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什么软件或网页可以查到全国的学校(不管本科或专科,艺术类的)
无论是要查询全国的本科,专科和艺术类学校资源,还包括自考和成人院校招生也都可以在全国高等教育信息网站的网页上查找学校和学生的信息。不需要另外的软件。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主办,由中心控股的学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办。 学信网是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网站、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和调剂指定网站。学信网是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指定的电子政务平台,网站依托中心建立的集高校招生、学籍学历、毕业生就业和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一体化的大型数据仓库,开通“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高校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等平台,开通学历查询系统、在线验证系统、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和录取检查系统、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历认证网上办公系统等20余个电子政务系统和社会信息服务系统。
2. 湖南:湘南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湖南:湘南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及生源地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湘南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5”,英文名称为“Xiangnan University”(缩写为“XNU”)。
第三条 湘南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校本部驻地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即王仙校区(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和北湖校区(郴州市北湖区人民西路25号)。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郴州大道889号湘南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邮政编码:423000;招生咨询电话:(0735)2653053、2653178(专线)、2653052、2653055、2653189(备线);监督电话:(0735)265303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网址: https://www.xnu.e.cn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做好录取工作和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创新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规定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录取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校发展规划、办学实际、生源分布、就业情况和科学发展等综合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合理、规范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条 招生来源计划经湖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后,分发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通过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布。学校各类招生计划(含公费师范、免费医学、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班等)均按规定进行编制、公布和调整。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一条 湘南学院经教育部批准,面向全国招收篮球、足球高水平运动员,学校每年制定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水平运动员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确定合格入围名单,在学校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相简昌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二条 学校亏咐埋按规定在五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艺术专业测试,确定专业成绩合格入围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报教育部备案。专业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学校录取考生时,实行非平行志愿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分别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和105%以内视生源情况确定销蚂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
第十四条 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学校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或有考生专业不服从调剂退档,剩余计划将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在实施高考改革的地区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要求、填报志愿安排、投档规则、同分排序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艺术专业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艺术考生时,专业成绩认可省统考成绩,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要求、投档和录取规则均按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学校组织了音乐、舞蹈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的贵州、河北、甘肃、山东和山西省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专业成绩须校考和统考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综合总分排序拟录。音乐、舞蹈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总分=高考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若综合总分相同,再按专业校考成绩排序。招生计划优先满足第一志愿校考生源,在第一志愿校考生源不足且计划不能调整时,经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认可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考生专业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线后,按专业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排序拟录,若专业成绩相同,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在学校没有组织艺术专业校考的地区专业成绩认可省级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考生。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专业统考成绩排序拟录。④艺术考生外语不单独限分,文化成绩(含政策加分)确定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专业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拟录排序规则:①在湖南省录取体育专业考生时,体育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和投档规则均按执行湖南省统一规定执行。②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体育考生时,考生文化成绩、体育专业成绩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体育专业成绩排序拟录,若体育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语、数、外成绩排序。③经我校专业技能测试入围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专业技能测试(无统一测试的除外)和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文化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填报高考志愿,按学校专业测试成绩排序拟录。
第十八条 学校面向郴州地区考生招收高中起点本科层次的公费师范生、面向湖南农村考生招收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志愿填报要求、投档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和湖南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拟录专业。使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管理系统院校子系统”,按“高考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规则设置自动分档。第一步,分科类(或专业组)将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降序排序(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第二步,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逐一拟录专业;第三步,按照高考分数排序、专业志愿拟录完后,对所报专业均无法满足且专业服从调剂和没有填报专业志愿的考生,再按投档成绩排序,优先安排与其专业志愿相适或相近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部分医学、艺术、师范、体育和理工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明确要求,所有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拟录专业时严格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严格按照以上文件要求选择专业,对未按规定选择专业而造成后续深造和就业困难的,责任自负。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校英语专业的考生,限其参加全国文化高考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二条 学校面向湖南招生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志愿填报要求、资格审核和投档规则按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方式缴纳学杂费。学校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教育厅和财政厅核定标准,按学年进行收费,各专业收费标准在湘南学院计划财务处网站( https://cwc.xnu.e.cn/ )、新生入学须知和张贴栏上公布。
第二十四条 为了确保每一个诚信而勤奋的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学校建立了包括奖、贷、勤、助、免、补、减等多渠道的资助体系,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克服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顺利完成学业。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当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达到学校毕业条件者,可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符合《湘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条件者,经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初审,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学校授予学士学位。同时修满辅修专业学位学分,符合“辅修学位”规定的,授予相应辅修学位证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在本章程之前发布的招生宣传资料,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之规定与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不一致时,按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适用于本校普通高校本科招生工作,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3. 有哪些高水平高校不在阳光高考招生而是在校网上报名
关于有哪些高水平高校不在阳光高考招生而是在校网上报名相关资料察橘如下
大部分高水平报考是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如果在阳光高考平枯前台上报名一般最多只允许报名三所;部分学校也会有其他数量要求,如两所或五所,具体限制几所在报名时会提示。(超过限制数量系统提示无法再报名更多学校)
2、目前已经有14所学校确定在阳光高考网上进行报名,分别是北京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东北电力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昌航空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北工业大没没清学、浙江财经大学。未来也会有更多的学校将在阳光高考网中报名。报名系统开启后,考生们可登录系统选择报名学校查看报考数量限制。
4. 阳光高考官网提前批次录取有哪些院校
1、 提前批次一般包括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体育类等几种类型。而文史类或理工类的考生又可以在提前批次录取的军事武警院校、国防生、免费师范生、公安、司法、安全、海关、航海院校(专业)以及香港中文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等几个方面加以选择。
2、 “提前批次”录取的院校是要求严格体检的,而且大部分“提前批次”的院校对高考成绩的要求也较高。考生填写了“提前批次”的院校,如果没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但是,如果考生已被“提前批次”闭凯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一般可分为以下七大类:
第一类:军事院校、军事院校无军籍学员计划、国防生计划(本科);比如:国防科技大学、解放军电子工程大学、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理工大学等。
第二类:公安、政法院校或专业(本、专科);比如: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北京人民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
第三类:航海院校或专业(本、专科);比如:大连海事大学、上海海事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青岛远洋船员学院、武汉理工大学航海学院等。
第四类:师范院校或专业(本科);比如: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等。
第五类:体育类提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体育类提前录取民山高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比如: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等。
第六类:艺术类提逗态尺前录取公办本科院校、艺术类提前录取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院校;比如: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美术学院、上海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西安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
第七类:其他院校(本、专科)。包括国际关系学院(北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外交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上海海关学院等。
5. 艺术类职高学校有哪些
艺术类职高学校有哪些:
1、河北艺术职业学院;
2、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3、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
4、广东省外语艺术埋盯职业学院;
5、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
6、浙江艺术职业学院;
7、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
8、河南艺术职业学院等。
如何挑选大学:
1.考量大学的文化底蕴。
什么样的大学才是好大学?不同的人液腊因为评判标准不同,自然会得出不同的答案。已达成共识的是:一流大学仅有过硬的硬件还不够,还得有悠久的历史、深厚 的文化等“软实力”,这也是决定大学高度的因素之一。
目前官方没有对大学进行排名,但对拥有研究生招生资格的 一些学科进行了排名,一般五年举行一次,最新公布学科排名时间为2012年。三是看国家特色专业数。目前已经公布了七批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考生可登陆教 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查询。
3.考量大学的科研实力。
大学的首要职能就是育人,而育人就需要有强劲的学科实力、科学的培养计划和良好的办学环境,还有科研项目与成果。因此,要想了解一所大学,不妨搜集一些其学科发展、科研建设等方面的数据来作为参考。
4.考量大学的师资力量。
良师,不仅能给学生传授专业知识,使他们成为专业领域的人才与专家,其与众不同的修养与气质,也将对正处于人格形成关键期的大学生产生重要影响。在选择大学时,学校是否有一批高水平的专家学者、师资力量处闹液滑于哪个水平等,都是考生和家长参考的因素。
6. 阳光高考官网湖北省提前批有那些学校
很多。
湖北高考提前批大学有西北工业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北京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华南农业大腔枣差学、南昌岩基大学伍皮等。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是为配合全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专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开通的权威性、专业性平台。
7. 2021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考 网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2021年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章程内容整理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公办高等艺术职业院校,以普通高中、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为招生对象,以培养从事艺术表演、创作、文化事业管理、影视传媒工作的艺术实用人才为目的,目前是河南省一所省级公办艺术类院校。
学校现有两座校区,分别位于郑州市郑开大道132号和郑州市文化路79号,总占地面积54.9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7.7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资产6045万元,图书馆藏书49.63万册。多媒体教室、网络实验室、演播厅、报告厅、体育馆、运动场、琴房、练功房、画室等设施一应俱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校本部教职员工613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人数318人。教师队伍中既有老一辈艺术教育家,“双师型”教师,又有富有创新精神的中青年教师。
学校专业设置齐全,下设音乐、美术、戏曲、舞蹈等11个二级学院、2个教学部,开设有50多个专业(含方向),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1000多人。学校音乐学院是河南省优秀传统文化“河南坠子”传承基地,戏剧学院“戏剧影视表演”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通过教育厅审批。
学校是河南省高等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豫剧大师、人民艺术家常香玉先生曾亲任学校校长。豫剧表演艺术家王惠、刘忠河、汪荃珍、孟祥礼、杨帅学,影视演员丁岚、张立、李光洁、蒋欣,歌唱演员李娜等都曾就读于我校,并在各自领域为繁荣当代文化艺术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办学性质、办学层次及学习形式】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学制三年,招收中等艺术学校、职业高中、普通高中毕业生,为社会培养从事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创作与实践、大众传媒工作的高等实用人才。
三、【招生条件】
1、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河南省表演类省统考合格证;
4、报考时尚表演与传播专业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80厘米;
5、学校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6、考生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
四、【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河南省物价局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规定,根据豫发改收费桥睁[2020]456号文件规定,理工类学费4200元/生·年,文史类学费3700元/生·年,艺术类学费6000元/生·年,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18000元/生·年,住宿费800元/生/年。
五、【录取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2、河南省播音主持类、编导制作类、表演类、舞蹈类、书法类考生:我院播音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舞蹈类(含国标舞)、书法类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携数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均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河南省音乐类考生:我院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戏曲音乐、曲艺表演、录音艺术与技术、现代流行音乐、专业,根据考生高考后填报我院的志愿,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省定专科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主科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课总成绩相同,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从高辩消首到低录取;语文成绩相同,按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大综合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河南省美术类考生:我院美术类各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平行志愿录取方式。
5、河南省空乘类考生:报考我院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具备河南省艺术类统考表演专业合格证;该专业按照文化课成绩投档后,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表演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河南省普通类考生:我院各普通类专业(不包含空中乘务专业),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
7、河南省对口招生类考生:我院对口招生类专业,按照当年考试成绩分专业类别,由省招办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学生志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平行投档,学校择优录取。
8、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9、录取的学生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就读,学生入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电子注册的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大专学历。
10、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我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前教育、文化产业经营与管理是与韩国仁荷大学合作办学。
六、【艺术专业成绩认定办法】
执行河南省招办的招生政策,使用河南省艺术类统考成绩。
七、【奖学金及勤工助学】
家庭贫困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生助学金等,同时学院还设有各类奖学金。
另外,学院还设有勤工助学岗位、新生“绿色通道”,积极帮助贫困生申请助学贷款。
八、【联系咨询方式】
学院全称:河南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132号
邮编:451464
学院网址: http://www.hnyszyxy.net/
招生咨询电话:0371—60867529,60867601
传真:0371-60867529
九、注:
1、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3、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十、招生专业
8. 海南师范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海南师范大学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是海南省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是中宣部批准的首批部校共建新巧饥闻学院高校。
学校前身可以追溯到清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的琼台书院;1949年秋正式创建海南师范学院,是海南第一所公办高校;1952年在高等学校院系调整中更名为海南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恢复海南师范学院建制;1999年与海南教育学院合并,成立新的海南师范学院;2007年更名为海南师范大学。2009年海南省政府将学校列为省重点大学进行建设。2015年学校被列为海南省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至今,已为社会培养了18万名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学校现有龙昆南和桂林洋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3100亩。现有23个学院(其中本科教学学院21个),65个本科专业,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具有完整的本、硕、博及博士后人才培养体系。现面向全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招生,在校学生2万余人,已从单一师范院校向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奋进!
学校师资力量较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卓有成效,科研水平稳步提升,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不断加大。图书馆有丰富的纸质、电子图书资源,数据库36个,海南地方文献和古籍馆藏量列全省第一。学校入选教育部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是海南省唯一送选参评50所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的学校。学校具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资格,学生就业率92%以上,多年保持海南公办高校第一。学校更多详细情况可查阅海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hainnu.e.cn/。
二、学院简介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现有美术学、绘画、书法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等六个本科专业,其中绘画分设多个专业方向;具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美术学、设计学,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美术)、艺术硕士;艺术设计(现分为视孝大返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美仿姿术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色彩》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花鸟画》课程为省第二批高校精品在线开放课程。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实力雄厚,现有教师70余人,他们分别毕业于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等全国重点艺术院校,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4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3人。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000余人,是海南省艺术人才培养、培训重要基地之一。200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基于黎锦文化传承的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16年主办国家艺术基金“全国黎锦艺术设计人才培养”项目。2019年美术学院承办中国高校美术教师教育联盟·2019海口论坛。学院教师近年来共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出版着作、教材、画册百余部,理论研究硕果累累。有数百件设计成果被企业采纳,对国家和海南省的经济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美术学院现拥有苹果实验室、环艺实验室、服装实验室、陶艺实验室、版画制作实验室、模型实验室、视觉传达实验室、国画临摹实验室、数字媒体实验室、黎锦织造实验室、综合材料实验室、木工实验室、家具产品设计实验室等多间专业实验室,最大实验室面积160平方米,实验室总面积达2000余平方米;实验室拥有苹果电脑、激光切割机、大型木工雕刻机、绷网机、丝网印刷机、电窑、拉坯机、黎锦织造机、高清单反相机、图形工作站、专业机房电脑等各类先进的专业教学设备,设备总价值达755万元,极大地满足学院各专业综合实践教学需要。
美术学院师生参加各类科研、教学、创作比赛活动,成绩显着。在美术、书法、设计创作中,先后有数百件作品参加国家、部级展览,百余件作品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部分作品被中南海、毛主席纪念堂、中国美术馆等收藏,多件作品参加全国美展、设计展、书展,人民大会堂海南厅的国画、海南航空标志、博鳌亚洲论坛标志及其视觉形象、纪念建国天安门大型彩车设计、三亚国际旅游品牌形象设计均由美术学院教师设计。近几年,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中60余人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如:中国计算机设计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全国藏书票暨小版画艺术展入围奖、优秀奖等;30余人次获得省部级奖项,如:海南省艺术设计优秀作品展-暨西海岸环境主题设计作品展金奖、银奖、铜奖;海南省第六届大学生艺术展演艺术作品类(美术、绘画、书法、设计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互联网+中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海南赛区银奖等;80余人次学生作品入选省部级以上作品展,如: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全国行书作品展入展等。
美术学院积极探索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准。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温彻斯特艺术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该项工作目前在稳步推进。在与上海同济大学中意学院达成课程交流协议的基础上,学院选派学生赴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进行了短期的研修。这些活动增强了学院与国际艺术院校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为学院深化国际化办学奠定了基础。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设在龙昆南校区,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4个本科专业,其中音乐学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有2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点: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艺术硕士;音乐与舞蹈学被遴选为校级特色培育学科。学院是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南海研究基地、海南民族艺术传承创新基地,现已发展为教学、实践与科研为一体的综合性办学实体机构。
学院建立了一支学缘结构合理、学历层次较高、职称比例协调,敬业进取的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59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3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36人,硕士生导师14人。近五年,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主持省部级课题20余项,举办专场音乐会、各类文艺演出200余场。学科总体水平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尤其在黎族音乐研究与实践、音乐教师教育等领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学院拥有中外乐器103件、钢琴103架、雅马哈三角钢琴11架,价值190万斯坦威九呎演奏琴1架,琴房100间、排练厅5间、多媒体标准化教室7间;130平米的舞蹈教室5间,数码钢琴教室3间;并拥有设施完备的专用音乐厅及先进的录音棚。
音乐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900余人。近年来学生在艺术实践成果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全国第四届大学生艺术展演中,学院蓝韵合唱团合唱作品《捡螺歌》、舞蹈作品《耕海人》分别获得合唱专业组一等奖和舞蹈专业组一等奖,原创舞蹈《耕海人》还获得“优秀创作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全国第五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学院合唱作品《新编赶鸟歌》荣获一等奖并在闭幕式上演出,舞蹈作品《南海前哨》和器乐作品《节日序曲》获得了二等奖。学院蓝韵合唱团应爱沙尼亚文化部和“第四届爱沙尼亚流行合唱节”组委会邀请参加了该合唱节,受到当地观众的好评。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朝闻天下》对此进行了深入报道。学院师生参加了由学院和海南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作的歌剧《南海哩哩美》的演出,该剧已经被列为海南省“中国梦”主题文艺创作重点项目,并被定位为第十一届中国艺术节的重点项目,获得海南省专业艺术最高政府奖“海南省文华奖”、2014-2016年度海南省优秀精神产品奖(海南省“五个一”工程)。由文化和旅游部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12届全国舞蹈展演中,学院青年舞团携《南海前哨》精彩亮相,是海南省唯一入选本次全国展演的优秀舞蹈节目。“珠江•恺撒堡钢琴”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中,学院2015级音乐学专业金攀、廖昕祺、殷钰佳三位同学组成的代表团获得团体三等奖,金攀获得个人全能一等奖、自弹自唱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廖昕祺获得个人全能三等奖、歌唱与钢琴伴奏单项奖、微课评比单项奖。
2018年海南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成立,乐团是海南省首支编制齐全的大学生交响乐团,由知名指挥家、教授侯润宇担任艺术总监、指挥,德籍华人音乐家、教授魏进复为艺术顾问,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曹时娟担任团长,62名演奏员均是音乐学院的青年教师和管弦乐专业在读学生。
此外,学院组建的大学生艺术团也多次远赴泰国、新加坡、台湾、俄罗斯、白俄罗斯、爱沙尼亚进行艺术交流活动。随着对外交流活动的广泛开展,学院建立了以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意大利米兰威尔第音乐学院为首批“本、硕”联合培养的合作学校,即考入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的学生,能够达到对方合作院校的专业要求,各项表现突出,学院将选派赴境外进行硕士阶段的学习,达到合作学校毕业要求的可获得国外硕士学位、学历。
2020年学院将继续推进音乐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拟从2020年报考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声乐)及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的学生中试点选拔6名基础好、能力强,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享受每学年8800元/人奖学金(四年合计奖学金总额高达35200元),联合省外高校,打破传统单一的课堂授课形式,形成课堂教学、课外讲座、专家教学、社会调查、艺术实践为一体的培养模式。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设在桂林洋校区。学院有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三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两个文史类专业,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艺术硕士(广播电视方向)两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点。2013年12月经中宣部批准,学院被列入全国10所由地方党委宣传部和学校共建的试点学院之一。学院现有在职教职员工41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12人,有博士学位教师15人,多位教师是海南影视家协会的理事,是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聘请的电影电视剧审批评审专家,也是省内电视台的影视剧审片专家。
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744人,研究生38人,留学生10人。办学以来,为社会输送新闻传播、影视制作人才1150余名。学院非常重视与业界和国内外学界的交流,聘请了影视界多位着名人士进学校担任兼职教师;举办多场专业的大型活动,如北京电影学院联合举办国际大学生电影展演活动;与俄罗斯圣彼得堡电影电视大学联合开办影视编导本科专业等,为学生的专业学习提供了良好机会。近四年,学院学生共获得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微电影一、二等奖、国家计算机大赛微电影二等奖、
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三等奖、“美丽乡村”国际微电影大赛全国十佳、海南省文联
“DV看海南”微电影大赛二等奖等国家、省、校级专业比赛奖项700余人(次)。
2016年经海南省委宣传部批准,学院设立了海南省新闻传播人才培训基地。2019年,学院与海南省文联共同设立海南影视创作研究与人才培训中心。学院有400平方米的现代媒体实验中心,还有一间400平方米全媒体交互式演播中心,设备配备超过一般省级电视台的水平;学院拥有专业高清摄录设备、高清单反照相机、航拍器材、VR设备、高清非编工作站、媒资系统、达芬奇调色工作站等专业教学实验设备,价值总额达1800万元。学院在海口市大学科技园有300平方米的学生影视剧工作坊,作为学生的创新创业平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学院在专业建设上突出培养基础扎实、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才;学科上研究方向相对集中,形成了应用、实用、特色鲜明的优势。总体目标是为社会培养高级应用型新闻传播及影视制作人才,在省内有相对优势、全国同类院校中有较高地位,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强服务能力、特色鲜明、综合实力强的部校共建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三、就业前景
(一)美术学院
美术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从事美术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种设计、广告、装潢公司从事设计工作或到报社、杂志社从事美术编辑工作,以及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书法学专业毕业生适合到中、小学及各类艺术培训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在各级文博单位、文化艺术类企业、书画院等实体从事书法创作、鉴赏、编辑、管理等工作,以及在各行政部门、公务员系统担任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绘画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大专院校、美术馆、艺术馆、画院等部门工作,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与美术有关的工作。
环境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大城市的室内居住环境设计、商业空间设计等室内外设计领域公司工作,或各类设计院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研究、设计教育以及设计管理的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级各类策划、设计、制作等公司和相关单位从事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制作、市场推广、美术编辑等工作。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毕业生适合到各类服装品牌、服装服饰设计公司和工作室、服装院校、服装媒体等单位工作。
此外,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美术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0%以上。
(二)音乐学院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应到大、中、小学从事音乐教育及教育管理工作,也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音乐有关的工作。
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大、中、小学从事舞蹈教育及教学管理工作,还适合在政府职能部门、公共事业单位从事文艺宣传、群众文化等与舞蹈有关的工作。
此外,音乐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音乐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的欢迎,近年就业率达94%以上。
(三)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毕业生适合在广播电视台、网站、新媒体等传媒机构、影视制作传媒、企事业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策划、创作、编辑、制作以及宣传、管理等工作。
表演专业毕业生适合到歌舞剧团、群众艺术团体、广播电视媒体、网络媒体、影视制作公司、演艺公司、广告公司、文化传媒公司、音像出版机构、企事业宣传策划部门、学校电化教育部门等单位从事戏剧影视表演、声乐表演、舞蹈表演、影视节目策划、制作、编导及影视主持等方面工作,或到政府、企事业单位、学校从事对外宣传工作和艺术教育等相关工作。
此外,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的毕业生还可以继续攻读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毕业生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市场针对性强,深受各人才市场和用人单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达97%以上。
四、招生计划
学院
招生专业(类)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
备注
美术学院
书法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美术学(师范类)
6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绘画(非师范)
4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非师范)
10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院
音乐学(师范类)
112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合为音乐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合为舞蹈类,入学后先按大类培养,一年后进行专业分流。
音乐表演(非师范)
31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学(师范类)
3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舞蹈表演(非师范)
25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
广播电视编导(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不组织校考,使用生源省专业统考或者校际联考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非师范)
50
四年(本科)
57000元/年
表演(非师范)
20
四年(本科)
8800元/年
注:1.表中学费是2019年标准,2020年学费标准如有变化,以海南省物价局的文件为准;
2.表中计划数为拟定计划数,2020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海南省下拨的招生计划总数及学校总计划分配情况最后确定。
五、专业考试
(一)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设置现场专业校考点: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贵州、江苏。
现场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现场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费用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主项(声乐或器乐)
100
220元/人
听音
10
视唱
10
舞蹈学
舞蹈表演
自备表演剧目或组合
100
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即兴表演
(二)我校今年在以下省份使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材料远程提交系统”组织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及省份如下:
1.书法学专业:山西、山东、河北、湖南、安徽;
2.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甘肃、湖南。
实时网络视频校考相关专业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学院
招生专业(类)
实时网络视频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分值
考试时间
考试费用
美术学院
书法学
创作
100
16-25分钟
190元/人
音乐学院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声乐主项
100
4分钟
220元/人
音乐学
音乐表演
器乐主项
100
5分钟
舞蹈学
舞蹈表演
剧目片段表演
60
90秒
基本功展示:软开度、技术技巧测试
40
90秒
注: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的实时网络视频校考分为声乐、器乐两类,考生缴一次考试报名费只需参加一类的考试科目。
(三)除校考省份外,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拟在部分省份使用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录取,拟安排如下:
1.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河北、山西、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陕西、甘肃;
2.书法学专业:广西、河南、海南、四川、贵州、甘肃;
3.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河北、山西、浙江、安徽、河南、江西、湖北、广东、海南、四川;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5.表演专业:辽宁、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
6.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
六、报考条件
1.除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增加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取得高中毕业证书和会考成绩”外,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
2.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凡有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表演专业;凡有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音乐学专业;凡有重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不宜报考舞蹈学专业;报考美术学、绘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
3.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计划不分文理,则我校执行生源省的规定,文理兼招;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区分文理计划,但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艺术类文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理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艺术类理科生源不足则调整录取艺术类文科考生;若生源省艺术类专业严格区分文理计划,且不允许文理计划互调,则我校美术学、书法学、绘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表演专业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只招收艺术类理科考生。
七、专业校考报考办法
1.在我校设置了专业校考点的省份,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不得跨省考试及重复考试。
2.各省参加校考的考生均按本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在各省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考生需按照生源省相关规定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及资料报名。
3.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校考按主项分声乐、器乐两类专业校考,主项不同,专业校考科目不同,考试成绩不互通;考生按声乐类、器乐类报名缴费参加专业校考,可根据自己所报主项兼报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每类专业校考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4.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校考按舞蹈类设专业校考;考生可兼报舞蹈学和舞蹈表演两个专业,只需缴一次考试报名费,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考试成绩互通。
5.校考报名时,各类考试只需缴一次报名费且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因考生个人原因多交的考试费,我校将不退还;因考点组织管理的问题,考生某类考试参加了多次,我校只认考生参加第一次的校考专业成绩。
八、校考成绩公布及查询
1.专业校考成绩按校考总成绩分省份、类别从高到低排序。
2.各省各专业/类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划定入围考生名单。所有应试考生的专业校考成绩都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上公布。专业校考成绩公布时间:拟于4月30日前公布,如有变化将另行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请考生凭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在以上指定网址自行查询;
3.我校将按规定将校考入围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及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并在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不再邮寄专业校考合格证。
九、录取办法
1.考生须在生源地报名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文化课考试;
2.在我校组织专业校考的省份,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在文化课成绩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的前提下,取得我校在当地组织的专业校考的入围资格(如果所在省组织艺术专业统考,考生还须按照所在省规定同时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对我校未组织艺术专业校考但投放了招生计划的省份,考生需符合所在省艺术类出档条件,专业成绩采用该省当年的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如所在省未组织该专业省级统考,则使用该省该专业校际联考成绩),有志愿者优先;
3.美术学、书法学、绘画、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专业按照综合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各专业综合成绩折算规则如下:
专业名称
综合成绩折算规则
美术学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70%+专业成绩*30%
书法学
绘画
综合成绩=文化成绩*50%+专业成绩*50%
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广播电视编导
表演
声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类(舞蹈学、舞蹈表演)专业按照专业成绩,分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有志愿者优先录取,再相同则录取文化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广播电视编导(中俄合作办学)为高收费专业,只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按照填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俄语成绩的考生,如相同则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再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高者)。
十、联系方式
(一)地址及邮编
1.龙昆南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58;
2.桂林洋校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校际一号路3号海南师范大学,邮编:571127。
(二)联系电话
1.学校招生就业处:0898-65888710
2.美术学院:0898-65812670
3.音乐学院:0898-65813072、0898-65813570(传真)
4.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0898-32165561
(三)网址
1.海南师范大学:http://www.hainnu.e.cn
2.海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hainnu.e.cn/
3.海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http://msxy.hainnu.e.cn/
4.海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http://yyxy.hainnu.e.cn/
5.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http://xwmt.hainnu.e.cn/
9. 湖北省阳光高考网官方网站有哪些学校
武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阳光高考网官方网站有武哗芹汉理工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洞镇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省,简乱颤毕称“鄂”,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武汉。地处中国中部地区,东邻安徽,西连重庆,西北与陕西接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