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行拘,食用野生动物将会处以怎样的处罚呢
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行拘这件事情在网上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我们都知道对于野生保护动物来说,我国是有着非常严格的律法的,如果非法食用的话,那么也会面临非常严格的处罚,在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中,也是说到处罚标准主要分为动物价值倍数处罚和直接规定具体罚款金额,两种方式,如果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其制品的,处以野生动物及其食品价值两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罚款。
对于这名女性来说想着爆红其实是非常的正常的,但是通过这种方式来夺别人的眼球其实是非常的不应该的,我们也相信这次事件一定会给他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的,同时,也告诫我们每一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需要小心谨慎才行,如果不慎食用野生动物,那么也会面临牢狱之灾的,每个人应该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而不断努力才行,而不是选择以身试法。
B. 阿壮吃法螺判多久
5月7日,警方接到举报线索,美食博主“阿壮锅本人”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视频,并将视频发布到微博、B站等网络社交平台。目前,琼海警方已对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美食博主依法刑事拘留。
在本案里,该博主本来就是厨师,又是美食博主,在各大短视频平台拥有上百万名粉丝,其通过在社交平台发布美食视频,获得粉丝打赏、广告等收益。而这可能已不是他第一次食用法螺。有多位网友爆料,在法螺进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名录审核期间,该博主就食用过一次,且网友已轮番提醒。
法螺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买卖、食用法螺都属于违法行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理应予以法律惩罚。该美食博主公然食用法螺,将禁食禁捕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变成“美食”,被依法刑事拘留,实则咎由自取。
近年来,随着社交平台的兴起,一些美食博主为了吸引流量,无所不用其极,比如“吃播”暴饮暴食,而食用濒危野生动物,因较为少见,能够满足一些网友的猎奇心理。作为拥有百万粉丝的博主,应当为自己的言行负责,这名美食博主却以身试法,录制发布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视频,并在网络上肆意传播、炫耀,不仅触犯法律规定,还可能误导广大网友误以为法螺可以食用,从而不利于对法螺的保护,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网络社交平台不能成为滥食野生动物等不法行为的“秀场”,涉事美食博主因食用法螺被依法刑事拘留,给所有美食博主敲响了警钟。网络不是法外之地,通过不法行为来吸眼球、赚流量,打错了算盘,最终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而对于短视频平台等网络平台来说,也要尽好管理责任,加大对滥食野生动物等违法内容的清理,叫停低俗内容、违法违规内容。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还要加强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力度,加大对涉野生动物犯罪的打击力度,对涉野生动物犯罪实行“全链条打击”等。通过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形成各方合力,才能更好地净化网络空间,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
C. 吃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判多少年
吃二级保护动物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被罚款,但如果当事人是为了吃二级保护动物而捕杀的,则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根据法律规定,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D. 吃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要判几年
法律分析: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 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刑拘,食用保护动物会有哪些后果
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刑拘,食用野生动物产生的后果很严重,具体的处罚方法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些地方是非常严格的,一般来说就是赔偿食用该野生动物的经济损失,有些地方甚至会将经济处罚开到了十倍以上,那么罪行更加严重的就会被刑拘。
食用国家保护动物的处罚力度各个地方都不一样,但是基本上都是以罚款为主,按照该野生动物应该有的价值去处罚,有的地方甚至将处罚加大到了十倍。但是情形恶劣的,会被处以刑拘。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行动起来。
F. 捕杀二级保护动物判几年
法律分析:捕杀二级保护动物的判刑标准一般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G. 吃二级保护动物判多久
法律分析:如果只是吃不涉及到犯罪,但各地有条例规定的,这属于违法行为,会处以罚款。捕杀才涉及到犯罪,可能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该罪名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1)本罪的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陆生和水生的野生动物。而后者对象为陆生的一般野生动物。(2)本罪表现为未经合法许可擅自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进行猎捕、杀害,情节严重的行为。要按照保护级别量刑,杀害2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杀害3级保护动物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独判处罚金。目前,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处罚针对是盗捕者和经营者。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H. 阿壮锅判多久
法律分析:2021年5月7日,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线索举报,一名微博名称为“阿壮锅本人”的博主录制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法螺”的视频,于5月6日发布到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
潭门海岸派出所立即开展调查,查明该微博博主邹某壮,男,35岁,海南省昌江人,系厨师兼美食博主,并迅速传唤邹某壮和购买“法螺”的吴某清(男,福建人,46岁)到所配合调查。琼海警方对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嫌疑人吴某清、邹某壮、符某业等3人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三十条 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I. 阿壮锅吃法螺判多久
法律分析:目前还没有判刑,只是拘留,但是根据《刑法》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条 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J. 博主食用二级保护动物法螺被刑拘,他是法盲么
随着短视频平台不断兴起,滋生了很多“网红”或者“吃播博主”,他们为了引起多人的注意,总是能做出奇奇怪怪、匪夷所思的事情,而最近,一个吃播博主竟然把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端上了餐桌,还拍成短视频供人欣赏。而这件事情受到了许多网友的批评。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希望还在进行这些黑色勾当的人们能够止对国家保护动物的捕杀,不然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