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香港买台价值5400元人民币(约6200港币)的单反相机带回大陆,过关请问要交多少税
5000的相机一般过机也没事,普遍不查相机。只不过你不要把相机包装盒一起带过关,别给人一看就知道是新相机就行,到时候即使大陆海关不查,香港海关有时都要拦下你罗嗦几句。过关的时候低调点,相机放包,其他说明书、配件分开装。如果不幸被查到,也就是20%左右的税。
㈡ 我12月4日去香港 我想带照相机或摄像机 但听说今年新定了关税 所有往内地带的东西都交关税
“香港购物都要交税”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大陆居民出境携带的照相机、摄像机,复带入境时,无须征税。但出境时须填申报单,返回入境时凭此申报单免予征税。
大陆居民出境后,在境外获取的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部分,入境时,须交税。即只征超出部分。但单件不可分割的,按该单件的全部价值征税。比如一个价值6000元的小提琴,须按全部价值交税。而如果是6000元的化妆品橡春数,只对超出的1000元部分征税。
要注意,是在境外获取的物品的总值5000元,就是说所有物品加在一起计,而不是按物品类别分别计。
此外,有20种商品无论价值多少,一律征税。具体的20种商品及更详细的旅客携带个人物品征税规定的解析,可以在网上搜“商务部因‘苹果’公开为民请命梁首”这篇报道。
交税时,是根据行邮税税率表和完税价格表来计算。大部分物品是规定一个固定的完税价格,而不论实际购买的价格是多少。比如手提电脑,不论你是用8000元买的,还是3000元买的,都是按5000元的固定完税价格征税,税率20%。除非实际森侍价值与固定价格相差3倍或3倍以上。
㈢ 在香港买一台单反回来要扣关税吗
1、相机属于20种不予免税的商品,也就是说没有5000元的免税额,所以是按全价征收税款。
见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5号: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放像机、音响设备、空调器、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照相机、复印机、程控电话交换机、微型计算机及外设、电话机、无线寻呼系统、传真机、电子计数器、打字机及文字处理机、家具、灯具和餐料。数码相机、数码复印机、IC卡读入器、闪烁存储器、移动硬盘和网络摄像头等产品也纳入应属于上述商品范围。
2、关于完税价格,如果你是数码单反,即使你是6000元购买的,海关也只按5000元计算,税率是20%,数码单反收1000元的税,这个见海关总署2007年25号公告。
3、以上说的是正常情况,是在你主动申报或者被发现的情况下,如果机器没有被发现就不会收税,或者被发现了,但遇到了一个好说话的关员,也不会被征税。
㈣ 从香港买数码相机带回得缴纳多少钱的税
不用缴税,因为海关一般不查的,除非你带很多,当然官方规定超过5000数码产品要缴纳15%的税,不过完全不用担心,实在不行把相机单独放说是自己用的即可,因为DC根本不用报关,只有单反需要报关,但没人会管的,完全可以放心。