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西艺考政策
2023年3月1日,山西省招考中心发布消息为深化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山西省将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到2024年基本实现艺术类省级统考全覆盖,提高文化成绩要求、严控高校校考范围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三、其他有关专业
1. 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标记“△”),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具唯埋体对应情况由高校与省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2.健美操、啦指仿蚂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
3.对于可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的艺术教育、服装设计与工程、风景园林、文化产业管理等4个非艺术类本科专业,相关考试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大滚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基本要求》有关规定执行。
4.戏曲类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 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与统考科类对应关系参照本科专业的对应关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