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检疫证明在哪里开
检疫证明在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证明。当地动物疫控中心(或兽医站)免疫狂犬病并获得免疫证明。如果之前曾免疫过并有免疫证,在免疫有效期内。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下属兽医站)开具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拿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到派驻机场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盖个监督检查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十一条
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运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还应当同时提交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批准的《跨省引进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审批表》。
申报检疫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⑵ 宠物检疫证在哪里办理
宠物检疫证明在当地动物检疫站办理。有效期为3到5天。在办检疫证明前,要带宠物打好疫苗,并带上免疫证去办检疫合格证明。如果找不到动物检疫站,可以到当地的宠物医院进行代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一种,共有两类四种。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第十二条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检疫申报后,应当派出官方兽医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⑶ 狗狗检疫证明怎么办理
怎么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各位铲屎官,也避免各位宠物主因为不了解检疫证办理流程而疲于奔走,爱淘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办证攻略:
第一步:为宠物接种狂犬疫苗。
带上宠物前往你们所在城市各区(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所、动植物防疫检疫站或有合格授权委托资格的宠物医院,为宠物接种狂犬疫苗;
第二步:办理《免疫证》。
为宠物接种完毕,可以直接现场办理《免疫证》。
《免疫证》上能够体现出免疫单位、免疫地点、免疫时间等信息。
如果你的宠物已经接种过狂犬疫苗,但还没办理《免疫证》,可以根据各个城市的要求,先办理《免疫证》。
将狗狗带到宠物医院接种完疫苗,并按照宠物医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免费办理,隔段时间去宠物医院拿免疫号牌;拿好免疫号牌(免疫证),带上你的宠物和运输容器,去动物检疫所去办理检疫证,可能会有几块钱的工本费
⑷ 办动物检疫证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动物检疫证明需符合以下条件。
1.提前申报:一般提前3天。
2.提供动物免疫记录:动物已佩戴了农业部统一的耳标。
3.临床检查健康。
4.没有动物疫情:生产地没有发生动物疫情。
5.项目检测:如果为种用动物,需进行相应的实验室项目检测。
⑸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如何办理
法律分析: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办理流程:
1、申请人申报检疫。动物产品、供屠宰或者育肥的动物提前3天申报;种用、乳用或者役用动物提前15天申报;因生产生活特殊需要出售、调运和携带动物或者动物产品的,随报随检。
2、动物卫生监督所接到申报后,派2名以上动物检疫人员到现场实施检疫。
3、检疫合格的动物或动物产品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加施检疫标志。
4、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按有关规定处理。
5、检疫存根归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四十二条 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第八条 下列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前,货主应当按规定时限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一)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
(二)出售、运输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应当提前15天申报检疫。
(三)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相关易感动物、易感动物产品的,货主除按规定向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外,还应当在起运3天前向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九条 合法捕获野生动物的,应当在捕获后3天内向捕获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第十条 屠宰动物的,应当提前6小时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急宰动物的,可以随时申报。
⑹ 狗的检疫证明怎么开
先取得宠物免疫证
将宠物带到宠物医院接种完疫苗,并按照宠物医院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免费办理,隔段时间去宠物医院拿免疫号牌。
注意事项
1.开具检疫证明需要由宠主提供航班号或者列车车次的。
2.检疫证明是有有效期的,最长不超过7天,注意一下时间问题。
3.如果大家回程时要把宠物再一起带回来的,那么是不需要重新去当地的动物检疫部门开具新的检疫证明的。只用之前开具的免疫证明就可以了。
4.某些地方对犬类的检疫是需要提供犬只准养证的,宠主要记得提前咨询,如果需要也好提前办理。
5.该宠物医院开出的免疫证明是否可以得到相关检疫部门的认可。
6.要注意免疫时间,检疫部门对免疫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不是当天开出免疫证明就可以立马去开检疫证明了,最少要与免疫日期间隔21天才可以。
7.办理检疫证的时候,最好要先买好票,并且明确这趟班次是允许带宠物的(不知道就打电话问工作人员吧),检疫证是有时效的,最长7天!
动物的国内托运和出国托运,在开检疫证条件方面还是有一些区别的。我国国内托运,只需要提供临床检查和免疫证明就可以了。可出国托运程序就要复杂一些,需要去省市级的动物疫控中心进行血检,而且每个国家对血检内容的要求也有不同,所以最好先打电话咨询一下。如果对某些疾病的免疫抗体有要求,主人要记得至少提前21天带宠物去正规的有资质的宠物医院进行相应的免疫注射。
办理检疫证
拿好免疫号牌(免疫证),带上你的宠物和运输容器,去动物检疫所去办理检疫证,可能会有几块钱的工本费。
⑺ 办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要办动物检验检疫证明需要的资料为注射日期起程日不超过30天的《狂犬病免疫证书》;带上所需材料后,检疫部门会对动物进行抽血化验,经检查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将签发有效期为3-5天的《活体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法律依据:《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官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与国家质检总局确认的检验检疫证书格式和内容对向中国输出的水生动物出具检验检疫证书。
⑻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在哪里办理
到哪个部门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可以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办理流程:
1、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
2、到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指定兽医机构进行检测,并交纳检测费用;
3、持兽医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到当地的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办证。
(一)动物检疫审批
1、来自非封锁区或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养殖小区)、养殖户;
2、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3、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
4、动物临床检查健康;
5、需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6、种用、乳用动物须符合相应的动物健康标准;精液、胚胎、种蛋的采集、移植、消毒记录完整,其供体动物符合相应的动物健康标准;
7、跨省调运种用、乳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先取得输入地省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审批同意;
8、农业部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
1、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后,需要直接在当地分销的:
(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2)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且无腐败变质。
2、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到达目的地,贮藏后需继续调运或者分销的
(1)提供原始有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检疫标志完整,且证物相符;
(2)在有关国家标准规定的保质期内,无腐败变质;
(3)有健全的出入库登记记录;
(4)农业部规定进行必要的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一种,共有两类四种,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即A类和B类,动物和动物产品。具体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适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适用省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动物产品。
⑼ 检疫证明怎么办理
检疫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提前申报,一般提前3天;
2、提供动物免疫记录,动物已佩戴了农业部统一的耳标;
3、临床检查健康;
4、生产地没有发生动物疫情;
5、如果是种用动物,需进行相应的实验室项目检测。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活体动物运输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托运人应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动物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以保证动物不携带传染性疾病。
动物防疫合格证所需要的手续、材料、相关文件如下:
1、申请人填写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法人代表证明或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3、饲养场所在地用地证明复印件;
4、经营加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承租协议复印件;
5、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防治人员畜牧兽医专业毕业证或结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每人1份;
6、有关动物防疫制度书面材料;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包括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以及病死动物、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第四条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一类疫病,是指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对人、动物构成特别严重危害,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等措施的;
(二)二类疫病,是指狂犬病、布鲁氏菌病、草鱼出血病等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危害,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采取严格预防、控制等措施的;
(三)三类疫病,是指大肠杆菌病、禽结核病、鳖腮腺炎病等常见多发,对人、动物构成危害,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需要及时预防、控制的。
前款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动物疫病发生、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及时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并予以公布。
人畜共患传染病名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野生动物保护等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⑽ 动物检疫证明去哪里办
法律分析:一般是去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点去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三十条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县级人民政府和乡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农村地区饲养犬只的防疫管理工作。饲养犬只防疫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四十九条屠宰、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以及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前,货主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接到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官方兽医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实施检疫的官方兽医应当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对检疫结论负责。动物饲养场、屠宰企业的执业兽医或者动物防疫技术人员,应当协助官方兽医实施检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