Cheung认为,良好的监管可以在不大规模捕杀犬只的情况下防止狂犬病的蔓延。“法律应该涵盖动物数量控制和宠物主人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这意味着人们应该为动物接种疫苗以防止狂犬病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
2013年6月,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动物福利国际合作委员会成立。
2013年10月28日,全球领先的动物保护组织----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和中国兽医协会(CVMA)在第四届中国兽医大会上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在认可动物的健康、福利与公共卫生紧密相关的基础上,将共同推动中国动物福利教育、研究、标准以及宣传等工作。这是双方继去年签署“中国兽医动物福利教育合作协议”之后再次达成的战略合作,将为中国动物福利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劲的动力。
在本次兽医大会上,双方还共同发布了《中国兽医动物福利教育现状调研报告》。目前双方正在合力编写动物福利教材,开发培训材料。在中国兽医协会和国际组织的努力推动下,教育部日前已将《动物福利与动物保护》正式纳入普通高校的主干课程,这就意味着动物福利今后将作为高校兽医相关专业的必修课程。此次双方的战略合作将为完善中国动物福利教育体系建设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2014年5月,《农场动物福利要求猪》标准公布。该标准是中国首部农场动物福利标准,由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动物福利国际合作委员会与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起草,中国标准化协会批准发布。
D. 哪些国家出台了《禁止虐待动物法》
截至2020年,世界上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
1、葡萄牙
葡萄牙1995年的《保护动物法》第一章“保护的总原则”列举了以下四个保护原则。一是禁止所有的造成不必要的死亡、虐待、持续的痛苦或剧烈伤害等非法残暴对待动物的行为。二是动物患病、受伤或者处于危险的边沿,应该得到尽可能的帮助。三是禁止要求动物做力不能及的事情。四是濒危动物物种应该得到符合其生态系统规律的保护。可以看出,这四个总的原则是基本原则和具体调整规则结合的产物。
2、瑞典
瑞典2002年修订的《动物福利法》第2部分(关于动物管理和对待的基本规定)虽然没有用专门的条款来归纳动物福利保护的基本原则。
典型的动物福利保护基本法或者综合性法律主要有瑞典1988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丹麦1991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德国1993年颁布的《动物福利法》、葡萄牙1995年颁布的《保护动物法》等。专门的动物福利保护法律或者法令,以英国为例,该国1906年颁布了《狗法》,1930年颁布了《控制狗的法令》,1983年修订了《宠物动物法》(1951年颁布)等;以瑞典为例,该国1987年修订了《猫狗监管法》(1943年颁布),1999年颁布了《狗的饲养、销售和喂食法》,2000年颁布了《狗标记和登记条例》等。
3、英国
英国有关动物保护的法律有10多个,如鸟类保护法,动物保护法,野生动植物及乡村法,宠物法,斗鸡法,动物麻醉保护法,动物遗弃法案,动物寄宿法案,兽医法??不仅面面俱到,而且不断修订,甚至对饲养以供食用的动物,法律还规定要由专职人员实行“无痛感的”宰杀。
4、美国
美国不但制定了《反虐待动物法案》,还专门制定了《动物福利法案》,对人该给动物一个什么样的正常生存环境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5、法国
法国在1850年通过了反虐待动物法案,爱尔兰、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荷兰等欧洲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的法案。
6、德国
德国《动物保护法》强调,必须把人以外的动物列入道德关怀的范围之内,对于动物的生命,人们应该像对待在心智能力上居于同等层次的人的生命一样尊重。凡是人为给动物造成痛苦的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7、新加坡
新加坡1965年制定的《畜鸟法》是为了“防止对畜或鸟类的虐待,为改善畜、鸟的一般福利以及与之有关的目的”。
8、菲律宾
菲律宾1998年出台的《动物保护法》的主旨是,为了“通过督导及管制一切作为商业对象或家庭宠物之目的而繁殖、保留、养护、治疗或训练动物之场所,以对菲律宾所有动物的福利进行保护及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