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为什么流行音乐被认为是通俗的,艺术价值不高的
流行音乐的范围很广,普通乐迷一辈子都只能接触到其中一部分风格。有的创作者强调他做的是XX音乐,但乐迷说也是流行音乐的一部分啦(当然也不会把所有现代音乐说成流行音乐)。 “通俗”可以定义成“容易被人理解”,对于一个陌生的瓜我们看一下尝一口就能对它有个大致了解,但对于二向箔我们就看不懂,但三体人看得懂,换成流行音乐就像罗大佑-童年和田野录音、噪音之类的区别。 “通俗”也可描述成“类似作品很多,遍地一把抓”,比如我们觉得西瓜很通俗,但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西瓜,它还在这个定义下就不通俗了,换成流行音乐就像戴佩妮《爱疯了》和市面上众多平庸的情歌专辑(好辛苦写文案的人)。如果我们把“通俗”的定义确定成上面第一种,把第二种定义中的“通俗”换成“艺术价值不高”,是不是就把两件事分开了~同类作品中优秀的、有特色的,都可以认为是在此类作品上艺术性的突破。想做艺术价值高的,要么去开拓新的形式(比如第一首blues),要么把在现在某个类别的框架下把作品做好(格律诗的艺术价值高不高呢?)。而不是复杂的形式,拙劣的作品。通不通俗是个中性的评价,艺不艺术当下看来则是个带褒贬的评价,TheBeatles的作品很通俗,但你说他们的作品艺术价值不高,他们乐意接受吗~我们还是用艺术性来评价作品水准而不是作品类别吧。另外流行音乐是无法被任何一种艺术形式取代的,因为其中除了旋律还有人声的表现跟歌词呀,对于一个无法被取代的形式,我们能说其中最优秀的那一部分作品没有艺术价值吗?单就旋律而言,拿物源冲念理学家费曼打个比方,人家上能做诺贝尔奖级别的贡献,下能把大学物理教材写得通俗而有意义。严肃音乐的创作判侍者不是不能把他们的所想带给雹困流行音乐。陈珊妮-离别曲是照搬肖邦还是发展再创造呢? “流行音乐的这种低生命力是不是它艺术价值不高的体现?”关于这句话,我觉得艺术价值高、有生命力一方面会体现在作品隐藏的信息比较多,能够时听时新的流行音乐作品其实很多。
Ⅱ 举例说明如何评价音乐作品的艺术价值
音乐是表达或寄托人们感情的 " 艺术语言 ", 它比一般的语言更直接地传达情感 , 并且 , 它始终与美感结合在一起。它不受人种、民族、国家、 地域、时代、阶层、职业等的限制 , 但存在一些微小的 个别差异及各自特色。 音乐是人们抒发感情、表现感 情、寄托感情的艺术 , 不论是唱或奏或听 , 都内涵着及关联着人们千丝万缕的情感因素。即使以叙事为主的歌唱 , 音乐也并不全依靠语义来传达内容 , 而必定会用赋有感情的 " 音乐语言 " 和赋予美的因素, 来表达或烘托或寄托感情 , 即使是附有歌词的声乐曲 , 其表达感情主要的仍是音乐本身。在综合艺术中 ( 如戏剧、舞蹈、影视等 ), 也总是当需要抒发感情之时 , 就常常让音乐来负担 , 借音乐的抒情性能 , 把情感表露出来 , 并有所渲染、强调、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