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宁夏回族自治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2022修正)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净化、消灭重大动物疫病,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运输以及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是指具有天然屏障或者采取人工措施,在一定期限内没有发生国家规定的一种或者几种动物疫病,并经国家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估验收合格的区域。第四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和管理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标准、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开展。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工作。
财政、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商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第二章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建设规划,明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范围和类型,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八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规定期限内没有发生规定动物疫病;
(二)具有健全的畜牧兽医工作体系;
(三)具有天然或者人工屏障保障体系,具备对动物、动物产品流通环节的监管能力;
(四)具有健全的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情信息、动物卫生监督信息网络体系;
(五)具备对规定动物疫病、动物产品可追溯能力、应急反应能力和综合防控能力;
(六)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七)畜禽标识佩戴率、产地检疫率、屠宰检疫率、上市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持证率和检疫标志使用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八)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应当设置缓冲区,强化对规定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并对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流通监管,防止疫病传入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必要时,可以在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内设立监测区,强化对规定动物疫病的监测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流通控制。
缓冲区和监测区具体范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拟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第十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主要公路和饲养、交易集中区等明显位置,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设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警示标志。第十一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的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承担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的初评。
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由自治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初步评估合格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报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估。第三章规定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控制第十二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对规定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按照规定动物疫病的分类、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方案。第十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和管理需要,增加强制免疫病种,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强制免疫效果进行监测。第十四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对经强制免疫的猪、牛、羊等动物,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建立免疫档案,加施畜禽标识,依法使用兽药和饲料,实施可追溯管理。第十五条动物饲养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条件规定,并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有关场所,其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经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规划布局、设施设备和管理制度。
经营动物、动物产品的集贸市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条件规定。
② 防疫知识宣传内容有什么
防疫知识牢记预防措施:
1、防控六坚持:坚持科学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保持手卫生,做好健康监测,做好饮食卫生,做好日常清洁消毒。
2、坚持做好个人防护,出门随身携带口罩。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需要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等情形下应及时戴口罩。
3、预防病毒传播保持手卫生,清洁双手前尽量不要触碰口、眼、鼻;咳嗽、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或肘部衣物遮掩。
4、有症状速就医,拖延只会误时机。如有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就近前往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牢记食品安全五原则:食物处理前后洗手,选择新鲜干净的食物,加工器具保持清洁,生熟分开,食物彻底煮熟。
6、疫情防控不能放松警惕,进出农贸市场、商场等公共场所应坚持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测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7、公众应坚持做好防护,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持社交距离,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护自己是对防疫的贡献。
防疫安全知识:
1、戴口罩
外出时戴口罩,与人保持距离,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在就医、拥挤、乘电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室内密闭场所,一定要戴好口罩。
2、少流动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不放松,积极响应内防输入、外防输出疫情防控基本要求,按照“三减少一加强”原则(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
3、勤洗手
很多人只记得戴口罩,但是不一定勤洗手。其实,勤洗手非常重要,而且要用肥皂或洗手液和流动水清洗双手,洗手时间长度是唱2次生日快乐歌。
4、保持社交距离
排队、付款、交谈、运动、参观时,要保持1米甚至1.8米以上社交距离,提倡非现金结算。
③ 防疫知识宣传内容是什么
防疫知识宣传内容有:
1、拒绝谣言:只送祝福,不传谣言,别让错误信息帮倒忙!
2、减少串门:关系不因距离疏离,问候到,心意到!
3、拒绝野味,不猎奇,不贪嘴,病从口入,教训牢记。
4、新型冠状病毒存在人传人,请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
5、抗击疫情,人人有责。
6、重视自身健康,做好自我防护。
7、有症状,早就医,不恐慌,不传谣!
8、省小钱不戴口罩,花大钱卧床治病。
9、要听晚辈好言劝,不戴口罩万人嫌。
④ 2022年平阴县基层动物防疫与畜产品质量安全防管员干什么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主要从事动物采血监测、到动物养殖场(户)对猪、牛、羊、禽等开展免疫注射、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疫情测报、规模饲养场监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等工作。
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⑤ 2022年平昌农业农村局关于村级动物防疫员有政策吗
平昌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缓解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严重不足的矛盾,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川农函〔2020〕649号)要求,平昌县采取三项措施加强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显着。
一是高度重视,公开选聘。2020年8月通过县人民政府批准,县农业农村局制定方案,委托三方代理机构招募,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择优录用、严格考核”方式选拔17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及时开展上岗培训,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特聘动物专员购买服务协议》,一年一聘用。经费来源为中央财政专项拨款,劳务报酬标准为3万元/年。
二是明确职责,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县动物疫控中心具体管理考核、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协助管理,制定了《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进行绩效考核。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签订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购买服务协议,下达防疫服务任务,开展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办事处)畜牧兽医站负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日常管理,协调解决工作及后勤保障具体问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负责完成辖区指定的动物强制免疫、监测采样等专业技术服务,开展村级防疫员和乡村兽医结对帮扶和养殖场(户)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是严格技术培训,强化特聘服务。一年来,县疫控中心开展了政策法规、强制免疫技能、畜禽监测采样和执业兽医等业务培训,全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遵纪守法,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按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任务。在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病种强制免疫、监测报告、兽医临床诊治和养殖技术服务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检查考核,全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质量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疫服务满意率达100%,无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发生。
⑥ 乡镇畜医检疫工作人员2022年勤政六面承诺是什么
六面承诺如下。
(1)组织领导到位,镇人民政府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任成员的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地安排部署了重大动物防控工作。(2)宣传发动到位,为保障强制免疫工作的顺利进行,春、秋两防前期采用当场向农户讲解,发送短信,播送和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多方位防疫知识宣传,消除了农民群众的疑虑。(3)进村入户到位,积极开展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坝区集中15天和山区集中30天时间进行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全面免疫工作。(4)免疫注射到位,坚决执行“五不打”(肥、孕、仔、弱、病不打)的政策。(5)免疫反响处置到位,对产生免疫反响的牲畜积极进行治疗,对死亡牲畜进行登记并予以补偿。(6)报表及档案整理到位,采取了猪、牛、羊、家禽疫苗预防注射免疫接种和防疫档案录入一并进行的工作方式。
⑦ 疫情宣传标语2022
2022年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如下:
1、防护人人都做到,家园明天更美好。2、坚定信心战疫情,同舟共济筑防线。
3、在疫情中坚守初心,在防控中担当使命。4、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勤洗手,多通风。
5、重视自身健康,做好自我防护。6、口罩要戴好、心态调整好、身体锻炼好、卫生保持好。
7、坚持健康的生活方式,外出做好验码测温,注意保持1米线的社交距离。8、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强大合力,坚决抗击疫情防控攻坚战。
⑧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2022修订)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诊疗、净化、消灭,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定办理。
经检疫合格作为食品的动物、动物产品,其卫生检验、监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办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动物防疫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健全动物防疫体系,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群众做好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村(居)民委员会予以协助。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易感染人群的监测、防治、宣传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疫情处置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动物源性食品流通、餐饮环节监管等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第五条县级以上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动物防疫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等工作。
县级以上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净化、消灭等技术工作。第六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以及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贮藏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做好免疫、消毒、检测、隔离、净化、消灭、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相关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动物防疫知识的宣传。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在动物防疫、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为动物防疫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对因参与动物防疫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者抚恤。第二章动物疫病的预防第九条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卫生健康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本省的动物疫病风险评估,根据动物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和调整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第十条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制定并组织实施本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接种,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监督检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十一条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义务。对动物实施强制免疫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免疫密度和抗体水平;对未达标的,应当及时实施补充免疫接种或者强化免疫,保证免疫动物符合免疫质量要求。第十二条动物强制免疫实行畜禽标识和档案管理制度。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动物防疫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实施免疫接种的动物加施畜禽标识,建立免疫档案,上传动物免疫等防疫信息,保证可追溯。
畜禽标识由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免费供应。第十三条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
设区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省动物疫病监测计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按照国家和本省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对动物疫病的发生、流行等情况进行监测,并实行动物疫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工作机制,根据野生动物疫病流行特点和地理环境等特征合理设置监测站点。林业、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等工作,并定期互通情况,紧急情况及时通报。
⑨ 动物防疫实行什么方针
法律分析: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法。
第五条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⑩ 动物防疫法2022年更新了吗
动物防疫法2022年更新了。动物防疫条例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建立起动物疫病隔离墙,条例增加动物调运管理专章,规定了入省动物查验等规定,特别明确生猪运输途中不得销售、调换或者无正当理由转运。就规范养犬等动物防疫领域作出规定。动物防疫不仅事关公共卫生安全。
新旧版动物防疫法对比
新法强化了动物疫病净化,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监管以及地方政府属地管理三方责任,新增了18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更大、覆盖更广。新增对未按规定对饲养的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动物、动物产品的运载工具等不符合规定的动物防疫要求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