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CBA外援是怎么使用的制度
1、允许各参赛队注册两名外籍球员。上赛季第13-18名的球队可以额外注册一名亚洲球员(注:双重国籍和曾是美国籍的运动员不在亚洲球员注册之列),该亚洲球员不占有关俱乐部原报名名额。
2、外籍球员(包括亚洲球员)的选拔由俱乐部自主挑选,但俱乐部对2008—2009赛季最后注册本队的外援拥有2009—2010赛季选拔注册的优先权(注:此注册优先权期限截至日为2009年11月15日。在该期限内,如俱乐部提出续约要求并且拟支付给该外援的月工资不低于中国篮协所规定的标准,该外援拒绝签约的,其不能与其他CBA俱乐部签约参加2009—2010赛季的比赛)。外籍球员参赛必须遵守中国法律以及国际篮联、亚篮联、中国篮球协会的有关规定。
3、赛季期间允许各参赛队更换外籍球员,但不得超过3人次;
4、外援注册及更换时间始于2009年11月15日,止于季后赛半决赛开始前;亚洲球员注册后不允许更换。
5、参加季后赛的俱乐部,外援人数不得少于常规赛外援注册人数。
6、联赛期间被更换掉的外援不能在本赛季中代表其他球队参赛。
7、外籍球员上场规定:实行2人4节6人次(注:亚洲球员使用办法等同国内球员;其他球队与八一队比赛时仍然执行2008—2009赛季的规定,即2人4节5人次,同时,亚洲球员等同外援计算上场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